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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中毅)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6 查看全文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23年,作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赵秀芳女士、周国华先生、王年成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赵秀芳女士,1969年生,汉族,管理学(会计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绍兴文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浙江省资本市场与企业发展研究会副主任,民建绍兴市委会调研委副主任,绍兴市第八届政协常委,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国华先生,1960年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年成先生,1960年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镇海审计师事务所所长,镇海区审计局副局长,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

1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司独立董事,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宁波威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黄中毅先生、周群洁先生、苏欣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黄中毅先生,1952年生,汉族,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曾任上海市黄浦区泾西小学校长,上海铁联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亿康科技信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福山正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群洁先生:1983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曾任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海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证券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欣女士,1974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事食品集团中国北方区财务经理,百事集团全球总部内部审计负责人,宜家集团中国区财务经理,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萨栎恪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有证券监管部门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从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中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综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

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方面的约束制衡作用,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能,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做了大量工作。

(一)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我们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表达独立意见。

参会会议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出席股东大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股东大会次会次数董事会次数数数数赵秀芳550022周国华550022王年成550022

根据独立董事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

赵秀芳担任第九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周国华担任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年成担任第九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出席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累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

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所有议案均全部表决通过。

2024年1月31日,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专

门委员会,我们在董事会的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所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

苏欣担任第十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周群洁担任第十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黄中毅担任第十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对公司进行考察情况及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我们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公

司持续顺畅地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确保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汇报重要事项,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

通过以上方式,我们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同时,我们对公司原董事长龚东升违规担保最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事项予以持续关注,并在临时或定期沟通会议中与经营班子商讨追偿方案,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积极采取各类维权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薪酬情况予以关注,公司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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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核激励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2次业绩预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管理需求,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公司风险管理。同时,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开展了自我评价并出具自评报告。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进

行了审查和监督,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通过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发展战略的实现。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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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议案。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2023年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中毅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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