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8证券简称:银座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 66号银座大厦 C座 1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13178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2.941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魏东海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长马云鹏先生因另有事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宏伟先生出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序号比例(%)
1.01选举徐峰为公司第十三16748806997.7644是
届董事会董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序号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1.01选举徐峰为公司第1938151483.5002
十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银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