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股票简称:京城股份编号:临2023-06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40.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
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登记结算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1月14日
2、首次授予数量:54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5人
4、首次授予价格:7.3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授予日后办理缴款验资过程中,有8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有4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8万股。公司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15人,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万股。因首次实际授予股数减少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超过20%,因此同步减少预留部分股数,由147.00万股变更为135.00万股,授予总量由735.00万股调整为675.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激励额度(万占授予总量比例占股本总额比例序号姓名职务股)(%)(%)
执行董事、
1张继恒15.002.020.03
总经理
2石凤文总工程师10.001.480.02
3冯永梅财务总监10.001.480.02
4李铣哲总法律顾问10.001.480.02
5栾杰董事会秘书10.001.480.02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110人)485.0071.850.89
首次授予合计(115人)540.0080.001.00
预留(30人)135.0020.000.24激励额度(万占授予总量比例占股本总额比例序号姓名职务股)(%)(%)
合计(145人)675.00100.001.24
注:
(1)所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获授的公司股票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当日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的1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等其他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合理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的,董事会可以根据相关机构规定的调整而修订相关条款;
(4)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12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累计不超过本次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总数的0.1%;
(5)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
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解除限售时间安排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4%
除限售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3%
除限售期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3%
除限售期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3BJAA3B0482
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2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540.00万股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9582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540.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42265988股增加至
547665988股。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的股份数量均保持不变,但由于公司股份
总数变化导致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授予登记前本次授予登记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京城机电24573505245.32%24573505244.87%
合计24573505245.32%24573505244.87%
六、股本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变动前数量(股)变动数量(股)变动后数量(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069105增加540000019469105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8196883-428196883
(A 股)
H 股 100000000 - 100000000
股份合计542265988-547665988
七、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需摊销的总首次授予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费用(万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元)
540.002759.40131.541000.28938.59491.27197.7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