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证券简称:星湖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6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 30 号 T8 栋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847075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7.229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立斌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78829857 99.2509 5509052 0.7020 368600 0.047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案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1关于3970534187.1056550905212.08573686000.8087
补选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共一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的规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谈京华、颜婷、樊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星湖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