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关于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张松滨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3 查看全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74号

关于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

董事张松滨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张松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张松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4〕2号)查明的事实,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张松滨在担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未出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也未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张松滨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未能勤勉尽责,未尽到作为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4.3.1条、第4.3.5条、第4.3.8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3.1.1条、第3.1.6条、第3.3.2条等有关规

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

1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张松滨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