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2025年度秉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职建言,切实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管理等关键工作履行监督、指导与审议职责,有效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卢馨、刘艳清、刘衡、陈武、李永生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卢馨女士担任,各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2月17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公司2024
1年度的经营情况、2024年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情况、2024年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说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对拟安排参加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2024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的说明。
2025年3月4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年度审计机构对年审进展情
况的汇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初步审计意见等情况。
2025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累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星湖科技2025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
《星湖科技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年9月15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
2期保值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听取《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11月28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团
队配置及独立性情况、2025年年度审计预审工作情况及重点审计事
项、2025年年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聚焦公司财务监督、内控管理、审计机
构履职等核心工作,重点开展以下监督与指导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与全面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勤勉尽责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基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四年为公司
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3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深入讨论,明确具体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对审计关键环节、核心事项提出针对性意见和要求,保障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审计期间未发现重大异常事项。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重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将其作为公司内控建设与规范运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季度内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听取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专项汇报。针对内审工作,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审计任务,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审计,强化公司全流程合规运作管理;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业分析,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推动内审问题闭环解决,切实提升内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
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审慎、细致审阅,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核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4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严格按照现行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特殊事项,未出现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形。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与落地执行情况,将内控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内控管理的重点领域、主要风险控制流程进行跟踪核查;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严格审阅,全面评估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治理制度体系完善,通过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内部自我评价及外部专项审计,有效推动各项管理制度落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各项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建立事前规划、
5事中跟进、事后复盘的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有效提
升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依托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内外部审计机构履职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全面、有效的监督与专业指导。
通过全年规范、高效的履职,审计委员会切实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治理规范化程度,为公司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后续,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紧密结合监管政策要求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与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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