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彦敏
本人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见解。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彦敏,1963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注册会计师,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现任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报告期,本人对任职资格条件及独立性开展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核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会情况应参加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
111190011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
席9次;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方式),出席率100%。
本人能够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高管、重大投资
1等重要决策和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本年度对董事会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表决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审慎分析。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5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战略委员会1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2025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与依据。全年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表决意
见与董事会上发表的意见保持一致。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2月30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年审会计师
进场前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2025年1月8日,组织年报沟通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年报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12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会计师交换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
2础上,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
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025年4月22日,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会上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及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会上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年度,积极参加了公司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业绩说明会、年审沟通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保障了现场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6.5天。
1.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本年度,参加公司举办的现场调研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司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现场调研,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生产流程、市场环境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事机构及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在重大投融资、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
3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关联交易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同意意见。
就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供热公司续租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办公楼,是为满足供热公司办公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2025—2026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续租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哈投大厦办公,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哈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易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四)关于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五)关于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审计
委员会会议中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事项
报告期内,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总额为167.48万元(含税,不含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审计费用),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4.34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73.14万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会议,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蔡苏艳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蔡苏艳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岗位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报告期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九)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4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5报告期内,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签订2025年公司经营层业绩考核责任书,本人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5年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对责任书中涉及的2025年经营管理指标及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考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生产经营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及加减分项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关于制定〈哈投股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立足热电与证券双主业发展格局,结合行业趋势、经营现状及长期战略制定该行动方案,此举有助于提升经营管理与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过去一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彭彦敏
2026年4月23日
6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宏
本人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始终秉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决策事项及财务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和判断。同时,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了持续监督与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宏,1973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财务管理副教授,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本人对任职资格条件及独立性开展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核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应参加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
1111190011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
席9次;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方式),出席率100%。
本人能够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高管、重大投资等重要决策和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本年度对董事会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表决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审慎分析。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220审计委员会5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战略委员会1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2025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全年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决意见与董事会上发表的意见一致。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2月30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进场
前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2025年1月8日,参加了年报沟通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年报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2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12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交换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2025年4月22日,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上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及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会上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年度,积极参加了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业绩说明会、年审沟通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保障了现场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5天。
1.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本年度,参加公司举办的现场调研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
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现
3场调研,了解哈投股份热电厂 3×168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事机构及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在重大投融资、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关联交易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同意意见。
就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供热公司续租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办公楼,是为满足供热公司办公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2025—2026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续租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哈投大厦办公,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的实际需要。公司4与哈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易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四)关于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五)关于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审计
委员会会议中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事项
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总额为167.48万元(含税,不含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审计费用),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4.34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73.14万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报告期内,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蔡苏艳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蔡苏艳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岗位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拟
5聘高级管理人员蔡书艳、姜健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报告期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4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报告期内,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签订2025年公司经营层业绩考核责任书,本人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25年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对责任书中涉及的2025年经营管理指标及拟定的考核办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考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生产经营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及加减分项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责任书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关于制定<哈投股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立足热电与证券双主业发展格局,结合行业趋势、经营现状及长期战略制定该行动方案,此举有助于提升经营管理与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6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过去一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专业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姚宏
2026年4月23日
7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铁薇
本人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铁薇,1966年9月出生,博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现任哈投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本人对任职资格条件及独立性开展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核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应参加亲自出席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
111190011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
席9次;全年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方式),出席率100%。
本人能够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任高管、重大投资等重要决策和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1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本年度对董事会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表决意见均基于专业判断和审慎分析。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审计委员会550提名委员会22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
2025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全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决意见与董事会上发表的意见一致。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12月30日,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审会计师进场
前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2025年1月8日,参加了年报沟通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年报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12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交换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公
2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2025年4月22日,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上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及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会上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年度,积极参加了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业绩说明会、年审沟通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保障了现场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5天。
1.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2.本年度,参加公司举办的现场调研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
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现场调研,了解哈投股份热电厂 3×168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事机构及相关各单位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和相关股东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在重大投融资、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
3立董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关联交易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同意意见。
就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供热公司续租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办公楼,是为满足供热公司办公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2025—2026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认为公司续租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哈投大厦办公,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哈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易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有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四)关于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五)关于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审计
委员会会议中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事项
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总额为167.48万元(含税,不含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审计费用),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4.34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73.14万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蔡苏艳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蔡苏艳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岗位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拟聘高级管理人员蔡苏艳、姜健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5报告期未有上述事项发生。
(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兑现公司经理层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签订2025年公司经营层业绩考核责任书,本人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会议,对2025年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对责任书中涉及的2025年经营管理指标及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考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生产经营指标、年度重点任务及加减分项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责任书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过去一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铁薇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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