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含两名会计专业人士),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由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成员全部为外部董事。2025年3月19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风险防控,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变更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未做调整,委员会具体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倪明辉
委员:张成仁于波刘德海苏宝伶
2025年9月25日,张成仁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龙建路桥股份
-1-有限公司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王艳秋同志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通过后产生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具体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倪明辉
委员:王艳秋于波刘德海苏宝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与公司业
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计召开9次会议。
1.2025年1月8日,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生产经
营成果的实际情况。同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此财务数据为基础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2025年3月5日,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4年度审计初审报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该《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以及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2-营成果,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编制要求,以此《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编制《龙建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龙建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龙建股份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龙建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龙建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龙建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龙建股份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龙建股份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发展阶段、业务特点及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并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需求和后续投资规划拟定的。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4年度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继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业务发-3-展和管理需要,有序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经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并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4年度提供担保等事项的检查报告》,审计部对公司2024年度
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
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4-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4.2025年3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5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以及2025年
第一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龙建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6.2025年8月15日,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认为该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以及2025年半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提供担保等事项的检查报告》,审计部对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
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5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7.2025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龙建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衔接《公司章程》《董事会议-6-事规则》等最新修订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对《龙建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以及2025年
第三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龙建股份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8.2025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 PPP项目增加项目资本金的议案》,认为本次黑龙江省富锦市滨江大街及沿江景观带工程 PPP项目增加
项目资本金事宜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风险自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2025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7-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即将届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公司拟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1.36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25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3名激励对象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3.5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8-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新增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经营需要,额度适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有关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监管要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认真开展了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
-9-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就审计计划、特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中审亚太如期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对公司2024年度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阅并批准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10-2025年度,内部审计主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坚持风险防控导向,合规高效实施审计;二是协同公司规范治理,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三是健全审计体制机制,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四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五是根据省国资委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六是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完成外部控制评价;七是完善违规追责体系,坚决事件调查问责;八是配合外部审计监督,圆满完成迎检工作;九是严格开展整改跟踪,加强审计成果应用;十是配合集团与股份部门,开展相关重点工作。
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5年3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4年度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继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有序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五)审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原则、主要内容、执行情况,从必要性、客-11-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加强委员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自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能够积极开展自学、参加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知识,能够更好地将学习思考转化为工作实践,能够更好地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能力本领,能够更好地为公司治理和股东利益服务,能够更好地为公司规范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恪尽职守、尽心尽职,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保障了公-12-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坚决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切实有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等事项,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