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实,现对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决策审批程序。
2021年度,公司无担保情况发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累计金
额为40400万元,且均是为上市公司100%控制的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未发现公司存在逾期担保及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2021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况。
独立董事:梁仕念刘冰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