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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时报 2023-10-18 01: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36)。

特别说明:

1、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2.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2.00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议案4.00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萍、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38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海华先生、张燕女士、刘峰先生、王兴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晓明先生、王德建先生、刘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新旧对照表附后。修改后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修订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胡海华先生,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潍柴道依茨公司总经理助理,潍柴动力二号工厂厂长,意大利法拉帝公司运营总监助理,马兹潍柴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副总裁、总裁助理、总质量师、制造总监等职,潍柴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能源业务推进总监,亚星客车股份有公司董事长。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董事候选人张燕女士,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潍柴新能源科技公司财务副总监、 潍柴装备技术服务公司财务副总监、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与运营部副部长、山重建机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公司委派监事长。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董事候选人刘峰先生,1973年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农艺师。历任山东恒润丝绸公司综合管理部干部、经理,青岛海润投资集团蚕茧事业部干部,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秘书、主任科员,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文秘主管、资本运营部股权运营主管、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鲁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事会候选人王兴富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经济师。历任本公司设计处设计员、生产处调度、物资采购处主管、质检处副处长、车间主任、销售公司分公司经理、市场业务部部长、营销公司副总经理、营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营销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新能源客车销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明先生,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历任山东烟台麦特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曾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上海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中国发展研究奖(省部级)特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交通、能源、环保、医疗、地市化、住房等公共领域的发展政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区域产业发展,中国制造强国战略、中国能源发展战略,工业4.0、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能源互联网与能源革命,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知识自动化,第四次工业革命与数字经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与政策,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建设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德建先生,1973年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历任山东医科大学计财处副科长,山东大学计财处科长。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冰先生,1972年出生,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复旦大学博士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兼任银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公司章程新旧对照表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3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王惠女士、李海涛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惠女士,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兼任山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单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海涛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学位,历任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车间党支部书记;本公司营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综合部部长;聊城龙兴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书记、副经理;中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监事。

李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36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冰作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刘冰

2023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35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德建作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王德建

2023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3-034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晓明作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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