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哈投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彭彦敏、姚宏、张铁薇、任毅、左晨
五位构成,彭彦敏担任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另外召开2次沟通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其他履行职责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在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2024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2025.01.08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
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见。
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在前次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出具
2025.04.12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
2024年度财务报告。
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哈投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年审会计师
对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出具初步审计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召开会议听取董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年审会计意见后再次审2025.04.22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阅公司2024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年度财务报工作的总结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告,并出具审有效性发表意见;
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核意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其他履行职责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
2025.08.11公司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计委员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2025.10.2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的议案》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蔡苏艳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蔡苏艳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12.1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会计师的议案》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岗位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核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哈投2025.12.31审议《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股份2025年度审计计划》(含具体审计计划及总体审计策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彭彦敏55姚宏55张铁薇55左晨55任毅55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
2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协商确
定了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告(含《审计报告》)进行了表决,并将形成的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
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会议,对公司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财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督促。出具《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就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情况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的表现,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出具《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领导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并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5年,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能够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2024年度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影响财务报告的重大以及重要缺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哈投股份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公司内控审计部组织公司及权属企业开展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
八项专项检查的《哈投股份2025年半年度专项检查报告》。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行使了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能,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
沟通、严格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
2026年,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能,深化对重大事项的事前审核,持续完善
公司内控体系,促进财务工作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发展。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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