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5年上市公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司(含 A、B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15日召开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天健的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一)2025年8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有关业务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日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独董董事及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监管要求等相关事项开展审前沟通,确保其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重
大事项、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等事项及时充分沟通交流。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天健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正、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应履行的职责。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