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的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制定的《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并针对风险制定了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卢文兵、赵可夫、闫杰慧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