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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0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110A006529号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航天长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航天长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航天长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航天长峰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航天长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航天长峰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A00957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56.02 -24,59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875.96 -26,837.3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具体扣除 2024年度 具体扣除

营业收入金额 124,940.69 115,960.7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577.26 2,034.1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6% 1.7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项目 2025年度 具体扣除 2024年度 具体扣除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6.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1,577.26 2,034.13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1,577.26 2,034.13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3,363.43 113,926.60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八日

4.证0经股金司2cl

证书序号0014469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致国金计师售务所 (殊普通合伙)

主任会计师:

经营 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56

批准执业文号: 京财会许可[2011]0130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11年12月13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出资 额 5235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名 称致国M师事务所(特殊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经 营 范 围 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25年120月08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pz/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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