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及续聘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6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7亿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和2025年12月31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立信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审核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出具鉴证报告;审核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并出具业绩承诺专项报告;审核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
产减值测试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立信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初审意见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如下:
1、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立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工作的程序完备、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6年1月2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立信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和时间安排等进行沟通。
3、2026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立信
就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审计初步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4、2026年4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