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股票代码:6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竺仁宝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胡家弄7-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胡家弄7-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竺仁宝
宁波中百、公司、上市公指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司青岛中院指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被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法拍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发生的变动。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准则第号》指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竺仁宝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206194206123115
住所和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胡家弄7-1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无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司法拍卖事项外,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88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二十二】、《拍卖通知书(第一次)》
【(2022)鲁02执924号】,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025年【11】月【7】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2
执924号之三十八】,裁定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所有权归竞买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裁定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将变化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
竺仁宝188840008.42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本次司法拍卖所涉及的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处于被冻结的状态。
除上述股票冻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宁波中百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6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所述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竺仁宝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宁波中百董秘办。
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0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宁波市海曙区股票简称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胡竺仁宝
姓名住所家弄7-1号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8884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8.42%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务持股数量:0股人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0%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执行青岛中院于2025年【11】月【7】日送达的司法裁定:被执行人竺仁宝先生持有权益的股份变有的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所有权归竞买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动的时间及方式公司所有。
11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2(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竺仁宝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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