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
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吴良卫先生、何娣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何娣女士和吴良卫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此页无正文,为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长:徐群
副董事长:王小飞秦晓军
董事:杨世威陶波陈留平何娣吴良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