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审慎履行各项职能,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董琰霞女士、长
明先生、闫杰慧先生,其中独立董事董琰霞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董事闫杰慧先生、非独立董事长明先生担任委员。3名委员分别是来自财务、法律和电力行业领域的专家,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管理经验及良好的执业素养,为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专业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共审议60余项议题。全体委
员积极参会、充分发言、独立表决,会议召开规范有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聚焦核心监督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全面审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效果进行常态化监督与综合评价;对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对公司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
险、内控风险进行研判并提出防控建议;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订及额度预计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持续监督,全年未发现财务舞弊、信息披露违规或疑似舞弊行为。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监督协调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安排、审计范围、审
计方式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在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分阶段审计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审计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按照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履职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针对公司202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蓝旗风电”)70%股权、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多伦”)75.51%股权事项,审计委员会督促并监督中证天通依规出具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报告进行审议,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公允,为收购决策提供可靠财务依据。
(二)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监督公司内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通过审阅年度工作报告、审计计划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同时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计计划,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协调,全力保障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8月15日、10月17日召开会议,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编制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运用会计政策恰当,财务报告有关数据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生产经营成果,并将财务报告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四)指导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及流程设计符合有关制度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意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控报告结果。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控管理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此外,审计委员会还不定期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计师、律师沟通了解内控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五)审查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签订
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交易额度预计、与中国华能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及2026-2028年金融服务额度预计等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25年2月,公司启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公司持有的正蓝旗风
电70%股权及北方多伦75.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对交易方案、定价公允性、评估机构独立性、交易合规性、信息披露完备性各方面进行多轮审慎审核,先后在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第五
次、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交易预案、草案、草案修订稿及配套文件,重点核查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业绩承诺合理性、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确保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全面承接监事会职能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取消监事会,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有序完成职能承接与工作衔接,将监事会监督事项纳入履职范围,同步开展财务监督、合规监督、履职监督与内控监督,确保治理结构平稳过渡、监督效能有效提升,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七)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学习贯彻《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保持与外部审计师的充分沟通,了解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关注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改进建议,确保审计工作合法合规。加强与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紧密联系,关注资本市场、能源、电力市场监管要求、政策法规和发展趋势的变化研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运作的变化情况,评估公司制度的适用性,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为公司稳健运营、规范运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责,主动作为,加强与管理层、职能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发扬严谨认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董琰霞
审计委员会委员:长明、闫杰慧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