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李宏先生、鲁
桂华先生、张成福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鲁桂华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李宏先生,1961年3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北京外国语大学英国语言文学专业。曾任中国文化-1-部外联局美洲大洋洲处、西亚北非处副主任科员,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人事部、公关部经理助理,奥美亚太集团香港公司顾问,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福莱希乐国际传播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现任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鲁桂华先生,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专业,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成福先生,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专业,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期间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1、听取《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第十届董事制审计工作安排》会审计委员2025.01.222、听取《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
会第十八次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安会议排》3、听取《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2-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作报告》第十届董事1、听取《会计师初步审计意见及相关会审计委员事项的汇报》会第十九次2025.04.15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会议作总结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
第十届董事告>及摘要的议案》会审计委员2025.04.24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
会第二十次报告>的议案》会议4、听取《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
2025.08.27
会第二十一告>的议案》次会议1、审议《关于<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第十届董事2、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会审计委员理办法>和制定<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
2025.09.16
会第二十二法>的议案》次会议3、审议《关于修订<经责审计管理办法>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会审计与风议案》
险委员会第2025.10.272、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二十三次会的议案》议
-3-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完成治理结构优化,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法定监督职权。公司同步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规范议事程序、强化监督效能,构建更加专业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依规履职,重点开展财务监督与信息披露审查、内外部审计统筹、内部控制评价与
风险管理督导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评估了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了监督职能。
立信作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操守,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客观的评价,认为立信较好-4-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编制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范围等内容进行
了讨论与沟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期间,就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和项目的质量控制人进行了多次充分的沟通和确认。
年度审计期间,立信按照审计计划,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控建设执行情况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3、对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5-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立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程序完备、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问题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
内部审计的需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的基础上,认真审议了公司各-6-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认真讨论了公司重要财务会计和审计事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选用适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和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等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了《公司-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及结论,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
(六)审议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承接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规范及内控管理的完善,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持续督-8-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做好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及监督核查;三是严格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四是全面承接并履行好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持续提升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9-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