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证券简称:龙建股份公告编号:2025-10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8000.00万元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94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对象二本次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0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133251.49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06.8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不适用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申请办理
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邮储银行申请办理
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邮储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3.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
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担保金额为
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在招商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43682.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738558.49万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462954.00万元(其中融资授信4578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280728.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280728.49万元),担保额度和授权期限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5-022”“2025-026”“2025-043”号临时公告)。
(三)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被担担保额保方担保度占上担保最近是否是否方持截至目前本次新增市公司预计担保方被担保方一期关联有反股比担保余额担保额度最近一有效资产担保担保例期净资期负债产比例率对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龙建路桥建路桥第四
股份有限100%64.26%49400.008000.003.73%一年否否工程有限公公司司龙建路桥黑龙江源铭
股份有限经贸有限责100%86.50%8000.001000.000.47%一年否否公司任公司
合计//57400.009000.004.20%///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已获批的担保额度已使用的担保额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高于414859.00
462954.0048095.00
70%的子公司
资产负债率70%以239833.49
280728.4940895.00
下的子公司
合计743682.4988990.00654692.49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时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剂后担本次调剂本预计期本年度预计本次调剂金调剂前担保余额可用担保调剂方后担保额间内已使担保额度额保余额(含本额度度用额度
次)
蒙古 LJ 路桥
33300.00-4000.0029300.003930.003930.000.0029300.00
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龙建
路桥第四工程45900.00+4000.0049900.0045400.0049400.0036900.0013000.00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法定代表人孙志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2672932847J成立时间 2008 年 5 月 21 日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注册资本叁亿壹仟叁佰肆拾伍万柒仟柒佰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非煤矿山矿产
资源开采;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热工程建设;建筑物拆除作业(爆
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
方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泥
经营范围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
属结构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用石加工;
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大气
污染治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服务:人工造林;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
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
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57863.55249248.2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65692.75164031.21
资产净额92170.8085217.01
营业收入118458.53188427.23
净利润6521.9614330.37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法定代表人王继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3301043274R成立时间2015年09月09日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经营范围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0443.39176592.3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12830.36159487.41
资产净额17613.0317104.96
营业收入125450.05123509.17
净利润508.06643.0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公司与邮储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
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
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2)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
(3)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4)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5)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三)公司与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4.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并可具体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无需另行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133251.4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6.84%;实际担保余额为635702.4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2.1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