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2亿元。2024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97家,收费总额3.8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不超过8年,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延长至不超过10年,之后须开展轮换。公司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过上述年限,需按要求进行轮换。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以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经综合评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专
业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1月17日,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