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10月13日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1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
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会议提案相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
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的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2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
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一名
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九、公司聘请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3日下午15:00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3日会议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时间网络投票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8 号院世东国际大厦 B 座 11 层 1108 会议会议地点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会议法律见证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
核对、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权数、宣读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以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会议议程三、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宣读见证意见
七、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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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或制定。
6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7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8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二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9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0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四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
11交易,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五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六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流程,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14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七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参股企业业务发展,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拟按持股比例向其参股
15企业领禾人才服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禾人才”)提供840万的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上浮 0.1%(LPR+0.1%)。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北京外企尚未与领禾人才签订借款协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北京外企与领禾人才将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32号)。
16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7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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