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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股票代码:600869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室

二〇二六年九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4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三、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7-1-1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及融资规模合理性 .............................. 3

问题 2.1: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58

问题 2.2: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121

问题 3.1:关于其他 ....................................... 210

问题 3.2:关于其他 ....................................... 247

问题 3.3:关于其他 ....................................... 260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 ........................................ 269

7-1-2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及融资规模合理性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用于“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远东高材,其少数股东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续生产光纤,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收入,预计项目达产后运营期平均每年产生成本节约净收益

37639.9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同行业可

比公司产能分布及规划、市场需求及与产能匹配性、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情况,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

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技术工艺及与行业主流差距,原材料和技术工艺是否依

赖第三方,客户导入及持续销售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

性及可行性,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是否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产品标准、技术工艺、产线设备、

供应商及客户、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新业务、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3)发行人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远东高材的背景及必要性,其他主体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通过远东高材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必要性,远东高材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选取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相关产品实际毛利率和市场价格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是否审慎、合理;(5)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匹配性,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

7-1-3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相关规定对问题(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布及

规划、市场需求及与产能匹配性、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情况,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销售收入及在手

订单、技术工艺及与行业主流差距,原材料和技术工艺是否依赖第三方,客户导入及持续销售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是否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一)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布

及规划、市场需求及与产能匹配性、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情况

1、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

在 AIDC 应用场景下,光纤和光纤预制棒的技术路线主要是围绕超低损耗、大有效面积、抗弯曲、高密度布线及互联等核心需求演进的。

(1)AIDC 用光纤行业技术路线

AIDC 用光纤行业技术路线主要根据其传输距离和实际应用场景进行细分。

1)单模光纤

单模光纤是一种设计用于传输单一基模(即一种传播路径)光信号的光纤。

其核心直径极小(通常为 8-10μm),通过精确控制芯径和折射率分布,使光线在传输时几乎无模式色散,适用于长距离、高带宽通信。AIDC 应用场景中主流单模光纤包括 G.657.A1/A2 和 G.654.E。

G.657.A1/A2 的主要特点为弯曲不敏感。在 AIDC 内部高密度布线环境下,

7-1-4光纤布线常面临高强度扎带束缚或小半径弯折。若采用传统光纤,弯曲会引发严

重的光功率泄露损耗。相比较而言 G.657.A2 比 G.657.A1 更耐弯,在狭小空间里的信号损耗更小。由于 G.657.A1/A2 可支持更小的弯曲半径,弯曲附加损耗水平极低,主要应用于 AIDC 机柜内部高密度布线、AIDC 集群 NVLink 光纤延伸互联、AIDC 及传统 IDC 机架内密集布线等场景,传输距离通常在数百米以内,AIDC 场景下典型距离不超过 500m。

针对更远距离的传输,通常选用 G.654.E 型号光纤。G.654.E 具备超低损耗和大有效面积两大核心特性,一方面可降低长距离传输过程中的信号功率衰减;

另一方面更大的有效面积能够降低纤芯内部光功率密度,使得系统可承载更高的入纤光功率,同时抑制非线性效应,减少 400G/800G/1.6T 等超高速率传输下的信号干扰,更加适配跨算力园区长距离算力调度。

2)多模光纤多模光纤允许多种光模式同时以不同角度反射传播,其纤芯直径(通常为

50μm 或 62.5μm)远大于单模光纤,但相较于单模光纤,多模光纤的有效传输距离大幅缩短。

OM4 多模光纤配合 VCSEL 光源,在 100m 以内短距场景综合成本低于单模方案,主要应用于 100G/400G 速率下机柜内超短距传输。OM5 在 OM4 基础上将工作波段扩展至 850–950nm,支持短波分复用(SWDM)技术,能够多波长并行传输,从而提高光纤容量,满足 400G/800G 速率下的短距离信号传输需求。

在 AIDC 机柜空间紧张、布线受限场景下显著提升布线效率。

3)新型光纤

空芯光纤是一种纤芯为空气(或惰性气体/真空)而非实心石英玻璃的新型光纤,通过特殊的微结构包层,将光信号束缚在中心的空气孔道中传输,使得传输速率提高,损耗和时延降低,更适合应用在跨数据中心长距离互联、实时 AI推理、金融高频交易等场景。由于其工艺复杂、良品率低、成本高昂,尚处在局部验证阶段,距离大规模商用仍有距离。

多芯光纤是一种包含多个独立纤芯的新型光纤,利用空分复用(SDM)技术在不显著增加光纤外径的前提下,集成多个单模光纤纤芯,从而实现了传输容

7-1-5量的成倍增长,可缓解 AIDC 场景下高密度布线的压力,支持超大规模 AI 算力集群互联。目前,多芯光纤技术仍处于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商用的早期阶段,尚未在 AIDC 实现大规模应用。

(2)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

光纤预制棒占光纤成本约 70%,是技术难度最高、附加值最大的环节。当前主流制造工艺分为四大技术路线,各工艺在沉积速率、剖面精度、成本控制等方面各有优劣。

OVD 即管外气相沉积法,将高纯度的四氯化硅、四氯化锗等原料气体与氧气、氦气等辅助气体充分混合后,在高温氢氧火焰的激活作用下,发生充分的水解氧化反应,生成均匀的二氧化硅纳米级微粉,逐层沉积在一根旋转的目标母棒的外表面,逐渐累积形成多孔的、类似粉笔质地的预制棒毛坯,随后在烧结炉中进行彻底的脱水烧结处理最终形成完全透明的均匀石英玻璃棒。该工艺的核心优势在于沉积速率快,单根预制棒的设计直径更大,具备显著的大规模量产成本优势。但技术难点在于对预制棒折射率分布结构的控制难度相对较高,因此实际生产中多用于生产无掺杂的光纤预制棒包层。

VAD即气相轴向沉积法,其工艺原理与OVD工艺的核心差异在于沉积方向。

通过多个燃烧器协同控制,将原料气体水解氧化生成的二氧化硅微粉,直接沉积在旋转的预制棒母棒的端面上,逐层均匀向上生长形成预制棒毛坯并通过脱水烧结最终形成石英玻璃棒。该技术路线的核心优势在于规避了 OVD 工艺中因母棒支撑结构的遮挡而产生的中心孔缺陷,大幅提升了预制棒的内部纯度。该工艺的技术难点主要在于对轴向沉积过程中对温度分布和沉积速率均匀性的控制。实际生产中,该工艺通常用于生产单模光纤的光纤预制棒。

PCVD 即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法,利用微波将石英衬管内的原材料气体激发成等离子状态,然后进行化学气相沉积,在管内壁形成均一透明的玻璃层,最后通过加热和负压,将含有沉积层的管材熔缩成实心芯棒。PCVD 工艺的核心优势在于沉积反应温度低,可实现数千层逐层沉积,对掺杂剂的可控性更强,对预制棒内部折射率分布的控制精度极高,但设备和气体耗材成本较高,沉积速率相对较低。该工艺更适合生产剖面结构复杂、技术要求更高的特种光纤预制棒和高

7-1-6带宽的多模光纤预制棒。

MCVD 即改进的化学气相沉积法,其工艺原理与 PCVD 类似,同样是在石英管内部发生气相沉积反应,但加热源采用的是传统的高温氢氧火焰,而非高能等离子体。这一差异导致该工艺的沉积温度显著高于 PCVD 工艺,且沉积速率显著低于 PCVD。

光纤预制棒主要由芯棒和包层组成,在实际生产中又可以分为套管法技术路线和全合成技术路线。

套管法即通过气相沉积工艺制备光纤预制棒的芯棒部分,将芯棒插入石英套管中通过高温熔缩,使芯棒与套管紧密结合,形成完整的光纤预制棒。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设备投入相对较低,适合快速形成产能。但其缺点是对高纯石英套管的依赖性强,目前行业内高质量石英套管的主要厂商为海外厂商,采购成本相对较高。

全合成技术路线即为光纤预制棒芯棒和包层均自主制备。目前行业内多采用复合技术生产全合成光纤预制棒,通过 VAD 或 PCVD 方法制备芯棒,再通过OVD 方法制备包层。该技术路线结合了 VAD/PCVD 掺杂控制灵活的高精度优势与 OVD 高沉积速率、适合大尺寸预制棒的优势,且能够实现供应链自主可控,是目前行业内头部厂商选用的主流方法。但该技术路线相对设备投入更大,扩产周期更长。

2、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布及规划、市场需求及与产能匹配性

(1)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布及规划情况

光纤预制棒的产能上限限制了光纤的有效供给上限,目前国内具备光纤预制棒生产能力的企业数量有限,主要集中在行业头部企业。据央视财经新闻报道,

2025 年中国光棒有效产能约 1.1 万吨,实际产量占全球比重达 59%;国内光棒市

场规模约 150 亿元,自给率超 78%,头部集中度超 80%。

经检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我国行业内其他主要公司的光棒及光纤产能布局及扩产计划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现有产能 扩产计划

7-1-7光纤预制 预计提供光纤产棒(吨) 能(万芯公里)

长飞光纤 5600 16800 未披露

2026 年 9 月公告拟通过定增实施内蒙古光学高端

亨通光电 3300 9900 光学新材料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 800 吨/年光纤预制棒产能。

2027 年光棒产能预计达 3600-3800 吨,规划在印

中天科技 3200 9600

尼、摩洛哥、波兰扩产光纤产能。

烽火锐拓三期,新增 1300 吨/年光纤预制棒产能;

2026 年 7 月公告拟通过定增募资建设烽火锐拓超

烽火通信 2200 6600 大规格光纤预制棒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光纤预制棒 600 吨、芯棒 45 吨的规模化生产能力。

2026 年 5 月公告拟与韶关市曲江区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成立合资公

通鼎互联 600 1800司,投资约 8 亿元建设年产 600 吨光棒及 20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

子公司唐山唐兴纬业科技有限公司推进“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项目一期规划建特发信息 - -

设 400 吨/年特种光棒生产及配套设施,二期产能规划 800 吨/年。其中一期计划 2026 年 6 月动工。

2026 年 2 月完成项目备案,计划新增年产 500 吨

永鼎股份 450 1350 光纤预制棒、2000 万芯光纤产能,扩产后将具备年产能 950 吨光纤预制棒产能。

2026 年 6 月完成备案,拟投建甘泉堡经开区中部

合盛硅业 - -

合盛硅业年产 3200 吨光纤预制棒项目

2026 年 6 月公告拟投资建设年产 6000 万芯公里光

大族激光 - -纤及预制棒项目

2026 年 7 月公告拟通过定增募资建设光纤预制棒、石英母材与新型光纤研发与制造超级工厂建设项

杭电股份 150 450目,项目建成后年产 1200 吨光纤预制棒和高纯石英母材以及 3000 万芯公里新一代光纤产品

2026年 8月公告拟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 300日丰股份 - -

吨光纤预制棒、10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

合计 15500 46500 约新增 3.7 亿芯公里光纤产能注: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泰海通证券研报《光纤光缆龙头,AI 算力与空芯光纤双重驱动》、国盛证券研报《光纤光缆:AI 驱动下的新周期》、华泰证券研报《光纤光缆进入历史大周期》、光大证券《全球光纤光缆龙头企业,AI 需求驱动行业新周期——长飞光纤光缆(6869.HK)覆盖报告》、国信证券《光纤光缆基础材料分析框架》、各公司公告、官方

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新闻、业绩交流会纪要等;其中,通鼎互联 600 吨为历史产能,正在复产中;2、按 3 万芯公里/吨的棒纤转换率计算预计可提供光纤产能。

经梳理,我国同行业主要公司现有理论光纤预制棒产能约为 1.55 万吨,约能提供 4.65 亿芯公里的光纤产能。各家同行业公司光纤预制棒扩产计划全部建成并达产后,约新增 3.7 亿芯公里的光纤产能,且上述新增产能多计划于 2026年开工,预计自 2027 年下半年起才能逐步投产并释放产能,短期内尚不能形成有效供给。

7-1-8(2)市场需求预计持续增长当前,人工智能正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国家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

2026 年 4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加强“六张网”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其中

就包括“算力网”与“新一代通信网”,光纤光缆作为两者共同的物理载体,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随着全球 AI 数据中心大规模建设,光纤需求的增长动能被显著放大;电信运营商网络持续升级与海外覆盖拓展,则为行业提供了稳定的基本盘;各类新兴应用场景在此之上进一步拓宽了市场空间。华泰证券预测 2026年、2027 年全球光纤需求有望达 7.60 亿芯公里、8.89 亿芯公里。

1)AI 算力成为市场需求核心增长驱动力

全球光纤光缆行业正在步入“量价齐升”的新周期。在此之前,光纤光缆的市场需求主要由运营商主导的 FTTH(光纤到户)和 5G 基站建设驱动,然而随着 AI 算力中心需求爆发,光纤市场的需求结构正在转变。TrendForce 报告显示,北美主要云服务商近期已上调其 2026 年资本支出指引,以应对强劲的 AI 需求。

因此,2026 年 8 月,TrendForce 再次修订了对全球前九大云服务商(Google、AWS、Meta、Microsoft、Oracle、字节跳动、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2026 年合

计资本支出的预测,上调至 8867 亿美元,同比增长约 90%,2027 年进一步增至

1.32 万亿美元。高盛的研究报告则预测 2026 年至 2031 年,全球在 AI 领域的累

计资本支出将达到 7.6 万亿美元。其中,2031 年的年度支出预计达到 1.64 万亿美元。

图 1:2026 至 2031 全球 AI 领域资本性开支(十亿美元)

数据来源:Goldman Sachs《Tracking Trillions》

7-1-9根据瑞银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2026 至 2030 年数据中心需求复合增速高达

37%。数据中心在全球光纤需求中的占比到 2030 年将升至 45%以上。数据中心

正替代电信运营商成为光纤市场增量需求的核心驱动力。

华泰证券基于数据中心不同光纤使用场景测算,2026 年、2027 年数据中心光纤需求分别可达 1.32 亿芯公里、2.44 亿芯公里,数据中心建设正推动光纤行业需求结构重塑。

2)国内电信需求形成稳定支撑,海外电信市场仍有广阔空间

随着目前国内 5G 基站建设逐步饱和、FTTH 入户覆盖率持续提升,我国电信市场的需求增速逐渐放缓。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国内 5G 基站总数达 510.2 万个,全国乡镇实现 100%通 5G、95%以上行政村实现 5G 通达,FTTH 端口达 12.3亿个,占宽带接入端口比重 96.6%。但电信运营商需求并未消失,后续电信市场增量需求主要来源于存量网络升级、“东数西算”工程和万兆光网部署,电信光纤光缆需求结构也由同质化铺量转向长距离低损耗、住宅内抗弯曲的高端产品。

海外电信市场仍有广阔空间。根据光纤宽带协会(FBA)的数据,2025 年美国光纤宽带部署新覆盖 1180 万户家庭,创下光纤宽带增长的历史纪录,将美国 FTTH 覆盖总数提升至 9830 万户,并且仍有 6000 万潜在的首轮光纤覆盖机会,和 84%的潜在第二轮、第三轮覆盖机会尚未被开发。从光缆出口量来看,中国光纤光缆出口持续增长,2025 全年光纤出口额同比增长 64.7%,光缆出口额同比增长 37.7%。

7-1-10图 2:我国光纤、光纤束及光缆出口量

数据来源:wind、海关统计数据平台

根据 CRU 及华泰证券的预测,2025 年至 2030 年期间全球电信市场光纤需求年均增速约为 2.47%。2026 年、2027 年全球电信运营商需求预计达到 4.44 亿芯公里和 4.55 亿芯公里。电信运营商仍是行业需求的基本盘,为光纤光缆市场提供了稳定且可预期的量级支撑。

3)新兴应用助力光纤市场需求进一步放量

除了数据中心和电信运营商这两大核心驱动,光纤市场的需求正向多元化、高附加值的特种场景渗透。以光纤制导无人机为例,其控制网线以 G.657.A2 等弯曲不敏感光纤为主,该类型号也广泛应用在数据中心场景。因任务执行后一般不予回收,具备典型的一次性耗材属性。根据华泰证券研报测算,2025 年全球无人机光纤需求约 0.57 亿芯公里,2026 年预计达 1.46 亿芯公里,2027 年预测平均值约 1.52 亿芯公里。

从全球光纤总需求看,综合考虑 AI 算力、电信运营商和无人机三大主要需求和其他应用场景,华泰证券预测 2026 年、2027 年全球光纤需求有望达 7.60 亿芯公里、8.89 亿芯公里,市场空间较为广阔。

(3)新增产能短期难以匹配市场需求

现有有效产能有限。根据 CRU 统计,2025 年全球光纤出货量为 6.62 亿芯公里,其中中国光纤出货量为 3.72 亿芯公里,占全球总出货量的 56.3%。而根据华

7-1-11泰证券研究报告,2025 年美、日、欧头部光纤预制棒厂商的产能普遍已进入高

负荷运行状态,中国头部四家厂商(中天、烽火、长飞和亨通)的光纤预制棒产能利用率均已处高位。这意味着我国光纤预制棒及光纤的实际有效产能低于上文梳理的理论产能,供给弹性受限。

扩产周期成为产能释放刚性约束。由于光纤预制棒的扩产周期一般为 18-24个月,且建成投产后仍需经历较长良率爬坡阶段,产能释放节奏偏慢。因此上文中梳理的同行业未来新增约 3.7 亿芯公里光纤产能,预计自 2027 年下半年起才会逐步释放。结合前文相关机构对未来几年全球光纤总需求的预测,光纤供给仍存在一定缺口。瑞银证券在研究报告中分析,受扩产周期、设备门槛、高洁净工厂建设速度和客户认证影响,新增产能释放速度预计有所延后,行业产能利用率在一段时间都将维持高位,光纤行业供需紧张将至少维持到 2027–2028 年。

图 3:光纤预制棒产能(吨)及产能利用率预测数据来源:UBS《China Optical Fibre Industry Peak earnings fears create buyingopportunities》

光纤头部企业产能被海外长单锁定,进一步加剧供给缺口。为了锁定光纤产能,部分海外企业已和光纤头部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如康宁与美国电信运营商Verizon 的光纤供应协议持续至 2032 年,供应量超过 1.29 亿公里;央视财经报道称多家企业海外订单已经排至 2028 年。在头部光纤企业产能被长期协议锁定的前提下,其承接新增需求的能力有限,为新增产能留出了市场空间。

(4)长期市场需求有坚实支撑

国家政策为光纤行业景气周期提供有力托底。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

7-1-12策,全面支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 5G-A、万兆光网建设发展与 6G 技术创新,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工信部 2026 年 9 月正式印发的《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 2030 年全面建成覆盖完善、性能领先的新一代通信网。规划明确未来五年信息基础设施累计投资 3.8 万亿元;核心建设指标包括 50G-PON 端口数由 2025 年的 2 万个提升至 2030 年的 100 万个,智能算力规模由 2025 年 1590EFLOPS 扩大至 2030 年 9800EFLOPS 等。上述网络与算力建设为光纤的市场需求提供支撑。

光铜并举打开远期增量空间。AI 数据中心互联架构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是Scale-Out、Scale-Up 和 Scale-Across。Scale-Out 主要连接服务器、机柜以及数据中心内部网络,随着 GPU 集群规模扩大,单座 AI 智算中心的光纤用量是传统数据中心的 5-10 倍,直接带来光纤需求的量级增长,是当前光纤最大增量场景。

Scale-Across 聚焦跨数据中心的互联,大型数据中心受到电力、土地和建设周期约束,算力可能分布到不同园区。跨园区协同需要更长距离、更高可靠性的光连接,是光纤市场较为确定的长期需求。Scale-Up 聚焦单个计算单元内。当前数据中心主要使用铜缆,但随着信号速率向 800G/1.6T/3.2T 演进,传统的铜缆互联在信号完整性、功耗和布线密度上逐渐触及瓶颈。光互联(如光模块、NPO、CPO)的优势愈发明显,正逐步向 Scale-Up 内部渗透,实现“光铜并举、分层共存”。

康宁认为 Scale-Up 网络业务规模可达现有企业网络业务的 2-3 倍。中信建投研报认为,2027 年前后 Scale-Up 需求可能起量,成为光纤中长期的全新增量市场。

整体来看,光纤市场需求受到 AI 算力、电信运营商、新兴应用多引擎共同驱动,预计未来持续放量。由于光纤预制棒存在扩产周期刚性约束,未来一段时间全球光纤行业将维持供需偏紧、刚性缺口持续的格局。从中长期来看,光纤市场需求有政策托底,光铜并举打开远期增量空间,长期需求有坚实支撑,预计能够消化本轮行业扩产。

3、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

伴随全球数字经济、AI 算力基建浪潮落地,叠加无人机等新需求兴起,行业需求逻辑发生根本性重构,光纤行业进入了由需求结构改变驱动的“量价齐升”的新周期。

7-1-13从光纤市场价格变动来看,无论是用于运营商的传统 G.652.D 光纤还是

AIDC 用 G.657.A1/A2、G.654.E 等高端光纤均出现大幅涨价,同 2025 年末价格相比,2026 年 3 月多种型号光纤价格涨幅均在 400%及以上。

2025 年末价格 2026年3月散纤报

光纤型号 涨幅 应用场景(元/芯公里) 价(元/芯公里)

G.652.D 18 85~120 约 469% 运营商骨干网、城域网

FTTH(光纤到户)入户布线、

G.657.A1 23 115~135 约 443%

AI 数据中心机柜内跳线

G.657.A2 35 210~230 约 529% AI 数据中心、军用无人机

G.654.E 50 240~260 约 400% 400G/800G/1.6T 超长距离传输

注:1、数据来源申万宏源研究《AI 驱动供需重构,行业迈入新周期》,光纤光缆市场价格体系多元,散纤现货价格反映即期市场供需;2、涨幅为 2026 年 3 月价格区间中位数与

2025 年末价格计算取值。

目前,在经历了一轮大幅涨价后光纤市场正处于价格高位。本轮价格上涨主要是需求端发生结构性变化、供给端预制棒产能刚性约束和行业竞争格局高度集中等因素共同作用。

需求端除 AI 算力这一高增长核心驱动力外,“东数西算”工程、国家级骨干网升级、万兆光网下沉、无人机应用等多重场景同步释放需求,共同推动光纤整体需求持续放量。供给端则受核心原材料光纤预制棒刚性约束,行业供需格局发生反转。具备预制棒自制能力的头部企业优先将产能向 AIDC 高端光纤、特种光纤等高附加值品类倾斜,且高端光纤拉丝效率低于普通光纤,客观上挤占传统通信光纤的有效供给,带动传统光纤也在本轮涨价周期中有较大涨幅。此外,全球光纤光缆行业呈现高度集中的竞争格局,根据网络电信信息研究院数据,2025年全球光纤光缆行业前十大厂商占据约 92%的市场份额,中国光纤光缆行业前十大厂商占据约 93%的市场份额。以国内三大运营商集采份额为例,2025 年,集采份额超过 10%的企业由 2024 年的五家减少至四家,分别为中天科技、亨通光电、长飞光纤和烽火通信,头部集中趋势明显。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让头部企业主导定价权,为本轮光纤价格上涨提供重要支撑。

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方面,光纤预制棒的扩产周期一般为 18-24 个月,行业内企业扩产计划主要集中在 2026 年启动,本轮扩产预计于 2027 年下半年开始逐渐释放新增产能,2028 年前后才有望实现满产。华泰证券在研报中提出行业需求结构已经切换,产能正向 AI 数通、无人机等需求倾斜,产品结构从同质化

7-1-14向特种化、高端化升级,且行业经历上一轮出清后扩产趋于理性,未来两年新增有效产能有限。因此短期来看,供需缺口难以快速弥合,光纤整体价格预计维持高位。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新增产能的逐步落地,供给紧张的局面开始缓解,预计光纤价格将呈现结构性分化的情况。传统通信光纤进一步大幅上涨空间有限,一方面传统通信光纤市场需求虽然持续但增速已经放缓,另一方面传统通信光纤的预制棒拉丝效率相对较高,对高纯度原材料要求相对较低,扩产速度预计略快于高端光纤。而面向 AIDC、无人机等新兴需求的高端光纤乃至特种光纤需求增速高,技术难度大,在 AI 资本开支持续的前提下,成本和技术壁垒带来的溢价叠加市场需求增长让高端光纤产品价格韧性更强。

但若 AIDC 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新增光棒与光纤产能超过预期,光纤价格将面临回调压力。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计效益的风险”中进行了风险提示如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续生产

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收入,项目效益系成本节约产生的净收益。虽然本次募投项目成本节约净收益测算系在公司历史经营数据、实际生产耗用情况及

行业市场价格基础上谨慎测算,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材料采购成本及人工成本大幅上升,项目工程进度延期等诸多风险,都可能导致项目最终实现的效益与公司预估存在一定差距,出现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未能实现预计效益的风险。”

(二)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

及产销率、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技术工艺及与行业主流差距,原材料和技术工艺是否依赖第三方,客户导入及持续销售是否具有可实现性

1、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

销率情况

(1)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

发行人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具体如下:

7-1-15产品名称 现有产能 在建产能 扩产计划 合计

光纤预制棒 300 吨 300 吨 本次募投项目 1800 吨 2000 吨

其中:芯棒 300 吨 300 吨 1400 吨 2000 吨无在建,拟与募投 1800 吨自产,无生产,外购包层 项目 OVD 产线搭 1800 吨 外购 200 吨

RIC 套柱

配生产 RIC 套柱

6400 万芯公

光纤 900 万芯公里 900 万芯公里 4600 万芯公里里

注:上述产能数据为芯棒和包层投产后可生产光纤预制棒成品的重量,非芯棒和包层结构部分的产出重量。

发行人现有 300 吨光纤预制棒产能和约 900 万芯公里光纤产能,在建 300 吨VAD 芯棒产能拟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包层产能搭配生产 VAD+OVD 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同时还在建 900 万芯公里光纤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1800 吨 VAD+OVD 全合成光纤预制棒产能,公司光纤预制棒总产能将达到 2000 吨/年。公司光纤预制棒产品均用于内部配套生产光纤,不对外单独销售,对应可支撑光纤理论产能约 6000 万芯公里。为消化光纤预制棒产能,公司规划新建 4600 万芯公里光纤产能,与公司现有及在建光纤产能合并统计,公司光纤总产能将达到 6400 万芯公里。光纤扩产计划落地后的产能可以消化募投项目达产后的光纤预制棒产能,并为未来光纤拉丝工艺提升、特种光纤研发、产品升级等预留缓冲产能。

(2)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纤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 28.51% 11.92% / /

光纤产销率 102.36% 85.63% / /

注 1:2024 年底公司光纤投产,尚未稳定量产,故不计算产能利用率;

注 2:发行人光纤预制棒不对外销售,全部用于自产光纤,因此光纤预制棒无产销率,且其作为光纤原材料不单独统计产能利用率。

公司于 2025 年实现光纤稳定量产并对外销售,2025 年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为 11.92%,2026 年 1-6 月公司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为 28.51%。2025 年,公司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现有产线采用 VAD+RIC 技术路线,需外购 RIC 套柱以制备完整光纤预制棒;受 RIC 套柱供给紧缺制约,产能释放受限。2026 年 1-6 月,公司积极深化与 RIC 套柱供应商贺利氏的合作,供应紧张

7-1-16局面略有缓解,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较 2025 年有所提升。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

布局、提升产能利用率与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现光纤预制棒全合成产线建设。

产销率方面,2025 年公司光纤产销率为 85.63%,2026 年 1-6 月公司光纤产销率为 102.36%。自公司对外销售光纤产品以来,产销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未出现产品滞销情形。

2、发行人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情况

(1)光纤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纤光缆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光纤 13829.38 2080.58 - -

光缆 1128.56 5721.92 8524.99 11068.36

合计 14957.94 7802.50 8524.99 11068.36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纤光缆业务收入分别为 11068.36 万元、8524.99 万元、

7802.50 万元和 14957.94 万元。其中光缆收入分别为 11068.36 万元、8524.99

万元、5721.92 万元和 1128.56 万元。发行人的光缆产品主要是传统通信光缆,一方面国内 5G 基站建设逐步饱和、FTTH 入户覆盖率持续提升,电信市场的需求增速逐渐放缓;另一方面发行人在 2025 年实现光纤稳定量产后大力开拓光纤客户,聚焦 AI 算力领域,光纤主要用于向 AIDC 客户销售而不用于制作光缆,因此发行人光缆销售收入有所减少。

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光纤收入分别为 2080.58 万元和 13829.38万元,发行人的光纤产品主要是面向 AIDC 和无人机的 G.657.A1/A2 单模光纤,受行业需求爆发带动,光纤收入规模有所增长。

(2)光纤在手订单情况

2025 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大光纤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拓展优质客户资源,

光纤产品业务订单稳步提升,带动相关产品收入规模实现增长。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适用于 AIDC 数据中心的 G.657.A1/A2 型号光纤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如

7-1-17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G.657.A1 538.62

G.657.A2 26696.11

合计 27234.73

公司已分别与安捷诺凯讯(上海)电缆有限公司、SHANGQIAO GLOBAL

GROUP COMPANY LIMITED(致尚科技代理采购商)签署长期采购合同。同时,公司与其他客户亦建立稳定业务合作关系,整体在手订单储备较为充足。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 G.657.A1/A2 型号光纤在手订单金额约 2.7 亿元。

此外,公司和客户 A 亦签订了长期产能锁定协议至 2029 年,公司为客户 A预留产能不低于当期总产能的 20%,未来计划供货累计约 1620 万芯公里。

3、采用行业主流技术工艺,产品性能指标已达行业头部企业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将采用 VAD+OVD 全合成技术路线,在 VAD 芯棒基础上,通过 OVD 工艺于芯棒外部直接沉积包层,合成完整预制棒,是当前的主流技术方向。

目前我国行业内头部企业采用的技术工艺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制备光纤预制棒工艺

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可以同时通过 PCVD 工艺和 VAD+OVD 工艺进行光纤预长飞光纤制棒生产的企业之一

实现芯棒和包层均自主生产,无需外购套管;建立了从 VAD/OVD 沉积、烧结亨通光电

纯化、管材冷加工、内外模处理、拉管平台到材料检测的全流程装备体系

中天科技 已掌握 PCVD、OVD、VAD 三大主流预制棒技术

烽火通信 自主掌握了 PCVD、VAD、OVD、MCVD 四大制棒完整工艺和装备技术

注:头部企业技术工艺来源于各公司官网、年度报告、公告、投资者问答、亨通光电参

加“2026 中国光通信高质量发展论坛——空芯光纤研讨会”的演讲。

从头部企业光纤预制棒的制备工艺布局来看,当前头部企业均具备从芯棒到包层的全合成自主生产能力,并广泛采用 VAD、OVD 的光纤预制棒制备工艺。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 VAD+OVD 复合工艺,投建光纤预制棒的全合成产线,摆脱对外购套柱的依赖,符合行业技术自主性攻关演进方向,契合企业强化供应链安全的战略布局。

发行人光纤产品主要是面向算力领域的 G.657.A1/A2,发行人产品性能特点

7-1-18与行业头部企业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关键指标 发行人 长飞光纤 亨通光电 中天科技 烽火通信

最小弯曲半径 10mm 10mm 10mm 10mm 10mm

1550nm 宏弯损耗

≤0.25dB ≤0.25dB ≤0.25dB ≤0.25dB ≤0.25dB(Φ30mm,10 圈)

1625nm 宏弯损耗

≤1.0dB ≤1.0dB ≤1.0dB ≤1.0dB ≤0.1dB(Φ30mm,10 圈)

1550nm 宏弯损耗

≤0.75dB ≤0.75dB ≤0.75dB ≤0.75dB ≤0.75dB(Φ20mm,1 圈)

1625nm 宏弯损耗

≤1.5dB ≤1.5dB ≤1.5dB ≤1dB ≤1.5dB(Φ20mm,1 圈)

1310nm 衰减系数 ≤0.34dB/km ≤0.35dB/km ≤0.35dB/km ≤0.35dB/km ≤0.36dB/km

1550nm 衰减系数 ≤0.21dB/km ≤0.21dB/km ≤0.21dB/km ≤0.21dB/km ≤0.22dB/km

G.657.A1

1625nm 衰减系数 ≤0.24dB/km ≤0.23dB/km ≤0.23dB/km ≤0.23dB/km ≤0.24dB/km

模场直径(1310nm) 9.1±0.4μm 8.8±0.4μm 9.2±0.4μm 8.8±0.4μm 8.6±0.4μm

光缆截止波长(λcc) ≤1260nm ≤1260nm ≤1260nm ≤1260nm ≤1260nm

色散系数(1550nm) ≤18ps/nm·km ≤18ps/nm·km ≤18ps/nm·km ≤18ps/nm·km ≤18ps/nm·km

偏振模色散系数 ≤0.1ps/km1/2 ≤0.1ps/km1/2 ≤0.2ps/km1/2 ≤0.1ps/km1/2 ≤0.2ps/km1/2

包层直径 124.3~125.2μm 125±0.7μm 125±0.7μm 125±0.7μm 125±0.7μm

包层不圆度 ≤0.3% ≤0.7% ≤1.0% ≤1.0% ≤0.7%

芯/包同心度误差 ≤0.3μm ≤0.5μm ≤0.5μm ≤0.5μm ≤0.5μm

最小弯曲半径 7.5mm 7.5mm 7.5mm 7.5mm 7.5mm

1550nm 宏弯损耗

≤0.03dB ≤0.03dB ≤0.03dB ≤0.03dB ≤0.03dB(Φ30mm,10 圈)

1625nm 宏弯损耗

≤0.1dB ≤0.1dB ≤0.1dB ≤0.1dB ≤0.1dB(Φ30mm,10 圈)

1550nm 宏弯损耗

≤0.1dB ≤0.1dB ≤0.1dB ≤0.1dB ≤0.1dB(Φ20mm,1 圈)

1625nm 宏弯损耗

≤0.21dB ≤0.21dB ≤0.2dB ≤0.2dB ≤0.18dB(Φ20mm,1 圈)

1310nm 衰减系数 ≤0.35dB/km ≤0.35dB/km ≤0.350dB/km ≤0.35dB/km ≤0.36dB/km

1550nm 衰减系数 ≤0.21dB/km ≤0.21dB/km ≤0.21dB/km ≤0.21dB/km ≤0.22dB/km

G.657.A2

1625nm 衰减系数 ≤0.23dB/km ≤0.23dB/km ≤0.23dB/km ≤0.23dB/km ≤0.24dB/km

模场直径(1310nm) 8.6±0.4μm 8.8±0.4μm 8.6±0.4μm 8.6±0.4μm 8.6±0.4μm

光缆截止波长(λcc) ≤1260nm ≤1260nm ≤1260nm ≤1260nm ≤1260nm

色散系数(1550nm) ≤18ps/nm·km ≤18ps/nm·km ≤18ps/nm·km ≤18ps/nm·km ≤18ps/nm·km

偏振模色散系数 ≤0.1ps/km1/2 ≤0.1ps/km1/2 ≤0.2ps/km1/2 ≤0.1ps/km1/2 ≤0.2ps/km1/2

包层直径 124.3~125.2μm 125±0.7μm 125±0.7μm 125±0.7μm 125±0.7μm

包层不圆度 ≤0.3% ≤0.7% ≤0.8% ≤1.0% ≤0.7%

芯/包同心度误差 ≤0.3μm ≤0.5μm ≤0.5μm ≤0.5μm ≤0.5μm

7-1-19注:头部企业产品性能参数来源于各公司官网,部分企业官网列示零色散波长及零色散斜率,本表统一采用色散系数口径列示。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 G.657.A1/A2 系列光纤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如抗宏弯损耗、衰减系数、色散系数、光缆截止波长、偏振模色散系数等已达到行业头部企业的同等水平。

光纤的型号及光学传输性能主要受光纤预制棒的芯棒影响,芯棒的掺杂浓度、折射率剖面设计直接影响光纤的衰减系数、色散特性等性能指标。发行人已熟练掌握 VAD 芯棒的制备方法,且现有产品已达到行业头部企业水平。光纤预制棒的外包层不参与构成导光结构,主要影响光纤的几何参数与机械性能,并决定预制棒的尺寸规格与制造成本。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产线的差异,仅在于外包层环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 OVD 量产实操经历,现有技术体系和生产经验可大量迁移复用,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二)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之“4、原材料第三方依赖风险可控,技术工艺不存在

依赖第三方的情形”。因此,募投项目产品性能满足标准要求具备充分的技术基础。

4、原材料第三方依赖风险可控,技术工艺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

(1)原材料第三方依赖风险可控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 VAD+OVD 技术路线,主要原材料包括四氯化硅、四氯化锗、氢气、氧气、氦气、氩气等。其中,氢气、氧气、氩气等属于较为常见的空分大宗工业气体,不存在原材料依赖的风险。

高纯四氯化硅为制备高纯合成石英基材的关键原料,产品纯度指标要求严苛。

伴随国内光伏硅料行业多年规模化发展,国内已形成成熟、完整的高纯四氯化硅配套产业链。现阶段,AI 算力带动光棒产线满负荷运转,且高端光纤对高纯度四氯化硅耗用量更高,高纯四氯化硅价格阶段性上涨。我国高纯度四氯化硅主要供应商包括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硅科技潜江有限公司、洛阳中硅

高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头部光纤企业如长飞光纤、中天科技亦自备部分产能。

增量产能方面,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能今年投产,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厂商的高纯四氯化

硅扩产计划正在推进中,相关产能预计 2027-2028 年逐步释放,和本次募投投产

7-1-20节奏匹配。公司报告期内的四氯化硅供应商包括武汉新硅科技潜江有限公司、江

东翔骏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也在同步推进供应商认证工作,如与湖北飞菱光纤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试料协议等,以分散可能存在的供应商依赖风险。

四氯化锗主要用于光纤芯棒折射率调节,可有效优化光纤芯层折射率、提升光信号传输性能。国内锗矿资源开采、提纯及四氯化锗深加工产业链配套完善,但锗属于稀有分散金属,系铅锌矿伴生资源,无法独立规模化开采,产量受主矿采选规模制约。我国四氯化锗产能高度集中,近年来,受红外光学、光纤通信、半导体等领域需求同步增长,四氯化锗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四氯化锗作为调节芯棒折射率的关键原材料不可或缺,在一根光纤预制棒中的重量占比不到 1%。

报告期内公司已和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等四氯化

锗行业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在同步开展供应商洽谈工作。

氦气是烧结环节的保护气及传热介质,对光纤预制棒脱水烧结具有重要作用。

氦气属资源性稀缺气体,无法人工合成,全球产能集中于美国、卡塔尔、俄罗斯、阿尔及利亚等地。近年来,国内正在加强提氦技术攻关和产能建设,据卓创资讯统计,至 2025 年末,国内氦气产能达到 1500 万立方米,带动国产量占比由 2020年的 4%提升至 15%。报告期内,公司氦气供应商包括惠理能源南通有限公司、无锡市圣马气体有限公司、中科富海(扬州)气体有限公司、金宏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等多家企业,供应商结构多元,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情形。此外,公司已与相关厂商签订了氦气回收再利用合作协议,定制配套氦气回收再利用系统,针对光棒、光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氦废气开展回收处置,实现氦气资源循环复用,一定程度上减少氦气外购规模。

整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第三方依赖风险相对可控。

(2)技术工艺不依赖第三方

1)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技术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线技术工艺的延伸应用,不涉及新技术。仅在包层制备环节存在部分差异,具体生产过程如下:

工艺流程 募投项目 现有产线

7-1-21将原材料通过氢氧焰转化成二氧化硅微粉,直接沉积在旋转的靶棒端面上,

芯棒沉积形成多孔疏松的预制棒毛坯。

预制棒毛坯被移入高温烧结炉,在充满氦气的环境中,高温处理去除毛坯芯棒脱水烧结 中的水分和其他杂质气体,高温使疏松的多孔毛坯熔缩成完全致密、透明的实心玻璃棒。

将已经脱水烧结成实心玻璃的芯棒

装夹在沉积车床上旋转,喷灯沿着包层 棒体轴向往返移动,将氢氧焰中水沉积 解生成的二氧化硅粉末,逐层沉积将制备好的芯棒放入外购

在芯棒的外圆柱面上,形成疏松多的 RIC 石英套管中,利用包层制备 孔的粉尘外壳。

高温使二者熔为一体,成为将带有粉尘外壳的复合体放入高温完整的光纤预制棒。

烧结炉,在氦气环境下高温脱水,整体脱

粉尘外壳致密化、玻璃化直接熔合水烧结

在芯棒表面上,形成完整一体的光纤预制棒。

注:主要生产过程仅列示重要环节,未列示酸洗、芯棒延伸、表面处理等环节。

由上表可知,募投项目相较于现有产线,工艺层面的主要变化在于包层环节需重复“沉积”“脱水烧结”两道工序。外包层制备阶段的“沉积”“脱水烧结”与芯棒制备阶段的“沉积”“脱水烧结”是同一类物理化学过程、采用同源设备

和相同控制逻辑,属于公司现有成熟技术的延伸应用,并未引入全新的技术原理。

2)现有能力高度覆盖募投项目技术工艺,具备可迁移的生产经验

公司已熟练掌握 VAD 工艺,并取得“VAD 芯棒的制备方法”“一种光纤预制棒的脱气装置及脱气方法”“一种光纤预制棒的烧结装置和烧结方法”等与光

纤预制棒制备相关的发明专利,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开发取得,不存在受让、许可或与第三方共有核心技术、核心技术秘密的情形。

OVD 工艺由康宁发明,核心技术原理属于行业公开范畴。作为全球光棒制造的主流工艺路线,该工艺已历经数十年全球大规模量产的充分验证,技术成熟度高。芯棒环节的 VAD 工艺与包层环节的 OVD 工艺比较情况及公司现有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 VAD 工艺(芯棒环节) OVD 工艺(包层环节) 公司现有能力

VAD 和 OVD 同属火焰水解气相沉积工艺,化学工艺原理 已经充分掌握相关工艺原理。

反应原理一致。

除 OVD 沉积和烧结设备,其余辅VAD 沉积和烧结设 OVD 沉积和烧结设备、

主要设备 助步骤设备与公司现有设备基本

备、其他辅助设备 其他辅助设备一致。

四氯化硅、四氯化锗、 公司现有原材料供应商体系完全

四氯化硅、氢气、氧气、

原材料 氢气、氧气、氦气、氩 覆盖募投项目需求。募投 OVD 环氦气、氩气等。

气等。 节无新增原料品种。

7-1-22募投项目仅在包层制备

环节使用 OVD 工艺,包光纤产品的导光性能层不改变光纤的导光结

由芯棒决定,芯棒制备构设计,其对光纤的影响 公司已经熟练掌握锗掺杂工艺,配料掺杂 环节包含锗掺杂步骤,体现为包层尺寸与几何 包层环节不涉及相关技术。

该步骤所需原材料为

参数的保障性作用,无需四氯化锗。

四氯化锗原材料进行锗掺杂。

沉积方向 轴向沉积,少喷灯 径向沉积,多喷灯并排 无 OVD 专用沉积设备芯棒环节均匀性控制要求更高,具体工艺 沉积均匀 掺杂浓度与折射率剖 厚度分布、逐层密度均匀 公司已熟练掌握;包层环节控制

环节技术 性控制 面均匀性控制 性控制 要求相对直观且可修正,现有控要点 制体系和经验可迁移。

公司已熟练掌握脱水烧结工艺,包层为纯石英沉积,不存OVD 包层无掺杂控制需求,新增烧结过程中需同步控 在掺杂剖面控制需求;因

控制点为长时脱水、大尺寸温场

制锗掺杂剖面,防止掺 包层厚度大于芯棒半径,烧结控制 调控及界面熔合。RIC 工艺形成杂组分高温挥发导致 脱水时间相应延长;同时

的大尺寸高温作业、界面质量管

折射率剖面偏移 需控制包层与芯棒的界

控经验可迁移复用。公司无 OVD面熔合质量。

专用烧结设备。

公司 VAD 芯棒产线已长期实施退火与应

梯度退火 退火与控速冷却,具备相关技术力消除和生产经验。

芯棒是光纤预制棒的技术核心,光纤的折射率剖面、掺杂分布及衰减等指标主要由芯棒决定,其制备过程对原材料纯度、温度场与气流场稳定性、掺杂精度及脱水烧结的控制水平要求最高,是全合成路线中工艺难度最大的环节。光纤预制棒包层的主要功能是为芯棒提供光学包覆及几何尺寸支撑,其折射率剖面控制要求显著低于芯棒。

如上表列示,本次募投项目仅在包层环节采用 OVD 工艺,与现有芯棒环节的 VAD 工艺比较,底层反应原理、原料体系及核心工艺环节基本保持一致,现有技术能高度覆盖 OVD 具体工艺环节的技术要点。公司已自主掌握 VAD 芯棒制备工艺并形成稳定量产能力,技术体系和生产经验可大量迁移复用。因此,包层环节的 OVD 工艺不存在实质性技术障碍。

受现有设备、产线设计、生产环境和工艺参数等限制,发行人尚未实现VAD+OVD 全合成光纤预制棒的批量生产,针对募投项目新增的工艺环节技术要点,发行人已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下:

在 OVD 径向沉积环节,发行人将通过引进先进的 OVD 沉积设备,联合设备供应商开展精密沉积参数的联合调试。同时,依托 OVD 工艺逐层沉积及可原

7-1-23位观测修正的技术特性,将公司在 VAD 工艺中已验证成熟的均匀性控制体系与

生产经验迁移至 OVD 环节,对 OVD 沉积过程中的芯棒跳动进行校正,降低光纤芯包同心度几何报废概率,实现对包层厚度及几何尺寸的高精度控制。

在大尺寸整体烧结环节,项目核心实施团队均具备 OVD 批量生产经验,掌握适配大尺寸预制棒的专属烧结工艺。实施过程中,将采购 OVD 专用烧结设备,与供应商联合完成设备调试,并通过试产阶段的产品验证,精确确定脱水时间、烧结温场分布及升温速率等核心工艺参数。上述解决方案已纳入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发行人将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设备进场调试及试产验证工作。

3)多数设备与现有产线类型一致,发行人已落实设备供应渠道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设备中 VAD 沉积和烧结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与公司现有

产线设备类型一致,公司已具备成熟的操作、维护与工艺管理经验。新增设备类型为 OVD 沉积和烧结设备。本次募投项目核心工序设备已签订供货协议,供应渠道已落实,公司已联合设备厂商完成部分设备的个性化工艺研发与定制,相关设备可按项目进度要求交付。发行人设备采购系正常商品采购行为,采购设备不涉及受让第三方技术,亦不附带限制公司自主使用的约束性条款。

4)项目实施依托自有专业团队,主要人员均有丰富 OVD 产业化实施经验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团队均为公司内部自有人员,团队拥有成熟完备的 OVD工艺工业化量产实操经验,项目执行全过程不依赖外部第三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团队核心人员履历如下:

人员 从业履历

材料学硕士,深耕光通信行业 21 年。历任长飞光纤高级工程师、江苏募投项目统筹负 通鼎光棒副总经理,主持或参与编写行业专业著作 3 部(其中 1 部担任责人 主编),兼具 VAD 与 OVD 产业化实战经验,全面负责募投项目技术路线规划与产业化落地实施。

化学工艺硕士,江苏省"333 工程"人才培养对象,江苏省工信厅专家库成员。累计获授权专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在光棒研发及技术光棒光纤事业部

管理领域深耕逾 10 年,先后任职于通鼎互联、永鼎股份,历任研发工总经理

程师及技术经理,主导攻克多项 OVD 工艺关键技术难题,所发表论文多次获得行业一、二等奖,精通 OVD 工艺过程控制与产品质量判定。

化学工程硕士,深耕光纤预制棒及光纤研发制造 15 年,专注光纤预制棒及光纤项目搭建、设备安装调试。曾主导 VAD、OVD 光棒预制棒、远东高新材料总

光纤产线的设备安装调试、工艺参数固化及量产爬坡等核心环节,累计经理

申请专利 30 余项,荣获省级科技奖项,在专业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具备 VAD 及 OVD 生产全流程现场管控的丰富实操经验。

7-1-24曾任通鼎互联技术总工、浙江万马天屹技术中心经理,长期主导核心工

光棒光纤事业部

艺技术攻关,在 OVD 关键工序的工艺突破与工程化转化方面具有深厚技术总监积淀。

材料学学士,拥有 20 年光棒光纤技术及管理经验,其中包含多年海外特种产品事业部工作经历。产品领域覆盖通信光纤、保偏光纤、有源及无源特种光纤、总经理

空芯光纤等,技术视野广阔,品类跨度全面。

光棒光纤事业部 材料学学士,10 年以上光棒工艺及研发经验,先后任职于通鼎互联、亨研发工程师 通光导,熟悉 VAD 及 OVD 生产工艺全流程。

此外,团队研发与工艺骨干均具备头部企业芯棒、包层沉积、脱水烧结、光纤拉丝等实操经验。团队结构稳定、分工明确,可充分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量产落地。

5)完善工艺文件编制,各生产工序实现自主实施

发行人已建立全生产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制度文件,对光纤预制棒生产的各道工序均编写了工作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均系发行人在研发与量产过程中通过自主摸索、优化确定,光纤预制棒制备各工序均由发行人自主完成,亦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

募投项目投产前,公司将依照既有制度的流程要求,完成 OVD 相关工序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编制;OVD 各工序工艺参数将由公司技术团队在设备安

装调试及试产过程中优化确定,各生产工序由公司自主实施,不存在委托加工、外协加工的情形。

如前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技术工艺系公司现有成熟工艺的延伸应用,公司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储备、设备供应保障和人员经验,技术工艺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

5、客户导入及持续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公司作为光纤业务的新进入者,以市场需求爆发、技术壁垒相对较高的算力细分应用场景作为切入点,利用高端光纤产品获客,实现市场开拓。

客户认证方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为部分行业重要客户批量供货,且新客户验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为后续的客户导入奠定基础。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二、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之“(二)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

7-1-25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将全部用于公司生产 AIDC 用光纤,与公司现有产品一致,

客户群体与现有客户群体一致。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二)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具有可实现性”

之“2、发行人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情况”。

总体而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用于生产光纤,最终目标客户与现有客户一致。公司报告期内光纤产品收入规模提升明显,客户导入工作按计划推进,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客户导入和持续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是否存在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AIDC 建设拉动光纤需求,行业现有产能存在明显缺口。

根据上文梳理,目前行业内光纤预制棒及其所能提供的光纤产能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供需缺口,而行业内未来短期新增有效产能有限,预计供需格局将持续偏紧。本次募投项目布局光纤预制棒,公司已规划下游光纤产能扩张安排,契合行业供需格局与产业发展趋势,此外,行业内部分企业已加速光棒产能布局,本次募投项目是发行人抓住市场机遇,抢占 AIDC 赛道先发优势,提高行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建设核心原材料供应体系,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

光纤预制棒是光纤光缆产业链中技术壁垒最高、利润空间最大的核心环节,国内光纤光缆制造商除头部企业具备自主供应能力外,多数企业长期依赖进口采购。公司实施本次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将业务范围向上游核心原材料延伸,实现对“光棒—光纤—光缆”全产业链的掌控。这种垂直整合能够从根本上保障核心原材料的自主供应,降低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在面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供应紧张时,展现出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生产稳定性,是构建安全、可靠、有韧性的供应链体系的核心环节。

7-1-263)降低综合采购成本,提升成本控制与盈利能力

在光纤光缆的成本构成中,光纤预制棒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是企业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通过外购预制棒进行加工,企业需要承担供应商的利润溢价以及运输、关税等额外成本,导致产品利润被压缩。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光纤预制棒的自产自用,能够有效剔除中间环节的成本加成,显著降低光纤的制造总成本。另外,规模化生产带来的成本效应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项目建成后,随着产能的释放,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分摊将随之降低。公司能够根据原材料市场波动灵活调整生产计划,优化库存管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这种成本优势将使公司在面对市场价格调整时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要求近年来,国家持续强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将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的自主保障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光纤预制棒技术长期被国外企业掌握,国内企业通过持续技术攻关已实现较大突破,头部企业具备了自主生产能力,但高端品类自给率仍有提升空间。公司建设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在光通信产业链上形成更完整的布局,增强在通信线缆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响应了国家关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保障关键材料自主供应的政策导向,符合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总体要求。

2)采用行业主流技术路线,项目具有技术储备

公司已充分掌握 VAD+RIC 工艺,根据前述产品技术指标对比,公司现有产品性能指标不存在落后于行业头部企业的情况。募投项目采用的 VAD+OVD 技术属于光纤预制棒领域经典且已规模化应用的气相沉积工艺,康宁、长飞、亨通等行业头部企业均已长期量产落地,基础工艺原理公开成熟,且与公司现有产线工艺技术高度同源,原材料体系相同,核心环节工艺原理一致,属于公司现有技术的延伸应用,且核心技术团队具备成熟的 OVD 实操经验,具体详见本题回复

“(二)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是否具有可实现性”之“4、原

材料第三方依赖风险可控,技术工艺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相关回复。因此

7-1-27本次募投项目具有技术储备。

3)市场需求持续放量,项目具有市场储备

市场宏观层面,AI 算力逐渐成为光纤市场核心增量驱动,同时叠加无人机、特种光纤等新兴需求出现,传统通信需求托底,市场增量空间充足;尽管当前行业内多家企业集中披露光棒扩产规划,但名义产能无法同步转化为可实际交付的有效供给,新增产能释放存在显著时滞,短期内无法及时满足行业供需缺口。公司客户储备层面,发行人已经进入致尚科技、安捷诺等知名的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商的供应商名单,并且和其中部分企业签订了长期的供货协议。同时,发行人也在继续拓展客户群体,以为未来新增产能消化做准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有市场储备。

4)实施团队经验丰富,项目具有人员储备

公司光纤光缆业务板块核心技术团队均拥有成熟完备的 OVD 工艺工业化量

产实操经验,掌握该工艺从设备调试、生产流程管控、参数优化到良率提升全链条关键技术要点,具备完整项目落地、产能爬坡及稳定量产实施经验,本次募投项目具有人员储备。

2、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前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要求,具有技术储备、市场储备和人员储备。募投项目已取得项目用地,相关备案、环评、能评手续均已完成。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厂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正在同步推进机电安装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中披露相关风险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和行

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决策。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仍存在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原因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

期实施的风险,同时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若公司出现管理瓶颈,导致相关业务无法顺利运营、运营成本超过预期、运营效

7-1-28率和质量未达要求等情形,则将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以及公司

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现有光纤预制棒生产主要采用VAD+RIC 工艺,该工艺与募投项目拟采用的 VAD+OVD 工艺具有众多相似之处,部分核心工序相通。同时,OVD 工艺作为行业内主流技术路线之一,已应用多年、相对较为成熟,公司多位技术人员亦具备相关生产经验。但鉴于募投项目涉及新设备导入、工艺参数优化及规模化生产的系统调试,从技术方案确定到实现稳定量产仍需经历必要的爬坡过程,因此募投项目能否成功量产并达到理想的良率水平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是否存在产能无法

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1)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与市场需求高速增长趋势相匹配。当前光纤市场需求驱动已由传统通信单一增长点转向以算力为核心、多场景共振的结构性扩容,市场增量空间充足。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与行业供需格局相契合。如前所述,目前行业光棒产能利用率已达高位。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行业供需缺口将持续存在。本次募投项目投产节奏契合行业高景气周期。

此外,公司已进入部分知名客户如安捷诺、致尚科技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手订单较为充足,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坚实的客户储备和订单支撑。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

(2)具体产能消化措施安排

发行人计划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实现产能消化:

1)积极拓展海内外优质客户

公司依托当前光纤高景气市场行情,持续加大海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公司构建了多元客户开发体系:一是依托现有业务积累的存量客户资源挖掘协同需求,公司现有业务客户涵盖通信基础设施企业、工程总包商等单位,上述客户在 AIDC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光纤、光缆配套采购需求;二是发行人积极参与国内外光通

7-1-29信行业的专业展会并自主布展,推介公司产品,强化品牌形象,现场与海内外算

力服务商、综合布线企业洽谈,精准挖掘潜在客户;三是公司组建了专业专职营销团队对接客户,在存量客户维护的同时拓展增量市场。

2)优化现有产品质量,布局研发高端新品

公司将持续升级生产工艺与质控体系,优化现有产品性能与良品率,稳定产品质量。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现全产业链布局,提升成本优势,提高交付能力,强化综合竞争力。同时布局空芯光纤、保偏光纤、海底光缆等特种光纤光缆产品的研发,以高端产品结构升级打开增量市场,消化新增产能。

3)扩充专业人才队伍

公司将持续引进行业研发、生产工艺、市场销售及供应链管理等领域专业人才,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内部培养、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强化技术研发团队与生产管理团队实力,提升新品迭代能力、生产运营效率及市场开拓能力,为产能释放、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3)发行人已对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

同时,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之“(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如下:“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800吨光纤预制棒的生产能力,产能全部供给公司自用,用于后续光纤产品生产。本次募投项目落地达产后,公司光纤预制棒自用生产的光纤理论产能预计可达

6000 万芯公里。虽然公司已在人员、技术、市场储备等方面为消化新增产能做

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但是在项目建设及运营周期内,若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及产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存在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综上所述,光纤行业已经进入由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量价齐升”高景气周期,行业现有产能及拟扩建产能短期无法匹配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供需缺口短期难以弥合,光纤价格已出现大幅上涨。发行人报告期内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受到关键原材料制约,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光纤收入规模有所增长,在手订单较

7-1-30为丰富。本次募投项目采用行业主流技术路线,发行人光纤产品性能不存在落后

于行业头部企业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依赖风险可控,技术工艺不存在依

赖第三方的情形。发行人光纤产品客户及持续销售具有可实现性。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产能规划合理。公司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并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二、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产品标准、技术工艺、产线设备、供

应商及客户、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新业务、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一)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产品标准、技术工艺、产线设备、供应商及客户、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主要产品为光纤预制棒,与公司现有光棒产品在产品标准、技术工艺、产线设备、供应商及客户、应用领

域等方面的区别与联系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产品 现有产品项目 (AIDC 领域专用 (AIDC 领域专用 区别与联系光纤预制棒) 光纤预制棒)

联系:制备的光纤产品标准一致,属于同一产品体系。

区别:全合成结构无接缝、几何精度与同所制备的光纤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执

产品标准 心度控制水平更高,拉丝断点少、制备的行 GB/T 9771 等统一行业标准。

光纤机械强度高与可靠性更高;全合成法

不受市售套柱尺寸限制,可实现超大尺寸光棒的量产。

VAD+OVD全合成 VAD+RIC 工艺, 两种技术路线技术同源,所需原材料基本工艺,在 VAD 工 芯棒采用 VAD 工 一致,核心环节基本相同,比较情况具体艺制备完成的芯棒 艺,包层通过外购 详见本题回复之“一、AIDC 用光纤及光技术工艺 外层通过 OVD 工 RIC 套管,将芯棒 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之“(二)艺继续沉积包层, 放入高纯石英套管 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形成完整的光纤预 中加热,让两者熔 之“4、原材料第三方依赖风险可控,技术制棒。 为一体。 工艺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

核心设备:VAD 沉 联系:除 OVD 沉积与烧结设备外,剩余核心设备:VAD 沉

积和烧结设备、 设备与现有产线选型原则一致,现有的积和烧结设备、芯

OVD 沉积和烧结 VAD 沉积与烧结设备、芯棒延伸设备、光

棒垂直延伸、芯棒

设备、芯棒垂直延 纤拉丝塔等均可无缝衔接募投项目的生

产线设备 退火设备、套管处

伸、芯棒退火设备 产。

理设备等;

等; 区别:新增 OVD 沉积和烧结设备与 OVD

产线:无 OVD 产

产线:新增 OVD 包层制造产线,相较于现有产线,募投项线。

专属产线,对车间 目将大幅扩大高洁净度厂房的面积和比

7-1-31募投项目产品 现有产品项目 (AIDC 领域专用 (AIDC 领域专用 区别与联系光纤预制棒) 光纤预制棒)

洁净度、温湿度、 例,对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温湿度等环防尘管控标准高。 境控制标准更高。

四氯化硅、四氯化 联系:气体原料种类一致,供应商体系可四氯化硅、四氯化

原材料及供 锗、氢气、氦气等 沿用。

锗、氢气、氦气等

应商 原材料供应商; 区别:募投项目不再采购 RIC 套柱,供应原材料供应商

RIC 套柱供应商 链安全性显著提升

公司不对外销售光 公司不对外销售光

纤预制棒,光纤预 纤预制棒,光纤预制棒制备的光纤下 制棒制备的光纤下 客户群体不存在差异,公司正积极拓展海下游客户

游客户包括通信布 游客户包括通信布 内外客户,并重点发力云厂商客户开发。

线商、数据中心综 线商、数据中心综

合服务商、云厂商 合服务商

AI 算力基础设施、大型数据中心与算

应用领域 不存在区别力集群

(二)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

1、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 AIDC 用光纤预制棒,全部用于公司自产光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在光纤预制棒研发、光纤制备及工艺优化领域已积累扎实的技术壁垒,累计申请 30 余项光棒光纤相关专利,其中已获授权 15 项(包含发明专利 10 项),另有 16 项处于实质审查阶段。覆盖芯棒制备、预制棒烧结、拉丝工艺等关键生产环节,为产品产业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公司目前已形成成熟的量产能力,现有光纤预制棒产能 300 吨、光纤产能约 900 万芯公里,在建 300 吨芯棒及 900 万芯公里光纤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相关产品产能将进一步增长。

公司依托成熟的技术积淀和稳定的产品品质,光纤产品已成功进入多家行业重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顺利实现批量供货。客户涵盖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商安捷诺凯讯(上海)电缆有限公司、SHANGQIAO GLOBAL GROUP COMPANY

LIMITED(致尚科技的国内代理采购公司)以及通信基础设施企业等。现阶段公司光纤业务营收规模稳步提升,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情况良好。

2、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光纤产品已进入致尚科技、安捷诺等重要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同时正在同步推进多家新客户验证工作。

7-1-32具体而言,公司光纤产品已经通过客户 B、客户 C 检测,正在推进框架协议

的签订工作;已向客户 D、客户 E、客户 F 完成初始送样,尚待客户检测反馈;

和客户 G、客户 H 分别签订样品采购合同和项目合作保密协议,相关样品正在生产中;同时公司已通过客户 I 供应商合规审查。现阶段新客户验证工作有序推进,客户导入持续落地。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新业务、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1、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

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具有供应链协同性。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缆网、智能电池/光纤和智慧机场三大板块。公司已实现“光棒—光纤—光缆”的全产业链贯通。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布局全合成光纤预制棒产能,向上游核心环节延伸,实现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纵向一体化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具有技术协同性。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 VAD+OVD全合成工艺与公司现有 VAD+RIC 工艺在核心技术原理上高度同源,均基于气相沉积技术原理。其中,芯棒制造工艺完全一致,仅在包层制造环节由外购套柱升级为自主 OVD 沉积烧结。公司在现有光棒产线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积累的研发运营经验均可直接复用于募投项目,大幅缩短调试周期和良率爬坡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具有客户渠道协同性。本次募投产品用于公司自产光纤,与公司现有光纤产品在产品标准、应用领域方面高度一致,下游客户群体均为通信基础设施企业、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商等,客户渠道可全面复用。公司已进入致尚科技、安捷诺等知名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与部分客户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得到扩充,供货规模得到提升,有助于公司在现有客户中扩大份额、提升客户黏性。

2、本次募集资金不属于投向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况,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充光纤预制棒产线,提高光纤预制棒产能。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全部用于公司自产光纤,与公司现有光纤产品一致,因此不属于投向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 年第 1 期:“实践中关于募集资金

7-1-33是否投向主业的情形比较复杂,需要从以下两方面重点把握:一是主营业务认定时点,原则上以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方案时点为基准。二是主营业务范围的认定,需结合再融资预案披露时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所涉业务运行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以本次再融资方案披露时点为基准,发行人光纤光缆业务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收入,相关产品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募投项目所涉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如前所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在供应链、技术和客户渠道方面均具有协同性,发行人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技术、市场和人员储备,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执行标准一致,技术同源、核心工艺环节相同,仅新增 OVD 产线及相关设备,剩余设备类型相同,原材料基本一致,可摆脱对 RIC 套柱的依赖,募投项目产品制备的光纤与公司现有产品客户群体及应用领域重合。公司相关产品研发已实现产业化转化,并持续推进新客户的开发、验证及导入。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在供应链、技术和客户渠道方面均具有协同性,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三、发行人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远东高材的背景及必要性,其他主体是否均为

发行人员工,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通过远东高材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必要性,远东高材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

(一)发行人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远东高材的背景及必要性,其他主体是

否均为发行人员工,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1、远东高材的基本情况

根据远东高材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远东高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远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6-02-14

注册资本 33000.00 万元

7-1-34法定代表人 向德成

注册地址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路 36 号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经营范围 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持有远东通讯 98.72%的股权,远讯合伙持有远东通讯 1.28%的股权。远东高材系远东通讯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对远东高材的间接持股比例为 98.72%。远东高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2、发行人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远东高材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远东通讯股东决定,同意远东通讯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授权远东通讯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决定,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激励计划具体相关事宜。

2023 年 3 月 28 日,远讯合伙成立。远讯合伙系发行人为激励公司光纤光缆

业务板块的核心员工及人才成立的持股平台,激励工具为远东通讯股权,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远讯合伙持有远东通讯 1.28%的股权。

2026 年 2 月 14 日,远东高材成立。远东高材系远东通讯基于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需要而全资设立,定位为光纤光缆配套新材料产能载体。远东高材成立后,发行人通过远东通讯持有远东高材 98.72%的股权,远东高材作为项目建设、运

7-1-35营主体。

通过设立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吸引人才,有利于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促进光纤光缆业务板块发展及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其他主体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

(1)远讯合伙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远讯合伙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职务

1 方亚英 有限合伙人 3645.80 86.8048% 远东通讯员工

2 向德成 有限合伙人 120.00 2.8571% 远东通讯员工

3 陈继斌 有限合伙人 60.00 1.4286% 发行人员工发行人员工(远东通

4 李林 有限合伙人 58.50 1.3929%讯前员工)

5 涂峰 有限合伙人 52.50 1.2500% 远东通讯前员工

6 沈洪明 有限合伙人 40.50 0.9643% 发行人顾问

7 余媛媛 有限合伙人 37.50 0.8929% 远东通讯员工

8 蒋承志 有限合伙人 31.50 0.7500% 远东通讯董事长

9 潘家乐 有限合伙人 19.50 0.4643% 远东通讯员工

10 沈江 有限合伙人 18.00 0.4286% 远东通讯员工

11 梁伟 有限合伙人 18.00 0.4286% 远东通讯员工

12 张叶涛 有限合伙人 15.00 0.3571% 发行人员工

13 李鑫鑫 有限合伙人 10.00 0.2381% 远东通讯员工

14 祝兆庆 有限合伙人 9.00 0.2143% 发行人员工

15 段宏峰 有限合伙人 8.00 0.1905% 远东通讯前员工

16 张瑞 有限合伙人 6.00 0.1429% 远东通讯员工

17 包海洋 有限合伙人 6.00 0.1429% 发行人前员工

18 徐浩然 有限合伙人 5.85 0.1393% 远东控股顾问

19 朱明 有限合伙人 5.00 0.1190% 远东通讯员工

20 朱志远 有限合伙人 4.50 0.1071% 远东通讯员工

21 江新国 有限合伙人 4.50 0.1071% 远东通讯员工

22 苗晓翠 普通合伙人 4.20 0.1000% 发行人员工

23 马歆予 有限合伙人 3.00 0.0714% 远东通讯员工

7-1-36序号 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职务

24 何光明 有限合伙人 3.00 0.0714% 发行人员工

25 沈建鑫 有限合伙人 3.00 0.0714% 远东通讯员工发行人员工(远东通

26 张炜 有限合伙人 2.00 0.0476%讯前员工)

27 潘权子 有限合伙人 1.50 0.0357% 远东通讯员工发行人员工(远东通

28 周伊冰 有限合伙人 1.50 0.0357%讯前员工)

29 王镭澎 有限合伙人 1.50 0.0357% 远东通讯员工

30 李宏宇 有限合伙人 1.45 0.0345% 远东通讯员工

31 吴煜 有限合伙人 1.00 0.0238% 远东通讯员工

32 余欣炎 有限合伙人 1.00 0.0238% 远东通讯员工

33 陈锐 有限合伙人 0.75 0.0179% 发行人员工

34 杜磊 有限合伙人 0.30 0.0071% 远东通讯员工

35 刘源 有限合伙人 0.15 0.0036% 远东通讯员工

合计 4200.00 100.00% /

(2)徐浩然、沈洪明的基本情况依据《远东通讯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 2(1)条“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核心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激励人员”。远东通讯董事会于 2022年 12 月 30 日作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将沈洪明、徐浩然两名外部顾问纳入激励对象。经远东通讯董事会审议确认,沈洪明、徐浩然符合股权激励计划项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激励人员”,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

徐浩然拥有主流媒体从业、品牌战略研究的专业积淀,在远东控股集团历任宣传副总裁、首席品牌官等职务,深度参与集团品牌体系搭建,为公司品牌定位、对外叙事、声誉舆情管理提供专业支撑,助力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与资本市场形象,拓展公司行业及公共影响力。

沈洪明拥有二十余年线缆行业销售从业经历,长期深耕线缆市场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市场渠道与行业营销经验,能够为远东通讯业务拓展提供营销经验、客户及渠道资源方面的重要支持,助力业务市场开拓。

因此,授予徐浩然、沈洪明激励份额具有商业合理性。

(3)已离职人员涂峰、段宏峰、包海洋的基本情况

7-1-37涂峰、段宏峰在获得远讯合伙激励份额时,均系远东通讯在职员工;包海洋

在获得远讯合伙激励份额时,系远东股份在职员工。激励份额授予时点,三人符合《远东通讯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 2(1)条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第 7(1)条:“如激励对象在标的公司上市前离职,则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激励份额不得行权,激励对象已行权并持有的激励股权不得继续持有。激励份额管理人有权要求激励对象向其自身或指定第三方转让激励对象所持全部激励股权。”故涂峰、段宏峰、包海洋离职后应当办理合伙份额退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涂峰、段宏峰、包海洋与公司正在就合伙份额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尚未签署正式转让协议。

4、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对远东高材的间接持股比例为 98.72%,拥有对远东高材的控制权,为防范利益冲突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发行人采取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如下:

(1)持股比例限制

远讯合伙仅持有远东通讯 1.28%的股权,持股比例较低,不影响发行人对远东高材的控制,发行人能够通过远东通讯对远东高材实施有效控制。

(2)合伙事务执行安排

根据远讯合伙的《合伙协议》,苗晓翠为远讯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委托产生,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相关文件,从而保障持股平台规范运作。

(3)关联方利益隔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蒋承志仅持有远讯合伙 0.75%的合伙份额,为有限合伙人,对持股平台无控制权及重大影响,因此不构成发行人与实控人一致行动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中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

7-1-38度,发行人能够控制远东高材的经营管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集资金的使

用等事项;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证通过远东高材实施的募投项目的相关资金得到有效监管。

因此,发行人为防范利益冲突,已采取了相关措施并制定了相关制度,该等措施及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利益冲突。

5、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远东通讯股东决定,同意远东通讯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授权远东通讯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前述决定,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激励计划具体相关事宜。2023 年 3 月 28 日,远讯合伙设立并办理完成工商登记。2026 年 2 月 14 日,远东高材成立。

前述股权激励计划系远东通讯层面的激励安排,激励标的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远东通讯少量股权,远讯合伙仅持有远东通讯 1.28%的股权。该股权激励事项及设立远东高材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亦未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发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义务,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

(二)通过远东高材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必要性,远东高材少数股

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

1、通过远东高材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必要性

发行人能够有效控制远东高材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发行人持有远东通讯 98.72%的股权,远东高材系远东通讯全资子公司,发行人间接持有远东高材 98.72%的股权,能够有效控制远东高材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实时监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依托远东通讯成熟的行业运营管理经验,保障募投项目专业化、精细化运营。

远东通讯专注于公司光纤光缆业务板块,长期深耕光纤光缆领域,在行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渠道拓展等方面具备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远东高材作为远东通讯全资子公司,定位为光纤光缆配套新材料产能载体,业务定位清晰、产业协同明确,依托上层主体远东通讯的行业资源、技术积累与管理体

7-1-39系,能够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实现专业化、精细化运营管理。

2、远东高材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等情形

远东高材系远东通讯全资子公司,本身不存在直接少数股东;远东高材的间接少数股东为远讯合伙,其通过持有远东通讯 1.28%的股权间接享有远东高材的权益。

远讯合伙作为持股平台,资金实力有限,客观上不具备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的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股东借款或增资的形式投入,如采用股东借款方式,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确定,如采用股东增资的方式,届时以评估价为基础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具有公允性。远讯合伙不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未损害发行人利益。

四、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

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选取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相关产品实际毛利率和市场价格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是否审慎、合理

(一)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选取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进行效益测算,其计算逻辑为测算外购光纤预制棒的采购成本与自产光纤预制棒的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之间的差额,即节约成本净收益。具体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如下:

1、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

(1)采购价格

光纤预制棒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作为测算依据。日本信越化学、藤仓、住友电工、古河电等厂家曾是我国光纤预制棒的主要供应商,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网站查询近年日本进口光纤预制棒到岸均价及测算不含税采购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KG

2025 年日本进 测算不含税 2026 年 1-6 月日本 测算不含税

商品名称

口到岸均价 采购价 进口到岸均价 采购价

7-1-40光导纤维预制棒 668.70 787.06~899.40 716.18 842.95~963.27

注:测算不含税采购价包括关税(RCEP 协定税率 3.3%)和反倾销税,不含增值税;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告,针对直径大于 60mm 的光纤预制棒,日本供应商适用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藤仓株式会社 14.4%、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17.0%、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古河

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及其他均为 31.2%。

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和行业发展情况后,光纤预制棒成品的采购价格估算为

90 万元/吨,考虑到未来随着行业产能逐步释放、市场竞争加剧,价格逐步降低

至 60 万元/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年度 T+2~3 T+4~5 T+6 T+7 T+8 T+9~12

外购价格 90.00 80.00 75.00 70.00 65.00 60.00

(2)成本费用

募投项目所需成本费用包括原辅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工资及福利

费、折旧及摊销和期间费用,具体参数选取依据如下:

原辅材料成本根据生产产品所需原辅材料预计年消耗量及现行市场采购价格确定。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包括电费、水费和蒸汽费,根据生产产品所需电、水、蒸汽预计年消耗量及当地实际供应价格确定。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参考公司同类员工平均薪酬,并考虑项目人员特点确定。

本项目拟通过购置地块,新建厂房和购置新设备实施。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建筑物折旧年限取 20 年,残值率取 5.00%;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取 10年,残值率取 5.00%。本项目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为

50 年,无残值;软件和其他资产摊销年限为 5 年,无残值。

本项目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由于本项目产品全部自用、无销售费用发生,故不涉及销售费用的测算。管理费用为生产成本的 4%估算;研发费用为生产成本的 6%估算。财务费用为公司预计每年 300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费用,利率按 3.5%估算。

(3)产能及自用消耗量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两年,运营期十年。预计第二年投产,第四年达产。产

7-1-41能爬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年

项目 T+1 T+2 T+3 T+4~12

产能 - 720.00 1080.00 1800.00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全部用于自产光纤,公司在建与计划扩产的光纤产能与本次募投项目规划基本匹配,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一、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行业技术路线……”之“(二)发行人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及规划产能……”,因此募投项目产品自用消耗量按与产能一致测算。

2、测算过程

根据前述成本费用的参数选取,计算本次募投项目的总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计算期

序号 项目

T+2 T+3 T+4 T+5 T+6 T+7 T+8 T+9~11 T+12

1 生产成本 34443.45 52983.62 78255.07 78255.07 78255.07 76496.14 75482.42 75482.42 68644.43

1.1 原辅材料 20574.20 30861.30 51435.50 51435.50 51435.50 51435.50 51435.50 51435.50 51435.50

直接燃料

1.2 3913.25 5869.87 9783.12 9783.12 9783.12 9783.12 9783.12 9783.12 9783.12

及动力费直接工资

1.3 784.00 1176.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1960.00

及福利费

1.4 折旧费 7336.08 12226.80 12226.80 12226.80 12226.80 12226.80 12226.80 12226.80 5388.82

1.5 摊销费 1835.92 2849.65 2849.65 2849.65 2849.65 1090.73 77.00 77.00 77.00

2 管理费用 1377.74 2119.34 3130.20 3130.20 3130.20 3059.85 3019.30 3019.30 2745.78

3 研发费用 2066.61 3179.02 4695.30 4695.30 4695.30 4589.77 4528.94 4528.94 4118.67

4 财务费用 1050.00 1050.00 1050.00 1050.00 1050.00 1050.00 1050.00 1050.00 1050.00

合计 38937.79 59331.98 87130.57 87130.57 87130.57 85195.76 84080.66 84080.66 76558.88

计算期内,项目节约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计算期

序号 项目

T+2 T+3 T+4 T+5 T+6 T+7 T+8 T+9~11 T+12外采

1 64800.00 97200.00 144000.00 144000.00 135000.00 126000.00 117000.00 108000.00 108000.00

成本项目

2 38937.79 59331.98 87130.57 87130.57 87130.57 85195.76 84080.66 84080.66 76558.88

成本节约净收

25862.21 37868.02 56869.43 56869.43 47869.43 40804.24 32919.34 23919.34 31441.12

益(1-2)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运营期平均每年节约净收益 37639.90 万元,募投

7-1-42项目节约成本净收益相关测算均有具体依据,测算过程合理、审慎。

(二)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相关产品实际毛利率和市场价格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光纤预制棒,全部用于公司后续工序加工制成光纤,不直接对外销售,故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此外,公司同类项目为公司现有光棒光纤生产项目,现有预制棒产能采用 VAD+RIC 工艺,并与光纤拉丝工序一体化建设运营,与募投项目存在技术工艺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故不适用同类项目效益对比。

公司现有光纤预制棒亦全部自用于拉丝工序制备光纤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不存在光纤预制棒对外销售的情形,因此无相关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及毛利率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光纤预制棒制备的光纤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光纤收入(万元) 13829.38 2080.58

光纤成本(万元) 3915.48 2540.49

毛利率 71.69% -22.11%

注:公司 2025 年实现光纤稳定量产并对外销售。

2025 年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为-22.11%,光纤产品出现亏损主要受多重因素

叠加影响:2025 年行业光纤价格全年大部分时间维持低位,虽然下半年光纤价格呈现温和回升,但仍未出现大幅上涨;与此同时,公司光纤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提高了经营成本;加之 2025 年光纤预制棒行业供给偏紧,制约公司光纤产出,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规模效应无法充分释放,进一步拖累光纤产品盈利水平。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为 71.69%,较 2025 年上升 93.80 个百分点。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光纤产品平均单价涨幅为 364.94%,公司光纤产品单位营业成本涨幅为 7.82%,公司目前外购套柱,单位营业成本随市场行情影响也有所上涨。因此,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大幅提高的原因主要系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增长,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所致,而非生产成本的显著降低。本次募投项目能够帮助公司摆脱对外购套柱的依赖,实现光纤预

7-1-43制棒自主供应,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增强抗周期风险的能力。

公司光纤产品报告期内的市场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6 年二季度 2026 年一季度 2025 年四季度 2025 年三季度光纤含税价格(元

140.00~220.00 24.40~130.00 24.00~33.00 23.76~30.50/KM)

注:2025 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公司光纤产品为传统通信光纤 G.652.D,用于公司光缆生产未单独对外形成销售。

由上表可知,公司光纤产品的市场价格在 2025 年下半年温和上涨,在 2026年上半年出现大幅上涨,与行业市场行情相吻合。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中光纤预制棒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等关键参数均有具体的选取依据,本次募投项目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与公司同类项目存在技术工艺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无法进行效益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不对外销售光纤预制棒,受光纤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和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增长,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审慎、合理。

五、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匹配性,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是否拟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匹配性,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 198768.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0000.00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是否属于资

序号 项目 占比(万元) 金金额(万元) 本性支出

一 建设投资 172628.83 86.85% 140000.00 /

1 土地购置费 3850.00 1.94% 3850.00 是

2 建筑工程费 19050.00 9.58% 16505.00 是

3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137760.00 69.31% 119645.00 是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27.23 0.47% - 否

5 预备费 11041.61 5.56% - 否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6139.17 13.15% - 否

7-1-44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是否属于资

序号 项目 占比(万元) 金金额(万元) 本性支出

合计 项目总投资 198768.00 100.00% 140000.00 /

1、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设备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

(1)土地购置费

本次募投项目土地购置费按 55 亩,每亩 70.00 万元估算为 3850.00 万元。

(2)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新建建筑物,各项工程的建筑面积为根据项目建设规划确定,单价为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总建筑面积 42000.00 平方米,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

19050.00 万元,建筑工程费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 投资额

序号 名称 综合造价(元/平方米)(平方米) (万元)

1 生产厂房 36000.00 5000.00 18000.00

2 固废站 2000.00 1500.00 300.00

3 气站 - 1500.00 150.00

4 废气废液处理站 4000.00 1500.00 600.00

合计 42000.00 19050.00

注:气站不计入建筑面积,工程量为 1000 平方米。

(3)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软件类型及购置数量为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规划确定,设备、软件购置单价为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 13776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13556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1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 台 26 1560.00 40560.00

2 垂直延伸设备 台 4 720.00 2880.00

3 光棒测试设备 台 4 720.00 2880.00

4 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 台 25 2160.00 54000.00

5 供气供料(含一次配二次配) 套 1 6000.00 6000.00

6 芯棒退火设备 台 4 240.00 960.00

7 焊接车床 台 16 240.00 3840.00

8 切割车床 台 2 60.00 120.00

7-1-45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9 PCW 冷却系统 台 6 240.00 1440.00

10 VAD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套 2 1440.00 2880.00

11 OVD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套 5 3000.00 15000.00

12 辅助设备 套 1 5000.00 5000.00

合计 135560.00

本项目软件购置费 2200.00 万元,为一套 2000.00 万元的生产信息追踪系统和一套 200.00 万元的智能制造系统。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 927.2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1 项目前期工作费 52.23 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2 勘察设计费 575.00 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3 工程监理费 300.00 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合计 927.23 /

(5)预备费本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其中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已计入设备购置费用中)和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7.00%计算,基本预备费为 11041.61 万元。涨价预备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 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项目新增成本的 30%估算,用于项目运营初期的成本支付,铺底流动资金总额为 26139.17 万元。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均有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支出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与新增产能的匹配性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设备中核心生产工序设备包括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

7-1-46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42000 平方米,其中生产厂

房面积 36000 平方米,达产后实现年产 1800 吨光纤预制棒的产能。

类别 明细 数量/面积 新增数量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以单台设备约 60 吨光棒/年的产能估算,1400 吨光纤预制棒预计需要约 24 台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VAD 沉积

26 台 同时考虑未来对光纤预制棒的研发升级需求,且

及烧结设备

设备 VAD 沉积速率低于 OVD,因此预留一定芯棒缓冲产能,合计需要 26 台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

OVD 沉积 以单台设备 70-75 吨光棒/年的产能估算,1800 吨光

25 台

及烧结设备 纤预制棒预计需要 25 台 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生产厂房的建筑面积系公司依据产线工艺需求及整

体设计规划确定。其中,洁净区建筑面积总计约

18000 平方米,核心布局涵盖 VAD 芯棒制备及延伸

产线、OVD 制备产线、光棒抛光与测试等关键工序,建筑 生产厂房 36000 平方米

并配套了洁净走廊、物料流转通道及更衣缓冲区,以满足严格的生产环境要求。非洁净区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主要规划为料站、动力站、变电站

及空调机组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区域。

注:上述产能数据为芯棒和包层投产后可生产光纤预制棒成品的重量,非芯棒和包层结构部分的产出重量。

本次募投项目除核心生产设备 VAD 沉积及烧结设备、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外,还计划新增垂直延伸设备、光棒测试设备、芯棒退火设备、焊接车床、切割车床等配套及辅助设备,具体数量系结合核心设备台套规模,并参考行业实践及内部技术经验综合确定。

除新增 36000 平方米生产厂房外,本次募投项目还同步规划建设固废站、气站等配套公用建筑。相关建筑规模依据主厂房体量、项目能源耗用、污染物产生量等因素统筹测算确定。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设备数量、新增厂房面积与新增产能相匹配,投资支出具有合理性与审慎性。

3、相关单价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无法直接比较

公司现有光纤预制棒产能采用 VAD+RIC 工艺路线,现有厂区同步配套完整光纤拉丝产线,形成光棒和光纤一体化生产布局。本次募投项目为 VAD+OVD全合成工艺路线,需新增 OVD 沉积及烧结核心生产设备,配套规划生产车间和专用洁净厂房、工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和处理站等。此外,募投项目新建厂房

7-1-47仅布局光纤预制棒制造工序,未配套建设光纤拉丝产能。由于建设内容、工艺设

备配置、厂房及环保配套建设等均存在显著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单价、单位产能建设投资额与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由于公司已投产项目与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工艺环节的差异,公司现不具备OVD 沉积及烧结设备,无法进行相关设备的单价比较。其他设备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可比性亦有限,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光棒供给紧缺带动上游制造设备需求增加,光纤预制棒制造设备采购价格整体上涨;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设计产能较公司现有预制棒产能大幅提升,公司选用的设备在沉积效率、自动化控制、精密检测能力等方面有所优化,配套的供料设备、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等因新增 OVD 产线进行了全面迭代升级。因此募投项目设备规格、配套标准与原有产线设备存在显著区别,不具备直接比价基础。

(2)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处于合理区间

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中,仅永鼎股份披露了建筑面积及建设单价,但由于其建筑分项口径与本次募投项目不完全一致,且永鼎股份公辅面积还包括办公楼等行政办公面积,两者直接进行单价比较存在一定局限性。

设备单价方面,由于各项目未披露设备具体型号、详细工序配置,且设备归集、分类统计口径存在差异,不同项目设备单价直接横向对比的可比性有限。在此基础上,目前已经披露投资明细的同行业可比项目主要集中在 2018-2019 年,至本次募投期间光纤预制棒制造设备经历了技术迭代升级。当前主流设备的沉积速率、自动化水平和单台产出较之前已有大幅提升。本次选用的设备在单台产能和运行效率上明显优于可比项目当时的配置,因此无法直接比较设备单价。

若以单位产能投资额衡量,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均处于合理区间,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产能总 单位产能建 单位产能设

产能 总投资 建设投资 设备投资募投项目 投资 设投资(万 备投资(吨) (万元) (万元) (万元)(万元/吨) 元/吨) (万元/吨)

2019 烽火通信可转债“烽火锐拓

400 89978 224.95 86248 215.62 48240 120.60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

2018 年永鼎股份可转债“年产

600 99871.59 166.45 94346.17 157.24 69949.92 116.58

600 吨光纤预制棒项目”

2018 亨通光电可转债“新一代光

800 134890.70 168.61 131269.80 164.09 113430.10 141.79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2018 中天科技可转债“大尺寸光 1000 102000.00 102.00 95500.00 95.50 78957.00 78.96

7-1-48纤预制棒智能化改造项目”

2018 长飞光纤 IPO“第二期 500

500 55346.00 110.69 48373.00 96.75 25928.00 51.86吨 VAD+OVD 项目”

2018 长飞光纤 IPO“第三期 500

500 65019.00 130.04 61519.00 123.04 33857.00 67.71吨 VAD+OVD 项目”

2026 烽火通信“烽火锐拓超大规

600 54775.13 91.29 暂未披露 / 暂未披露 /格光纤预制棒产业化项目”

2026 杭电股份“光纤预制棒、石英母材与新型光纤研发与制造超 1200 138128.00 115.11 暂未披露 / 暂未披露 /级工厂建设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1800 198768.00 110.43 172628.83 95.90 137760.00 76.53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之间,受产能规模、建设标准及设备配置等因素影响,单位产能投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同时,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时间较早,设备价格、人工成本、建设标准及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比性存在一定限制。但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相比,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仍均处于合理区间内,不存在显著偏高的情形。

(二)公司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后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12768.05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因此,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届时,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将

按规定由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的现有货币资金用途、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情况,公司测算 2026 年至 2028 年的资金缺口为 289554.76 万元,资金缺口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7-1-49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2025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 307126.96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 205118.22

截至 2025 年末可自由支配资金 * =* -* 102008.74

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22222.04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 109687.31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 25401.44

未来三年偿还借款利息 * 108264.40

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 * 370432.39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 =* +* +* +* 613785.54

资金缺口合计 * =* -* -* 289554.76

1、可自由支配现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07126.96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 205118.22 万元。据此测算,公司截至 2025 年末的可自由支配资金为

102008.74 万元。

2、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7.19%,2023—2025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3%、1.41%和 3.42%,平均为 2.29%。假设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 7.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均为 2.29%,则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222222.04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8E 2027E 2026E

营业收入* 3461681.03 3229481.32 3012856.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

2.29% 2.29% 2.29%

入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9272.50 73955.12 68994.42

合计 222222.04

3、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若采用

7-1-50经营性现金流出月度覆盖法,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98013.28 2604049.68 2495423.10平均每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33167.77 217004.14 207951.92

金额* =* /12期末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

102008.74 97498.55 123193.28

额*

覆盖月份* =* /* 0.44 0.45 0.59

报告期内,每年末的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对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覆盖月份数分别为 0.59、0.45 和 0.44 个月,平均值为 0.49 个月。以过去三年的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 219374.61 万元为基础,测算保留 0.5 个月的货币资金为

109687.31 万元。

4、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预计未来将新增一定的最低资金保有量需求。假设公司最新现金保有量的增长率与报告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7.19%保持一致,预计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 25401.44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5 年末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109687.31

未来三年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 *(1+7.19%)3 135088.75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 -* 25401.44

5、未来三年偿还借款利息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未到期已背书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

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合计余额为 759941.29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 36088.13 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 4.75%。假设未来三年有息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占有息负债余额比例均不变,预计未来三年合计利息支出为 108264.40 万元。

6、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7-1-51单位:万元

项目 未来三年预计资本性支出

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 14383.93

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 87543.73

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 27239.63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 160660.00

远东通讯光纤建设项目 59005.10

收购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 21600.00

合计 370432.39因此,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口合计为 289554.76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均有测算依据,建筑工程和设备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由于建设内容、工艺设备配置、配套建设等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具有显著差异,相关单价不具备可比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亦无法直接进行价格比较,但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和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区间内,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合理、谨慎。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测算,未来公司资金缺口为 289554.76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总额,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1)(2),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公告等,了解行业技术路线、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布及规划、头部企业光纤产品性能指标、市场需求、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等情况;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关于 AIDC 用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现有

及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光纤、光缆产品收入等经营情况,获取公司光纤产品性能指标的相关说明;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募投项目规划的技术路线;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关键原材料采购合同,氦气回

7-1-52收合作协议、募投项目关键设备采购协议,了解发行人募投项目原材料和设备供

应渠道的落实情况;

3、查阅公司在手订单合同,查阅公司客户验证相关协议、样品采购合同、客户反馈沟通记录等,了解发行人客户储备情况、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情况、客户验证及导入情况;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具体的产能消化措施,分析发行人产能规划的合理性;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备案、环评

及能评批复等文件;实地走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现场,查看施工现场照片,了解募投项目建设进展;

4、查阅募集说明书相关风险披露内容,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

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5、查阅发行人和募投项目技术相关的专利技术,获取发行人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查阅发行人编制的生产环节工作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获取发行人核心技术团队人员履历;

6、查阅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结合《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3),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远讯合伙《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核查远讯合

伙的设立情况、合伙人构成、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身份、各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情况;

2、与发行人管理层沟通,了解并核实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身份,

取得并核查激励人员的劳动合同、顾问协议等文件,并对已离职的激励人员取得并核查其离职证明等离职材料,确认激励对象的任职单位、岗位及在职状态;

3、取得并查阅《远东通讯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

远东通讯股东决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核查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工具等情况;

4、取得并核查远东通讯增资协议及远讯合伙人名单核查远讯合伙认缴出资、

7-1-53实缴出资及行权的具体情况;

5、取得并查阅远东高材《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核查远东高材

的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情况;

6、取得并查阅远东通讯《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档案,核查

远东通讯的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及历次增资情况;

7、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核查远讯合伙、远东通讯、远东高材的工商登记信息及公示情况;

8、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

部控制制度,核查发行人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制度安排、执行情况;

9、查阅《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论证由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针对上述问题(4)(5),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资料,了解发行人本次

募投项目相关参数取值依据,并结合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资料、海关统计数据等,复核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分析节约净收益测算是否合理、审慎;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投资构成情况,了解测算依据;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建设项目信息,比较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等与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取得发行人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说明,了解发行人是否拟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了解发行人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

本性支出等情况,复核发行人未来资金缺口的计算过程,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7-1-54(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1)(2),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充分考虑了行业技术路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分

布及规划、市场需求及产能匹配性、市场价格变动及趋势情况。目前,AI 算力已经成为光纤市场需求的核心增长驱动力,未来市场需求预计持续增长;光纤预制棒的产能上限限制了光纤的有效供给上限,现有光纤预制棒产能及未来新增产能短期难以匹配全球快速增长的光纤需求;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

2、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 1800 吨光纤预制棒的产能,发行人现

有光纤产能及扩产计划全部落地后能覆盖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光纤预制棒产能;报告期内公司光纤拉丝产能利用率受到 RIC 套柱供给紧缺制约,产销率维持较高水平;受行业需求爆发带动,报告期内公司光纤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发行人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本次募投项目采用行业主流技术路线,发行人光纤产品性能指标已达到行业头部企业水平;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依赖风险可控,技术工艺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公司客户导入及持续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3、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发行人已制定具体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安排,发行人已对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

4、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与公司现有光纤预制棒均用于公司

光纤制造,制成光纤归属同一产品体系、执行相同行业标准;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同源,项目仅新增 OVD 产线及配套设备,其余设备类型基本相同;

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气体原料种类一致,供应商体系可沿用,同时摆脱对 RIC 套柱的依赖;募投项目产品制备的光纤与公司现有产品客户群体及应用领域重合。公司相关产品研发已实现产业化转化,并持续推进新客户的开发、验证及导入。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在供应链、技术和客户渠道方面均具有协同性,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3),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通过设立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吸引人才,

7-1-55有利于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促进光纤光缆业务板块发展及本次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徐浩然、沈洪明、涂峰、段宏峰、包海洋外,远

讯合伙其余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发行人下属企业的员工/董事。其中,徐浩然、沈洪明具备获取激励份额的对象资格及商业合理性,涂峰、段宏峰系远东通讯的离职员工,包海洋系发行人离职员工,涂峰、段宏峰、包海洋与公司正在就合伙份额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尚未签署正式转让协议。

3、发行人为防范利益冲突,已采取了相关措施并制定了相关制度,该等措

施及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利益冲突。

4、远东通讯层面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及设立远东高材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

交易、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亦未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发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义务,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

5、发行人能够有效控制远东高材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通过远东高材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可以依托远东通讯成熟的行业运营管理经验,保障募投项目专业化、精细化运营。

6、远东高材间接少数股东未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

需资金由公司以股东借款或增资的形式投入,如采用股东借款方式,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确定,如采用股东增资的方式,届时以评估价为基础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具有公允性。远讯合伙不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未损害发行人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4)(5),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过程合理,产品对外采购价格及成本费用、产能及自用消耗量等参数均有具体的选取依据;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不直接对外销售,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益指标的计算,且公司同类项目因存在工艺环节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故不适用进行效益对比;报告期内公司不对外销售光纤预制棒,受光纤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光纤产品毛利率和市场价格均有较大幅度增

7-1-56长,本次募投项目节约净收益测算审慎、合理。

2、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均有测算依据,建筑工程和设备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由于建设内容、工艺设备配置、配套建设等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具有显著差异,相关单价不具备可比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亦无法直接进行价格比较,但单位产能总投资、单位产能建设投资和单位产能设备投资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区间内,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合理、谨慎。

3、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综合考虑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口超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总额,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4、经逐项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相关规定,详细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 核查意见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

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 经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本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 数),其中 140000.00 万元用于“AIDC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拟用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 募集资金投入的各项投资均为资本性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 支出。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 6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

2 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本条资本金。

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AIDC 用全合成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

3 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

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

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支出的情形。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4 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 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用

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条规定。

视为收购资产。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5 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

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 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

7-1-57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 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

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比例,已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具有合理性。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序号 核查意见

第 5 条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

后续生产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售收入,项目效益系成本节约产生的净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收益。公司已经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

1 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

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节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

约净收益测算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

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计算过程。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出具时间为 2026 年 4 月,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未超过 1 年,节约净收益的计算基础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

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 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

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 续生产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 收入,项目效益系成本节约产生的净收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综合采购成本,提升成本控制与盈利能力。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

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所生产的光纤预制棒主要用于公司后

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增长续生产光纤产品,不直接产生对外销售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

3 收入,不适用内部收益率、毛利率等效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益指标的计算,且与公司现有产线存在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工艺环节和建设内容的差异,无法与现合理性。

有业务进行纵向对比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本次募投项目节约成本净收益的测算

计算基础进行核查 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

4 谨慎、合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节约

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净收益的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未发生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重大变化。

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问题 2.1: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2.1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信息,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46475.27 万元、2609366.12 万元、2810763.05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

为 24201.66万元、-37721.41万元、4138.9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1.73%、9.12%、

7-1-589.19%,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85%。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

额分别为 347605.16 万元、278659.10 万元、305886.34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 14.24%、10.71%、10.9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 916467.88

万元、943229.69 万元、993598.5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42.01%、

39.89%、40.65%。

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并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相关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公司整

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说明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2)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

内容、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

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

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

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3)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4)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业务模式、交易品种、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定价方式、运输及结算安排,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具体依据及核查结论。

【回复】

7-1-59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相关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说明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并结合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智能缆网 1067264.90 82.42 2390274.19 85.36 2270347.79 87.26 2259834.51 92.58

智能电池/光纤 150890.08 11.65 198656.41 7.09 165414.16 6.36 58977.25 2.42

智慧机场 76789.23 5.93 211347.23 7.55 165941.09 6.38 122232.11 5.01

合计 1294944.20 100.00 2800277.82 100.00 2601703.04 100.00 2441043.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和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智能缆网业务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 85%左右,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公司三大主要业务板块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智能缆网

(1)业务模式

在智能缆网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特高压导线、风电电缆、光伏电缆、核级电缆、充电桩电缆、潜水泵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线缆、海缆等线缆产品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备各类电力线缆及海缆的完整生产配套能力,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稳定的供应链体系,面向电网建设、清洁能源、绿色建筑、智能制造、轨道交通、海洋工程、数据中心等下游市场。

(2)产品结构

7-1-60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绿色建筑线缆 322015.59 30.17 828354.76 34.66 734038.86 32.33 669864.45 29.64

智能制造线缆 405979.33 38.04 873037.74 36.52 726882.57 32.02 842066.21 37.26

智能电网线缆 222895.04 20.88 360515.16 15.08 507044.45 22.33 448944.05 19.87

清洁能源线缆 32678.61 3.06 129699.78 5.43 138193.79 6.09 137364.50 6.08

数字通讯线缆 40061.17 3.75 86337.29 3.61 30922.58 1.36 82324.43 3.64

智能交通线缆 16728.75 1.57 55733.08 2.33 96454.07 4.25 42327.67 1.87

其他 26906.42 2.52 56596.38 2.37 36811.47 1.62 36943.20 1.63

合计 1067264.90 100.00 2390274.19 100.00 2270347.79 100.00 2259834.51 100.00

(3)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均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不存在经销模式。

(4)境内外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按境内外业务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1046002.22 98.01 2352308.24 98.41 2250530.83 99.13 2246000.58 99.39

境外 21262.67 1.99 37965.95 1.59 19816.96 0.87 13833.93 0.61

合计 1067264.90 100.00 2390274.19 100.00 2270347.79 100.00 2259834.5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

(5)定价机制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采取行业通用的“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原则,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公司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80%左右,因此公司主要在考虑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并结合客户背景、交易量、合作情况及市场开拓策略等情况综合定价。

(6)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38%、10.16%、9.84%及 10.43%,

7-1-61整体呈现先下降再上升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2024 年度,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较 2023 年度减少 2.22 个百分点,主要

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铜价在 2024 年上半年突然强势冲高,受原材料铜价短期内剧烈波动的影响,产品的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一般情况下销售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导致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但公司通过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增加随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等方式向下游成本转嫁,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铜价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因此,在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铜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度毛利率的降幅较 2024年度缩窄,毛利率仅小幅下降 0.32 个百分点,2026 年 1-6 月毛利率有所恢复,增长 0.59 个百分点。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宝胜股份 3.65 4.22 4.44 5.30

福华尚纬 15.18 15.00 18.62 17.64

华通线缆 17.53 15.21 14.84 17.59

起帆电缆 5.96 5.50 4.74 5.87

华菱线缆 10.88 11.05 11.32 12.76

万马股份 10.66 12.14 11.32 14.22

中超控股 9.40 10.66 10.44 10.31

汉缆股份 13.47 14.01 16.82 19.66

金杯电工 9.70 10.23 10.37 11.29

通达股份 6.35 7.65 7.28 9.20

金龙羽 10.35 10.54 12.62 13.22

中辰股份 10.45 11.20 13.05 14.53

杭电股份 17.97 10.70 12.03 15.13

平均值 10.89 10.62 11.38 12.83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 10.43 9.84 10.16 12.38如上表,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38%、10.16%、9.84%及 10.43%,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毛利率分别为 12.83%、11.38%、10.62%及

7-1-6210.89%,受各公司产品结构不同,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毛

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无重大差异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8)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内销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无误并在收货单签字后确认收入;外销以海关网站查询系统确认货物已经报关出口时确认销售收入。

2)成本归集会计政策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产品采用按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所有的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并以此进行生产成本的结转。直接材料为构成产品的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公司根据实际领用原材料数量,以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原材料耗用金额;直接人工包括车间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财务部每月核算生产工人工资薪金并按车间进行归集;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无法直接归集至各产品的间接

费用及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燃料及动力等相关费用;公司按照标准工时占比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库存商品在销售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至营业成本。

2、智能电池/光纤

(1)业务模式

在智能电池/光纤领域,公司主要业务为圆柱电芯、储能电芯、模组、PACK、储能系统、锂电铜箔、铝箔、复合铜箔及光纤光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锂电铜箔和锂电池通用性较强,公司在“以销定产”的基础上,同时也保有一定量的备库,以满足临时订单的需要,主要产品面向新能源、储能及数据中心等下游市场。

(2)产品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7-1-63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锂电池 84403.09 55.94 145971.18 73.48 96881.75 58.57 27368.56 46.41

锂电铜箔 36667.49 24.30 52685.23 26.52 68532.42 41.43 31608.69 53.59

光纤 13829.38 9.17 - - - - - -

其他 15990.11 10.60 - - - - - -

合计 150890.08 100.00 198656.41 100.00 165414.16 100.00 58977.25 100.00

注:因 2026 年业务战略规划调整,发行人将子公司远东通讯、远东电气从智能缆网业务板块调整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

(3)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均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不存在经销模式。

(4)境内外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按境内外业务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133056.47 88.18 176577.61 88.89 160640.74 97.11 57599.81 97.66

境外 17833.61 11.82 22078.80 11.11 4773.42 2.89 1377.44 2.34

合计 150890.08 100.00 198656.41 100.00 165414.16 100.00 58977.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随着储能产品的海外市场开拓,境外收入占比有所提高。

(5)定价机制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采用市场法定价原则,锂电池业务根据客户市场地位、交易规模、产品性能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因素,并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

锂电铜箔业务采用行业通用的“铜材价格+加工费”的方式,在考虑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加工费结合工艺、市场供需及交易量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

光纤业务在充分考虑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参考行业公开报价和友商报价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市场地位、交易规模、产品规格性能、市场供需、行业竞争态势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多重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7-1-64(6)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锂电池 8020.04 9.50 3224.72 2.21 -4593.71 -4.74 -7058.35 -25.79

锂电铜箔 -439.41 -1.20 -857.91 -1.63 -9536.13 -13.91 -3912.24 -12.38

光纤 9913.90 71.69 - - - - - -

其他 1059.03 6.62 - - - - - -

合计 18553.56 12.30 2366.82 1.19 -14129.85 -8.54 -10970.59 -18.60

注:因 2026 年业务战略规划调整,发行人将子公司远东通讯、远东电气从智能缆网业务板块调整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60%、-8.54%、1.19%及 12.30%,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分析如下:

1)锂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79%、-4.74%、2.21%及 9.50%,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化锂电池业务的研发及市场开拓,2023年至 2025 年,产销量持续上升,产能利用率提高,规模效益显著,折旧人工等固定成本摊薄,单位成本降低,毛利率上升。2026 年 1-6 月,公司优化产品结构,高毛利率锂电池产品占比提高,锂电池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2)锂电铜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8%、-13.91%、-1.63%及-1.20%。

2024 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较 2023 年度减少 1.53 个百分点,主要

系:一方面,随着下游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终端客户向上游供应商传导降本压力,公司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主要原材料铜本期采购价格上涨明显,单位成本增加。

2025 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较 2024 年度增加 12.28 个百分点,增幅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持续深化 4.5μm、5μm 及高抗高延等高毛利铜箔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拓展,销售占比提高;另一方面,本年平均加工费收入有所提

7-1-65升。

2026 年 1-6 月,公司锂电铜箔业务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毛利率较 2025 年度

上涨 0.43 个百分点。

3)光纤业务

2026 年 1-6 月,公司光纤业务实现毛利 9913.90 万元,毛利率为 71.69%,

毛利率较高,成为公司新的毛利贡献点,主要系 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爆发,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附加值较高。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比较

1)锂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池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博力威 16.41 18.08 16.57 15.16

亿纬锂能 14.31 16.17 17.41 16.64

鹏辉能源 19.59 14.60 12.80 15.92

平均值 16.77 16.28 15.59 15.91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9.50 2.21 -4.74 -25.79

锂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锂电池业务虽然正快速发展,但总体产能利用率仍偏低,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导致锂电池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随着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公司锂电池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差距逐步缩小。

2)锂电铜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7-1-66可比公司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诺德股份 9.16 9.74 6.31 10.40

嘉元科技 6.29 4.95 2.01 5.83

中一科技 7.68 6.02 3.01 6.13

平均值 7.71 6.90 3.78 7.45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1.20 -1.63 -13.91 -12.38锂电铜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但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使得单位固定成本较高,综合导致单位产品成本偏高,随着公司产能释放及产品结构优化,锂电铜箔毛利率有所增长。

(8)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安装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对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内销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无误并在收货单签字后确认收入;外销以海关网站查询系统确认货物已经报关出口时确认销售收入。

2)成本归集会计政策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产品采用按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所有的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并以此进行生产成本的结转。直接材料为构成产品的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公司根据实际领用原材料数量,以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原材料耗用金额。直接人工包括车间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财务部每月核算生产工人工资薪金并按车间进行归集。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无法直接归集至各产品的间接费用及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燃料及动力等相关费用;公司按照标准工时占比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库存商品在销售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至营业成本。

7-1-673、智慧机场

(1)业务模式

在智慧机场领域,公司专注于军民合用机场、民用运输机场的专业工程建设及配套运维服务,公司拥有完备的专业工程资质与成熟的项目实施能力,主要为国内外机场或相关建设方提供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空管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场道工程等工程建设及配套运维服务。

(2)产品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机场目视

45134.33 58.78 134487.92 63.63 113015.53 68.11 74442.34 60.90

助航工程弱电系统

工程及场 31654.90 41.22 76859.30 36.37 52925.56 31.89 47789.77 39.10道工程等

合计 76789.23 100.00 211347.23 100.00 165941.09 100.00 122232.11 100.00

(3)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各大机场及相关建设方,不存在经销模式。

(4)境内外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按境内外业务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57351.63 74.69 181496.72 85.88 162235.41 97.77 111625.13 91.32

境外 19437.59 25.31 29850.50 14.12 3705.68 2.23 10606.98 8.68

合计 76789.23 100.00 211347.23 100.00 165941.09 100.00 122232.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随着公司积极拓展境外业务,境外收入占比有所提高。

(5)定价机制

7-1-68公司智慧机场业务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结合项目所在地区、工程量大小、工程建设及管理成本、其他竞争单位可能的报价及市场拓展策略等因素综合定价。

(6)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59%、13.71%、10.30%及

10.54%,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民航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项目施工及管理成本

增加及开拓海外市场部分项目薄利获单等综合影响所致。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中化岩土 16.29 -1.76 -15.90 0.54

隧道股份 13.80 13.99 12.15 10.28

浦东建设 6.69 7.58 7.74 7.46

平均值 12.26 6.60 1.33 6.09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 10.54 10.30 13.71 14.59

报告期内,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智慧机场业务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的特定细分领域,毛利率较高。2026 年 1-6 月,中化岩土业务规模大幅减小,工程相关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设备租赁及销售业务收入大幅上涨,产品结构变动导致其毛利率大幅上升 18.05 个百分点,整体拉高了同行业平均值。

(8)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属于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内履行,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成本归集会计政策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按工程项目分类归集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分包施工成本

7-1-69以及项目管理成本,其中,人工成本按照工程项目组成员在实施项目期间所发生

的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进行归集,材料成本按照实施项目实际采购并安装完成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成本进行归集,分包施工成本按照每月公司确认的分包工程计量成本进行归集,项目管理成本按照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进行归集。每月末,公司结合各项目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确认各期的收入和成本。

(二)相关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变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1、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智能缆网 1067264.90 82.42 2390274.19 85.36 2270347.79 87.26 2259834.51 92.58

智能电池/光纤 150890.08 11.65 198656.41 7.09 165414.16 6.36 58977.25 2.42

智慧机场 76789.23 5.93 211347.23 7.55 165941.09 6.38 122232.11 5.01

合计 1294944.20 100.00 2800277.82 100.00 2601703.04 100.00 2441043.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和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1)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分别为 2259834.51 万元、2270347.79 万元、

2390274.19 万元及 1067264.9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58%、

87.26%、85.36%及 82.42%。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在政策和需求转变的推动下,行

业集中度提升趋势及头部企业品牌效应越来越明显,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品牌、技术、质量、服务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强,持续获得市场和客户的认可,整体上实现销售收入增长;同时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铜价格呈上

7-1-70涨趋势,公司电线电缆产品定价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也导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宝胜股份 3427133.52 4795874.76 4636004.57 4379833.75

福华尚纬 108580.99 140978.17 173473.83 220667.05

华通线缆 484205.86 752982.85 634684.15 536409.19

起帆电缆 1214397.27 2158288.96 2276411.48 2334840.89

华菱线缆 265291.35 450696.84 415794.63 347005.28

万马股份 1050968.90 1923990.20 1776067.08 1512100.21

中超控股 268540.59 517988.05 549946.35 611100.72

汉缆股份 573508.40 1040712.32 925973.53 965803.82

金杯电工 1186149.96 2032115.91 1766893.38 1529308.47

通达股份 392063.88 799874.04 620073.64 557321.17

金龙羽 224758.78 465061.46 367516.26 393197.97

中辰股份 186213.69 284682.43 308987.37 279922.34

杭电股份 509668.56 945129.02 885145.04 736584.23

平均值 760883.21 1254490.39 1179767.02 1108007.32

发行人-智能缆网业务 1067264.90 2390274.19 2270347.79 2259834.51如上表,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2)智能电池/光纤

1)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锂电池 84403.09 55.94 145971.18 73.48 96881.75 58.57 27368.56 46.41

锂电铜箔 36667.49 24.30 52685.23 26.52 68532.42 41.43 31608.69 53.59

光纤 13829.38 9.17 - - - - - -

7-1-71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 15990.11 10.60 - - - - - -

合计 150890.08 100.00 198656.41 100.00 165414.16 100.00 58977.25 100.00

注:因 2026 年业务战略规划调整,发行人将子公司远东通讯、远东电气从智能缆网业务板块调整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分别为 58977.25 万元、165414.16 万元、

198656.41 万元及 150890.0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42%、6.36%、

7.09%及 11.65%,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从主要细分产品来看:

锂电池业务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下游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公司加强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公司锂电池业务产销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业务逐步向好。

锂电铜箔业务方面,2024 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铜箔宜宾项目部分产线投产,产能迅速爬坡,锂电铜箔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2025 年度,公司锂电铜箔业务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度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锂电铜箔业务产能布局调整,战略性减少远东铜箔(江苏)工厂的产销量。2026 年 1-6 月,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超薄、高抗拉、高延伸等新产品实现收入增加。

2026 年 1-6 月,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爆发,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光纤实现 13829.38 万元收入。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A、锂电池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博力威 175540.77 273523.30 184399.25 223452.94

亿纬锂能 4569146.53 6146963.08 4861455.65 4878358.72

鹏辉能源 1097844.57 1194395.81 796050.73 693247.55

平均值 1947510.62 2538294.06 1947301.88 1931686.40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84403.09 145971.18 96881.75 27368.56

锂电池业务

7-1-72如上表,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回暖,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带动相关产品销售收入提升。

B、锂电铜箔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锂电铜箔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诺德股份 643296.23 732809.77 527731.64 457159.85

嘉元科技 751252.18 964334.34 652226.90 496859.72

中一科技 393883.68 587369.45 478586.94 341540.53

平均值 596144.03 761504.52 552848.49 431853.37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36667.49 52685.23 68532.42 31608.69

锂电铜箔业务如上表,锂电铜箔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受益于储能、动力电池等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发行人锂电铜箔业务除 2025 年因产能布局调整,战略性减少远东铜箔(江苏)工厂的产销量导致收入阶段性下降外,其余各期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该波动系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带来的阶段性影响,整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相符。

(3)智慧机场

1)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分别为 122232.11 万元、165941.09 万元、

211347.23 万元及 76789.2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5.01%、6.38%、7.55%

及 5.9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加强,承接项目数量增长,2023年度至 2025 年度,智慧机场业务收入持续上涨。2026 年 1-6 月,智慧机场业务收入较同期上涨。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中化岩土 14173.57 100623.62 153010.33 252660.78

7-1-73隧道股份 2018009.22 5792722.99 6881554.07 7421566.66

浦东建设 504256.84 1445460.64 1885851.17 1772569.58

平均值 845479.88 2446269.09 2973471.86 3148932.34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 76789.23 211347.23 165941.09 122232.11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智慧机场业务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的特定助航灯光工程、空管弱电工程及场道工程等细分领域,技术门槛高、定制化程度高、下游需求市场旺盛且业务附加值高,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加强,承接项目数量增长,智慧机场业务收入同比均增长,A 股上市公司中目前没有和公司智慧机场业务细分类型完全相同的可比公司,受业务细分领域类型不同、收入结构占比不同,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2、相关业务板块毛利率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毛利率变动合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详见本题“一、(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结构……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相关回复。

3、公司整体净利润波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1299151.55 1538.96 2810763.05 201396.93 2609366.12 162890.85 2446475.27

营业成本 1161099.27 -14249.71 2552469.63 181115.35 2371354.28 211350.20 2160004.08

毛利额 138052.28 15788.67 258293.42 20281.58 238011.84 -48459.35 286471.19

增加 1.20 增加 0.07 减少 2.59

毛利率 10.63% 9.19% 9.12% 11.71%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销售费用 46824.80 3481.65 105081.50 8987.95 96093.55 13924.51 82169.04

管理费用 23121.78 2555.18 47785.13 891.53 46893.60 -664.23 47557.83

研发费用 25166.24 -4114.81 55900.69 -14064.75 69965.44 -1365.42 71330.86

财务费用 17227.40 -423.82 36556.12 -1856.58 38412.70 4827.54 33585.16

公允价值 167.88 138.11 -1737.27 7282.81 -9020.08 -9043.31 23.23

7-1-74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变动收益信用减值

-1645.98 -3132.15 -2758.95 7390.74 -10149.69 -2820.34 -7329.35损失资产减值

-2600.60 -1252.13 -4231.81 12825.18 -17056.99 -789.29 -16267.70损失

净利润 19736.80 5969.71 4343.44 37227.77 -32884.33 -62896.16 30011.83

注 1:2026 年 1-6 月同比变动金额系相比 2025 年 1-6 月;

注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净利润分别为 30011.83 万元、-32884.33 万元、4343.44万元及 19736.80 万元,波动原因如下: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609366.12万元,虽然较2023年度增长6.66%,

但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主要系:(1)2024 年上半年公司智能缆网产品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智能缆网业务受原材料铜价短期内上涨影响,销售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公司整体毛利率减少 2.59 个百分点,毛利额减少 48459.35 万元,对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持有的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核算,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9000.05万元。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810763.05 万元,较 2024 年度增长 7.72%,

净利润 4343.44 万元,扭亏为盈,主要系:(1)2024 年受原材料铜价突发剧烈波动的不利影响因素减弱,公司通过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增加随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等方式向下游成本转嫁,同时,通过提前预付款锁定铜价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程度,在 2025 年铜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度毛利率降幅缩窄;(2)2024 年度因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 9000.05 万元对净利润产生负

面影响因素消失;(3)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销量增长,经营业绩大幅扭亏,对应存货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4)公司不断强化运营管理,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期间费用率下降。

2026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299151.55万元,较 2025年同期增长 0.12%,

7-1-75净利润 19736.80 万元,较 2025 年同期增加 43.36%,主要系:公司持续强化把

控铜价波动对公司成本、毛利率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毛利率产品占比,毛利率较同期上涨 1.20 个百分点,毛利额增长 15788.67 万元,带动整体净利润上涨。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整体净利润波动具备合理性。

4、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36558.79 2863828.13 2581610.99 2493275.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234.26 8404.69 23036.82 16552.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2.43 22019.68 36075.22 35321.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3535.47 2894252.50 2640723.03 2545149.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84810.68 2505571.49 2277520.87 2191339.1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176.12 117539.46 126747.28 113841.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430.40 44125.98 49930.61 59293.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913.93 130776.34 149850.92 130949.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3331.13 2798013.28 2604049.68 2495423.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204.35 96239.22 36673.35 49726.1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726.18 万元、

36673.35 万元、96239.22 万元及 40204.35 万元。202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3 年度减少 13052.83 万元,主要系本年支付的各项付现费用增加,导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较多。202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4 年度增加 59565.87 万元,主要系本年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销售回款较好。202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变动较小。

5、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如前所述,造成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系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及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于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偶发性因素,该不利因素已消除。

7-1-76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通过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增加随主要原材

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等方式向下游成本转嫁,同时,通过提前预付款锁定铜价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程度,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铜价 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铜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 2025年度毛利率降幅缩窄,2026 年 1-6 月毛利率已企稳回升至 10.63%,该不利因素已经得以改善。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就“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等可能造成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进行了相关提示,未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多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状况环境、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内外部不可控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补充以下风险提示:

“(八)经营业绩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1966.66 万元、-31804.24 万元、5887.57 万元及 20539.8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系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及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

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未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多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状况环境、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程度等诸多内

外部不可控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

(三)说明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1、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智能缆网 合同负债 100500.99 79184.06 88805.11 75603.63

7-1-77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067264.90 2390274.19 2270347.79 2259834.51合同负债占主营

4.71% 3.31% 3.91% 3.35%

业务收入比例

合同负债 5737.98 5438.70 2915.60 3619.28

智能电池 主营业务收入 150890.08 198656.41 165414.16 58977.25

/光纤合同负债占主营

1.90% 2.74% 1.76% 6.14%

业务收入比例

合同负债 29651.28 30136.44 27131.88 21719.78

智慧机场 主营业务收入 76789.23 211347.23 165941.09 122232.11合同负债占主营

19.31% 14.26% 16.35% 17.77%

业务收入比例

注:2026 年 1-6 月占比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主要系预收货款,受各期末在手订单、信用政策、订单履约进度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2023 年度该比例较高,主要系当年末预收货款较多,并且产能利用率较低、实现收入较少综合导致。

随着下游储能市场需求增长,公司相关产品产销量提高及产品结构优化,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逐步稳定。除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外,公司其余各业务板块合同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各期整体稳定,具备匹配性。

2、应付账款与相关业务板块成本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应付账款与相关业务成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付账款 366083.27 356105.41 315093.15 385013.56

智能缆网 主营业务成本 955923.17 2155083.04 2039665.60 1980118.62应付账款占主营

19.15% 16.52% 15.45% 19.44%

业务成本比例

应付账款 92329.08 77561.68 86006.20 43578.49

智能电池 主营业务成本 132336.52 196289.59 179544.01 69947.84

/光纤应付账款占主营

34.88% 39.51% 47.90% 62.30%

业务成本比例

应付账款 120934.18 126873.27 118846.37 96820.72

智慧机场 主营业务成本 68696.33 189576.62 143190.00 104400.37应付账款占主营

88.02% 66.92% 83.00% 92.74%

业务成本比例

注:2026 年 1-6 月占比已年化处理。

7-1-78智能缆网业务,公司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9.44%、15.45%、

16.52%及 19.15%,整体较为稳定。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公司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62.30%、

47.90%、39.51%及 34.88%,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 202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中

包含较多因铜箔宜宾项目建设初期应支付的工程采购款。

智慧机场业务,公司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92.74%、83.00%、

66.92%及 88.02%,占比较高,主要系工程项目行业普遍采用阶段性结算,付款

滞后于成本确认,因此应付账款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偏高,因项目制结算存在周期,应付账款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存在一定波动具备合理性。

3、预计负债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预计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预计负债 213.24 320.80 449.86 421.42

智能缆网 主营业务收入 1067264.90 2390274.19 2270347.79 2259834.51预计负债占主营

0.01% 0.01% 0.02% 0.02%

业务收入比例

预计负债 4675.15 4205.47 4487.97 3564.80

智能电池 主营业务收入 150890.08 198656.41 165414.16 58977.25

/光纤预计负债占主营

1.55% 2.12% 2.71% 6.04%

业务收入比例

智慧机场 预计负债 - - - -

注 1:公司预计负债主要系产品售后服务费和未决诉讼,其中产品售后服务费为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与收入存在匹配关系,此处仅列举“预计负债”项下“产品质量保证费用”金额;

注 2:2026 年 1-6 月占比已年化处理。

智能缆网业务,公司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0.02%、0.02%、

0.01%及 0.01%,整体较为稳定。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公司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04%、2.71%、

2.12%及 1.55%,2023 年末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前期与部分锂电池客户存在质量纠纷,相应计提的质量保证费用较高,并且当年产能利用率较低、实现收入较少,综合导致 2023 年末预计负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7-1-79智慧机场业务,公司不存在预计负债金额。

4、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匹配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期间费用 79931.78 181839.95 182522.77 173000.00

智能缆网 主营业务收入 1067264.90 2390274.19 2270347.79 2259834.51

期间费用率 7.49% 7.61% 8.04% 7.67%

期间费用 12087.59 20121.20 23241.32 20811.50智能电池

主营业务收入 150890.08 198656.41 165414.16 58977.25

/光纤

期间费用率 8.01% 10.13% 14.05% 35.29%

期间费用 3093.44 6806.18 7188.48 6946.23

智慧机场 主营业务收入 76789.23 211347.23 165941.09 122232.11

期间费用率 4.03% 3.22% 4.33% 5.68%如上表,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呈上升趋势,同时公司不断强化运营管理,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期间费用率下降。2023年,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 2023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实现收入较少,随着下游储能等市场需求增长,相关产品产销量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实现收入增长,规模效应进一步带动期间费用率下降。

二、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背景、购销规模、

交易内容、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

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

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一)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7-1-80(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50510.96 4.73%

2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31551.33 2.96%

3 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24343.84 2.28%

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23506.74 2.20%

5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18612.50 1.74%

合计 148525.37 13.92%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94369.80 3.95%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2 销售电缆 72539.46 3.03%

司

3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31145.67 1.30%

4 湖北省经贸有限公司 销售电缆 29253.91 1.22%

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27765.49 1.16%

合计 255074.33 10.67%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1 销售电缆 108520.05 4.78%

司

2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68610.43 3.02%

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38917.93 1.71%

4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30658.83 1.35%

5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30379.59 1.34%

合计 277086.83 12.20%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1 销售电缆 142890.82 6.32%

司

7-1-81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2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62953.41 2.79%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

3 销售电缆 49876.97 2.21%

关联公司

4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电缆 46402.89 2.0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5 销售电缆 27806.06 1.23%

关联公司

合计 329930.15 14.60%

7-1-822、主要客户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与公司

是否和 交易后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成立初 是否存

公司存 注销或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期即交 在关联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终止经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易 关系或

及纠纷 营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注 3] [注 4] [注 5] 其他利

[注 2] [注 6] [注 7] [注 8] [注 9]益安排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983-03-24 100 亿元 央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上市公司深桑达 A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983-12-28 10 亿元 (000032.SZ)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国企,无异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79-08-01 42.03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湖北省经贸有限公司 1996-09-11 6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992-12-22 500 亿元 央企子公司,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988-12-25 1154.19 亿元 央企子公司,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991-11-07 673.45 亿元 央企子公司,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1994-03-20 282.58 亿元 央企子公司,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97-11-28 7948 万元 中国企业 500 强,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上市公司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

2013-10-15 35 亿元 (002594.SZ)下属供应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限公司链平台,无异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03-05-13 13045.20亿元 央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2011-12-16 45.64 亿元 大型上市公司,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限公司

7-1-83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客户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为央国企、大型上市公司及知名民企,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7-1-84(二)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供应商名称

号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中水铜业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94105.41 18.08%

2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采购铜材 109656.26 10.21%

3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61039.89 5.69%

4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57245.03 5.33%

5 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53099.74 4.95%

合计 475146.33 44.26%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采购铜材 355997.70 16.82%

2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77651.90 8.39%

3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69197.62 7.99%

4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68154.21 7.94%

5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22061.33 5.77%

合计 993062.76 46.92%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采购铜材 325525.36 15.82%

2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278391.03 13.53%

3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63024.38 7.92%

4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09731.59 5.33%

5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66557.34 3.23%

合计 943229.69 45.83%

7-1-85(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采购铜材 408124.18 19.90%

2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267387.87 13.04%

3 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10861.15 5.41%

4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71404.67 3.48%

5 江苏省果品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58690.01 2.86%

合计 916467.88 44.69%

7-1-862、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缆网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与公司

是否和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是否存

公司存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在关联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关系或

及纠纷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注 3] [注 4] 其他利

[注 2] [注 7] [注 8] [注 9]益安排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

2020-04-29 5 亿元 否 3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限公司 无异常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

2020-03-06 1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90%左右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有限公司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

2023-06-09 1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70%左右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曾入选江苏民营企业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

2011-10-27 2.09 亿元 制造业百强企业,无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有限公司异常江苏省果品控股有限

1988-04-16 1.80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上市公司楚江新材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

2008-07-08 5.68 亿元 (002171.SZ)下属子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公司,无异常

2024 年 70%左

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 右;2025 年及

2023-09-01 50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限公司 2026 年 1-6 月

30%左右

中水铜业有限公司 2015-07-10 50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6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

2023-03-09 3000 万元 国企,无异常 否 40%左右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7-1-87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供应商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中特殊情况如下:

(1)与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新兴供应链”)为成立于 2020 年 3 月的国有企业,系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成立的供应链平台,主要与当地尤其是三江新区企业开展供应链业务,随着发行人位于当地三江新区宜宾铜箔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与当地政府形成良好合作关系,为更好推进产业园建设投产,宜宾新兴供应链为公司提供供应链服务承接上游原材料贸易业务。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较大,主要原材料铜材需求量较高,同时铜市场价也较高,相较于宜宾新兴供应链为当地其他企业提供的农副产品、电子零部件等供应链业务规模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80%左右,因此,向宜宾新兴供应链采购规模占其销售规模在 90%左右,宜宾新兴供应链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2)与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及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环发新材”)为成立于 2023 年 6 月的国有企业,系宜兴环园欣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成立的地方性贸易公司,发行人主要线缆生产基地位于宜兴市,宜兴市被称为中国线缆之乡,为国内产业链最完备的线缆集聚区之一,因此对上游主要原材料铜的需求较大,该平台为当地政府拓展金属贸易业务成立的公司,因区域便利性及7-1-88优质的服务,公司开始逐步通过其采购主要原材料铜,因此,与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较大,

主要原材料铜材需求量较高,同时铜市场价也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80%左右,因此,向宜兴环发新材采购规模占其销售规模在 70%左右,宜兴环发新材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且 2024 年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江苏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9 月,其相关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深耕于贸易业务,具有丰富的贸易资源,经过公司合格供应商验证后与公司开展业务,该供应商及时响应的服务及稳定的材料供应品质得到公司认可,同时考虑到区域便利性,公司开始逐步通过其采购主要原材料铜,因此,与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2024 年为该公司设立次年,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因此,2024 年度公司向其采购规模占其销售规模在 70%左右,随着其自身业务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向其采购规模虽然扩大,但占其销售规模比例逐渐降低到 20%-30%,具备合理性。

(4)与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为成立于 2023 年 3 月的国有企业,系泸州老窖国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控股成立的贸易平台,主要为与四川地区企业开展供应链平台业务,随着发行人位于四川省内宜宾铜箔产业园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与当地政府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开始逐步通过其采购主要原材料铜,因此,与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久、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其他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

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7-1-89(三)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客户名称

号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储能产品 32743.36 21.70%

2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铜箔 16111.67 10.68%

3 上海俐申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线缆 8876.27 5.88%

4 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销售锂电铜箔 7263.63 4.81%

5 追觅创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池 5706.89 3.78%

合计 70701.82 46.86%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

1 销售储能产品 50070.84 25.20%

院有限公司

2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铜箔 8974.66 4.52%

3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 销售储能产品 8945.28 4.50%

4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池 8773.99 4.42%

5 安徽省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池 7977.11 4.02%

合计 84741.86 42.66%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储能产品 55443.05 33.5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2 销售锂电铜箔 23881.98 14.44%

其关联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3 销售锂电铜箔 7987.87 4.83%

司

4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池 5231.30 3.16%

5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铜箔 4593.28 2.78%

合计 97137.47 58.72%

7-1-90(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1 销售锂电铜箔 17675.01 29.97%

其关联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2 销售锂电铜箔 5804.23 9.84%

司

3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池 4340.95 7.36%

4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池 3821.59 6.48%

5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锂电铜箔 1058.86 1.80%

合计 32700.64 55.45%

7-1-912、主要客户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是否和 交易后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是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成立初

公司存 注销或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否存在关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期即交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终止经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联关系或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易

及纠纷 营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其他利益

[注 3] [注 4] [注 5]

[注 2] [注 6] [注 7] [注 8] [注 9] 安排上市公司中国电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

1990-06-01 8 亿元 (601669.SH)子公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究院有限公司

司、国企,无异常上市公司鹏辉能源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2012-02-24 9.80 亿元 (300438.SZ)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无异常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 2024-09-11 10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100%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0 1.03 亿元 上市公司,无异常 否 10%-20%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2025 年

安徽省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01-10 32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60%-70%;其他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各期 20%左右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4-02-21 5000 万元 国企,无异常 否 90%左右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12-16 45.64 亿元 上市公司,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境外上市公司小牛电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2014-12-15 9000 万元 动(NIU.O)关联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无异常上市公司长虹能源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4-08-04 6981.71 万元 (920239.BJ)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无异常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1982-12-09 102 亿元 央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7-1-92是否和 交易后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是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成立初

公司存 注销或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否存在关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期即交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终止经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联关系或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易

及纠纷 营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其他利益

[注 3] [注 4] [注 5]

[注 2] [注 6] [注 7] [注 8] [注 9] 安排

上海俐申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06 5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无法判断[注 10]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中国企业 500 强,无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01-11 25.20 亿元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异常上市公司圣阳股份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06-09 3 亿元 (002580.SZ)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无异常知名智能清洁家电生

追觅创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18-07-12 3.10 亿元 产企业追觅科技子公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司,无异常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客户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注 10:因对方保密要求,未提供相关数据。

如上表,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及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优美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9 月,成立时系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营新能源储能相关产业业务,2025 年,远东储能承接连云港 110MW/220MWh 项目工程储能系统项目,因储能项目立项、实施开展等需属地法人主体,中城大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设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

7-1-93为该项目专项属地项目公司,符合行业特征,因此,该公司成立初期即与本公司交易且主要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2)与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衡水交投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成立于 2014 年 2 月的国有企业,系衡水市交通运输局控股,主营业务涉及道路及桥梁施工、交通工程设计、公路绿化园林施工等多个领域,2024 年,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当时全国单体最大的组串式储能电站“衡水春晟新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该公司向远东储能采购项目所需的电力储能系统产品金额较大,因此该公司当年度主要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交易情况(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为公司锂电铜箔业务主要客户,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锂电铜箔,2024 年,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宁德时代采购铜丝 4784.12 万元(采购额占比 0.20%),宁德时代为全球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经营业务较广,上述购销业务相互独立,存在重叠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为央国企、大型上市公司及大型民企等,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其他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7-1-94(四)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采购储能设备材料 24637.17 20.77%

2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24477.51 20.63%

3 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3361.78 11.26%

4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镍钴锰酸锂 12363.42 10.42%

5 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镍钴锰酸锂 6167.21 5.20%

合计 81007.10 68.29%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储能设备材料 38374.73 22.63%

2 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27180.36 16.03%

3 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镍钴锰酸锂 10072.07 5.94%

4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镍钴锰酸锂 8781.70 5.18%

采购储能系统设备

5 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 7238.94 4.27%

材料及安装服务

合计 91647.80 54.05%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采购储能设备材料 37863.98 22.51%

2 黄石市国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27624.45 16.42%

3 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26383.46 15.68%

4 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储能设备材料 15568.42 9.25%

5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镍钴锰酸锂 7483.16 4.45%

合计 114923.48 68.31%

7-1-95(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黄石市国资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8204.35 20.71%

2 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7167.84 18.10%

3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4670.90 11.79%

4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镍钴锰酸锂 4334.08 10.94%

5 黄石市国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铜材 1196.49 3.02%

合计 25573.66 64.56%

7-1-962、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是否和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是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公司存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否存在关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联关系或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及纠纷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其他利益

[注 3] [注 4]

[注 2] [注 7] [注 8] [注 9] 安排黄石市国投供应链集团有限

2015-04-10 8600 万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上市公司中国中车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

1992-09-09 91.27 亿元 (601766.SH)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限公司国企,无异常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4-06-17 8000 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 否 6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上市公司比亚迪

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2022-04-08 5000 万元 (002594.SZ)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无异常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 2023-03-09 3000 万元 国企,无异常 否 40%左右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否重庆平湖金龙电工科技有限

2021-11-18 5.07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31 12.20 亿元 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

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2015-08-21 2.36 亿元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企业,无异常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08-04 20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100%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 2025-05-08 80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100%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黄石市国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0-08-03 2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2016-12-13 1 亿元 民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7-1-97是否和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是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公司存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否存在关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联关系或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及纠纷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其他利益

[注 3] [注 4]

[注 2] [注 7] [注 8] [注 9] 安排上市公司楚江新材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

1987-11-02 4.19 亿元 (002171.SZ)子公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司无异常

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供应商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供应商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

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铜材主要供应商,具体情况详见本题“(二)智能缆网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之“2、主要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成立初期即交易…...”之“(4)与四川保加国贸易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相关回复。

(2)与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江苏宜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8 月,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储能配套物资供应,该供应商为公司承接河北鸿布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时由项目客户指定的供应商,专门负责该项目物资采购,因此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

7-1-98备合理性。

(3)与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且成立初期即交易)

衡水玖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5 月成立,主营业务为储能配套电气物资供应,该供应商为公司承接河北鸿布能源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由项目客户指定的供应商,专门设立负责该项目物资采购,因此,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

来且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久、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其他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

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7-1-99(五)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6751.09 21.81%

2 济南国际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0643.00 13.86%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

3 机场工程建设 7169.56 9.34%

国际机场分公司

4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5105.63 6.65%

5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4758.80 6.20%

合计 44428.09 57.86%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

1 机场工程建设 23673.50 11.20%

国际机场分公司

2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7558.65 8.31%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

3 机场工程建设 16478.28 7.80%

有限公司

4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3929.25 6.59%

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北京国际工程

5 机场工程建设 11596.99 5.49%

有限公司

合计 83236.66 39.38%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26626.81 16.05%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

2 机场工程建设 19382.49 11.68%

有限公司

3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6767.55 10.10%

4 陕西府谷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2116.29 7.30%

5 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0875.41 6.55%

7-1-100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合计 85768.55 51.69%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销售额 销售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7497.20 14.31%

2 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5726.64 12.87%

3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3180.76 10.78%

4 陕西府谷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机场工程建设 11429.53 9.35%

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

5 机场工程建设 6177.07 5.05%

责任公司

合计 64011.21 52.37%

7-1-1012、主要客户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与公司

是否和 与公司的购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是否存在主要 是否存

公司存 销规模占其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经营与资信情况 与公司进行业 在关联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总体购销规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注 1] 务往来 关系或

及纠纷 模比例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注 4] 其他利

[注 2] [注 3] [注 7] [注 8] [注 9]益安排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央企子公

2001-05-22 12.26 亿元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公司 司,无异常济南国际机场建设有限

2019-05-10 60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

2020-04-27 95.39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8-02-28 80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机场工程项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上海机场(集团)有限 目建设总投

1997-06-09 365 亿元 市属国企,无异常 否

公司 资额一般较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 大,公司年度

2003-12-16 20 亿元 省属国企,无异常 否 中标额占整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个民航施工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北京

2012-01-06 3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投资总额比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例一般在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

2017-12-08 68.86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

2012-04-11 5000 万元 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责任公司陕西府谷机场建设投资

2018-09-17 10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

2003-12-17 11.81 亿元 省属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有限公司

7-1-102与公司

是否和 与公司的购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是否存在主要 是否存

公司存 销规模占其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经营与资信情况 与公司进行业 在关联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总体购销规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注 1] 务往来 关系或

及纠纷 模比例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注 4] 其他利

[注 2] [注 3] [注 7] [注 8] [注 9]益安排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

1998-05-07 7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

2004-07-06 39.76 亿元 省属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限公司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995-12-07 105 亿元 省属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

2016-07-13 5 亿元 国企,无异常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占比、客户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服务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情况(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系成立于 2001 年 5 月的大型上市公司,隶属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工国际聚焦设计咨询与工程承包、先进工程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工程投资与运营三大业务板块,提供涵盖勘察设计、规划咨询、融资投资、成套设备采购供应、施工与项目管理、运营维护等综合服务,中工国际为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公司向其提供机场相关工程建设服务,2026 年 1-6 月,公司根据机场项目施工需求向其采购 457.85 万元(采购额占比不足7-1-1030.05%)挖掘机、压路机等施工设备,中工国际经营规模较大,业务范围较广,公司根据机场工程建设需求向其采购少量物资,

上述业务相互独立,存在重叠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为各类型机场或机场相关建设公司,均为央国企,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7-1-104(六)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业务背景、购销规模、交易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1 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灯光电缆 2241.60 4.76%

2 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配电柜 1753.77 3.73%

采购安检探测设

3 中海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598.39 3.40%

备

4 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服务 1449.61 3.08%

采购硬件和软件

5 合肥创科电子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436.61 3.05%

设备

合计 8479.98 18.02%

(2)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采购调光器和灯

1 大连宗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08.08 3.74%

光监控系统采购调光器和灯

2 安赛泊(北京)机场助航技术有限公司 5385.65 3.41%

光监控系统

3 上海佰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服务 4822.46 3.05%

DAH CHONG HONG

4 采购充电桩 3498.16 2.21%

(ENGINEERING)LTD

5 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配电柜 3468.76 2.20%

合计 23083.10 14.61%

(3)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采购机械租赁服

1 中建五局陕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6937.96 5.01%

务

采购离港、安检及

2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系统软硬件 6505.84 4.70%

与服务采购调光器和灯

3 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685.65 4.10%

光监控系统

7-1-105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4 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服务 4633.78 3.35%

采购场道工程建5 四川双龙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设服务(联合施 4081.51 2.95%工)

合计 27844.74 20.10%

(4)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业务背景及 采购额 采购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不含税) 占比

采购离港、安检及

1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系统软硬件 12415.00 13.56%

与服务采购机械租赁服

2 中建五局陕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9972.36 10.89%

务

3 安赛泊(北京)机场助航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微波传感器 2914.15 3.18%

4 京瑞龙昊(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服务 2800.56 3.06%

5 青海玖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服务 2752.35 3.01%

合计 30854.41 33.69%

7-1-1062、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与资信情况、诉讼及纠纷情况、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智慧机场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是否和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是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公司存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否存在关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联关系或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及纠纷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其他利益

[注 3] [注 4]

[注 2] [注 7] [注 8] [注 9] 安排

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024-04-29 10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10%左右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否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1993-03-25 30000 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中海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02-01-08 2000 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 否 1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09-25 200 万元 民企,无异常 否 50%左右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否合肥创科电子工程科技有限

2006-11-28 1360 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无异常 否 1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责任公司

大连宗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7-09-05 3000 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无异常 否 2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智慧机场整体解决方案全球

安赛泊(北京)机场助航技术

2009-05-18 130 万欧元 知名提供商安赛泊子公司, 否 2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有限公司无异常

中标过多个工程施工项目,上海佰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5-05-04 5000 万元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无异常中国香港知名综合性商业集

DAH CHONG HONG

1983-12-22 1.551 亿港元 团大昌行集团关联公司,无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ENGINEERING)LTD异常中建五局陕西投资建设有限

2017-05-17 8460 万元 国企,无异常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央企子公司、上市公司

2000-10-18 29.26 亿元 否 10%以下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00696.HK),无异常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6-12-12 1000 万元 中标过多个机场建设施工项 否 80%左右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7-1-107是否和 业务规 交易流 是否存 与公司是

与公司的购销 是否存在主

公司存 成立初期即 交易后注销 模显著 水与业 在客户 否存在关

经营与资信情况 规模占其总体 要与公司进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在诉讼 交易 或终止经营 高于经 务规模 与供应 联关系或

[注 1] 购销规模比例 行业务往来

及纠纷 [注 5] [注 6] 营能力 不匹配 商重叠 其他利益

[注 3] [注 4]

[注 2] [注 7] [注 8] [注 9] 安排目,无异常四川双龙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1999-07-26 5100 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无异常 否 20%左右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2023 年 60%左

京瑞龙昊(北京)建设有限 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2017-06-23 6000 万元 否 右,其他各期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公司 专业承包资质,无异常

20%左右

2023 年 60%左

中标过多个机场建设施工项

青海玖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9 1000 万元 否 右,其他各期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目,无异常

20%-30%

注 1:经营与资信情况根据企查查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填列及判断;

注 2:判断标准为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结诉讼或纠纷;

注 3:根据访谈提纲、公开信息数据模拟测算、供应商出具说明等方式获取数据填列;

注 4:判断标准为与公司的购销规模占其总体购销规模的比例大于 70%;

注 5:判断标准为报告期内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公司发生交易;

注 6:判断标准为是否和公司交易后注销或者终止经营;

注 7:判断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小于 500 万;

注 8:判断标准为交易流水规模与购销规模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注 9:判断标准为同一业务板块是否同时存在销售产品/服务及原材料/服务采购,重叠金额大于 200 万。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供应商中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与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成立初期即交易)

江苏鹏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盾电气”)成立于 2024 年 4 月,公司子公司京航安的供应商因某知名品牌不再授权其销售,公司停止向该供应商采购,鹏盾电气系该品牌新授权的公司,通过本公司合格供应商认证后,公司向其采购机场工程建设用灯光电缆,因此公司与鹏盾电气成立初期即交易具备合理性。

(2)与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交易情况(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7-1-108江苏辉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鸿”)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该公司为民航工程专业劳务分包服务商,主

营业务为承接机场助航灯光、民航专业配套施工劳务业务,系公司子公司京航安智慧机场业务长期合作劳务服务供应商,服务质量得到了公司认可,报告期内,承担公司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高邮高新区通用机场工程等重点项目,项目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其销售规模约 80%左右,因此江苏辉鸿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

(3)与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情况(根据注册资本小于 500 万元判定为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

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捌零建筑”)成立于 2023 年 9 月,注册资本 200 万元,为公司子公司京航安智慧机场工程劳务分包服务供应商,主要承担公司尼加拉瓜场道工程等重点项目,劳务分包行业具备轻资产运营特征,供应商无需较大注册资本即可开展业务,因此资阳捌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小具备合理性。

7-1-109三、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

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一)公司客户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1、公司客户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前述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主要经营实体不存在客户重叠,存在部分供应商重叠,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的情况如下:

公司销售额(万元)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额(万元)

名称 销售 2026 年 2026 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采购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内容 1-6 月 1-6 月中国建筑集团有限

电缆 31551.33 94298.18 68625.71 62953.41 铜材 57000.76 154593.68 89148.42 16719.53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交易额占销售总额比例 2.44% 3.37% 2.64% 2.58% 8.31% 10.32% 5.59% 1.75%

[注]

注:交易额及采购总额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及上海新能数据合计数。

2、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发行人智慧缆网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主要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由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公司众多,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中建三局云采供应链有限公司及中建三局云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材进行相关贸易业务,从而出现重合,发行人所销售产品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产品为完全不同的产品,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设立独立业务部门,与中

7-1-110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时,从定价谈判、合同签署、货物流转、资金收付均独立进行,具备独立性。

3、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发行人智慧缆网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公司向其销售电缆型号众多,公司智能缆网业务采取行业通用的“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原则,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公司原材料铜材占智能缆网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80%左右,因此公司主要在考虑铜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并结合客户背景、交易量、合作情况及市场开拓策略等情况综合定价,与其他电缆客户定价原则一致,具备公允性。

(二)公司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

时点、内容及规模,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1、公司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等情形,若存在,说明相关业务发生时

点、内容及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前述各业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主要经营实体的部分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重叠,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的情况如下:

1)公司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供应商存在重叠情况

公司采购额(万元)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额(万元)

名称 采购 2026 年 2026 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采购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内容 1-6 月 1-6 月江苏盈泰供应链

集团有限公司及 铜材 109656.26 355997.70 325525.36 408124.18 铜材 19945.46 32648.62 24240.54 32075.54其关联方

7-1-111公司采购额(万元)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购额(万元)

名称 采购 2026 年 2026 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采购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内容 1-6 月 1-6 月安徽楚江高新电

铜材 41685.57 57775.45 66557.34 71404.67 铜材 - 1708.32 1.78 5772.99材有限公司江苏中广润新材

铜材 61039.89 122061.33 109731.59 110861.15 铜材 - - 33198.08 22149.63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保加国贸易

铜材 24477.51 178187.71 17483.98 17579.72 铜材 59670.31 131856.01 113986.32 22569.20有限公司江苏蔚泰新材料

铜材 53099.74 87471.86 24079.34 - 铜材 1825.87 8189.14 - -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市国资贸易

铜材 - - - 8204.35 铜材 - 1678.51 7008.80 -有限公司

合计 289958.97 801494.05 543377.61 616174.07 合计 81441.64 176080.60 178435.52 82567.36交易额占采购

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3.40% 32.79% 22.98% 28.24% 11.88% 11.75% 11.18% 8.64%

总额比例[注]

注:交易额及采购总额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及上海新能数据合计数。

2)公司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客户存在重叠情况

公司采购额(万元)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销售额(万元)

名称 采购 2026 年 2026 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内容 1-6 月 1-6 月

宜兴市环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铜材 - 169197.62 163024.38 - 铜材 - - 4458.47 -交易额占销售总额

交易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 6.92% 6.89% - - 0.28% -

比例[注]

注:交易额及销售总额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及上海新能数据合计数。

7-1-1122、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如上表,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部分重叠情况,主要交易内容均为铜材,具体原因如下: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主要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发行人主要从事电缆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铜材行业经验,对铜市场运行情况较为熟悉,加之铜价公开透明、交易市场化程度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依托上述产业优势开展铜材贸易业务具备合理性。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基于贸易业务购销铜,发行人基于生产电缆等产品需求采购铜,因此出现部分供应商及客户重叠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经营实体设立独立业务部门,与重叠供应商或客户开展业务活动时,从定价谈判、合同签署、货物流转、资金收付均独立进行,具备独立性。

3、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于铜的采购定价,一般参照大宗市场价进行协商定价,公司对于主要重叠供应商的铜材采购均价与市场价对比情况如下:

注:市场价数据来源于 iFind。

如上表,2026 年 3 月至 6 月,发行人向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预付铜材采购款提前锁价(详见问题 2.2 之“五、结合预付账款……主要预付对

7-1-113象、资信情况、交易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相关回复),因此,向其采购均价低于市场价,除此之外,发行人各期向上述重叠供应商的铜材采购均价与市场价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具备公允性。

四、区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业务模式、交易品种、

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定价方式、运输及结算安排,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一)智能缆网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板块中涉及少量贸易业务,公司通过其子公司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卖宝”)开展电线电缆相关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是对公司智能缆网业务销售模式的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模式、交易品种

公司子公司买卖宝通过买卖宝平台网站开展的业务采用 B2B 交易模式,买卖宝根据客户在买卖宝平台网站上的下单需求,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后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构成贸易业务。报告期内,买卖宝交易品种主要系电线电缆产品,具体业务过程中,买卖宝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销售或采购协议,分别开具和收取发票,收取和支付货款,通过买卖差价实现盈利。

2、会计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买卖宝在贸易业务中为代理人,通过买卖差价实现盈利,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7-1-1143、贸易业务规模

买卖宝客户和供应商主要系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企业,发行人合并层面上已经予以抵消,不属于对外贸易业务。买卖宝存在极少量从外部供应商购买电线电缆产品销售给外部客户,构成对外贸易业务。报告期内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总额

净额法 净额法 总额法 净额法 总额法 净额法 总额法法

买卖宝收入 2.13 27.18 125.11 1142.03 134.20 827.69 235.59 1617.49

合并营业收入 1299151.55 - 2810763.05 - 2609366.12 - 2446475.27 -

比例[注] 0.0002 - 0.0045 - 0.0051 - 0.0096 -

注:因比例较小,保留 4 位小数。

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0096%、0.0051%、

0.0045%、0.0002%,占比极低。

4、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相关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总额法收入

年度 客户名称 总额法收入占比

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27.18 100.00

2026 年 1-6 月

合计 27.18 100.00

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737.04 64.54

远东电缆苏州姑苏区专卖有限公司 56.56 4.95

远东电缆太仓销售有限公司 31.11 2.72

2025 年度

深圳市远东电缆销售有限公司 30.73 2.69

远东电缆南通崇川专卖有限公司 27.40 2.40

合计 882.84 77.30

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316.51 38.24

远东电缆苏州姑苏区专卖有限公司 159.08 19.22

2024 年度 远东电缆苏州吴中专卖有限公司 36.26 4.38

远东电缆江阴专卖有限公司 23.24 2.81

远东电缆南通崇川专卖有限公司 20.77 2.51

7-1-115总额法收入

年度 客户名称 总额法收入占比

合计 555.86 67.16

广州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685.45 42.38

远东电缆苏州姑苏区专卖有限公司 169.74 10.49

远东电缆苏州吴中专卖有限公司 97.79 6.05

2023 年度

远东电缆江阴专卖有限公司 58.11 3.59

远东电缆武汉洪山专卖有限公司 38.94 2.41

合计 1050.03 64.92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主要客户系电线电缆专卖店。

5、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相关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总额法成本

年度 供应商名称 总额法成本占比

无锡市兴惠线缆有限公司 24.88 99.34

2026 年 1-6 月 苏州埃尔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0.17 0.66

合计 25.05 100.00

无锡市兴惠线缆有限公司 670.42 65.93

安徽维尔特仪表线缆有限公司 78.87 7.76

江苏博牛线缆有限公司 48.38 4.76

2025 年度

江苏新长峰线缆有限公司 30.66 3.01

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 25.29 2.49

合计 853.61 83.94

苏州埃尔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64.10 38.08

江苏博牛线缆有限公司 162.02 23.36

安徽维尔特仪表线缆有限公司 112.74 16.26

2024 年度

常州潞东电器电缆有限公司 69.93 10.08

安徽上华电缆有限公司 14.12 2.04

合计 622.91 89.82

苏州顺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308.71 22.34

无锡市兴惠线缆有限公司 166.65 12.06

2023 年度

安徽维尔特仪表线缆有限公司 162.61 11.77

江苏博牛线缆有限公司 143.77 10.40

7-1-116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109.11 7.90

合计 890.85 64.47

报告期各期,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系电缆厂商。

6、定价方式

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市场竞争等情况确定销售价格。

7、运输及结算安排

买卖宝对外贸易业务模式下,销售采用款清发货方式结算,由买卖宝负责货物运输,按照客户要求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签收。

8、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买卖宝与上下游基于真实货物需求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有贸易业务依据独立签订的合同分别结算: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独立向上游供应商支付货款;依据销售合同约定,独立向下游客户收取款项,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二)智能电池/光纤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不存在贸易业务。

(三)智慧机场智慧机场业务不存在贸易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贸易业务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各业务的业务模式、定价机制、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及未来情况;获取收入明细

表按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进行统计;

2、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并结合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分析各业

务收入及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公司整体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合理

7-1-117性;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的匹

配性及合理性;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各业务同行

业可比公司收入及毛利率波动趋势及差异原因;

4、获取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明细表,统计交易金额,结合合同了

解业务背景,判断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5、执行走访程序,了解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定价模式、销售及采购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报告期内,保荐机构走访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52%、52.37%、55.32%及 50.00%,保荐机构走访客户收入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94%、6.07%、8.69%及

5.44%,客户走访占比较低,保荐机构在选取客户走访清单时以涵盖各期前十大

客户为原则,但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央国企及上市公司,且单家客户销售占比不高,受内部管控、保密等原因,接受访谈意愿较低;

6、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交易额准确性,申报会

计师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88.90%、90.48%及 81.26%,通过函证可确认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88.05%、83.19%及 75.37%,针对未回函的供应商执行替代测试。

保荐机构对上述会计师函证进行了复核,同时对 2025 年度主要供应商(交易额大于 5000 万)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 66.52%,通过函证可确认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 66.10%,针对未回函的供应商执行替代测试。

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销售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85.71%、72.61%及 73.74%,通过函证可确认销售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56.06%、47.97%及 46.30%,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央国企及大型上市公司,受内部管控、保密等原因,回函意愿较低,针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保荐机构对会计师函证进行了复核,同时对

2025 年度主要客户(交易额大于 5000 万)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销售额占销售收

入总额比例为 34.39%,通过函证可确认销售额占销售收入金额比例为 25.71%,针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7-1-1187、通过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经营与资信情况,并结合公开信息查询、走访、获取客户及供应商专项说明、统计交易流水等方式,判断是否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等异常情况;

8、比照关联方清单,并结合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获取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判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9、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并访谈管理层

确认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诉讼及纠纷;

10、获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的客户和供应商明细表,并

与公司各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判断是否重叠,对重叠的情况,了解相关业务发生时点、内容及规模,通过访谈管理层了解相关业务及其货物、资金流转是否具备独立性,将公司交易均价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交易公允性;

1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贸易业务背景及模式、交易品种、定价方式、运输及结算安排;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与贸易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

取得并复核与贸易业务相关的采购明细和销售明细,统计业务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结合相关政策判断是否为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收入和智

慧机场业务收入,发行人已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及境内外业务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已说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结构、定价机制及毛利率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会计政策。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变动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1)报告期内,智能缆网业务收入受市场竞争力加强及原材料铜价上升影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毛利率呈现先下降再上升趋势,主要受铜价波动及产品结构影响,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包括锂电池及锂电铜箔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锂电

7-1-119池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产销量提升、产能利用率提高及

产品结构优化,公司锂电池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产能利用率偏低;公司锂电铜箔业务收入呈现先下降再上涨,主要系 2025 年度产能布局调整导致收入降低,毛利率整体呈现先下降后上升,2024 年度下降主要受下游竞争加剧及原材料铜价上升影响,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主要系产能利用率偏低,锂电铜箔业务收入除 2025 年因产能布局调整带来的阶段性下降外,整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026 年 1-6 月,公司光纤业务实现毛利率较高,成为公司新的毛利贡献点,主要系 AI 算力带动行业需求爆发,供需缺口推动光纤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附加值较高;(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加强,智慧机场业务收入较同期均上涨。报告期内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民航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项目施工及管理成本增加及开拓海外市场部分项目薄利获单等综合影响所致,智慧机场业务受业务细分领域类型不同、收入结构占比不同,收入及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波动趋势不一致具备合理性。公司整体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净利润呈先下降再上升趋势,造成 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系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突发强势冲高及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确认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偶发性因素,该不利因素已消除。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随着公司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上涨的不利影响程度,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毛利率已企稳回升,该不利因素已经得以改善。未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多因素,若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重大波动或由盈转亏等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中进一步就“经营业绩波动风险”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各业务板块合同负债、应付账款、预计负债、期间费用与相关业务板块收入及成本具备匹配性,呈现一定波动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基于合理真实的购销业务

背景与公司发生交易、购销规模合理,公司各业务板块存在部分供应商及客户新设立即交易、存在部分主要和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及客户、存在部分注

册资本较小的供应商、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基于不同购销业务出现少量交易重叠,

7-1-120公司已说明相关原因,具备合理性,除已说明的特殊情形外,公司其他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优良,不存在主要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成立初期即交易、交易后注销或终止经营、业务规模显著高于经营能力、

交易流水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的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存在重叠,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部分基于贸易业务购销铜,发行人基于生产电缆等产品需求采购铜,因此出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部分供应商及客户重叠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主要经营实体设立独立业务部门,与重叠供应商及客户开展业务活动时,从定价谈判、合同签署、货物流转、资金收付均独立进行,具备独立性,相关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4、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板块存在通过买卖宝平台采用 B2B 交易模式开展线缆

贸易业务,规模占比极小,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合理,主要客户系电缆专卖店,主要供应商系电缆厂商,公司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市场竞争等情况确定销售价格,销售采用款清发货方式结算,由买卖宝负责货物运输,上述贸易业务不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循环贸易等情形。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智慧机场业务板块不存在贸易业务。

问题 2.2:关于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2.2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15617.34万元、564694.35万元、561044.59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23587.78万元、30756.01 万元、37685.49 万元。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0317.80 万元、273789.46 万元、258944.34 万元。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4930.95 万元、295015.54 万元、295913.65 万元,在建工程分别为 140758.79 万元、141084.50 万元、146847.46 万元。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345024.87 万元、281624.86 万元、307126.96 万元,同期有息负债合计分别为 653973.76 万元、705384.61 万元、719970.21 万元,应付票据分别为 14144.65 万元、11831.53 万元、44951.34 万元。5)报告7-1-121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45197.20 万元、32412.44 万元、98865.16 万元,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涉及营销经理责任款及业绩奖励等。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336.62 万元、5746.74 万元、5712.36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6028.59 万元、6755.57 万元、4982.17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60388.41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账龄分布及期后回款情况,应收款项余额规模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及合理性,账龄划分的准确性,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及与公司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并结合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存货结构、库龄、存放状

态、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特征的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结合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

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及利率、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

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在保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及利率水平,量化说明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货币资金、有息负债规模的变

动匹配关系;结合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利益安排、保证金比例、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及保证

7-1-122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及预计变动趋势,是否存在流动性及偿债风险;(5)结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

对象、资信情况、交易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流向和用途、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结合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及

相关诉讼、纠纷,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对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说明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6)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

商誉所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

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具体依据及核查结论。请发行人律师对公司票据活动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

策、账龄分布及期后回款情况,应收款项余额规模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及合理性,账龄划分的准确性,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及与公司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并结合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用

政策、账龄分布及期后回款情况

7-1-1231、智能缆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公司 账龄分布 期后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类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回款率货到验收合格

1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40997.15 40997.15 - - - 2284.80 5.57

12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2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3397.58 13397.58 - - - 8692.32 64.88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2026 年 6 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1931.08 11931.08 - - - 7147.93 59.91 个月内付款

月末 货到验收合格 4

4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1899.62 9004.20 2895.43 - - - -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5 江苏新纪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企 销售电缆 11739.66 11739.66 - - - 197.57 1.68

个月内付款

小计 89965.09 87069.67 2895.43 - - 18322.62 20.37货到验收合格

1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34967.05 34967.05 - - - 29104.74 83.23

12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4

2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20971.70 18347.57 2624.13 - - 10832.88 51.65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6

2025 3 远东电缆销售宜兴有限公司 民企 销售电缆 13757.69 13757.69 - - - 13757.69 100.00 个月内付款

年末 货到验收合格 6

4 宜兴市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民企 销售电缆 11956.26 11956.26 - - - 11956.26 100.00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2

5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11576.44 11098.05 478.38 - - 4151.72 35.86

个月内付款

小计 93229.14 90126.63 3102.51 69803.30 74.87

7-1-124公司 账龄分布 期后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类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回款率货到验收合格

1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52573.58 52573.58 - - - 52573.58 100.00

12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4

2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6611.73 16611.73 - - - 16611.73 100.00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2024 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3124.76 13124.76 - - - 12721.62 96.93 个月内付款

年末 货到验收合格 2

4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0761.63 10761.63 - - - 10761.63 100.00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5

5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9257.28 9257.28 - - - 9257.28 100.00

个月内付款

小计 102328.99 102328.99 - - - 101925.85 99.61

货到验收合格 6

1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28213.64 28213.64 - - - 28213.64 100.00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2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11831.50 11287.24 544.25 - - 11831.50 100.00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2023 3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1248.90 11248.90 - - - 11248.90 100.00 个月内付款

年末 货到验收合格 4

4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央企 销售电缆 10369.22 8131.85 2237.37 - - 10369.22 100.00

个月内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 3

5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电缆 7199.44 7199.44 - - - 7190.39 99.87

个月内付款

小计 68862.70 66081.08 2781.62 - - 68853.65 99.99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7 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分别为 99.99%、99.61%、74.87%及 20.37%,公司整体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其中,2025 年末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回款进度较慢,但为大型央国企,客户本身资信情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强,回收风险较低。

7-1-1252、智能电池/光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序 账龄分布 期后回

期间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公司类型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号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款率

1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10946.07 - - - 10946.07 - -

2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4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8403.28 - - - 8403.28 - -

预付款 8.86%,投料款 8.86%,

2026 3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到货款 63.46%,竣工验收款 国企 销售储能产品 6963.40 6963.40 - - - - -

年 6 8.54%,尾款 10.28%月末 4 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6635.69 - - - 6635.69 - -上市公司

5 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 销售锂电铜箔 5311.41 5311.41 - - - 1151.40 21.68

子公司

小计 38259.84 1 2274.81 - - 25985.03 1151.40 3.01

投料款 30%,到货款 40%,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

1 并网验收款 20%,调试运行 国企 销售储能产品 16974.01 1 6974.01 - - - 16974.01 100.00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款 7%

2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11095.69 - - - 11095.69 149.62 1.35

2025 3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4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8403.28 - - - 8403.28 - -

年末

4 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6635.69 - - - 6635.69 - -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 预付款 30%,到货款 20%,

5 民企 销售储能产品 6575.71 6575.71 - - - 6575.71 100.00

公司 并网验收款 10%,尾款 40%小计 49684.38 2 3549.73 - - 26134.65 2 3699.35 47.70

2024 1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11095.69 - - - 11095.69 149.62 1.35年末 2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4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8403.28 - - - 8403.28 - -

7-1-126序 账龄分布 期后回

期间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公司类型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号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款率

3 宜宾中车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 国企 销售锂电池 7936.74 7936.74 - - 7936.74 100.00

4 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6635.69 - - - 6635.69 - -

预付款 40%,到货款 50%,

5 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销售储能产品 6265.06 6265.06 - - 6265.06 100.00

验收款 10%

小计 40336.45 1 4201.80 - - 26134.65 1 4351.43 35.58

1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11095.69 - - - 11095.69 149.62 1.35

2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4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8403.28 - - - 8403.28 - -

3 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6635.69 - - - 6635.69 - -

2023

上市公司

年末 4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 销售锂电铜箔 4487.55 4487.55 - - 4487.38 100.00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

5 产品验收合格后 1-3 个月内 民企 销售锂电池 3738.51 - - - 3738.51 1452.24 38.85

公司

小计 34360.71 4487.55 - - 29873.16 6089.24 17.72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7 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分别为 17.72%、35.58%、47.70%及 3.01%,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较低,主要系:(1)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客户,该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于报告期以前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对这部分客户提起诉讼;(2)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与公司存在一定纠纷,目前仍在协商解决中,公司已按照组合账龄对其计提坏账,截至报告期末计提比例为 100%,坏账计提充分。除上述客户外,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其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7-1-1273、智慧机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公司 账龄分布 期后回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类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年以上 款率

预付 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武汉天河机场有 机场工程

1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2285.43 2265.79 - 19.63 - -

限责任公司 建设

质保 3%

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甘肃省民航机场 机场工程

2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2111.49 2111.49 - - - - -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

质保 3%

预付 2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四川省机场集团 机场工程

2026 3 度款至 90%,验收款 10%,质 国企 1682.70 1682.70 - - - - - 有限公司 建设

年 6 保采用履约担保

月末 国投航空 科技 预付 10%,到货款 65%,验收 机场工程

4 (北京)有限公 国企 1630.71 1630.71 - - - - -

款 20%,质保 5% 建设司河北机场管理集

预付 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团有限公司石家 机场工程

5 度款至 85%,竣工结算 12%, 国企 1590.21 21.74 - - 1568.47 - -

庄国际机场分公 建设

质保 3%司

小计 9300.53 7712.43 - - 1588.10 - -

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 上 市中工国际工程股 机场工程

1 度款至 94%,竣工结算 5%,质 公司、 4316.95 4316.95 - - - 4316.95 100.00

份有限公司 建设

保 1% 央企

2025

厦门翔业集团有 预付 10%,交货款 60%,验收 机场工程年末 2 国企 4017.43 4017.43 - - - 4017.43 100.00

限公司 款 25%,结清款 5% 建设上海机场(集团)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 机场工程

3 国企 3375.31 3044.67 - - 330.64 2531.59 75.00

有限公司 度款至 60%,竣工结算 37%, 建设

7-1-128公司 账龄分布 期后回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类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年以上 款率

质保 3%

南阳铁路航空事 预付 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机场工程

4 业投资集团有限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3213.32 3213.32 - - - 3213.32 100.00

建设

公司 质保 3%

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甘肃省民航机场 机场工程

5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3118.49 3118.49 - - - 1007.00 32.29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

质保 3%

小计 18041.50 1 7710.86 - - 330.64 1 5086.29 83.62

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山西航空产业集 机场工程

1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4885.41 4885.41 - - - 4885.41 100.00

团有限公司 建设

质保 3%

预付 3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台州机场投资发 机场工程

2 度款至 85%,竣工结算 18.5%,国企 3842.22 3842.22 - - - 3842.22 100.00

展有限公司 建设

质保 1.5%

中国航空规划设 预付 15%,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机场工程

2024 3 计研究总院有限 度款至 90%,竣工结算 7%,质 国企 2744.19 1076.58 1123.97 412.89 130.75 1711.48 62.37 建设

年末 公司 保 3%

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西部机场集团有 机场工程

4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2512.85 2512.85 - - - 2512.85 100.00

限公司 建设

质保 3%

预付 20%,到货款 30%、安装成都民航空管科 机场工程

5 调试合格 35%,业主签发验收合 国企 2369.45 2352.10 - - 17.35 2369.45 100.00

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

格报告 15%

小计 16354.12 14669.15 1123.97 412.89 148.11 15321.41 93.69

预付 2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

2023 武汉天河机场有 机场工程

1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5870.62 5811.73 58.89 - - 5850.99 99.67年末 限责任公司 建设

质保 3%

7-1-129公司 账龄分布 期后回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类型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年以上 款率

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甘肃省民航机场 机场工程

2 度款至 80%,竣工结算 17%, 国企 5519.58 5519.58 - - - 5519.58 1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

质保 3%呼和浩特机场建

预付 15%,进度款按月支付至 机场工程

3 设管理投资有限 国企 5159.70 5159.70 - - - 5159.70 100.00

80%,竣工结算 17%,质保 3% 建设

责任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国 预付 15%,进度款按季度支付至 机场工程

4 央企 3431.50 3354.69 - 76.82 - 3431.50 100.00

际控股有限公司 85%,竣工结算 10%,质保 5% 建设预付 10%,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进上海虹桥国际机 机场工程

5 度款至 92%,竣工结算 5%,质 国企 2908.31 2788.65 119.66 - - 2908.31 100.00

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

保 3%

小计 22889.71 2 2634.34 178.55 76.82 - 22870.08 99.91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7 月末回款金额。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率分别为 99.91%、93.69%、83.62%及 0.00%,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为各大机场及相关建设方,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以项目制开展,主要付款节点一般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和质保款等,不同项目建设周期、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存在一定差异,智慧机场业务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整体情况良好。

7-1-130(二)应收款项余额规模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1、智能缆网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86670.35 510272.13 516811.02 482516.14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1067264.90 2390274.19 2270347.79 2259834.5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

22.80 21.35 22.76 21.35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注:2026 年 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1.35%、22.76%、21.35%和 22.80%,整体较为稳定。

2、智能电池/光纤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0714.80 95141.34 89507.70 64111.76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150890.08 198656.41 165414.16 58977.25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

33.37 47.89 54.11 108.71

营业务收入比例

注:2026 年 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08.71 %、54.11%、47.89%和 33.3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江西远东电池存在大量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客户,该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扣除江西远东电池对应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0714.80 95141.34 89507.70 64111.76江西远东电池单项计提

41046.69 41196.32 41236.32 42555.57

的应收账款

7-1-131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扣除江西远东电池后应

59668.11 53945.02 48271.38 21556.20

收账款账面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150890.08 198656.41 165414.16 58977.25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

19.77 27.15 29.18 36.55

营业务收入比例

注:2026 年 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扣除江西远东电池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6.55%、29.18%、27.15%

和 19.77%,稳步下降,主要系公司储能业务增长,储能产品业务回款情况良好,导致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下降。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8156.23 66962.90 63259.37 75796.24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76789.23 211347.23 165941.09 122232.1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

24.84 31.68 38.12 62.01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注:2026 年 1-6 月比例已年化处理。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2.01 %、38.12%、31.68%和 24.84%,整体持续下降,主要系公司逐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升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得以改善。

综上所述,公司各业务板块,应收款项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具备匹配性及合理性。

(三)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公司业务核算基于 Oracle-EBS 平台实现,能够根据设定的标准自动划分应收账款账龄。同时公司制定了《财务资产制度》、《营销制度》等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日常核算过程中及时录入业务发生时间及回款时间。此外,公司依托制度建立常态化复核校验机制,定期开展账龄准确性专项复核工作,确保账龄划分准确性。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账龄划分准确。

7-1-132(四)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各业务板块主要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如下:

业务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资信状况板块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 国企、上市公司深桑达 A(000032.SZ)

1986-06-28 1 亿元

公司 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2012-02-16 165.48 亿元 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991-11-07 673.45 亿元 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985-01-17 20 亿元 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江苏新纪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较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现更名“江苏新纪联智能科技 2021-05-20 1.08 亿元人、严重违法、限高等,资信情况良好有限公司”)

远东电缆销售宜兴有限公司 2011-05-06 50 万元 公司专卖店,资信情况良好智能

缆网 宜兴市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1998-11-05 60 万元 公司专卖店,资信情况良好上市公司中国建筑(601668.SH)子公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980-12-09 100 亿元

司、央企,资信情况良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03-05-13 13045.20 亿元 央企,资信情况良好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11-30 7.87 亿元 上市公司、国企,资信情况良好上市公司中国核建(601611.SH)子公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1958-11-01 12.09 亿元

司、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2002-11-11 36.50 亿元 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996-10-22 6.80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经营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02-03 8.75 亿元异常,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责令关闭、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

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2014-05-29 1000 万元额计提坏账

责令关闭、限高等经营异常,公司已全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 2011-05-31 60 万元额计提坏账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 上市公司中国电建(601669.SH)子公

1990-06-01 8 亿元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司、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衡水金湖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衡水交投交通发展 2014-02-21 5000 万元 国企、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智能集团有限公司”)

电池/

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 民企,注册资本不存在较小情形、未被光纤司(现更名:“优美能源(连云港)2024-09-11 1000 万元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有限公司”) 资信情况良好

上市公司宁德时代(300750.SZ)子公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017-06-08 25 亿元

司、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

2015-01-15 20 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

上市公司中国中冶(601618.SH)子公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3-11-28 32.83 亿元司,资信情况良好上市公司鹏辉能源(300438.SZ)子公

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08-05 3 亿元司,资信情况良好

7-1-133业务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资信状况板块

上市公司中国中车(601766.SH)子公

宜宾中车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12-28 1.13 亿元

司、国企,资信情况良好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04-07-06 39.76 亿元 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1998-05-07 7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

2016-07-13 5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责任公司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3-12-16 20 亿元 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1-05-22 12.26 亿元 上市公司、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1994-12-08 68.46 亿元 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台州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09-01 3.50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983-04-12 18.16 亿元 央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智慧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997-06-09 365 亿元 市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机场南阳铁路航空事业投资集团有限

2021-10-14 5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1-06-23 10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1991-07-19 10.50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995-12-07 105 亿元 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成都民航空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05-16 2000 万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04-04-22 238.48 亿元 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国投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998-09-04 1.001 亿元 国企,资信情况良好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4-01-08 10 亿元 省属国企,资信情况良好注:若业务主体为分公司,则以其所属母公司列示。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欠款方中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华升宝

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情形,资信情况较差,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除此之外,主要欠款方主要为央国企、上市公司子公司及经营规模较大的客户,资信情况良好。

(五)主要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上述主要欠款方不存在涉诉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或纠纷情况,但存在以下情况:1、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伯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升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

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客户,该部分客户报告期以前已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公

7-1-134司于报告期以前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对这部分客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

公司胜诉,相关款项仍在追讨中;2、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产品质保问题与公司存在纠纷,双方在持续协商中,公司对于该客户应收账款已严格按照账龄组合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六)结合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

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不同风险特征的欠款方情况及区分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

组合一 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组合分类。 对照表计提根据业务性质,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坏账损组合二 失,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核算内容包括: 不计提合并关联方往来等。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相关参数、假设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收入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采用组合一,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智能缆网业务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智慧机场业务

1年以内 0.00% 5.00%

1至2年 20.00% 10.00%

2至3年 50.00% 20.00%

3至4年 100.00% 50.00%

4至5年 100.00% 80.00%

7-1-1355年以上 100.00% 100.00%

发行人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1)通过评价一系列

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2)货币时间价值;(3)在资产

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2489.07 6.79 42489.0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3052.31 93.21 71107.58 12.20 511944.73

其中:账龄组合 583052.31 93.21 71107.58 12.20 511944.73

合计 625541.39 100.00 113596.66 18.16 511944.73

2025 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2638.70 6.34 42638.7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29737.67 93.66 68693.07 10.91 561044.59

其中:账龄组合 629737.67 93.66 68693.07 10.91 561044.59

合计 672376.36 100.00 111331.77 16.56 561044.59

2024 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2365.82 6.33 42365.82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27212.27 93.67 62517.91 9.97 564694.35

其中:账龄组合 627212.27 93.67 62517.91 9.97 564694.35

合计 669578.09 100.00 104883.73 15.66 564694.35

2023 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7-1-136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6077.81 7.40 46077.81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76346.33 92.60 60728.99 10.54 515617.34

其中:账龄组合 576346.33 92.60 60728.99 10.54 515617.34

合计 622424.14 100.00 106806.81 17.16 515617.34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根据各类客户业务合作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纠纷和涉诉等情况,判断客户其偿债能力,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均为 100%,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最终计算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1)智能缆网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照账龄组合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1-6 月 7-12 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华通线缆 3.00% 3.00% 10.00% 30.00% 50.00% 100.00% 100.00%

华菱线缆 2.00% 5.00% 10.00% 30.00% 80.00% 100.00% 100.00%

1.08%-1. 1.08%-1. 10.41%-1 30.92%-3

万马股份 100.00% 100.00% 100.00%

12% 12% 0.67% 3.30%

中超控股 0.5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汉缆股份 5.00%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金杯电工 1.00% 1.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通达股份 2.00% 2.00% 5.00% 20.00% 30.00% 50.00% 100.00%

1.00%-1. 4.00%-5. 11.30%-1 27.00%-2 41.17%-4 55.50%-6

中辰股份 100.00%

3% 00% 2.70% 9.80% 4.00% 1.00%

杭电股份 5.00%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公司-智能 0.00% 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7-1-137可比公司 1-6 月 7-12 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缆网业务

注: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宝胜股份、福华尚纬坏账政策中确认组合依据与公司

确认组合的依据不相同,因此采用坏账政策中确认组合依据账龄组合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比较;起帆电缆及金龙羽未披露相关信息,暂不列举。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宝胜股份 26.63% 28.86% 27.12% 24.35%

福华尚纬 7.74% 10.66% 9.01% 6.70%

华通线缆 10.71% 8.90% 9.94% 11.43%

起帆电缆 11.12% 14.01% 10.44% 8.35%

华菱线缆 5.11% 5.68% 6.80% 6.13%

万马股份 5.43% 6.15% 5.04% 5.02%

中超控股 20.83% 22.43% 19.58% 19.15%

汉缆股份 14.59% 15.77% 15.08% 13.04%

金杯电工 4.02% 5.30% 5.35% 7.35%

通达股份 4.83% 4.60% 5.33% 4.98%

金龙羽 16.77% 20.28% 23.18% 22.15%

中辰股份 11.34% 12.51% 9.48% 8.93%

杭电股份 7.29% 7.91% 7.24% 7.44%智能缆网业务

同行业可比公 11.26% 12.54% 11.81% 11.16%司平均值

公司-智能缆

11.81% 10.59% 8.98% 10.16%

网业务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无重大差异,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2)智能电池/光纤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照账龄组合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1-6 月 7-12 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7-1-138可比公司 1-6 月 7-12 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博力威 5.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亿纬锂能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2.16%-3. 2.16%-3. 19.91%-2 36.60%-7 79.46%-9 91.91%-1

鹏辉能源 100.00%

19% 19% 9.32% 4.17% 7.06% 00%

诺德股份 0.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80.00%

嘉元科技 5.00% 5.00% 10.00% 50.00% 70.00% 100.00% 100.00%

中一科技 5.00%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智能

电池/光纤 5.00%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业务

注: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鹏辉能源账龄组合包括出口组合和内销组合,为了可比性,本次将该公司 2 个组合合并,合并计算综合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博力威 8.50% 9.96% 14.27% 7.73%

亿纬锂能 7.16% 7.79% 6.85% 5.68%

鹏辉能源 5.67% 8.59% 8.74% 8.94%

诺德股份 2.62% 3.32% 4.68% 4.34%

嘉元科技 5.81% 5.29% 5.20% 5.67%

中一科技 5.38% 5.31% 5.92% 6.55%

智能电池/光纤

业务同行业可 5.86% 6.71% 7.61% 6.49%比公司平均值

公司-智能电

47.18% 49.46% 53.75% 73.62%

池/光纤业务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对报告期以前锂电池业务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可能无法履约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高,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公司智能电池/光纤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1.54%、14.25%、10.86%

及 10.84%,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3)智慧机场

7-1-139报告期内,发行人智慧机场业务按照账龄组合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公司-智慧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机场业务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化岩土、隧道股份和浦东建设坏账政策

中确认组合依据均与公司确认组合的依据不相同,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综合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中化岩土 55.82% 52.10% 41.67% 30.25%

隧道股份 6.55% 5.32% 5.68% 5.87%

浦东建设 5.16% 4.58% 4.65% 6.39%智慧机场业务

同行业可比公 22.51% 20.66% 17.33% 14.17%司平均值

公司-智慧机场

22.55% 15.28% 16.40% 13.96%

业务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整体上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中化岩土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存在大量涉诉及纠纷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高,拉高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不考虑中化岩土的特殊情况,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比例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坏账准备计提谨慎。报告期内,受业务细分领域、下游客户类型及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影响,各公司应收账款划分组合、账龄分布等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

综上所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重大差异。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分析账龄分布情况,

7-1-140统计公司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2)获取公司各业务板块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销售合同,了解客户类型、交易内容、信用政策;

(3)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网站查询主要欠款方的资信状况;

(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并访谈管理层,确认发行人与主要欠款方是否存在诉讼及纠纷;

(5)结合公司年度报告,分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变动原因;

(6)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

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执行客户函证程序,申报会计师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

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发函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9.39%、75.27%及 74.04%,回函可确认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 41.17%、42.52%及 44.64%,因下游客户多为央国企,出于保密、内部政策管理等要求,回函意愿较低,申报会计师对未回函函证执行了替代测试,抽查了合同/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发票及回款记录等原始单据,回函和替代测试可确认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79.39%、75.27%及 74.04%,保荐机构对会计师上述函证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对

2025 年末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发函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为 42.56%,回函可确认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29.49%,对未回函函证执行了替代测试,回函和替代测试可确认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42.56%。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的类型、交易内容、信

用政策、账龄分布情况。智能缆网业务主要欠款方整体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存在部分无法履约等情况导致回款不佳的情形,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其他欠款方回款情况良

7-1-141好;智慧机场业务因不同项目建设周期、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但

主要欠款方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

(2)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规模与营业收入变动匹配,具备合理性。

(3)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准确;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主要欠款方中存

在部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限高等情形,资信情况较差,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除此之外,主要欠款方资信情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主要欠款方不存在涉诉金额 500 万以上的未决诉讼或纠纷情况。

(4)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依据的参数、假设及坏账准备计提具备合理

性和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存货结构、库龄、存放状态、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特征的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存货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结构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200225.75 479.99 199745.76 63.08

在产品 42760.98 - 42760.98 13.50

2026 年 6

库存商品 75242.92 1073.69 74169.23 23.42月末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318229.65 1553.68 316675.97 100.00

原材料 124404.43 491.09 123913.34 60.14

在产品 17704.98 - 17704.98 8.59

2025 年末 库存商品 65648.92 1210.90 64438.02 31.27

合同履约成本 1.32 - 1.32 -

合计 207759.65 1701.99 206057.66 100.00

原材料 100262.23 525.62 99736.61 44.99

2024 年末

在产品 47501.25 - 47501.25 21.43

7-1-142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库存商品 76641.47 2186.55 74454.92 33.58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224404.95 2712.17 221692.78 100.00

原材料 127081.38 918.25 126163.13 50.73

在产品 44255.46 271.12 43984.34 17.69

2023 年末 库存商品 80821.96 2289.53 78532.44 31.58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252158.80 3478.90 248679.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8679.91 万元、

221692.78 万元、206057.66 万元及 316675.97 万元,呈现一定波动趋势,主要

系公司以销定产,各期末排产待交付订单有所变动,对应备货规模有所波动。存货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两者合计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82.31%、78.57%、91.41%和 86.50%,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7609.06 252.76 17356.29 44.94

2026 年 6 在产品 9650.30 121.59 9528.71 24.67月末 库存商品 13546.36 1807.61 11738.75 30.39

合计 40805.72 2181.96 38623.76 100.00

原材料 8719.47 252.58 8466.89 43.60

在产品 4248.28 291.18 3957.10 20.38

2025 年末

库存商品 9111.54 2117.73 6993.81 36.02

合计 22079.29 2661.49 19417.80 100.00

原材料 12782.75 647.00 12135.75 51.15

在产品 3419.96 400.97 3018.99 12.72

2024 年末

库存商品 12900.82 4327.61 8573.21 36.13

合计 29103.53 5375.58 23727.95 100.00

原材料 9595.62 425.42 9170.20 31.59

2023 年末 在产品 7771.59 486.26 7285.32 25.10

库存商品 21853.27 9278.29 12574.98 43.32

7-1-143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合计 39220.48 10189.97 29030.5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030.50万元、

23727.95 万元、19417.80 万元及 38623.76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各期末存

货账面原值和跌价准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锂电池业务逐步转型,陆续销售前期计提跌价的旧库存、呆滞物料,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步转销,存货账面价值降低。2026 年 6 月末,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增加,主要系随着下游市场向好,公司排产待交付订单增加,备货规模增加所致。存货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两者合计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74.90%、87.28%、79.62%和

75.33%,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1204.14 - 11204.14 41.99

2026 年 6

合同履约成本 15479.76 - 15479.76 58.01月末

合计 26683.90 - 26683.90 100.00

原材料 10270.41 - 10270.41 30.69

2025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23198.47 - 23198.47 69.31

合计 33468.88 - 33468.88 100.00

原材料 10851.75 - 10851.75 38.25

2024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7517.00 - 17517.00 61.75

合计 28368.75 - 28368.75 100.00

原材料 2292.26 - 2292.26 18.18

2023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0315.12 - 10315.12 81.82

合计 12607.38 - 12607.38 100.00

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从事专业工程项目建设,不从事实物产品生产及对外销售,因此相关项目成本主要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不存在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科目。

报告期各期末,智慧机场业务板块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07.38 万元、

28368.75 万元、33468.88 万元和 26683.90 万元,2023 年末至 2025 年末存货账

面价值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从事专业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随着公司业务订单增加,相应的原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增加。2026

7-1-144年 6 月末存货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施工工程项目陆续推进后,合同履约成本结

转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有所下降。

(二)存货库龄情况和存放状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的库龄构成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

1 年以上

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占比

原材料 200225.75 199687.48 538.27 0.27

在产品 42760.98 42760.98 - -

2026 年

库存商品 75242.92 73017.27 2225.65 2.96

6 月末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318229.65 315465.73 2763.92 0.87

原材料 124404.43 123589.57 814.86 0.66

在产品 17704.98 17704.98 - -

2025

库存商品 65648.92 63780.64 1868.28 2.85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32 1.32 - -

合计 207759.65 205076.51 2683.14 1.29

原材料 100262.23 99319.47 942.76 0.94

在产品 47501.25 47501.25 - -

2024

库存商品 76641.47 74300.75 2340.72 3.05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224404.95 221121.47 3283.48 1.46

原材料 127081.38 125453.08 1628.30 1.28

在产品 44255.46 43651.81 603.65 1.36

2023

库存商品 80821.96 78203.04 2618.92 3.24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252158.80 247307.93 4850.87 1.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4850.87万元、3283.48 万元、2683.14 万元和 2763.92 万元,占比分别为 1.92%、1.46%、

1.29%和 0.87%,金额较小及占比较低,整体库龄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存

放状态均正常,不存在报废损毁情况。

7-1-145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上占比

原材料 17609.06 16155.24 1453.82 8.26

2026 年 6 在产品 9650.30 9519.49 130.81 1.36月末 库存商品 13546.36 11508.16 2038.20 15.05

合计 40805.72 37182.89 3622.83 8.88

原材料 8719.47 7845.09 874.37 10.03

2025 在产品 4248.28 4244.68 3.60 0.08年末 库存商品 9111.54 7150.26 1961.28 21.53

合计 22079.29 19240.03 2839.25 12.86

原材料 12782.75 11733.05 1049.70 8.21

2024 在产品 3419.96 3279.30 140.67 4.11年末 库存商品 12900.82 10289.75 2611.07 20.24

合计 29103.53 25302.10 3801.44 13.06

原材料 9595.62 8468.08 1127.54 11.75

2023 在产品 7771.59 7680.51 91.08 1.17年末 库存商品 21853.27 17154.53 4698.74 21.50

合计 39220.48 33303.12 5917.36 15.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5917.36万元、3801.44万元、2839.25万元和 3622.83万元,占比分别为 15.09%、

13.06%、12.86%和 8.88%,2024 年末至 2026 年 6 月末,库龄 1 年以上存货金额

占比较低且逐期下降,2023 年末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以前生产的部分产品因客户需求下降导致产品滞销,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降价、促销等方式陆续出清长库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存放状态均正常,不存在报废损毁情况。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上占比

原材料 11204.14 11204.14 - -

2026 年 6

合同履约成本 15479.76 5578.87 9900.89 63.96月末

合计 26683.90 16783.01 9900.89 37.10

7-1-146期间 存货类型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上占比

原材料 10270.41 10270.41 - -

2025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23198.47 15757.06 7441.41 32.08

合计 33468.88 26027.47 7441.41 22.23

原材料 10851.75 10851.75 - -

2024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7517.00 12650.37 4866.62 27.78

合计 28368.75 23502.12 4866.62 17.15

原材料 2292.26 2292.26 - -

2023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0315.12 10219.59 95.53 0.93

合计 12607.38 12511.85 95.53 0.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95.53 万元、4866.62 万元、7441.41 万元和 9900.89 万元,占比分别为 0.76%、17.15%、

22.23%和 37.10%,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增加主要系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相关项目,收到客户因工程复杂性及外部不确定因素调整建设进度的通知,该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扣除该项目后,报告期各期末 1 年以上库龄金额分别为 95.53万元、123.54 万元、157.69 万元和 2263.58 万元、占比分别为 0.76%、0.44%、

0.47%及 8.48%,金额较小及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存放状态均正常,不

存在报废损毁情况。

(三)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在手订单对应

期末 项目 账面余额 在手订单覆盖率库存商品金额

2026 年 6 月末 库存商品 75242.92 74722.71 99.31

2025 年末 库存商品 65648.92 64569.18 98.36

2024 年末 库存商品 76641.47 75707.63 98.78

2023 年末 库存商品 80821.96 79042.05 97.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7.80%、98.78%、98.36%及 99.31%,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启动排产,期末入库的成品电缆基本均为对应特定在手订单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在

7-1-147手订单覆盖率较高。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在手订单对应

期末 项目 账面余额 在手订单覆盖率库存商品金额

2026 年 6 月末 库存商品 13546.36 7037.85 51.95

2025 年末 库存商品 9111.54 5555.80 60.98

2024 年末 库存商品 12900.82 6458.41 50.06

2023 年末 库存商品 21853.27 9139.74 41.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41.82%、50.06%、

60.98%及 51.95%,主要系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中主要产品锂电铜箔和锂电池通用性较强,公司在“以销定产”的基础上,同时也保有一定量的备库,以满足临时订单的需要。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在手订单对应

期末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 在手订单覆盖率金额

2026 年 6 月末 合同履约成本 15479.76 14902.46 96.27

2025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23198.47 22536.26 97.15

2024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7517.00 17169.69 98.02

2023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 10315.12 10027.16 97.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7.21%、98.02%、97.15%及 96.27%,智慧机场业务主要从事专业工程项目建设,通常获取订单后开始施工建设,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

(四)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

单位:万元,%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库存商品余额 75242.92 65648.92 76641.47 80821.96

期后结转金额 49823.52 61627.90 75520.22 80535.36

7-1-148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期后结转占比 66.22 93.87 98.54 99.65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 7 月末。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库存商品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99.65%、98.54%、93.87%和 66.22%,期后结转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

2、智能电池/光纤

单位:万元,%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库存商品余额 13546.36 9111.54 12900.82 21853.27

期后结转金额 5766.16 7539.58 11601.78 20614.60

期后结转占比 42.57 82.75 89.93 94.33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 7 月末。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公司库存商品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94.33%、89.93%、82.75%和 42.57%,期后结转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

3、智慧机场

单位:万元,%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合同履约成本余额 15479.76 23198.47 17517.00 10315.12

期后结转金额 754.59 10387.92 10071.98 5469.82

期后结转占比 4.87 44.78 57.50 53.03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 7 月末。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53.03%、57.50%、44.78%和 4.87%,期后结转比例较低,主要系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相关项目,收到客户因工程复杂性及外部不确定因素调整建设进度的通知,该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扣除该项目后,报告期各期末,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占比分别为 99.01%、99.08%、78.80%和 57.04%,期后结转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

(五)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特征的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智能缆网、智能电池/光纤、智慧机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报告期期末的存货往往与下一季度收入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末

7-1-149存货与下一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当季末存货账

当季末存货 下一季度

年度 项目 面占下一季度

账面价值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例

一季度 390713.13 766659.05 50.96

2026 年 1-6 月

二季度 381983.62 - -

一季度 336188.66 810229.09 41.49

二季度 356260.08 723317.96 49.25

2025 年度

三季度 387434.92 789832.50 49.05

四季度 258944.34 532492.50 48.63

一季度 321799.22 653353.43 49.25

二季度 306061.33 687697.42 44.51

2024 年度

三季度 324583.92 787193.58 41.23

四季度 273789.46 487383.50 56.18

一季度 296640.27 605896.85 48.96

二季度 310237.61 702152.54 44.18

2023 年度

三季度 318088.82 707379.95 44.97

四季度 290317.80 481121.70 60.34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和智慧机场业务一季度受春节停工和冬季天气制约,节后工地复工滞后,形成传统淡季,一般 3 月开始逐步回暖,因此一季度收入较低,相应的季初(上一年年末)备货较低,存货规模较小,二季度到四季度收入相对平稳,相应的季初(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备货波动较小,存货规模相对稳定。因此,公司存货余额规模与相关业务规模匹配,存货余额规模、季节性波动具备合理性。

(六)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存货账面余额 318229.65 207759.65 224404.95 252158.80

智能缆网 存货跌价准备 1553.68 1701.99 2712.17 3478.90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 0.49 0.82 1.21 1.38

智能电池/ 存货账面余额 40805.72 22079.29 29103.53 39220.48

7-1-150业务板块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光纤 存货跌价准备 2181.96 2661.49 5375.58 10189.97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 5.35 12.05 18.47 25.98

存货账面余额 26683.90 33468.88 28368.75 12607.38

智慧机场 存货跌价准备 - - - -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 - - - -

存货账面余额 385719.27 263307.82 281877.23 303986.66

合计 存货跌价准备 3735.64 4363.48 8087.75 13668.87

存货跌价准备比例 0.97 1.66 2.87 4.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3478.90 万元、

2712.17 万元、1701.99 万元和 1553.68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1.38%、1.21%、

0.82%和 0.49%,金额和占比均逐步下降,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强存货管理,存货周转变快。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0189.97万元、5375.58 万元、2661.49 万元和 2181.96 万元,占比分别为 25.98%、18.47%、

12.05%及 5.35%,金额和占比均逐步下降,主要系:一方面,锂电池业务逐步转型,陆续销售前期计提跌价的旧库存、呆滞物料,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步转销,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下降;另一方面,下游需求旺盛,相关业务产能利用率有所增加,单位固定成本下降,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占比,导致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毛利率有所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智慧机场业务因业务模式特殊性,存货不存在跌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具备合理性。

(七)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宝胜股份 1.01 0.87 0.90 0.71

福华尚纬 0.61 0.64 1.84 1.36

7-1-151公司名称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华通线缆 0.61 0.59 0.93 1.49

起帆电缆 - 0.12 0.06 0.03

华菱线缆 0.99 1.46 0.40 0.32

万马股份 1.42 1.86 1.43 1.27

中超控股 0.47 0.63 0.64 0.95

汉缆股份 0.20 0.13 0.30 0.24

金杯电工 1.00 0.55 0.51 0.49

通达股份 1.29 1.59 1.72 0.67

金龙羽 0.79 0.81 0.51 0.18

中辰股份 1.13 1.56 1.03 0.69

杭电股份 1.64 2.25 2.89 3.38智能缆网业务同行业可比

0.86 1.00 1.01 0.91

公司平均值

博力威 7.68 10.49 10.81 14.10

亿纬锂能 2.68 3.54 6.86 8.03

鹏辉能源 6.10 9.05 15.39 7.37

智能电池/光纤-锂电池业务

5.48 7.69 11.02 9.83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诺德股份 0.28 0.69 1.66 1.84

嘉元科技 - - 1.79 1.70

中一科技 0.01 - 0.28 2.82

智能电池/光纤-锂电铜箔业

0.10 0.23 1.24 2.12

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同行业

2.79 3.96 6.13 5.98

可比公司平均值

中化岩土 - - - -

隧道股份 0.42 0.62 0.54 0.60

浦东建设 - - - -智慧机场业务同行业可比

0.14 0.21 0.18 0.20

公司平均值

可比公司平均值 1.29 1.70 2.30 2.19

公司-智能缆网 0.49 0.82 1.21 1.38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 5.35 12.05 18.47 25.98

公司-智慧机场 - - - -

公司整体业务 0.97 1.66 2.87 4.50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7-1-152均值基本保持一致。

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2023 年至 2025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相关业务产能利用率低,毛利率较低甚至为负,随着公司相关毛利率提升,对应存货跌价减少,202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差异有所缩小。

公司智慧机场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为 0.0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化岩土、浦东建设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八)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明细表、库龄明细表及期末库存商

品及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在手订单明细表,计算各期末存货订单覆盖率;获取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明细表,测算各期末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情况;

(2)申报会计师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

的存货进行监盘,确认期末存货的真实性,同时在监盘过程中关注存货状态是否存在损毁、呆滞情况,存货监盘比例分别为 75.48%、70.65%及 72.64%,保荐机构获取盘点表并对监盘情况进行了复核;

(3)统计和分析各季度存货规模,并结合访谈管理层了解存货季节性规模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访谈管理层了解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查阅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定期报告,对比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准备计提比例,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存货结构合理,存放状态正常。智能缆网

业务库龄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较小及占比较低,整体库龄良好;智能电池/光纤

7-1-153业务,2023 年末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以前生产的部

分产品因客户需求下降导致产品滞销,公司采用降价、促销等方式陆续出清长库龄存货,2024 年末至 2026 年 6 月末,库龄 1 年以上存货金额占比较低且逐期下降。智慧机场业务因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存在 1 年以上库龄存货,扣除该项目后,公司 1 年以上存货金额及占比较低,整体库龄良好。

公司存货在手订单覆盖率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规模与相关业务规模匹配,存货季节性波动具备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智能缆网业务、智慧机场业

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相关业务产能利用率低,毛利率较低甚至为负,随着公司相关毛利率提升,对应存货跌价减少,

2026 年 6 月末,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

值差异有所缩小。

三、结合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

验收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

闲置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1-154(一)结合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转固金额 截至报告

2026 年 6 月

项目 年 期末建设 预计完工时间 使用状态及竣工验收情况 2026

2025 年度 年度 末余额 2024 2023 年度 合计

月 进度 1-6

2024 年办公楼、倒班楼、CCV(悬链式)交联楼等达到可使用

状态验收转固;2025 年部分 CCV(悬链式)生产线和 CV(立一期项目预计 2026高端海工海缆 式)生产线等调试合格,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2026 年 1-6 月

36473.79 19949.53 8067.28 - 64490.60 40917.83 52.36% 年 12 月,二期项目预

产业基地项目 VCV 楼、主厂房等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剩余未转固部分主要计 2028 年 12 月

系尚未调试成功的生产线、耐压检测系统等设备及尚未完工的远东海缆栈桥项目。

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包括南区生产线和北区生产线,南厂房和北厂房各 11 套生产线,共有 22 套生产线。2023 年一期39.22%(其 一期项目预计 2028 北区少量设备达到使用状态转固;2024 年一期北区 4 条生产线宜宾远东铜箔

2905.94 984.42 33813.69 1745.29 39449.34 49964.08 中一期进 年 3 月,二期项目尚 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2025 年开启智能化升级,新增的铜箔智

产业园工程度 61.66%) 未开始建设 能化转运系统等智能化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2026 年 1-6月北区部分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剩余未转固部分主要系一期南区生产线及相关厂房。二期尚未开始建设。

江苏远东电池 为匹配自身业务发展,江苏远东电池集中资源优先建设生产厂年产 12G 瓦时 房、购置设备、改造产线等。2024 年科研大楼、食堂、锂电池高能量密度动 一期量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2025 年部分厂房改造

2109.93 1087.99 7575.56 134.66 10908.14 9738.66 93.26% 预计 2027 年 12 月

力储能锂电池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2026 年 1-6 月原料立体仓库等

研发及产业化 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剩余未转固部分主要系尚未确定装修计项目一期 划的组合厂房等。

合计 41489.66 22021.94 49456.53 1879.95 114848.08 100620.57 - - -

7-1-1552、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公司严格按照准则规定,当在建工程完成验收且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将其转为固定资产。具体来看,公司对于房屋及构筑物,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工程验收单转固;对于机器设备类资产,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验收合格后,根据设备验收单转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依据执行,确保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说明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说明相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定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工程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的情况:

单位:万元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1372.48 否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1282.93 否

2026 年 湖南建投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917.43 否

1-6 月 武汉智纤科技有限公司 615.54 否

无锡市中鼎电工机械有限公司 437.22 否

合计 4625.60 -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135.49 否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03.34 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90.99 否

2025 年度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270.41 否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1454.92 否

合计 15555.14 -

2024 年度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0097.12 否

7-1-15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062.85 否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507.12 否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458.41 否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2309.19 否

合计 51434.70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016.85 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03.20 否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942.48 否

2023 年度

武汉智纤科技有限公司 4076.11 否

洪田科技有限公司 3819.47 否

合计 47058.10 -

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对设备和工程的采购从计划、供应商选取、比价确定价格、合同或订单订立、供应过程管理、验收、付款等重要环节以及相关的财务处理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交易均通过严格内部招标和

比价过程审批,同时,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独立且定价公允。

(三)区分业务板块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产能利用率、抵质押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相关业务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效益如下:

单位:万元净利润板块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智能缆网 18256.23 28809.10 26334.57 88113.92

智能电池/光纤 -2350.17 -34574.61 -69119.97 -65752.11

智慧机场 4454.83 11284.30 12288.07 9200.34

减:合并抵销 624.08 1175.35 2387.01 1550.32

少数股东损益 -803.00 -1544.13 -1080.09 -1954.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539.80 5887.57 -31804.24 31966.66

净利润

7-1-157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净利润分别为 88113.92 万元、26334.57 万元、

28809.10 万元及 18256.23 万元,经营效益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池/光纤业务净利润分别为-65752.11 万元、-69119.97万元、-34574.61 万元及-2350.17 万元,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加强市场开拓,相关业务收入规模的扩大,产能利用率整体提高,同时,公司优化产品结构,相关业务毛利率整体得以提升,报告期内亏损金额持续减少。

报告期内智慧机场业务净利润分别为 9200.34 万元、12288.07 万元、

11284.30 万元及 4454.83 万元,经营效益良好。

2、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

报告期内,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部分固定资产由于产品转型、产能布局调整原因,处于闲置状态,除此之外,公司各业务主要固定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智能电池/光纤业务板块闲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业务板块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闲置原因

锂电池 23588.56 16400.30 4966.88 2221.38 产品转型智能电池

/光纤 产能布局锂电铜箔 7955.50 1484.90 297.19 6173.41调整

2026 年 6月末 小计 31544.06 17885.20 5264.07 8394.80 -

固定资产总额 699983.87 352929.25 23880.07 323174.55 -

闲置率 4.51 - - 2.60 -

锂电池 23750.59 16350.13 4993.93 2406.53 产品转型智能电池

/光纤 产能布局锂电铜箔 7955.50 1248.03 297.19 6410.29调整

2025年末 小计 31706.09 17598.16 5291.12 8816.82 -

固定资产总额 653962.58 334141.56 23907.37 295913.65 -

闲置率 4.85 - - 2.98 -智能电池

锂电池 22386.48 15467.04 5068.86 1850.58 产品转型

/光纤

小计 22386.48 15467.04 5068.86 1850.58 -

2024年末

固定资产总额 629511.91 309959.98 24536.39 295015.54 -

闲置率 3.56 - - 0.63 -智能电池

锂电池 6825.15 4502.29 1002.63 1320.24 产品转型

2023年末 /光纤

小计 6825.15 4502.29 1002.63 1320.24 -

7-1-158期间 业务板块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闲置原因

固定资产总额 540486.10 281695.95 23859.19 234930.95 -

闲置率 1.26 - - 0.56 -

报告期内,锂电池业务闲置的固定资产主要系江西远东电池部分车间生产线闲置,江西远东电池为国内较早进入该行业的先行者和拓荒者之一,随着国家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动力电池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公司逐步转型布局储能、轻出行、智慧家居、机器人等领域,公司主动暂停部分江西远东电池产线。

报告期内,锂电铜箔业务闲置固定资产主要系远东铜箔(江苏)部分厂区闲置,2025 年公司对锂电铜箔业务产能布局优化,主动关停江苏铜箔基地,并对外出售相关固定资产,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房屋建筑物暂未完成出售,处于闲置状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闲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占固定资产总额分别为 1.26%、

3.56%、4.85%和 4.51%,占比较低。

3、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能利用率

业务板块 主要产品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电线电缆 35.16% 64.13% 51.54% 60.53%智能缆网

裸导线 70.01% 38.25% 92.28% 51.31%

光纤 28.51% 11.92% - -

智能电池/光纤 电芯 39.30% 49.01% 26.16% 10.66%

锂电铜箔 37.29% 58.44% 58.61% 34.68%

注 1:公司 2025 年开始稳定生产光纤并对外销售,2026 年 1-6 月因公司战略调整优化将光纤业务调整至智能电池/光纤业务;

注 2:公司智慧机场业务系工程建设施工业务,不适用产能统计。

公司智能电池业务,2023 年智能电池业务中电芯产能利用率较低,随着公司锂电池业务逐步转型,储能业务量增长,产能利用率逐年攀升,2026 年 1-6月,公司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加大高毛利订单比例,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2023 年至 2025 年,主要产品电线电缆各期产能利用率良好,经营状况良好,各项固定资产利用率良好。2026 年 1-6 月,公司优化产品

7-1-159结构,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提高高毛利订单占比,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4、抵质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业务板块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用于抵押给银行获取融资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合计

智能缆网 113198.98 40011.57 153210.55

智能电池/光纤 77645.72 21336.28 98982.00

智慧机场 - - -

2026 年 6 月末

小计 190844.70 61347.85 252192.55

总额 323174.55 112113.26 435287.81

抵押比例 59.05 54.72 57.94

智能缆网 84963.78 76626.05 161589.83

智能电池/光纤 57457.29 10070.16 67527.46

智慧机场 - - -

2025 年末

小计 142421.08 86696.21 229117.28

总额 295913.65 146847.46 442761.10

抵押比例 48.13 59.04 51.75

智能缆网 79779.81 72391.37 152171.18

智能电池/光纤 68366.22 - 68366.22

智慧机场 - - -

2024 年末

小计 148146.03 72391.37 220537.40

总额 295015.54 141084.50 436100.04

抵押比例 50.22 51.31 50.57

智能缆网 53011.55 28012.43 81023.97

智能电池/光纤 57269.93 - 57269.93

智慧机场 - - -

2023 年末

小计 110281.48 28012.43 138293.90

总额 234930.95 140758.79 375689.74

抵押比例 46.94 19.90 36.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抵押比例分别为 36.81%、50.57%、

51.75%和 57.94%,抵押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近年推进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

项目、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项目等多个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部分

7-1-160来源于债务融资,银行授信要求以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项目

作为抵押物增信,具备合理性。

5、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类别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账面原值 699983.87 653962.58 629511.91 540486.10

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23880.07 23907.37 24536.39 23859.19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3.41 3.66 3.90 4.41

账面原值 112113.26 146847.46 141194.99 140758.79

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 - - 110.50 -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 - 0.08 -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23859.19 万元、24536.39 万元、

23907.37 万元和 23880.07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原值比例为 4.41%、3.90%、3.66%和 3.4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为 0 万元、110.5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

占账面在建工程原值比例为 0.00%、0.08%、0.00%和 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7-1-161(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基于上述会计准则,对各业务板块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进行判断,报告期各期计提的减值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业务板块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智能缆网 - - - -

智能电池/光纤 - - 110.50在建工程

智慧机场 - - - -

合计 - - 110.50 -

智能缆网 - - - 11.99

智能电池/光纤 - 258.11 1049.17 160.85固定资产

智慧机场 - - - -

合计 - 258.11 1049.17 172.84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和智慧机场业务经营业绩良好,除 2023 年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计提 11.99 万元减值以外,不存在上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3 年度,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经营主体江西远东电池、江苏远东电池、远

东铜箔(江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出现上述(2)、(6)等减值迹象,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公司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60.85 万元。

2024 年度,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经营主体江西远东电池、江苏远东电池、远

东铜箔(江苏)、宜宾远东铜箔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公司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049.17 万元,对存在减值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110.50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对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中锂电铜箔业务产能布局优化,主动

关停远东铜箔(江苏)铜箔基地,并对外出售相关固定资产,公司委托评估机构

7-1-162对远东铜箔(江苏)铜箔基地的相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

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58.11 万元。2025 年末,智能电池业务经营主体江苏远东电池、宜宾远东铜箔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出现

进一步减值情况,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公司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专项减值测试,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相关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无需补充计提减值准备。

2026 年 1-6 月,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未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未计提相关减值。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明细,并结合管理层访谈了解建设进

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

(2)了解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访谈管理层了解

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长期未转固的情形,抽取相关会计凭证、工程/设备验收单、合同等支持性资料,分析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统计报告期内前五大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并访谈管理层了解相

关交易的独立性和公允性;比照关联方清单,并结合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上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申报会计师执行固定资产监盘程序,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年末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盘,确认期末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同时在监盘过程中重点关注设备及建筑物是否存在物理损毁、残缺、无法使用或长期闲置等情形,以评估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监盘比例分别为 81.75%、86.06%和 83.87%,保荐机构获取了盘点表并对申报会计师监盘情况进行了复核;

7-1-163(5)申报会计师实地勘察在建工程,核查在建工程的真实性,重点关注是

否存在长时间停工,是否存在已完工未转固在建工程;并核实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监盘比例分别为 99.45%、95.17%和 95.98%,保荐机构获取了勘察表并对申报会计师勘察情况进行了复核;

(6)统计公司各业务板块业务经营效益、资产使用状况及闲置率、产能利

用率、抵质押情况,检查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明细表和相关减值测试明细,评价管理层对于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分析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获取评估机构出具的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并复核评估机构在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作的各项职业判断,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预计完工

时间及竣工验收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准则规定,当在建工程完成验收且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设备验收单将其转为固定资产,不存在已达到或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长期未转固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工程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交易独立、定价公允。

(3)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缆网业务经营效益良好,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

存在闲置资产,产能利用率良好,存在资产抵押给银行获取融资或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除 2023 年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计提 11.99 万元减值以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智能电池/光纤业务亏损金额持续减少,部分固定资产由于产品转型、产能布局调整原因,处于闲置状态,占比较低,其余资产使用状况良好,2023 年至 2025 年,随着储能市场需求增加,相关产能利用率逐年提高,2026 年 1-6 月,公司优化产品结构,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存在资产抵押给银行获取融资或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充分计提了减值。公司智慧机场业务经营

7-1-164效益良好,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闲置资产,无抵质押资产,固定资产和在

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四、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及利率、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说

明在保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及利率水平,量化说明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货币资金、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结合应

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保证金

比例、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及预计变动趋势,是否存在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一)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及利率、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在保有较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结

合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及利率水平,量化说明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货币资金、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

1、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

(1)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构成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库存现金 19.80 23.24 34.57 80.48

银行存款 126200.29 101985.49 97463.99 123112.80

其他货币资金 231723.70 205118.22 184126.30 221831.59

其中:借款保证金 34000.00 35000.00 31000.00 33000.17

票据保证金 76119.08 64795.04 46193.35 110247.08

信用证保证金 105953.82 82478.42 81786.20 57889.71

保函保证金 11157.70 16486.76 17623.07 16374.30

其他融资保证金 2410.55 2410.24 410.33 479.00

7-1-165为子公司担保保证金 - 2110.00 5000.00 -

农民工资保证金 1219.49 1215.08 1349.97 1414.58

其他保证金 117.05 87.54 279.61 587.97

不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 746.01 535.13 483.77 1838.79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各类保证金构成,其中保证金主要为借款保证金、开立应付票据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1)借款保证金勾稽分析

借款保证金明细及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60000.00 30000.00 50.00%

远东海缆 如东农商行 3600.00 4000.00 111.11%

合计 / 63600.00 34000.00 53.46%

2025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59600.00 30000.00 50.34%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南通分行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 64600.00 35000.00 54.18%

2024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59900.00 30000.00 50.08%

新远东电缆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6000.00 1000.00 16.67%

合计 / 65900.00 31000.00 47.04%

2023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60000.00 30000.00 50.00%远东电缆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 2700.00 3000.00 111.11%

新材料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0.17 /

合计 / 62700.00 33000.17 52.63%

注:个别保证金超过借款本金为应银行开展业务要求,银行同步提供其他有敞口的授信额度,或为在期末时点尚未及时转出保证金账户的剩余金额,下同。

2)票据保证金勾稽分析

7-1-166开立票据的保证金明细及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 14400.00 6420.00 44.58%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5000.00 5000.00 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3880.00 2610.52 67.28%远东电缆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5000.00 5000.00 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25.83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 147.99 /

新远东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01.16 /

电缆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148.75 /

远东通讯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50.00 50.00 100.00%

复合技术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58 /

东亚银行合肥分行 1800.00 900.00 50.00%安徽电缆

/ / 1.99 /远东铜箔

泰兴农商行 / 0.53 /(江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4971.36 4971.36 100.00%

远东储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 10681.38 10681.38 100.00%

技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11855.06 11855.06 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5293.58 5303.58 100.1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 2999.72 2999.72 100.00%江苏远东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新城支行 2762.51 2762.51 100.00%电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2031.02 2031.02 100.00%

九江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 830.00 830.00 100.00%江西远东

宜春农商行 2000.00 2000.00 100.00%锂电

赣州银行 8000.00 4000.00 50.00%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6276.10 6276.10 100.00%宜宾远东

大连银行成都分行 2000.00 2000.00 100.00%铜箔

合计 / 89830.73 76119.08 84.74%

2025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远东电缆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 11400.00 3420.00 30.00%

7-1-167渤海银行宜兴支行 10000.00 10000.00 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1200.00 1370.44 114.20%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4000.00 4000.00 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25.83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147.99 /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8500.00 8500.00 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01.21 /新远东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0.06 /电缆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148.75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5.00 /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58 /复合技术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0.00 /

东亚银行合肥分行 1800.00 900.00 50.00%

安徽电缆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 1600.00 800.00 50.00%

/ / 1.99 /远东铜箔

泰兴农商行 / 0.53 /(江苏)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17670.84 17670.84 100.00%远东储能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 864.27 864.27 100.00%技术

/ / 19.46 /

宁波银行宜兴新城支行 3215.23 3215.23 100.00%

江苏远东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4822.61 4822.61 100.00%

电池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 314.39 314.39 100.00%

/ / 20.73 /

九江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 3530.00 3530.00 100.00%江西远东

宜春农商行 1900.00 1900.00 100.00%锂电

赣州银行 4500.00 2500.00 55.56%江西远东

/ / 0.13电池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514.00 514.00 100.00%

合计 / 75831.34 64795.04 85.45%

2024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 2000.00 2000.00 100.00%远东电缆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 12400.00 4420.00 35.65%

7-1-168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9900.00 9900.00 100.00%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 5000.00 5000.00 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8250.00 7170.04 86.91%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5000.00 5000.00 100.00%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25.83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147.84 /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14500.00 6800.00 46.9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01.14 /新远东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0.06 /电缆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148.75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5.00 /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58 /复合技术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0.00 /

东亚银行合肥分行 1122.00 561.00 50.00%

安徽电缆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 2329.15 1164.58 50.00%

大新银行镇江分行 500.00 250.00远东铜箔

泰兴农商行 / 0.53 /(江苏)

江西远东 九江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 500.00 500.00 100.00%

锂电 赣州银行 1500.00 1500.00 100.00%江西远东

/ / 10.71 /电池

京航安 杭州银行丰台支行 / 92.29 /远东电缆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三江支行 28.52 28.52 100.00%宜宾远东铜箔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三江支行 198.76 198.76 100.00%宜宾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166.73 1166.73 100.00%

合计 / 64395.16 46193.35 71.73%

2023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23000.00 23000.00 100.00%

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 16700.00 6760.00 40.48%

远东电缆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15000.00 15000.00 10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42000.00 33498.56 79.76%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13500.00 13500.00 100.00%

7-1-169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25.83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147.57 /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14500.00 6800.00 46.9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4000.00 3600.00 90.00%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00.96 /新远东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213.13 /电缆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 148.75 /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 5.00 /

/ / 0.17 /

复合技术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1.15 /

买卖宝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3500.00 3500.00 100.00%

江阴农商行天长支行 1939.37 2094.37 107.99%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 600.00 300.00 50.00%安徽电缆

大新银行镇江分行 2040.25 1177.92 57.73%

/ / 60.05 /远东铜箔

/ / 273.34 /(江苏)

京航安 杭州银行丰台支行 / 40.27 /

合计 / 136779.62 110247.08 80.60%

注:上述票据的债务金额包括内部签发的票据贴现后被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等其他科目的部分,故与定期报告中列示的应付票据科目余额不同。

3)信用证保证金勾稽分析

信用证保证金具体明细及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7000.00 3000.00 42.86%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4000.00 1600.00 40.00%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43000.00 15500.00 36.05%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27142.00 15445.00 56.90%远东电缆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 34000.00 17000.00 50.00%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6000.00 8000.00 5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 40000.00 25000.00 62.50%

友利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2000.00 1000.00 50.00%

7-1-170南洋商业银行 20000.00 10000.00 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0.01 /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1.30 /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3500.00 1500.00 42.86%新远东电缆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10000.00 5000.00 50.00%

5000.00 2000.00 40.00%

复合技术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55.14 /

安徽电缆 徽商银行天长支行 1750.00 650.00 37.14%

京航安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202.37 /

合计 / 213392.00 105953.82 49.65%

2025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8000.00 4000.00 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4000.00 1600.00 40.00%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39500.00 15500.00 39.24%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19000.00 8350.00 43.95%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 28000.00 14000.00 50.00%远东电缆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6000.00 8000.00 5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 35790.00 20790.00 58.09%

友利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2000.00 1000.00 5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0.00 /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1.30 /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3500.00 1500.00 42.86%新远东电缆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10000.00 5000.00 50.00%

5000.00 2000.00 40.00%

复合技术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55.14 /

安徽电缆 徽商银行天长支行 1655.00 650.00 39.27%

京航安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31.97 /

合计 / 172445.00 82478.42 47.83%

2024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12000.00 6000.00 50.00%

远东电缆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4000.00 1600.00 40.00%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42500.00 18500.00 43.53%

7-1-171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10900.00 6750.00 61.93%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 7000.00 10000.00 142.86%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0125.00 2025.00 2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 27789.00 20789.45 74.81%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 2500.00 200.00 8.00%

澳门国际银行杭州分行 5000.00 5000.00 10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0.01 /

浙商银行宜兴支行 / 1.30 /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3500.00 1500.00 42.86%新远东电缆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10000.00 5000.00 50.00%

5000.00 2000.00 40.00%

复合技术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55.14 /

徽商银行天长支行 1895.00 1000.00 52.77%安徽电缆

九江银行肥西支行 680.00 340.00 50.00%

京航安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3325.56 1025.30 30.83%

合计 / 146214.56 81786.20 55.94%

2023 年末

主体 借款行名称 借款本金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14000.00 11600.00 82.86%

浦发银行宜兴支行 38000.00 10000.00 26.32%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6000.00 380.00 6.33%

渤海银行宜兴支行 26000.00 13000.00 50.00%远东电缆

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0125.00 2025.00 20.00%

交通银行宜兴城西支行 3900.00 390.00 10.00%

澳门国际银行杭州分行 5000.00 5000.00 100.00%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0.02 /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10000.00 5000.00 50.00%新远东电缆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3500.00 1400.00 40.00%

5000.00 2000.00 40.00%

复合技术 中国银行宜兴分行

/ 53.60 /

买卖宝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6000.00 6000.00 100.00%

安徽电缆 徽商银行天长支行 2000.00 1000.00 50.00%

京航安 宁波银行石景山支行 / 41.08 /

合计 / 129525.00 57889.71 44.69%

7-1-172从上表可见,公司的保证金均为基于真实的融资经营需求而存入的款项。

(2)货币资金月均余额、利率水平及量化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变动匹配关系

公司与众多银行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灵活调配资金,可获取相对较为优惠的存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月均余额及平均存款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利息收入 月均货币资金余额 平均存款利率

2026 年 1-6 月 1527.46 341838.09 0.89%

2025 年 2976.33 291688.79 1.02%

2024 年 3737.28 307594.22 1.21%

2023 年 6191.30 398096.95 1.56%

注:2026 年 1-6 月利率为年化后数值。

2024 年公司的月均货币资金余额相比 2023 年下降,主要因公司投资建设宜

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等重点工程,资金支出较多。

2026 年 1-6 月公司盈利水平上升,且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销

售回款较好,月均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加。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变动具有匹配性。

报告期内主要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如下:

时间 活期 定期-3 个月 定期-半年 定期-一年 定期-两年

2023/1/1-2023/6/8 0.25% 1.25% 1.45% 1.65% 2.15%

2023/6/8-2023/9/1 0.20% 1.25% 1.45% 1.65% 2.05%

2023/9/1-2023/12/22 0.20% 1.25% 1.45% 1.55% 1.85%

2023/12/22-2024/7/25 0.20% 1.15% 1.35% 1.45% 1.65%

2024/7/25-2024/10/18 0.15% 1.05% 1.25% 1.35% 1.45%

2024/10/18-2025/5/20 0.10% 0.80% 1.00% 1.10% 1.20%

2025/5/20 之后 0.05% 0.65% 0.85% 0.95% 1.05%

从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的平均存款利率在合理区间范围内,且逐年减少,与存款基准利率不断下降的趋势一致。

7-1-1732、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情况

公司的有息负债包括银行短期借款及利率相对较低的银行供应链融资,也包括长期借款以及一般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利率区间一般在 0%-10%不等,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如下:

融资渠道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国有六大行 0.77%-4.30% 0.68%-4.15% 0.65%-4.50% 1.06%-4.65%

股份制银行 0.80%-4.00% 0.65%-4.20% 0.88%-4.80% 1.25%-5.00%

政策性银行 2.90% 3.15% 3.15% 3.10%

地方城商行 1.35%-5.00% 1.28%-5.60% 1.70%-5.00% 0.80%-5.00%

地方农商行 1.43%-6.89% 1.40%-6.89% 1.71%-6.89% 3.80%-6.89%

其他银行 2.22%-5.00% 1.98%-5.00% 2.20%-5.00% 4.30%-5.00%

融资租赁 5.14%-8.17% 5.57%-8.17% 6.41%-9.25% 4.00%-10.75%

保理机构 3.50%-5.81% 3.50%-5.81% 5.80%-9.50% 6.36%-10.75%

从上表可见,公司各融资渠道的融资利率处合理范围内,各渠道的融资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与社会总体融资利率下行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2)有息负债月均余额、利率水平及量化分析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报表科目/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6 年 6 月末

短期借款 549765.30 518315.02 512538.13 517410.46

其他流动负债-未到期已

背书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 32234.70 26426.43 20830.45 14069.36凭证

租赁负债 245.82 407.25 550.82 1072.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356.30 145895.09 58959.24 114213.30

长期借款 116997.57 55760.10 133887.24 22350.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 23994.20 13137.40 14079.66 25731.71

有息负债合计 798593.88 759941.29 740845.55 694847.50

有息负债月均余额 781873.90 752562.51 747638.93 710545.81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5099.55 36088.13 37707.45 35501.22

7-1-174资本化利息支出 383.32 1702.71 2020.88 58.04

其他融资费用 1554.84 1807.59 2684.84 3065.75

融资费用合计 17037.71 39598.43 42413.17 38625.01

有息负债综合利率 4.36% 5.26% 5.67% 5.44%

注:2026 年 1-6 月利率为年化后数值。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上升,但融资费用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与公司融资成本的变化相关。2023-2025 年公司有息负债总体综合利率在 5-6%的合理范围内,其中 2024 年因建设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等项目,举借的长期借款较多,故有息负债综合利率相对较高。后随着国内整体融资利率水平的下行和公司进一步严格控制融资成本,有息负债综合利率也逐步下降,2026 年 1-6 月相较

2025 年有较大下降,公司的融资成本控制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3、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原因主要为:一方面因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缆网业务,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轻”特征明显,公司采购的铜、铝等原材料金额较大,且铜等大宗金属贸易对付款要求较为严格,一般要求现款现货或只给予 3 个月以内的较短账期,公司需要维持一定的货币资金规模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此外,公司业务规模体量较大,涉及的业务范围广,需保持较高的银行存款水平以维持日常运营。另一方面公司因银行贷款、开立票据和信用证、保函等需要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而公司贷款规模较大、业务体量规模大,也导致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高,占用了较多资金。

如前所述,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大、种类多,且因业务特点需要的营运资金金额较大,公司需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及时补充资金,故有息负债规模较大;

此外,公司近年来持续投资建设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等建设,增加了大量借款,2022 年至 2026 年 6 月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达 33.46 亿元,使得公司有息负债较高,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借款 549765.30 518315.02 512538.13 517410.46

其他流动负债-未到期已背书

32234.70 26426.43 20830.45 14069.36

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

7-1-17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356.30 145895.09 58959.24 114213.30

租赁负债 245.82 407.25 550.82 1072.67

长期借款 116997.57 55760.10 133887.24 22350.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 23994.20 13137.40 14079.66 25731.71

有息负债合计 798593.88 759941.29 740845.55 694847.50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均较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是否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

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与他人归集、共管的情况,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存入款项均系公司基于业务需求自主操作,除借款保证金、票据保证金等各项保证金外,不存在资金质押,不存在资金受托支付回流或保证金循环质押的情况。

公司所持金融资产中,北京晶众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被质押用于公司子

公司向银行借款担保,其中国富光启和华云数据的股权用于新远东电缆向民生银行宜兴支行 1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由公司等提供保证担保,晶众交通的股权在 2023-2024 年期间曾用于远东电缆向建行宜兴支行 7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新远东电缆用土地抵押担保。公司对上述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融资机构均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结合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保证金比例、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等情况,说明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

1、公司应付票据业务背景、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个子公司均独立开展业务,各家子公司的产品侧重不同,

7-1-176如远东电缆侧重于全品类电缆、新远东电缆侧重于中高压电缆、安徽电缆侧重于

核级电缆等特种电缆,不同客户对供应商的商务条款、技术资质要求并不相同,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及资质要求,选取合适的主体参与投标,有利于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增加竞争力,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各家公司综合考虑客户需求、自身业务、主营产品、排产计划以及存货库存等因素,会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采购,因此各子公司之间也存在相互采购并开具票据支付的情况。此外,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从外部采购需求时,会根据自身资金支付安排、供应商接受程度等情况,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向银行申请开立应付票据用于支付货款。

(1)2026 年 1-6 月

2026 年 1-6 月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

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受票方

远东开票方 宜宾 能源(非远东 新远东 远东 非关联远东 合并范 合计

电缆 电缆 股份 公司

电缆 围内关

联方)

安徽电缆 - - - - - 5700.00 5700.00江西远东

- - - - - 10830.00 10830.00锂电

远东通讯 - - - - - 50.00 50.00

远东电缆 - 63280.00 - - - - 63280.00新远东电

10000.00 - - - - - 10000.00

缆远东储能

- - - 10068.80 - 22732.58 32801.38技术

远东海缆 - 5000.00 - - - 1276.10 6276.10宜宾远东

- - 1100.00 - - 900.00 2000.00铜箔江苏远东

- - - - 40.83 7752.42 7793.25电池

合计 10000.00 68280.00 1100.00 10068.80 40.83 49241.10 138730.73

注:远东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2)2025 年度

7-1-1772025 年度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

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受票方

开票方

远东电缆 新远东电缆 非关联公司 合计

安徽电缆 - - 14162.00 14162.00远东储能

- - 18535.11 18535.11技术江西远东

- - 12930.00 12930.00锂电宜宾远东

- - 4234.07 4234.07铜箔江苏远东

- - 9794.95 9794.95电池

京航安 - - 149.13 149.13

远东电缆 - 78600.00 - 78600.00新远东电

38000.00 - - 38000.00

缆

远东海缆 - 10000.00 832.63 10832.63

合计 38000.00 88600.00 60637.89 187237.89

(3)2024 年度

2024 年度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

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受票方

爱普高分子开票方 新远东电 (非合并范远东电缆 买卖宝 非关联公司 合计

缆 围内关联

方)

安徽电缆 - - - 20.00 29214.18 29234.18

京航安 176.72 176.72江西远东

3813.98 3813.98

锂电宜宾远东

1435.17 1435.17

电缆

远东海缆 1689.18 1689.18远东铜箔

362.62 362.62(江苏)宜宾远东

3017.28 3017.28

铜箔

7-1-178远东电缆 - 160432.26 1249.01 - 293.93 161975.20

新远东电

44000.00 - - - - 44000.00

缆

买卖宝 1000.00 - - - - 1000.00

合计 45000.00 160432.26 1249.01 20.00 40003.07 246704.34

注:爱普高分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的参股公司)。

(4)2023 年度

2023 年度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之间以及向非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应付票

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受票方

开票方 远东 宜宾远东 新远东电 宜宾远 非关联

远东电缆 买卖宝 合计

新材料 电缆 缆 东铜箔 公司

安徽电缆 - - - - - - 30269.92 30269.92

京航安 - - - - - - 243.67 243.67远东铜箔

- - - - - - 272.81 272.81(江苏)

远东电缆 4.00 80402.00 - 189530.62 3317.57 - 966.51 274220.70新远东电

- - 46000.00 - - - - 46000.00缆

复合技术 - - - 5000.00 - - - 5000.00

买卖宝 - - - 21500.00 - - - 21500.00

远东股份 - - - - - 1020.60 - 1020.60江西远东

- - - - - - 530.37 530.37电池

合计 4.00 80402.00 46000.00 216030.62 3317.57 1020.60 32283.28 379058.07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付票据的开立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及应付票据、保证金规模变动的合理性

(1)2026 年 6 月末公司 2026 年 6 月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未包括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等其他科目的应付票据,下同)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开票主体 开票银行 汇票类型 应付票据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7-1-179东亚银行 银行承兑 1800.00 900.00 50.00%

安徽电缆

中信银行 商业承兑 3900.00 - 0%

招商银行 银行承兑 5293.58 5303.58 100.19%

宁波银行 银行承兑 11855.06 11855.06 100.00%远东储能技术

江苏银行 银行承兑 4971.36 4971.36 100.00%

交通银行 银行承兑 10681.38 10681.38 100.00%

宁波银行 银行承兑 2762.51 2762.51 100.00%

江苏远东电池 招商银行 银行承兑 2031.02 2031.02 100.00%

交通银行 银行承兑 2999.72 2999.72 100.00%

九江银行 银行承兑 830.00 830.00 100.00%

江西远东锂电 宜春农商行 银行承兑 2000.00 2000.00 100.00%

赣州银行 银行承兑 8000.00 4000.00 50.00%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 银行承兑 1276.10 1276.10 100.00%

宜宾远东铜箔 大连银行 银行承兑 900.00 900.00 100.00%

远东通讯 招商银行 银行承兑 50.00 50.00 100.00%

合计 / / 59350.73 50560.73 /

(2)2025 年末

2025 年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末

开票主体 开票银行 汇票类型 应付票据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东亚银行 银行承兑 1800.00 900.00 50.00%

安徽电缆 九江银行 银行承兑 1600.00 800.00 50.00%

中信银行 商业承兑 4220.00 - 0.00%

远东储能 招行 银行承兑 17670.84 17670.84 100.00%

技术 交行 银行承兑 864.27 864.27 100.00%

宁波银行 银行承兑 3215.23 3215.23 100.00%江苏远东

招行 银行承兑 4822.61 4822.61 100.00%电池

交行 银行承兑 314.39 314.39 100.00%

九江银行 银行承兑 3530.00 3530.00 100.00%江西远东

宜春农商行 银行承兑 1900.00 1900.00 100.00%锂电

赣州银行 银行承兑 4500.00 2500.00 55.56%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 银行承兑 514.00 514.00 100.00%

7-1-180合计 / / 44951.34 37031.34 /

(3)2024 年末

2024 年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末

开票主体 开票银行 汇票类型 应付票据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东亚银行 银行承兑 1122.00 561.00 50.00%

九江银行 银行承兑 2329.15 1164.58 50.00%安徽电缆

中信银行 商业承兑 2131.00 - 0.00%

大新银行 银行承兑 500.00 250.00 50.00%

江西远东 九江银行 银行承兑 500.00 500.00 100.00%

锂电 赣州银行 银行承兑 1500.00 1500.00 100.00%

远东海缆 江苏银行 银行承兑 1166.73 1166.73 100.00%

建设银行 银行承兑 2000.00 2000.00 100.00%远东电缆

招行 商业承兑 263.07 - 0.00%远东电缆

宜宾农商行 银行承兑 28.52 28.52 100.00%宜宾远东铜箔

宜宾农商行 银行承兑 198.76 198.76 100.00%宜宾

京航安 杭州银行 银行承兑 92.29 92.29 100.00%

合计 / / 11831.53 7461.88 /

(4)2023 年末

2023 年末的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及对应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末

开票主体 开票银行 汇票类型 应付票据 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九江银行 银行承兑 600.00 300.00 50.00%

中信银行 商业承兑 3858.67 - 0.00%安徽电缆

江阴农商行 银行承兑 2094.37 2094.37 100.00%

大新银行 银行承兑 2468.09 1237.97 50.16%江西远东

中信银行 商业承兑 530.37 - 0.00%电池

远东电缆 招行 商业承兑 4280.08 - 0.00%

远东铜箔 宁波银行 银行承兑 236.43 236.43 100.00%

7-1-181(江苏) 长江商业银行 银行承兑 36.38 36.38 100.00%

京航安 杭州银行 银行承兑 40.27 40.27 100.00%

合计 / / 14144.65 3945.41 /

从上表可见,公司的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在 2025 年有所增加,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同比增长 279.93%,2026 年 1-6 月继续增加,主要系远东储能技术、江西远东锂电、江苏远东电池等锂电池板块业务主体开出的票据较多,具体原因如

下:(1)经营规模扩张带动采购需求增长。公司电池板块业务爆发,营业收入

同比大幅增长,市场订单充足,产能持续提升,生产用料、辅助物资等原材料采购量与采购金额同步增加,应付类结算款项上升;(2)结算方式主动调整:公司新增赣州银行、九江银行、宜春农商银行、招商银行等票据授信额度,票据结算渠道进一步拓宽。结合资金统筹规划,公司优先选择银行承兑汇票与供应商结算,票据结算占比显著提高。

从上表可见,公司在各家银行的保证金与开立票据余额的比例在合理范围内,符合与各家银行的约定。综上,应付票据及保证金规模的变动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3、票据贴现及资金流向、票据活动合规性、是否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

等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主体相互间开立的应付票据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受票人收票后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托收,最终去向具体如下表所示,贴现所得资金与各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一同用于对外支付货款、员工工资等公司经营需求。

单位:万元

处理方式 对外背书转让 票据贴现 票据托收 合计

2026 年 1-6 月 10068.80 79380.00 - 89448.80

2025 年 - 126600.00 - 126600.00

2024 年 8461.27 198220.00 - 206681.27

2023 年 19542.39 326211.81 1020.60 346774.79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票据均基于真实发生的交易,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官方电子票据系统操作,不存在用于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相关票据活动合法合规。

7-1-182(四)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及预

计变动趋势,是否存在流动性及偿债风险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业务领域 上市公司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宝胜股份 81.96 79.44 80.44 77.99

福华尚纬 51.91 43.89 31.92 36.35

华通线缆 70.24 66.04 55.56 48.53

起帆电缆 67.69 68.41 66.6 66.22

华菱线缆 57.12 54.33 65.16 61.25

万马股份 65.58 62.56 62.26 60.59

智能缆网/ 中超控股 65.86 65.01 69.06 70.27

电能 汉缆股份 36.79 28.83 28.84 25.04

金杯电工 64.33 58.00 57.81 52.03

通达股份 49.23 50.71 48.51 40.32

金龙羽 60.16 53.25 43.55 36.29

中辰股份 52.07 49.87 60.34 57.99

杭电股份 71.92 72.02 69.21 69.75

平均值 61.14 57.87 56.87 54.05

博力威 64.17 61.18 60.85 56.34

亿纬锂能 63.60 64.18 59.36 59.72锂电池

鹏辉能源 74.91 74.19 68.87 64.15

平均值 67.56 66.52 63.03 60.07

诺德股份 67.00 62.91 55.31 49.86

嘉元科技 45.25 51.92 45.98 42.94锂电铜箔

中一科技 54.84 50.03 44.73 31.67

平均值 55.70 54.95 48.67 41.49

中化岩土 106.59 102.73 86.35 73

隧道股份 72.84 75.8 77.2 77.98智慧机场

浦东建设 73.11 75.71 76 74.36

平均值 84.18 84.75 79.85 75.11按公司业务比重加权平均

61.36 60.29 58.35 55.01

后的行业平均值

发行人 80.25 80.17 78.56 76.32

7-1-183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值,但与智能缆网业务中规模体量较大的

宝胜股份接近,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因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金额较大。

公司业务规模大,智能缆网业务和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原材料采购金额大且付款账期短,智慧机场业务也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工程建设,故公司日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较大,需通过有息负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此外,公司因持续建设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宜宾远东铜箔产业园工程、宜宾远东电缆产业园工程等重点项目增加了较多借款并支付较多利息,使得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升高。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与行业平均值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较高,但具有合理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6 年 1-6 月公司盈利水平稳步回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 亿元,同比增长 43.13%;且随着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扭亏为盈和铜箔业务的好转,规模效应也将逐步释放,预计可为公司贡献更多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此外,公司严格控制融资成本,2026 年公司有息负债的成本利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可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也将大大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基于上述情况,可合理预计 2026 年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将逐步好转,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但由于公司未来将继续投资建设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宜宾远东铜箔产业

园工程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外还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不排除未来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升高的可能性。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和“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中披露“(四)公司偿债风险”相关风险。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表、企业信用报告及银行开户清单,通过现场

7-1-184获取主要银行账户纸质版流水、网银直接导出电子流水等方式获取对账单,通过

银行函证了解银行存款、各类保证金、有息负债、质押、受限及是否存在资金池

业务情况,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申报会计师通过寄发银行函证可确认金额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 99.49%、99.81%及 99.99%,未通过函证确定部分主要系现金和支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存款,其中现金通过监盘核实,支付宝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存款通过获取资产证明书、平台对账单等进行了核实;保荐机

构对申报会计师银行函证情况进行了复核。同时,保荐机构向 2025 年末主要银行账户(余额大于 100 万元)寄发银行询证函,发函金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为

97.06%,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为 98.15%,未回函主要系部分银行不处理保

荐机构函证业务,针对未回函函证,保荐机构复核了会计师函证;

(2)取得公司各月末货币资金金额,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利息收入与货币

资金月均余额的对应关系,并与主要商业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对比;

(3)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不存在资金或金

融资产归集、共管和不存在受托支付回流、保证金循环质押的说明;

(4)查阅公司将对外投资的股权用于借款担保的质押合同和股权出质通知书;

(5)查询所涉及的主要融资机构的企查查报告等,了解其股东结构、董事高管等信息;

(6)取得公司主要有息负债的明细,了解其融资渠道及相应融资成本;

(7)取得公司各月末有息负债金额,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利息支出(含其他融资费用)与有息负债月均余额的对应关系,测算成本利率;

(8)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与融资机构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9)取得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付票据台账,结合项目组审定的关联方清单

统计向关联公司开出的票据明细,并根据票号追踪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相互之间开出票据的进一步流向直至票据流出上市公司体系;

(10)抽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查阅相关承兑汇票、合同/订

7-1-185单、发票、入库明细等,验证开出的票据有真实交易背景;

(11)现场查看公司开具票据使用的电子汇票网银系统,了解票据开立、背书的具体操作;

(12)取得公司出具的报告期内开具的票据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13)访谈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对未来资产负债变动趋势的预计。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和利息收入、有息负债渠道分布及融资成本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在保有大规模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较高有息负债符合其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公司不存在资金或金融资产归集、共管、质押或受托支付回流、保证

金循环质押等类似安排,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变动相匹配,利息支出、其他融资费用与有息负债规模的变动相匹配。

(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相互开具票据的情况,但公司应付票据均基于

真实交易背景开立,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票据活动合法合规,应付票据的保证金比例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票据置换、票据找零等情况。

(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根据公司

盈利好转和融资成本降低、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可合理预计公司 2026 年资产负债

率将有所下降,但由于公司项目建设需筹措资金,仍不能排除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升高的可能,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相关流动性风险和偿债风险做出了风险提示。

五、结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资信情况、交易背

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

7-1-186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流向和用途、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结合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关诉讼、纠纷,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对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说明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一)结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资信情况、交易

背景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流向和用途、报告期内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1、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款项供应商具体情况

(1)2026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是否存在

占期末 期后

交易 期后结转 关联关系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预付款 资信情况 结转

背景 金额 及其他利

项比例 比例益安排

常州同泰高导新 专精特新企业,资 预付

23046.39 49.13 - - 否

材料有限公司 信情况良好 材料款

注册资本较大,未中水铜业有限公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5996.32 12.78 5996.32 100.00 否

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注册资本较大,未无锡泰联升材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3200.00 6.82 - -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注册资本较大,未宜兴聚丰汇铜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1804.10 3.85 596.42 33.06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注册资本较大,未宜兴市卓硕电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993.58 2.12 - - 否

器材有限公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合计 35040.38 74.70 - - 6592.74 18.81 -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 7 月末,下同。

(2)2025 年末

7-1-187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占期末

交易 期后结转 期后结 关联关系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预付款 资信情况

背景 金额 转比例 及其他利项比例益安排

注册资本较大,未江苏威达电缆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24205.60 24.48 24205.60 100.00 否

限公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中国民营企业 500厦门中城盈泰供

强江苏盈泰供应链 预付

应链管理有限公 21100.00 21.34 21100.00 100.00 否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 材料款司司,资信情况良好南京新城发展股 国企,资信情况良 预付

19290.38 19.51 19290.38 100.00 否

份有限公司 好 材料款

注册资本较大,未重庆端丰新材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18600.00 18.81 18600.00 100.0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注册资本较大,未青海菲泽贸易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预付

2453.33 2.48 2453.33 100.00 否

限公司 人、限高等,资信 材料款情况良好

合计 85649.31 86.62 / / 85649.31 100.00 /

(3)2024 年末

单位:万元,%是否存在占期末

期后结转 期后结 关联关系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预付款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金额 转比例 及其他利项比例益安排

南京新城发展 国企,资信情况

16059.71 49.55 预付材料款 16059.71 1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良好常州同泰高导

专精特新企业,新材料有限公 7875.75 24.30 预付材料款 7875.75 100.00 否资信情况良好司合肥创科电子

高新技术企业, 预付机场项目工程科技有限 825.28 2.55 825.28 100.00 否

资信情况良好 相关硬件款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较大,Energy 成立时间大于 预付机场项目

Technology 550.25 1.70 550.25 100.00 否

15 年,资信情况 相关硬件款

SRL良好

注册资本较大,Johnson

成立时间大于 预付机场项目

Controls Arabia 380.8 1.17 380.80 100.00 否

20 年,资信情况 相关硬件款

Limited良好

合计 25691.79 79.27 - - 25691.79 100.00 -

7-1-188(4)2023 年末

单位:万元,%是否存在占期末

期后结转 期后结 关联关系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预付款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金额 转比例 及其他利项比例益安排专精特新企

常州同泰高导新 预付

20561.61 45.49 业,资信情况 20561.61 100.00 否

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款良好

南京新城发展股 国企,资信情 预付

12343.23 27.31 12343.23 100.00 否

份有限公司 况良好 材料款

南京泰新工程建 国企,资信情 预付

7086.25 15.68 7086.25 100.00 否

设有限公司 况良好 材料款全球机场空预付侧系统知名

ADB Safegate bv 616.88 1.36 机场项目相 616.88 100.00 否企业,资信情关硬件款况良好

央企子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 预付

561.28 1.24 资信情况良 561.28 100.00 否

宜兴市供电公司 电费款好

合计 41169.25 91.09 - - 41169.25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预付款项流向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采购合同,用于预付材料款、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及预付电费款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往来,期后结转形成相关存货,报告期各期末结转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及 18.81%,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2、预付款项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规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预付款项 46911.53 -51953.63 98865.16 66452.72 32412.44 -12784.76 45197.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45197.20 万元、32412.44 万元、

98865.16 万元及 46911.5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5%、1.61%、4.69%

及 2.1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智能缆网业务预付铜材款项。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预付铜材采购款,铜是线缆行业最重要的原材料,属于大宗商

7-1-189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为保障在手订单盈利空间,签订订单时会预付部分款项锁定铜价。2025 年末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5 年下半年铜价快速上涨,公司增加了预付款以提前锁定部分原料价格,该预付款对应的货物已在 2026 年上半年全部到货结转,2026 年 6 月末预付账款随之减少。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变动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具体情况

(1)2026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占期末预付 是否存在关

期后结转 期后结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工程及设备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联关系及其

金额 转比例

款比例 他利益安排

央企子公司、上 高端海工海缆产上海振华重工(集

10336.00 21.87 市公司子公司, 业基地项目 - - 否

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情况良好 设备款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

武汉智纤科技有限 高新技术企业,

9150.69 19.37 目、远东通讯光棒 323.53 3.54 否

公司 资信情况良好光纤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隶属地方财政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 新远东和新材料

6111.43 12.93 所,资信情况良 - - 否

所 征地安置项目款好高端海工海缆产

业基地项目、宜宾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 国企,资信情况

5691.47 12.05 远东电缆产业园 1635.45 28.74 否

易有限公司 良好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

西安航天新能源装 国企,资信情况 宜宾远东铜箔产

5309.13 11.24 - - 否

备科技有限公司 良好 业园项目设备款

合计 36598.72 77.46 1958.98 5.35

注: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6 年 7 月末,下同。

(2)2025 年末

单位:万元,%占期末预付 是否存在关

期后结转 期后结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工程及设备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联关系及其

金额 转比例

款比例 他利益安排隶属地方财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 新远东和新材料

6111.43 25.78 政所,资信情 - - 否

所 征地安置项目款况良好高端海工海缆产

业基地项目、宜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 国企,资信情

5275.24 22.25 宾远东电缆产业 1926.46 36.52 否

易有限公司 况良好园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上市公司子宜宾远东铜箔产

洪田科技有限公司 3891.72 16.42 公司,资信情 - - 否业园项目设备款况良好

7-1-190占期末预付 是否存在关

期后结转 期后结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工程及设备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联关系及其

金额 转比例

款比例 他利益安排

西安航天新能源装 国企,资信情 宜宾远东铜箔产

3799.01 16.03 - - 否

备科技有限公司 况良好 业园项目设备款隶属地方财

宜兴市高塍环保创 新远东征地安置

1961.13 8.27 政所,资信情 - - 否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款况良好

合计 21038.53 88.74 1926.46 9.16

(3)2024 年末

单位:万元,%占期末预付 是否存在关

期后结转 期后结转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工程及设备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联关系及其

金额 比例

款比例 他利益安排高端海工海缆产

业基地项目、宜宾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 国企,资信情

6495.66 21.40 远东电缆产业园 3260.60 50.20 否

易有限公司 况良好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隶属地方财

宜兴市高塍镇财政 新远东和新材料

6111.43 20.13 政所,资信情 - - 否

所 征地安置项目款况良好上市公司子宜宾远东铜箔产

洪田科技有限公司 4137.42 13.63 公司,资信情 245.70 5.94 否业园项目设备款况良好

西安航天新能源装 国企,资信情 宜宾远东铜箔产

3799.01 12.52 - - 否

备科技有限公司 况良好 业园项目设备款高端海工海缆产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 国企,资信情

3714.61 12.24 业基地项目设备 3714.61 100.00 否

有限公司 况良好款

合计 24258.13 79.92 7220.91 29.77

(4)2023 年末

单位:万元,%占期末预付 是否存在关

期后结转 期后结转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工程及设备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联关系及其

金额 比例

款比例 他利益安排高端海工海缆产

业基地项目、宜宾

苏美达国际技术 国企,资信情

15429.63 40.63 远东电缆产业园 15429.63 100.00 否

贸易有限公司 况良好项目等工程项目设备款高端海工海缆产

合肥神马科技集 国企,资信情

9432.69 24.84 业基地项目设备 9432.69 100.00 否

团有限公司 况良好款隶属地方财

宜兴市高塍镇财 新远东和新材料

6111.43 16.09 政所,资信情 - - 否

政所 征地安置项目款况良好

宜兴市高塍环保 隶属地方财新远东征地安置

创业园发展有限 1961.13 5.16 政所,资信情 - - 否项目款

公司 况良好远东电池江苏储

无锡先导智能装 上市公司,资

684.40 1.80 能研发及产业化 684.40 100.00 否

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情况良好项目设备款

7-1-191占期末预付 是否存在关

期后结转 期后结转

预付款项对象 期末余额 工程及设备 资信情况 交易背景 联关系及其

金额 比例

款比例 他利益安排

合计 33619.28 88.52 25546.72 75.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预付工程和设备款流向均基于真实的工程、设备、土地征收等真实业务背景预付形成,期后结转后形成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结转比例分别为 75.99%、29.77%、

9.16%及 5.35%,导致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长期未结转的主要情况如下:1)预付给

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款项系购买土地新远东和新材料征地安置项目,由于政府尚未招拍挂,期后尚未结转;2)公司预付给洪田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航天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系宜宾远东铜箔产

业园项目生箔机和阴极辊等设备款,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建设进度,部分设备提货节奏放缓,期后结转比例较少。除上述情形外,其余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4、预付工程及设备款规模及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预付工程

47251.41 23544.66 23706.74 -6647.95 30354.69 -7623.23 37977.92

及设备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分别为 37977.92 万元、30354.69万元、23706.74 万元及 47251.4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9%、1.50%、

1.12%及 2.11%。公司设备及土地等工程类采购,往往采用预付款的形式。待相

关设备到货、土地验收后转入长期资产,因此,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采购内容不同及到货验收进度,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相应有所变化。

2023 年末至 2025 年末,随着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等项目的设备陆续

到货验收入库,预付的设备款陆续转为长期资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逐期减少。2026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较 2025 年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建设,预付海底电缆敷设船进度款;同

7-1-192时开始推进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预付设备采购进度款。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规模及变动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关诉讼、纠纷,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对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说明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1、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的主要合同条款

公司智能缆网业务实行营销经理负责制,公司与营销经理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营销经理开展营销业务。营销经理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项下责任,合同主要责任和奖励条款包括:

责任款主要合同考核条款 业绩奖励主要合同考核条款(考核为负数) (奖励为正数)营销经理负责客户应收账款超出信用期回款

营销经理负责客户应收账款及时回款奖励、售价

补偿、超过约定交提货日期仍未提货违约金、

超结算价到账奖励、公司延期交货补偿等超正常或跨约定区域货物运输扣减款等

2、公司与营销经理相关诉讼、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与营销经理涉诉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及纠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告/

序 原告/ 判决情

被申 案由 涉诉金额 案件涉诉情况

号 申请人 况请人

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

李金林进行考核,李金林对考核结果安徽 委托合同

1 李金林 2600.38 有异议,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提 待开庭

电缆 纠纷起诉讼,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该案件移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

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

桑春阳进行考核,桑春阳对考核结果安徽 委托合同

2 桑春阳 2557.34 有异议,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提 待开庭

电缆 纠纷起诉讼,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该案件移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

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

安徽 委托合同 杨登广进行考核,杨登广对考核结果

3 杨登广 949.11 待判决

电缆 纠纷 有异议,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一审开庭审理。

安徽 委托合同 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对

4 李琳 634.53 待开庭

电缆 纠纷 李琳进行考核,双方对考核结果无异

7-1-193被告/

序 原告/ 判决情

被申 案由 涉诉金额 案件涉诉情况

号 申请人 况请人议,李琳认为公司未及时办理结算,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起诉,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移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与营销经理的大额纠纷主要系委托合同相关纠纷。

3、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1)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全面核算,将形成的净额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

公司通过 Oracle-EBS 平台的合同管理、订单管理、清账平台及营销政策管

理平台等模块,开展营销结算业务。公司营销经理责任款及结算款的结算是基于Oracle-EBS 平台实现。公司财务部门每月根据 Oracle-EBS 系统自动生成的结算单,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奖励为正数,考核为负数)”,公司的内审机构监审服务部每月定期抽样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进行内部审计,核查计算方法是否与合同制度规定一致,核算结果是否正确,同时,营销经理对相关金额进行确认。每月编制财务报表时,财务部门根据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到各营销经理)余额分析填列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同时对其他应收款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

(2)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款项处理情况如下:

会计科目 会计准则 公司会计处理合理性分析

其他应付款-营销经理业务结算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负支配余额系公司营销经理结算款

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扣除业务责任款后余额,公司需支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

付给营销经理用于开展营销业务,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其他应付款 构成公司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担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公司,同时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该部分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公司

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将该部分金额确认负债(其他应付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款)具备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营销经理对其营销业务产生的考其他应收款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核款等承担连带责任,实质上构成

7-1-194会计科目 会计准则 公司会计处理合理性分析

(2024)》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或有资 了一项担保义务,满足或有资产确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 认条件。

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 公司在每月末基于下述原因判断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企业预期从第三方 上述款项能够收回:

获得的补偿,是一种潜在资产,其最终是 (1)营销经理系公司员工,后续否真的会转化为企业真正的资产(即企业 时间仍在公司任职和开展营销活是否能够收到这项补偿)具有较大的不确 动,后续月度根据业绩考核会形成定性,企业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补偿 奖励款冲抵;(2)营销经理在考时才能对其进行确认。 核亏损额达一定金额以上时,会要求公司法务服务部认可的有效资

产担保或抵押;(3)若营销经理

离职且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时,公司积极采用法律诉讼、查封资产等方式收回营销经理业务责任款;

基于上述判断,公司预期从营销经理获得的补偿在企业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的情况下能够应予以确认,满足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条件,公司将应收该部分款项确认为资产(其他应收款)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关于营销经理责任款与业绩奖励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具备合理性。

4、相关往来款项变动、资金流转及用途

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核算,将净额计入其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相关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余额 45289.47 42864.08 43407.36 52897.67

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变动 2425.39 -543.28 -9490.31

其他应付款-营销经理业务结算可

47322.31 50227.89 47420.04 51613.28

支配余额账面价值

其他应付款-营销经理业务结算可

-2905.59 2807.86 -4193.25 -支配余额变动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方式,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每月根据 Oracle 系统自动生成的结算单,对每个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单独核算,由于每个营销经理的销售额、回款情况等考核指标存在差异,相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存在差异,导致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对应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营销经理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直接与营销经理进行结算,营销经理获取

7-1-195资金后用于开展营销业务。

5、报告期各期损益的影响

根据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会计处理方式,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对公司损益存在两方面影响:(1)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核算,将净额计入销售费用;(2)每月末营销经理责任款需要计提或者冲减的坏账准备,通过将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方式影响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各期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对损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费用的影响金额 31404.66 75567.34 63091.24 59917.24

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 -944.11 -4377.43 2114.24 2880.28

影响总额 30460.55 71189.91 65205.49 62797.52

营业收入 1299151.55 2810763.05 2609366.12 2446475.2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34 2.53 2.50 2.57报告期各期公司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对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

62797.52 万元、65205.49 万元、71189.91 万元和 30460.55 万元,占各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7%、2.50%、2.53%和 2.34%,整体基本稳定。

6、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

营销经理是公司员工,营销经理责任款及业绩款基于营销活动开展而发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沿用营销经理负责制的营销模式,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营销制度且沿用至今,公司和营销经理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明确营销经理权责。公司委托营销经理从事市场营销业务,营销经理应遵守和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除上述正常营销业务及工资结算外,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具备商业合理性。

7、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1)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

7-1-1961)信用风险组合划分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账龄组合 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险组合分类。

2)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智能缆网业务 智能电池/光纤和智慧机场业务

1年以内 0.00% 5.00%

1至2年 20.00% 10.00%

2至3年 50.00% 20.00%

3至4年 100.00% 50.00%

4至5年 10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2)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类别

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5289.47 16878.06 37.27 42864.08 17822.17 41.58

1 年以内 18304.24 - - 15705.95 - -

其中账

1 至 2 年 8310.07 1661.99 20.00 7794.58 1558.92 20.00

龄组合

2 至 3 年 6918.19 3459.09 50.00 6200.61 3100.31 50.00

7-1-1973 年以上 11756.97 11756.97 100.00 13162.95 13162.95 100.00

小计 45289.47 16878.06 37.27 42864.08 17822.17 41.58

合计 45289.47 16878.06 37.27 42864.08 17822.17 41.58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类别

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3407.36 22393.10 51.59 52897.67 25065.96 47.39

1 年以内 11626.25 - - 16108.55 - -

1 至 2 年 8108.71 1621.74 20.00 12430.82 2486.16 20.00

其中账

2 至 3 年 5802.10 2901.05 50.00 3557.03 1778.52 50.00

龄组合

3 年以上 17870.31 17870.31 100.00 20801.28 20801.28 100.00

小计 43407.36 22393.10 51.59 52897.67 25065.96 47.39

合计 43407.36 22393.10 51.59 52897.67 25065.96 47.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严格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按期限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7.39%、51.59%、41.58%和 37.27%,计提比例较高,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及时。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交易背景、款项流向和用途及余额变动原因,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2)获取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表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明细表,获取

并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大额预付款项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相关合同,了解相关业务交易背景,并核查相关预付款项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3)比照关联方清单,并结合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获取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上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4)申报会计师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预付款项执行函证程

7-1-198序,发函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95.23%、90.57%及 95.93%,回函可确认金

额占期末余额比例为 91.70%、78.28%及 91.99%,对未回函情况执行了替代测试,回函及替代测试可确认的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95.23%、90.57%及 95.93%。

保荐机构对申报会计师预付款项函证情况进行了复核,同时,保荐机构对 2025年末预付款项涉及供应商进行了走访,通过走访可确认的金额比例为 84.15%;

(5)申报会计师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执

行函证程序,发函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69.77%、63.89%及 57.69%,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为 69.76%、50.47%及 24.46%,对未回函情况执行了替代测试,回函及替代测试可确认的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69.77%、63.89%及 57.69%,发函比例低,主要系宜兴市高塍镇财政所和宜兴市高塍环保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安置款由于政府单位原因拒绝接受函证,扣除该部分后,回函及替代测试可确认的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 88.60%、87.03%及 87.47%。

保荐机构对申报会计师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函证情况进行了复核;

(6)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的主要合同条款及相

关款项资金流转和用途,了解公司与营销经理相关诉讼及纠纷情况;

(7)抽查公司与营销经理签订的《委托合同》,并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与营销经理相关往来款项商业合理性;

(8)比照关联方清单,并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出

具的说明,确认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查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析营销经理责任款与结算款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对各期损益的影响;

(9)获取营销经理责任款账龄明细表,分析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款项流向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采购合同,用于预付供应商材料款、预付机场项目相关硬件款及预付电费款等属于正常的经

营性往来,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7-1-199(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工程和设备款流向均基于工程、设备、土地征收等真实业务背景预付供应商形成,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款项,主要系:1)部分预付购买土地征地安置项目,由于政府尚未招拍挂,期后尚未结转;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建设进度,部分设备提货节奏放缓,期后结转比例较少。除上述情形外,其余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主要预付对象与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预付账款、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变动具有合理性。

(4)公司与营销经理签订《委托合同》,合同条款中对责任款与业绩奖励

做了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营销经理涉诉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及纠纷主要系委托合同纠纷;公司每月对营销经理的业务责任款及结算款进行全面核算,将形成的净额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由于每个营销经理每月考核结果存在差异,导致相关往来款项余额存在一定波动,对各期损益影响较小,款项直接与营销经理进行结算,营销经理获取资金后用于开展营销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具备合理性。

(5)公司相关营销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往来款项具备商业合理性。

(6)其他应收款-营销经理责任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及时。

7-1-200六、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商誉所对应投资

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一)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商誉所对应投

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长期股权投资

(1)结合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所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爱普高分子 1560.99 1523.46 1475.49 1501.69

协鑫汽车[注 1] - - - -

意源达[注 2] - - - 1790.46清电北京研究院

- - - 44.47

[注 2]

联正新材 3925.61 3886.17 3969.75 -

天羿机场 317.88 302.73 301.50 -

合计 5804.48 5712.36 5746.74 3336.62

注 1:2020 年 8 月,协鑫汽车进入清算阶段,公司对其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 2:2024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的水木源华 100%股权转让给远东控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水木源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对水木源华参股公司意源达和清电北京研究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336.62 万元、5746.74 万元、

5712.36 万元和 5804.4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5%、0.88%、0.87%

和 0.86%。2024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较 2023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本年新增对联正新材 20%股权投资及公司子公司京航安收购天羿机场 45%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如下:

7-1-201发行人持

序 投资标

投资目的 投资标的经营状况[注 2] 股比例

号 的[注 1]

[注 3]

2015 年 8 月成立,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

爱普高分子专注于聚合

业收入分别为 8849.90 万元、7749.80物配方及工艺。公司投资爱普高 万元、8476.87 万元及 3183.18 万元;

1 爱普高分子,有利于提高 41.86%

分子 净利润分别为 1123.30 万元、322.28 万

公司原材料研发能力,提元、253.20 万元及 89.67 万元;截至 2025升公司产品质量。

年末净资产为 2889.43 万元。

联正新材专业从事高分 2024 年 1 月成立,公司 2024 年起报告子电缆材料研发、生产、 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0 万元、0.94联正 销售。公司投资联正新材 万元及 472.9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 20.00%

新材 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高压 -151.24 万元、-417.92 万元及-890.45 万

电缆绝缘材料、高分子电 元;截至 2025 年末净资产为 12910.84

缆材料研发能力。 万元。

意源达专注输配电设备

研发、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主要产品为各类电力变压器、预装式箱变

2005 年 6 月成立,公司 2023 年实现营(光伏/风电箱变),以及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2360.34 万元、 发行人已

3 意源达 开关柜、互感器、电抗器

-757.45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净资产为 不再持有等配电设备。公司投资意

3762.59 万元。

源达有利于公司电力电气一二次设备产品的融合,进一步延伸配电网产业链。

注 1:上述列举报告期内账面投资额大于 500 万元的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不包括在报告期外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投资标的);

注 2: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仅列举在公司持股期间的数据;

注 3:股权结构为截至 2026 年 8 月末情况。

如上表,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对应投资标的是公司围绕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投资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纳入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前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结合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

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7-1-20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37 83.37 83.37 83.37

中翔腾航 875.00 875.00 875.00 875.00

晶众交通 - - 1800.00 1800.00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9.12 279.12 279.12 262.08

专卖店 3049.20 3005.80 2979.20 3139.20

登记公司 660.00 660.00 660.00 660.00

北京乐盛科技有限公司 - - - 130.00

国富光启 - - - 4000.05

华云数据 - - - 5000.00

苏州福瑞 77.90 77.90 77.90 77.90

其他 0.99 0.99 0.99 0.99

合计 5025.57 4982.17 6755.57 16028.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6028.59 万元、6755.57万元、4982.17 万元和 5025.5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6%、1.03%、

0.76%和 0.74%。2024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9273.01万元,主要系公司将持有的国富光启和华云数据股权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 9000.05 万元。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 2024 年末减少 1773.40 万元,主要系公司将持有的晶众交通股权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因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 18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如下:

发行人持

序 投资标

投资目的 投资标的经营状况 股比例

号 的[注 1]

[注 2]中翔腾航主要业务主要包括工业级智能无

人机系统销售、无人机辅助材料的销售、飞行服务等。电网巡检是国内工业级无人报告期内,经营正常,未

1 中翔腾航 机产品的大规模应用之一,电网公司是中 13.00%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翔腾航的主要客户,与公司重要客户高度重叠,公司投资中翔腾航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

晶众交通主营业务为交通调查服务与交通 2025 年被执行金额较大、

2 晶众交通 7.50%

软件产品销售,专业提供城市交通数据采 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

7-1-203发行人持

序 投资标

投资目的 投资标的经营状况 股比例

号 的[注 1]

[注 2]

集、交通软件产品开发和大数据分析应用 较多,出现经营不善。

服务,公司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经营正常,未

3 专卖店 专卖店是公司实行的一种营销模式。 40%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在登记公司为客户进公司通过

行交易结算,公司参股登记公司能更好地 报告期内,经营正常,未

4 登记公司 买卖宝持

实现与登记公司的日常对接,提高交易结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有 3.61%算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富光启是 IDC 大数据运营服务商,专注 2024 年被执行金额较大、

5 国富光启 于云计算与大数据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 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 1.98%用,公司投资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较多,出现经营不善。

华云数据是综合性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 2024 年被执行金额较大、

6 华云数据 供云计算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投资目的 限高消费、负面新闻报道 1.76%

为获取投资收益。 较多,出现经营不善。

注 1:上述列举报告期内账面投资额大于 500 万的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不包括在报告期外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投资标的);

注 2:股权结构为截至 2026 年 8 月末情况。

如上表,上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标的,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投融资情况等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允价值变公允价值变动损

公司名称 账面原值 动损失确认 确认原因失确认年份金额

晶众交通 1800.00 2025 年 1800.00

被执行金额较大、限高消

国富光启 4000.05 2024 年 4000.05 费、负面新闻报道较多,出现经营不善

华云数据 5000.00 2024 年 5000.00公司已对上述对应标的经营不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充分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除此之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经营情况正常,无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商誉

(1)结合报告期内商誉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说明相关标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7-1-20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原值 价值 原值 价值 原值 价值 原值 价值

安徽电缆 2023.98 2023.98 2023.98 2023.98 2023.98 2023.98 2023.98 2023.98远东铜箔

436.06 - 436.06 - 436.06 - 436.06 -(江苏)

水木源华 - - - - - - 21055.70 -江西远东

92734.23 - 92734.23 - 92734.23 - 92734.23 -

电池

京航安 58364.43 58364.43 58364.43 58364.43 58364.43 58364.43 58364.43 58364.43

合计 153558.70 60388.41 153558.70 60388.41 153558.70 60388.41 174614.40 60388.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60388.4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02%、9.24%、9.23%和 8.91%,商誉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化。2024 年末商誉原值较 2023 年末减少 21055.70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末水木源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应商誉原值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主要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如下:

发行人

序 投资标的

投资目的 投资标的经营状况 持股比

号 [注 1]

例[注 2]

报 告 期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安徽电缆专业从事核电

169242.78 万元、126221.52 万元、特种电缆研发、生产及

120584.51 万元及 35234.76 万元;

销售。公司投资安徽电

1 安徽电缆 净利润分别为 11208.59 万元、 73.53%缆,有利于公司拓宽产-924.43 万元、 -3699.46 万元及品种类,快速切入核电-2514.79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末领域。

净资产为 56383.85 万元。

京航安专注于军民合用 报 告 期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机场、民用运输机场的 122096.36 万元、165721.66 万元、

专业工程建设及配套运 211538.44 万元及 76891.10 万元;

2 京航安 维服务。公司投资京航 净利润分别为 9041.22 万元、 100.00%

安将快速拓展航空行业 12305.15 万元、11284.30 万元及

和一带一路机场基础设 4454.83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施建设领域。 净资产为 90582.16 万元。

注 1:上述列举报告期内账面投资额大于 500 万元的对应投资标的经营状况(不包括在报告期外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投资标的);

注 2:股权结构为截至 2026 年 8 月末情况。

如上表,上述商誉对应投资标的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7-1-205(2)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各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为通过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则确认相应减值损失;如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则无需确认相应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聘请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相关工作,并于报告期各年末分别出具了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17240.21 19198.97 20592.14

安徽电缆 可收回金额 23334.00 20779.00 43811.00

是否减值 否 否 否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115253.76 115266.45 114917.65

京航安 可收回金额 119200.00 117000.00 115900.00

是否减值 否 否 否如上表,经评估,报告期各年末,安徽电缆及京航安对应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结合公司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专卖店的业务模式

为促进营销并加强管理,公司分别出资 20 至 60 万元与公司营销经理在全国各地设立专卖店,并与营销经理签订承包合同,约定专卖店由承包人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债权由承包人享有,债务由承包人承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

2、主要合同约定

《承包合同》就承包形式、双方权利及义务、客户注册及买卖合同订立、发

7-1-206货及运输、退换货、双方结算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3、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流转情况

(1)购销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线缆的金额分别为 45682.89 万元、16151.87万元、55133.01 万元及 7814.83 万元,占公司智能缆网业务收入比重较小,2024年为房地产行业的寒冬,装修需求随房地产市场下行而减少,同时,新房逐步由毛坯转为精装交付及传统包工不包料模式迭代,家装业务从个人 C 端转向企业 B端,导致 2024 年向专卖店销售额减少。2025 年,随着国家政策刺激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下行态势有所缓和,布电线市场行情有所好转,同时,公司为促进个人 C 端市场发展,调整销售策略,以价格空间换市场空间,导致 2025 年对专卖店的销售收入大幅增加。2026 年 1-6 月,线缆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持续上升,专卖店利润空间被压缩,专卖店处于观望状态导致需求减少,因此公司对专卖店销售额有所下降。

(2)资金、货物流转情况

公司对专卖店的销售系买断式销售,公司按照专卖店的发货通知发货,并委

托第三方物流将货物送至专卖店指定地点由相关人员签收,后续公司根据与专卖

店签订的合同/订单,直接进行货款结算。

4、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线缆业务所属行业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为了全方位拓展市场销售,公司实行专卖店销售体系,将单一营销模式转变为多元复合型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拓展更多更强的优质客户资源,持续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其中,专卖店销售体系是公司销售模式中的重要营销策略和辅助销售渠道。

专卖店的设立有助于更加快速的接触当地民生和小企业客户,了解当地需求,是维系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窗口纽带,同时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完善公司在全国销售网络布局。

综上,公司开展专卖店相关业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7-1-2075、购销定价公允性公司对直接客户和专卖店的定价机制一致,均采取行业通用的“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原则,公司对专卖店的主要产品交易价格与公司直接客户销售的交易价格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千米

分类 主要产品品类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塑料绝缘电线

专卖店 0.26 0.27 0.20 0.19(布电线)塑料绝缘电线

直接客户 0.33 0.30 0.28 0.24(布电线)如上表,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的均价略低于直接客户,主要系由于专卖店采购上述塑料绝缘电线主要用于家装、小型工厂等装修,电线含铜/铝量低,电线较细;而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业,其采购上述电线主要用于大型楼宇、工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电线含铜/铝量高于专卖店采购的电线。因此,公司向专卖店销售的塑料绝缘电线(布电线)均价略低于向直接客户销售。但公司对直接客户和专卖店的定价机制一致,公司对专卖店关联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6、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为支持营销经理经营专卖店,一般出资 40%与营销经理共同设立专卖店。

专卖店由营销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享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销经理对专卖店实行全额风险承包制,公司对专卖店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从业务模式来看,该项出资不属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属于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来看,该项出资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因此该项出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考虑到回收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在财务报表上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7、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经检索公开信息,专卖店营销模式也是公司同行可比公司中辰股份重要的品牌营销战略,中辰股份在全国设立了专卖店,打造多元营销矩阵、建立品牌营销体系,其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明确披露采取专卖店营销模式。经公司管理层人员了解,宜兴周边部分电线电缆企业参照远东股份,采取专卖店营销模式,但

7-1-208均属于各公司机密信息,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相关资料。因此,部分线缆企业

亦采用专卖店的营销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明细表,获取主要标的投资协议、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等,并结合公开信息及访谈管理层了解投资标的经营状况;

(2)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股股东与相关标的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说明;

(3)结合公司年度报告及定期公告了解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及商誉的减值情况,并结合相关标的财务报表、公开信息及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评估报告等资料,分析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访谈管理层了解专卖店的业务模式、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规模、资金及货物流转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获取专卖店《承包合同》,并抽取查看向专卖店销售的出库单、签收单、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资料;统计分析向专卖店销售价格公允性,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专卖店业务模式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应标的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对应标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对应标的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已对经营不善标的对应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充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除此之外,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标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商誉对应投资标的为公司的合

7-1-209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各年末,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开展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相关工作,根据评估报告结果,投资标的京航安及安徽电缆对应商誉未发生减值。

(2)专卖店模式是公司销售渠道的补充,主要合同约定权责清晰,购销规

模变动及货物流转情况合理,开展相关业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充分且合理,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存在该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问题 3.1:关于其他

请发行人说明:(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除发行人以外

的业务及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负债规模及结构、对外担保及其他或

有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2)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

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3)结合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权利义务约定、质押股份所涉资

金具体流向和用途,控股股东的清偿能力、本次发行方案、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前述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

(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核查比例、具体依据及核查结论。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7-1-210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除发行人以外的业务及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负债规模及结构、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现

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1-211(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业务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远东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蒋锡培,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蒋承志,蒋锡培与蒋承志系父子关系。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实控人直接持

远东控股 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型建筑 铜材贸易业务

股 61.35%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

远东塍飞(上海)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

供应链有限公司 远东控股持股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铜材贸易业务(以下简称“远 100.00%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东塍飞”)塑料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离岸贸易经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

上海远东新能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开技有限公司(以下 远东控股持股发;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铜材贸易业务简称“上海新 100.00%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 远东控股持股 工程管理、物远东工程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00.00% 业管理远东产融投资有

限公司 远东控股持股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股权投资(以下简称“远 100.00%东产融”)江苏宝来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 远东控股持股 信息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江 辅助设备零售 95.19% 与开发苏宝来”)

7-1-212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江苏和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 远东控股持股电子设备开发简称“江苏和 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业机器人制造 99.39%灵”)远东有色金属有远东控股持股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香港公司,成立之初准备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无实际经营 贸易

100.00%“远东有色”)远东供应链(宜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宾)有限公司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远东控股持股 供应链管理(以下简称“远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00.00% 服务东宜宾”) 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

生物、生化制品的研究与开发;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及咨询服务;干细胞临床医学的技

奥思达干细胞有 远东控股持股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推广应用服务;抗衰老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实验分析仪器、 生物技术

限公司[注] 97.79%

化学试剂的销售;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注:2026 年 5 月远东控股持有奥思达干细胞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从 39.06%增加到 97.79%,远东控股成为其控股股东。

7-1-21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26 年 2026 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6 月 1-6 月

远东控股 429154.75 957818.21 848922.02 784361.66 102921.68 7204.80 1300.28 -10429.42

远东塍飞 249936.82 539999.42 732845.55 174535.70 186.76 608.52 502.44 284.22

上海新能 - 6687.70 18260.04 - -0.17 0.41 -12.87 -

远东工程 179.10 1568.69 1583.95 1423.29 -335.31 -388.89 -1402.31 -1505.77

远东产融 - - - - -11.32 -21.25 -16.71 -14.33

江苏宝来 - - - - -0.04 -0.05 -0.07 -0.07

江苏和灵 - - - - -0.04 -0.06 -0.04 -0.04

远东有色 - - - - 0.01 - - -

远东宜宾 - - - - - - - -

合计 679270.67 1506074.02 1601611.56 960320.65 102761.57 7403.48 370.72 -11665.41

注 1:奥思达干细胞有限公司系 2026 年 5 月收购,暂不列举报告期内财务数据。

注 2:2023 年至 2025 年远东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 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公司名称 2026 年 2026 年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5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6 月末 6 月末

远东控股 835087.54 746408.71 688137.01 673344.74 164140.95 61219.27 54014.47 55783.02

远东塍飞 164159.03 153829.90 142199.83 82938.17 31637.78 31451.01 30842.49 20340.06

上海新能 5315.07 5340.95 8673.67 - 4987.36 4987.54 -12.87 -

远东工程 485.92 490.94 485.99 171.36 -9985.67 -9650.36 -9261.47 -7859.16

远东产融 460.94 472.26 493.51 410.22 460.94 472.26 493.51 410.22

江苏宝来 5993.18 5993.22 5993.27 6013.28 5979.34 5979.38 5979.42 5999.44

江苏和灵 1639.11 1639.14 1639.20 1639.24 1631.28 1631.31 1631.37 1631.41

远东有色 827.05 858.34 880.02 861.19 821.68 852.76 874.30 855.59

远东宜宾 - - - - - - - -

合计 1013968.47 915033.46 848502.50 765378.20 199673.66 96943.17 84561.22 77160.5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中,主要实际业务主体包括远东控股及远东塍飞(各期收入、总资产及净资产占比均在 95%以上),远东集团通过上述两家主体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远东控股及远东塍飞具体情况如下:

7-1-2141、远东控股业务及经营情况

(1)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

远东控股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远东控股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采用以铜市场公开基价为基础确定购销价格。

(2)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收入均为贸易业务收入,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29154.75 957818.21 848922.02 784361.66

净利润 102921.68 7204.80 1300.28 -10429.42

毛利率 -1.85% 0.42% 0.25% 0.19%

净利率 23.98% 0.75% 0.15% -1.33%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贸易业务收入随着铜价上升呈现增长趋势,但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2026 年 1-6 月毛利率为负,主要系因铜价市场波动导致部分订单的销售价格低于采购价格,远东控股将通过优化采购时点管控、压降各项成本等措施改善贸易业务。2026 年上半年度远东控股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远东控股

2026 年 5 月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65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减持金额合计 13.30 亿元,确认投资收益 12.22 亿元。

(3)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控股受限资产余额为 35223.65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4.22%。远东控股受限资产主要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产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常规性经营保证金,以及异地银行账户久悬冻结。

远东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质押 35223.22 41823.18各类保证金

冻结 冻结银行存款 0.43 0.87

7-1-215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合计 35223.65 41824.05

截至2026年6月末,远东控股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质押总数共计79183.00万股,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9.8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8%,具体详见问题 3.1 之“三、结合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回复。

(4)负债规模及结构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营负债 474483.14 70.72 486331.09 70.98 448119.15 70.67 426137.08 69.00

有息负债 196463.44 29.28 198858.34 29.02 186003.39 29.33 191424.65 31.00

负债合计 670946.59 100.00 685189.43 100.00 634122.54 100.00 617561.72 100.00资产负债

80.34 91.80 92.15 91.72

率

注 1:有息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应付短期债券

+长期应付款;

注 2:经营负债=负债合计-有息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负债构成主要为经营性负债,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因贸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有息负债主要系股票质押融资。

(5)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控股对外担保余额为 150011.82 万元,占 2026 年

6 月末净资产的比重为 91.39%,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7.96%。远东控股对外担保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存在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担保到期日关联关系

远东控股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1.66 2027/11/1 否

远东控股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756.72 2027/11/1 否

远东控股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768.74 2027/11/1 否

远东控股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967.70 2027/11/1 否

7-1-216是否存在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担保到期日关联关系

远东控股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12677.00 2027/7/28 否

远东控股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6/7/30 否

远东控股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27/1/13 否

远东控股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9/1/11 否

远东控股 江苏盈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19250.00 2026/12/1 否

远东控股 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5000.00 2026/7/23 否

远东控股 江苏中城大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0000.00 2028/11/17 否

远东控股 江苏中欣恒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900.00 2026/12/15 否

远东控股 乐祺纺织实业(无锡)有限公司 3000.00 2027/4/9 否

远东控股 上海凌扬实业有限公司 5200.00 2026/7/30 否

远东控股 苏州爱解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2026/11/13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5000.00 2026/6/18[注]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5000.00 2026/9/5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3000.00 2026/10/22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3500.00 2026/11/21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4000.00 2026/12/17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1000.00 2029/4/21 否

远东控股 宜兴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1500.00 2029/5/18 否

远东控股 宜兴市运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 2026/7/23 否

远东控股 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980.00 2026/9/23 否

远东控股 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3480.00 2026/11/21 否

远东控股 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000.00 2029/5/18 否

远东控股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330.00 2026/12/15 是

远东控股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 2027/3/25 是

远东控股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 2027/6/12 是

远东控股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 2026/7/23 是

总计担保金额 150011.82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到期的担保正在办理解除手续。

如上表,远东控股对外担保对象主要为其贸易业务供应商及宜兴市当地知名民营企业,对应担保项下的债务均正常履约。

(6)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远东控股主要现金流及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7-1-217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75.75 33397.05 -2112.07 6065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986.34 21898.13 32011.39 -7894.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35.48 -55681.60 -29635.90 -52859.98

科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资产负债率 80.34% 91.80% 92.15% 91.72%

流动比率 0.89 0.73 0.70 0.68

速动比率 0.89 0.73 0.70 0.68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控股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贸易业务导致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步增加,同时远东控股多年来对外投资较多,亦通过股票质押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贸易业务现金流周转效率高、回款周期短,可通过货款回笼快速形成可支配资金,为债务偿还提供稳定的现金来源。

(7)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控股不存在涉诉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8)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资金往来及业务背景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远东控股 固定资产 - 0.43 0.77 -

远东控股 办公用房租赁 - - - 47.64

合计 - 0.43 0.77 47.64

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基于上述关联固定资产采购、办公用房租赁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47.64 万元、0.77 万元、0.43 万元及 0 万元,交易金额及占上市公司营业成本比例均极小(不足 0.0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

7-1-218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远东控股 固定资产 - 0.59 0.42 0.44

远东控股 劳务费 6.96 16.69 16.69 14.72

远东控股 办公用房租赁 74.31 148.62 120.95 110.00

合计 81.27 165.90 138.06 125.16

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基于上述关联固定资产销售、提供劳务及办公用房租赁

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125.16 万元、138.06 万元、165.9 万元及 81.27 万元,交易金额及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均极小(不足

0.01%)。

3)出售股权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及资源配置,2024 年 10 月、

11 月,公司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水木源华 100%股权,三次公开挂牌转让底价分别不低于 2960.00 万元、2368.00万元、1894.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三次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事宜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在不低于第三次挂牌底价的基础上,推进水木源华 100%股权转让,并决定相关交易方、出售资产协议条款的设定及签署、过户手续等相关事宜。

2024 年 12 月,上市公司与远东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远东控股转

让持有的水木源华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94.40 万元,同时协议约定水木源华转让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自基准日至本次水木源华股权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水木源华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享有/承担,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确认后,差额部分在水木源华股权转让价款中补足/扣除。截至

2024 年末股权转让已完成,基准日至本次水木源华股权交割日损益为-1165.72万元,最终股权转让成交价为 728.68 万元。上市公司于 2024 年收到远东控股支付的股权对价款 674.10 万元,2025 年收到远东控股支付的股权对价款 54.58 万元。

2025 年,北京宏远华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从远东控股处以 3.15 亿

元受让远东控股持有的水木源华 70%股权。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控股收到股

7-1-219权转让款 3045.58 万元,2026 年 5 月远东控股将超过取得成本的金额 2535.50

万元转账给上市公司。

4)购买股权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远东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远东控股购买其持有天羿机场的 45%的股权,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301.50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股权购买已完成,公司于 2024 年向远东控股支付股权对价款 301.50 万元。

5)上市公司分红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966.66 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60725.79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51.40 万元,2023 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941.06 万元。

上市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21935274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5354692.22 元(含税)。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完成分红,上市公司向远东控股分红 7409.18 万元。

2、远东塍飞业务及经营情况

(1)业务板块及经营模式

远东塍飞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远东塍飞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采用以铜市场公开基价为基础确定购销价格。

(2)收入结构及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收入均为贸易业务收入,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49936.82 539999.42 732845.55 174535.70

净利润 186.76 608.52 502.44 284.22

毛利率 0.50% 0.36% 0.28% 1.24%

净利率 0.07% 0.11% 0.07% 0.16%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各期业务量受贸易规模、下游客户需求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毛利率基本稳定。

7-1-220(3)主要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塍飞不存在资产及抵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4)负债规模及结构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营负债 130021.26 98.11 119878.89 97.96 103357.33 92.82 52598.12 84.03

有息负债 2500.00 1.89 2500.00 2.04 8000.00 7.18 10000.00 15.97

负债合计 132521.26 100.00 122378.89 100.00 111357.33 100.00 62598.12 100.00

资产负债率 80.73 79.55 78.31 75.48

注 1:有息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应付短期债券

+长期应付款;

注 2:经营负债=负债合计-有息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塍飞负债构成主要为经营性负债,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因贸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

(5)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远东塍飞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的情况。

(6)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主要现金流及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95.91 4274.71 9014.75 -3196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94 - -17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04.18 -4275.18 -9017.45 32038.88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资产负债率 80.73% 79.55% 78.31% 75.48%

流动比率 1.24 1.26 1.28 1.32

速动比率 1.24 1.26 1.28 1.32

报告期各期末,远东塍飞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贸易业务导致应收账款

7-1-221和应付账款同步增加,贸易业务现金流周转效率高、回款周期短,可通过货款回

笼快速形成可支配资金,为债务偿还提供稳定的现金来源。

(7)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

截至报告期末,远东塍飞不存在涉诉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8)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及业务背景

报告期内,远东塍飞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除上述外,上市公司因向远东工程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存在资金往来,详见本题“二、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相关回复。除上述情形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和业务交易。

7-1-222(二)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业务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蒋锡培,除一致行动人蒋承志外,其他近亲属包括实际控制人配偶陈晓芬,蒋承志配偶蒋婧,实际控制人儿子蒋承宏及蒋承宏配偶郭晓珩。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投资

蒋承宏持 人工智能

北京旭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网络开发、软件开发;项目管理;企业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互联网信息服务。

股 90% 软件开发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含诊疗 蒋承宏持 人工智能北京心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股 89.81% 软件开发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蒋承宏持 人工智能北京比特绿洲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股 79.56% 软件开发目: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上海风尚元域文化娱乐管理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娱乐性展览;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蒋承宏持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 50% 咨询宁波启源嘉昱企业管理合伙 一般项目:娱乐性展览;文艺创作;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蒋承宏持 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 50% 咨询

7-1-223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数据处理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软蒋承宏通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

原形要素(上海)人工智能技 过比特绿 人工智能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术有限公司 洲间接持 软件开发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股 85%机械设备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智能

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 蒋承宏通

角色要素(北京)科技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 过比特绿 人工智能

有限公司 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 洲间接持 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股 85%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业务及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未控制、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7-1-224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设计和研发电动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和运动型轿车;

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系统、电机、变速箱、电池组件、电池管理系统、整车控制单元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电动汽车设计研

帝特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 蒋锡培担任董事发销售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北京市中科远东创业投资有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蒋锡培担任董事 股权投资限公司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技术的研发,微晶玻璃、太阳能及风能配套微晶玻璃研发、

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玻璃增透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玻璃涂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蒋锡培担任董事制造和销售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 蒋锡培担任董事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长、总经理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

供电、热力生产(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蒋锡培担任 和供应、供冷服

远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副董事长 务、节能管理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服务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科技中介服务;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制冷、空

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和灵投资管理(北京)有限

投资及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蒋锡培担任董事 股权投资公司

7-1-225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 组织文化艺术交北京传承动力文化发展有限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 蒋承志担任董事 流活动;会议及公司咨询及中介业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贸易咨询 展览服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

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 蒋承志担任董事 股权投资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

投资管理(不含国有资产);资产管理;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股权投资、 物联网产业链的

中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蒋承志担任董事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业务上海幻尚云界文化娱乐管理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娱乐性展览;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蒋承宏担任执行事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务合伙人

7-1-226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未控制、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中,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远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远东能源 服务费 - - - 63.81

远东能源 固定资产 307.36 - - 3146.16

远东能源 运维费、劳务费 189.57 391.62 459.56 417.33

远东能源 工程服务 - 59.35 658.92 264.30

远东能源 冷、暖气 199.42 411.74 234.56 -

远东能源 办公用房 0.78 1.56 3.67 3.67

合计 697.13 864.27 1356.71 3895.27

上市公司与远东能源基于上述关联固定资产采购、冷暖气采购等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3895.27 万元、1356.71 万元、864.27 万元及 697.13 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18%、0.06%、0.03%、0.06%,金额及占比均相对较小。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远东能源 电费 - - 50.91 5.78

合计 - - 50.91 5.78

上市公司基于上述关联销售事项与远东能源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5.78 万元、50.91 万元、0 万元及 0 万元,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不足 0.01%)。

综上,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除发行人以外未控制、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中,除远东能源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外,其余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7-1-227(四)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宜兴启瑞投资有限 张希兰持有 99%股权并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实际经营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保

税仓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非

融资担保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

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服装服饰零

张希兰持有100%股权并

信德昶瑞投资有限 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批发;珠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实际经营

公司 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及财务负责人

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破产清算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征信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债券市场业务;证券财务顾问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

政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G 通信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批发;

鲜肉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张希兰持有 99%出资份海南慧千润投资合

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 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无实际经营

伙企业(有限合伙)

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合伙人食用农产品零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服务;

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征信业务;资产评估;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7-1-228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食

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家政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箱包销 张希兰持有 99%股权并

海南凯和裕实业有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第一类 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无实际经营

限公司 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以自 理、财务负责人、执行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征信业 董事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养老服务;康复辅具

适配服务;餐饮管理;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卞华舵担任执行事务合北京和灵紫荆投资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伙人,持股 25%作为第 无实际经营中心(有限合伙)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二大股东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7 年 05 月 30 日。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卞华舵持有 34%出资份

北京和灵汇投产业 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额,并由其控制的和灵投资管理中心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商业服务投资担任执行事务(有限合伙)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合伙人的经营活动。)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卞华舵持有 86.72%出资北京中汇响买投资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伙人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卞华舵持有 70%股权并

响买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 互联网服务

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

具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礼品花卉

7-1-229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日用产品修理;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图文设计制作;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自行车及零配

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乐器维修、调试;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种植玉米、高粱、棉花、豆类、薯类; 卞华舵持有 15.75%股权新垦粮农业科技有 销售玉米、高粱、棉花、豆类、薯类、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村土地整理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并通过北京和灵汇投产无实际经营限公司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伙)控制投资;投资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房地产开发;劳务派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国林投资(北京)有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卞华舵间接控股,担任股权投资限公司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执行董事、经理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

杭州九宝琉璃科技 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卞华舵间接控股,担任 软件和信息技有限公司 询;安全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 董事 术服务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

李学军间接控股,曾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任董事长、现担任董事, 机场设计和工天羿机场 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蒋华君曾担任副董事 程服务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长、陈静曾担任董事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1-230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中,上市公

司与天羿机场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天羿机场 采购技术服务费 747.50 64.15 137.27 200.00上市公司与天羿机场基于上述关联工程设计技术服务采购事项发生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发生金额分别为 200.00 万元、137.27 万元、64.15 万元及 747.5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01%、0.01%、0.00%、0.06%,金额及占比较小。

综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中,除天羿机场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外,其余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五)发行人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高管(不含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无对外控制的企业。

蒋锡培、蒋承宏、张希兰、卞华舵、李学军,均已出具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代远东股份或者其子公司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2)与远东股份或其子公司的客户、 供应商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异常交易及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3)协助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4)协助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

(5)为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代垫成本、费用或采用无偿、不公允的价格向远东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经济资源或进行利益输送。”

7-1-231(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募投项目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 AIDC 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

目同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况。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管填

写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查阅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清单;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查询平台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管控制的企业基本信息进

行检索核实,比照核查关联方范围的完整性;

3、查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4、查阅关联企业的三年一期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了解各家主体财务状况;

5、查阅远东控股对外担保合同及受限资产的银行回单;

6、查阅远东控股信用报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

书网、信用中国、企查查、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检索,检查报告期内远东控股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获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有主要实际业务的主体远东控股、远东塍飞的企业信用报告、开户清单及主要账户银行流水对账单(各期获取银行流水对账单交易金额占总交易额的比例均在 95%以上),汇总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往来的银行流水,了解交易背景。查阅上市公司报告期间的分红

7-1-232资料;

8、获取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中有主要实际业务的主体比特绿洲、心域科技的开户清单及主要账户银行流水对账单,核查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和交易;

9、查阅申报会计师出具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0、获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获取蒋锡培、蒋承宏、张希兰、卞华舵、李学军出具的《承诺函》。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发行人以外控制的企业中,主要实际业务主体

包括远东控股及远东塍飞(各期收入、总资产及净资产占比均在 95%以上),上述两家主体从事铜材相关贸易业务,公司已说明业务及经营情况。报告期内,远东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与发行人业务相互独立。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主要基于少量关联采购及销售事项、分红事项、股权转让等事项存在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异常资金往来。

2、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

间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易

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一)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的业务背景、交

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7-1-233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爱普高分子 原辅料 2461.54 6708.12 4933.59 6566.20

远东工程 物业管理费 108.20 1279.29 1198.36 1264.00

远东工程 工程服务 - 6.64 119.88 210.10

远东工程 固定资产 - 0.30 0.62 -

远东能源 服务费 - - - 63.81

远东能源 固定资产 307.36 - - 3146.16

远东能源 运维费、劳务费 189.57 391.62 459.56 417.33

远东能源 工程服务 - 59.35 658.92 264.30

远东能源 冷、暖气 199.42 411.74 234.56 -

远东控股 固定资产 - 0.43 0.77 -

意源达 变压器 - 90.35 - 574.48

天羿机场 技术服务费 747.50 64.15 137.27 200.00

艾能电力 劳务费 - - - 36.89

拓源电力 原辅料 3.42 3.57 4.23 1.87

圣安电缆 原辅料 - 186.32 - -

合计 4017.01 9201.88 7747.76 12745.14

占营业成本比例 0.35% 0.36% 0.33% 0.59%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各期营业成本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0.59%、0.33%、0.36%和 0.35%,占比较小,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主要向爱普高分子及远东工程进行采购,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与爱普高分子关联采购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爱普高分子采购电线电缆原辅料的金额分别为 6566.20 万元、4933.59 万元、6708.12 万元和 2461.54 万元。由于爱普高分子为公司参股企业,研发及生产能力强,产品质量较为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较好,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向爱普高分子进行辅料采购,主要向其采购混炼胶用于生产电缆,因电缆型号众多,对应混炼胶型号也众多,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型号混炼胶部分批次的询价单对比情况如下:

7-1-234单位:元/KG

爱普高分子报价 其他供应商报价型号(含税) (含税)

XH-型号 1 8.60 8.00-10.00

XH-型号 2 10.80 10.50-11.00

XH-型号 3 11.20 10.50-13.00

XH-型号 4 12.80 10.90-15.00

WDZ-型号 1 27.80 28.80

XJ-型号 1 8.45 8.50-10.00

XJ-型号 2 15.00 15.00-16.50

XJ-型号 3 11.50 10.50-11.50

XJ-型号 4 12.80 11.70-15.00

EP-型号 1 19.00 12.50-25.00如上表,报告期内,混炼胶主要型号爱普高分子报价处于其他供应商报价合理区间,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2)与远东工程关联采购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远东工程采购物业管理的金额分别为 1264.00 万元、

1198.36 万元、1279.29 万元和 108.20 万元,2026 年 1-6 月物业管理费下降,主

要系公司将部分绿化管理、保洁等物业服务转为自有员工提供。公司与远东工程签订厂区物业服务合同,由远东工程承担公司厂区的物业服务工作,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具体公允性分析如下:

项目 关联交易内容 均价(元/平/月)

远东工程报价均价(a) 物业服务 0.86

其他物业方报价均价(b) 物业服务 0.96如上表,远东工程物业报价均价略低于其他物业方,主要系公司与远东工程同属远东集团,内部统一物业能够提供相对优惠的价格,同时集团内部物业统一运维可保障生产、办公环境稳定,沟通也相对便利,因此,与远东工程关联采购物业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政策合理、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公允性。

(3)与远东能源关联采购分析此外,2023 年度,公司向远东能源采购固定资产 3146.16 万元,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远东宜宾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需求向其采购暖通系统工程服务,

7-1-235采购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并约定了合理的结算方式,并在竣工完成后聘请了

第三方造价机构对该工程总价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因此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远东工程等主要关联方间的采购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政策合理、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公允性。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专卖店 线缆 7814.83 55133.01 16151.87 45682.89

专卖店 检测费 44.47 5.34 - -

艾能电力 线缆 - - - 31.74

艾能电力 资金占用费 - - - 454.23

爱普高分子 检测费 3.74 3.41 - 1.27

爱普高分子 原辅料 38.07 202.32 36.87 82.88

爱普高分子 线缆 0.94 - - -

意源达 担保服务 25.09 50.60 50.74 50.68

意源达 资金占用费 7.65 15.42 21.18 21.71

远东控股 固定资产 - 0.59 0.42 0.44

远东控股 劳务费 6.96 16.69 16.69 14.72

凌志环保 线缆 - - - 25.71

远东能源 电费 - - 50.91 5.78

圣安电缆 线缆 - 19.52 2057.09 -

圣安电缆 检测费 - - 0.36 -

水木源华 原辅料 - 4.09 - -

远东工程 固定资产 - 0.19 - -

远东工程 物业 - 117.55 - -

合计 7941.75 55568.73 18386.13 46372.05

占营业收入比例 0.61% 1.98% 0.70% 1.90%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1.90%、0.70%、1.98%及 0.61%,占比较小,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销售主要向专卖店进行销售,销售的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具体分析详见问题 2.2 之“六(二)结合公司

7-1-236与营销经理合资设立专卖店的业务模式、主要合同约定、购销规模及资金、货物

流转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购销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的处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回复。

(二)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中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等情况,并获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分析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合规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业务背景、交易必要性、定价政策等;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关联方交易合同、订单、交易明细等,并结合采购比价及审批资料或同类型产品交易均价等分析交易公允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与爱普高分子等主要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具备合理业务背景,交易具备必要性,定价政策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相关信息披露完整、审批程序合规。

7-1-237三、结合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权利义务约定、质押股份所涉资金具体流向和用途,控股股东的清偿能力、本次发

行方案、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前述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一)结合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权利义务约定、质押股份所涉资金具体流向和用途,控股股东的清偿能力、本次

发行方案、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前述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权利义务约定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远东控股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股票 贷款余额

序号 质押银行 质押到期日 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万股) (万元)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行使质权:

(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质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1 5760 30500.00 2026/10/10

限公司宜兴分行 (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9)质权人与出质人采取任何方式约定的出质人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

7.1

16000 2027/11/9 第 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实现质权:

(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600 2026/12/29 (2)发生本合同项下第 3.7 条所述情形,乙方未另行提供相应担保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 69700.00 (3)质物价值下降到第 3.8 条约定的警戒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追加担保,或质物价值下降到第 3.8

限公司宜兴支行 2090 2031/3/3 条约定的处置线的;

(4)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3500 2029/12/17

(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质权的其他情形。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80 45500.00 2026/12/29 第十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7-1-238质押股票 贷款余额

序号 质押银行 质押到期日 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万股) (万元)

司宜兴分行 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质权人进行支付,质权人有权依

6900 2027/12/23

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最高额内就质押物优先受偿。

10000.00 2027/9/21 第二十七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受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受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受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受信人败诉,导致受信人可能无力向质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

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对质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

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

7.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及保证、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可能影响质权人权益的;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9.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4 4250

限公司无锡分行 10.出质人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出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

4600.00 2027/9/21

主管部门决定停业或暂停营业;

11.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质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增加质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3.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

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停业或暂停营业。

1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八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的约定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8.1 若发生未履行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偿债义务的情形,则乙方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5 13500 33400.00 2033/9/4 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或授权,由此造成的资产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乙方不承

限公司无锡分行

担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一切抗辩和异议。

2280 第七条 债权的实现

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有权依法直接将出质的权利兑现、变现,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

6 1665 30000.00 2027/8/30 或者以出质的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出质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

行范道支行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105 二、出质的权利期限届满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以出质的权利变现,所得价款用

7-1-239质押股票 贷款余额

序号 质押银行 质押到期日 协议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万股) (万元)

于提前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与出质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出质人为两人以上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部分或全部出质人的出质权利。

3.1 质押财产的处分情形

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财产,以实现质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债务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7 5200 14000.00 2027/8/13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3)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4)发生本合同双方约定可以处分质押财产的其他情形的。

6.1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实现质权:(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一主合同项下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8 1200 3600.00 2030/8/31 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或质权人垫付的款项或相应利息;(2)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提供

司无锡分行担保。

9.1

1236 5450.00 2026/11/24 质押双方一致确认,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行使质权: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质权人未受足额清偿;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且质权人通知出质人提供补充担保三日后,出质人仍未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得履约保障比例高于预警线;发生质权人有理由相信主合同债务人无法履行

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国通信托

9 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以及出现

有限责任公司

2917 15100.00 2027/9/20 其他类似情形;主合同债务人发生主合同所述的任何其他违约情形或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9.2 质押双方一致确认,当发生本合同 9.1 项下的任一情形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合计 78483 261850.00 / /

远东控股所持股权除上表中的股份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形。

7-1-2402、质押股份所涉资金具体流向和用途

远东控股质押所获资金的直接用途为支付供应商货款、贸易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从而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由于对外股权投资资金需求规模较大,贸易业务利润率相对较低,产生日常经营资金缺口。近年来远东控股基于整体战略规划考虑,减少股权投资,存续的对外投资计划陆续处置变现。

股票质押所得资金支付对象系远东控股供应商,不存在资金流向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及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质押融资违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的清偿能力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远东控股 2023 年、

2024 年、2025 年审计报告及远东控股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三年一期远

东控股母公司单体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流动资产总计 593571.24 502974.30 445256.96 422121.52

非流动资产总计 241516.29 243434.41 242880.05 251223.22

资产总计 835087.54 746408.71 688137.01 673344.74

流动负债合计 670283.14 684518.02 633228.53 616435.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3.44 671.42 894.00 1126.41

负债合计 670946.59 685189.43 634122.54 617561.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140.95 61219.27 54014.47 55783.02

营业收入 429154.75 957818.21 848922.02 784361.66

营业成本 437108.68 953831.29 846795.88 782872.47

管理费用 2590.55 3699.75 3083.05 6533.73

财务费用 9390.43 18848.08 22904.51 17157.75

净利润 102921.68 7204.80 1300.28 -10429.42经营活动产生的

-39375.75 33397.05 -2112.07 60651.08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

140986.34 21898.13 32011.39 -7894.04

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

-101535.48 -55681.60 -29635.90 -52859.98现金流量净额

7-1-241现金及现金等价

75.10 -386.58 263.53 -102.82

物净增加额

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 30 日远东控股母公司单体口径流动性指标如下: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流动比率 0.89 0.73

速动比率 0.89 0.73

资产负债率(%) 80.34 91.80

远东控股除持有发行人远东股份外,主营业务还包括铜材相关贸易业务以及投资业务。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远东控股母公司单体口径的营业收入为 784361.66 万元、848922.02 万元、957818.21 万元、

429154.7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429.42 万元、1300.28 万元、7204.80 万元、

102921.68 万元,盈利能力逐步修复。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年 6 月末远东控股母公司单体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422121.52 万元、

445256.96万元、502974.30万元、593571.24万元,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62.69%、

64.70%、67.39%和 71.08%,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远东

控股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1.72%、92.15%、91.80%和 80.34%,2026 年上半年度资产负债率整体下降。

截至 2026 年 8 月末,远东控股已使用授信额度 264350.00 万元,仍有

50500.00 万元授信额度尚未使用;远东控股还款资金来源多元、稳定,具有良好的清偿能力。2026 年 5 月远东控股合计减持 132979.78 万元,减持资金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偿还有息负债资金需求。远东控股其他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入等。除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外,远东控股旗下其他经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供应链管理、工程管理、物业管理等,该类经营性资产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能为远东控股的融资还款提供保障。

4、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控股股东不参与本次发行。

7-1-24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2219352746 股,其中,远东控股持有

公司 99187335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69%,为公司控股股东。蒋锡培持有远东控股 61.35%股权,可通过远东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44.69%的股份;同时,蒋锡培直接持有公司 0.31%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蒋承志持有远东控股 5.06%股权,并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因此,蒋锡培可以合计控制公司 45.02%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2219352746股计算即不超过 665805823股(含本数),若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2219352746 股增加到 2885158569 股。据此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远东控

股将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4.3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蒋锡培将依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股价变动情况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盘价(最高收盘价 37.77 元,最低收盘价 2.68 元)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Choice远东股份股价变动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平仓风险敏感性分7-1-243析的假设如下(该假设仅为根据公司股价波动不同情形进行敏感性测算使用,不代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情况):

“1、不考虑其他股本变动因素的影响;2、质权人所提供的其他质押物价值不变,其中远东股份股价以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8.69 元/股计算;

3、质押合同中做出平仓具体条件约定的,当质物价值/对应融资金额低于平

仓线约定的比例时,将该项股权质押判断为可能被平仓的股数。质押合同中未作出平仓线约定的,当质押股票市值/对应融资金额低于 100%时,将该项股权质押判断为可能被平仓的股数”。

如未追加担 扣除可能被平仓的股数 扣除可能被平仓

股票 股票价 需追加担

保可能被平 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的股数后控股股变动 格(元/ 保金额仓的股数合 动人持有股数合计 东及其一致行动幅度 股) (万元)计(万股) (万股) 人持股比例

-10% 16.82 0 0 99930.40 45.02%

-20% 14.95 0 0 99930.40 45.02%

-30% 13.08 0 0 99930.40 45.02%

6、前述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

实质性障碍

报告期末根据各质权人设置的平仓线,结合未约定平仓线的假设平仓线为

100%,平仓价格为 3.07 元/股。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近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价为 18.69 元/股,大幅高于平仓价格,履约保障比例为 560.19%。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质押平仓的情形。一方面,股票质押仅作为其中的一个担保方式,还有第三方担保以及实控人夫妇的个人保证担保,主要作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授信融资的额外增信措施之一,具有相对较高的安全边际。另一方面,鉴于公司与各金融机构长期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各银行均未提出要求公司补充担保金或平仓的要求。公司增信措施如下:

序号 贷款对象 增信措施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5760 万股股份;

2、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担保 1.1 亿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

3、蒋锡培担保(3.05 亿元);

4、追加江苏宏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担保;

7-1-244序号 贷款对象 增信措施

5、追加江苏宝来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担保。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22190 万股份;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2、江苏宝来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担保;

3、蒋锡培夫妇担保。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17180 万股股份;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

2、蒋锡培夫妇+蒋承志夫妇提供担保。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4250 万股股份;

2、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宜兴乐祺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4、江苏宏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5、江苏宝来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6、蒋锡培夫妇担保。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13500 万股股份;

2、远东控股质押北京市中科远东创业投资有限

5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公司 40%股权;

3、蒋锡培夫妇+蒋承志夫妇担保。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5050 万股股份;

2、宜兴乐祺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蒋锡培+陈晓芬+

蒋承志担保;

3、宜兴市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蒋锡培+陈晓

芬+蒋承志担保;

6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范道支行 4、无锡九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蒋锡培+陈晓芬+

蒋承志担保;

5、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蒋锡培+陈晓芬+蒋承

志担保;

6、江苏宏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宝来电工器

材有限公司+蒋锡培+陈晓芬+蒋承志担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1、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5200 万股股份;

7

分行 2、蒋锡培夫妇+蒋承志夫妇担保。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1200 万股股份。

远东控股质押发行人 4153 万股股份+蒋锡培夫

9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妇担保+蒋承志夫妇担保。

根据远东控股《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其债务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远东控股不存在因与金融机构的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被执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远东控股股票质押涉及的相关融资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因违约导致质权实现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股权比例较高,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较小。

远东控股是远东股份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远东控股持有公司 44.69%的股份。除远东控股外,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若极端情况发生平仓情形,质权人处置远东控股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份,远东控股的持股比例仍远

7-1-245高于发行人其他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较小。

远东控股股票质押融资事项涉及多个金融机构的多笔融资,股票质押相对分散。发生大量违约事件并导致质押股票大量被处置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因此,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整体违约风险,降低了控制权变动的风险。综上,前述股份质押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较小,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远东控股质押情况统计表、股票质押相关协议、证券质押

登记证明,确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及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了解质押平仓线及履约保障比例等情况;

(2)取得并核查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重要银行账户流水;

(3)访谈远东控股财务负责人,了解质押资金实际用途;

(4)取得并查阅第三方及实际控制人夫妇为远东控股提供的担保合同,了解发行人除股票质押外其他担保方式;

(5)取得并查阅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远

东控股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审计报告,及远东控股提供的 2026 年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了解远东控股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6)取得远东控股出具的关于报告期内债务履约能力的说明;

(7)查询发行人近期的股票价格变动情况及历史股价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是否存在质押平仓的风险;

(8)查阅远东控股《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

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了解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履约状况、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9)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的避免平仓风险的说明、股票

7-1-246质押和维持控制权稳定事项的承诺函及补充承诺。

2、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主要为支付供应商货款、贸易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从而满足贸易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资金流向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及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质押融资违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远东控股还款资金来源多元、稳定,具有良好的清偿能力。

(3)远东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远东控股股票质押融资事项涉及多个金融机构的多笔融资,股票质押相对分散。报告期内其债务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前述股份质押情形对控制权稳定的影响较小,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问题 3.2:关于其他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对外担保情况,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上述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处罚金额在人民币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东铜箔(江苏)受到的行政处罚

1、2023 年 5 月 12 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泰环罚字(2023)2-75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因不锈钢清洗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 116元的罚款;因不锈钢清洗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

7-1-247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

处以 200000 元的罚款。合计罚款 200116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不锈钢清洗项目总投资 1.16 万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远东铜箔(江苏)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同时,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你公司案后积极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意对你公司从轻行政处罚”。因此,远东铜箔(江苏)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24年2月5日,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作出泰虹综罚字〔2023〕第200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冷却塔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未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图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以 23337.88 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7-1-248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远东铜箔(江苏)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因此,远东铜箔(江苏)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京航安受到的行政处罚

1、2025年7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作出了西北局罚字〔2025〕

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建陕西府谷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此行为违反了《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R1)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R1)

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给予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贰万伍仟元罚款处罚。

根据《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民航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一)较大数额罚

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

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 10 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对于公民按照 1 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京航安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且上述罚款金额未达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因此,京航安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7-1-2492、2025年9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作出了西北局罚字〔2025〕

1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建陕西定边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保证工程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此行为违反了《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R1)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R1)

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给予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贰万伍仟元罚款处罚。

根据《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CCAR-165-R1)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不低于合同约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变更情况。”根据《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民航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一)较大数额罚

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

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 10 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对于公民按照 1 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京航安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且上述罚款金额未达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因此,京航安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25 年 9 月 30 日,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作出了新疆局罚决字(2025)

2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阿拉尔塔里木机场改扩

建项目飞行区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在飞行区附属设施工程围场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对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

款 27412.64 元(工程合同价款 2%)的行政处罚。

7-1-250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京航安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因此,京航安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2025年12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作出了西北局罚字〔2025〕

2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建陕西定边民用机场工

程空管工程及飞行区消防管网工程施工中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消防井不符合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此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认定涉案工程价款 550169.62 元,按照涉案工程价款的 4%,给予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

22006.78 元罚款处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京航安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京航安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2025 年 9 月 1 日,蒙自市应急管理局作出了(蒙)应急罚〔2025〕事故

7-1-2511-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 31133 助航灯光工程高杆灯

6#杆与 7#杆之间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3.6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给予了 41 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 95 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适用条件,包括 A 类“造成 3 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3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B 类“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6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除此之外,还有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规定。2026 年 6 月 16 日,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以上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企业已完成整改,缴纳罚款。”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京航安已缴纳上述罚款。

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一般事故,不属于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因此,京航安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水木源华受到的行政处罚

1、2023 年 3 月 24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出了京税7-1-252三稽通(2023)6497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因单位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 5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水木源华已缴纳上述罚款。

鉴于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因此,水木源华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24 年 9 月 26 日,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作出(京昌)应急罚(2024)

04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单位 1 名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从

事电工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了 2.5 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水木源华已缴纳上述罚款。

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因此,水木源华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江苏远东电池受到的行政处罚

2024 年 8 月 2 日,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锡宜消行罚决字(2024)第 04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一处排烟口无法打开、排烟风机未启动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7-1-253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 1 目的规定,给予了 4.5 万元的罚款。

2024 年 8 月 6 日,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锡宜消行罚决字(2024)第 043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厂房 1 南侧区域未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1 目的规定,给予了 2 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江苏远东电池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完成整改。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江苏远东电池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鉴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因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关联方担保的本金金额合计为 264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万元)

意源达 2645.00 2025/9/11 2026/8/19 否

2025 年 9 月,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恒祥分行为意源达提供授信服务,

经发行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为意源达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

7-1-254证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的借款本金为 2645.00 万元。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笔担保已重新办理担保手续;意源达股东王伟(及其配偶孙卫青)、陈连兵、孙卫杰及其控制的保定万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发行

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645.00 万元,反担保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期间为发行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同时远东控股就发行人为意源达提供担保事项向发行人提供反担保。

(二)对外部其他公司担保的本金为 21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7-1-255主债务人/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事项 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 (万元)

安徽电缆以第 7 类的第 4446232 号、第 6 类的

安徽电缆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 2000.00

安徽天长农村 第 4446238 号商标提供质押反担保;安徽电缆

天长市科技融资 万元,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安徽电缆 商业银行股份 2000.00 以专利号为 ZL202011286916.X、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电缆以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利权质

有限公司 ZL202010363451.7、ZL202211007016.6 的专押提供反担保利提供质押反担保

安徽电缆以专利号为 ZL202010625939.2、

安徽电缆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 2000.00

安徽天长农村 ZL202110517114.3 的专利提供质押反担保;

天长市天振融资 万元,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安徽电缆 商业银行股份 2000.00 安徽电缆以商标注册号为 4446234、4446241

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电缆以设备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

有限公司 的商标提供质押反担保;

专利权质押提供反担保安徽电缆以生产设备抵押提供抵押反担保汇丰银行(中北京中关村科技 国)有限公司北 京航安向债权人申请 12000.00 万元授

京航安/远

3 融资担保有限 京分行、招商银 12000.00 信额度,担保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发行人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

东股份

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提供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司北京分行江苏如东农村远东海缆向债权人合计借款人民币

远东海缆/ 南通众和融资担 商业银行股份

4 4000.00 4000.00 万元,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 发行人提供反担保

远东股份 保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洋口证担保,发行人提供反担保港支行江苏如东农村远东海缆向债权人合计借款人民币

远东海缆/ 南通市科创融资 商业银行股份

5 1000.00 1000.00 万元,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 发行人提供反担保

远东股份 担保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洋口证担保,发行人提供反担保港支行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第 1、2 项反担保已到期,由远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安徽电缆其他少数股东为远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7-1-256针对上述第 1 项对外担保事项,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徽

电缆提供贷款服务,天长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安徽电缆提供人民币2000.00 万元的担保,经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了公告,

安徽电缆以其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安徽电缆法人、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为天长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针对上述第 2 项对外担保事项,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徽电缆提供贷款服务,天长市天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安徽电缆提供人民币2000.00 万元的担保,经发行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了公告,

安徽电缆以其生产设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安徽电缆法人为天振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针对上述第 3 项对外担保事项,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京航安提供授信服务,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担保,经发行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了公告,发行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针对上述第 4 项对外担保事项,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港支行为远东海缆提供贷款服务,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远东海缆提供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担保,经发行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了公告,发行人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针对上述第 5 项对外担保事项,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港支行为远东海缆提供贷款服务,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远东海缆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担保,经发行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了公告,发行人为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合同。

综上,针对上述对外担保,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关联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并且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总额合计 23645 万元,占发行人 2026 年 6 月末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1.06%,占比较小,不构成重大担保,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

7-1-257的实质性障碍。

三、报告期内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

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最新进展如下:

诉讼/仲

序 原告/上诉人/ 被告/被上诉

案由 裁标的 判决/裁决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人/被申请人(万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针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回的应

蔡道国、颜

江西远东电池 损害公司利 收账款损失并承担诉讼费

1 秋娥、蔡强、 11452.25

有限公司 益责任纠纷 的诉讼请求;2026 年 7 月,蔡栋

二审法院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原告正在准备再审申请相关工作。

远东智慧能源 蔡道国、颜 2026 年 9 月,第一次仲裁开

2 合同纠纷 9653.83

股份有限公司 秋娥、蔡强 庭,尚未裁决。

华云数据控远东智慧能源

3 股集团有限 侵权纠纷 6741.47 2026 年 3 月,仲裁中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错误保全造成的泰兴虹桥园远东铜箔(江 保全错误损 所有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的

4 工业开发有 9921.14

苏)有限公司 害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2026 年 3 月,二限公司

审发回重审;2026 年 7 月裁定中止。

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

应付账款共计 122828000

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洪田科技有限 宜宾远东铜 买卖合同 11323308.94 元以及仓储

5 14120.40

公司 箔有限公司 纠纷 费 500000 元;2026 年 8 月,被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目前等待二审法院审理。

(二)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单笔标的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除控股股东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发行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7-1-258上述案件中,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共 4 件,该等

案件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主张权利,不存在对外赔付义务,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仅有洪

田科技有限公司诉宜宾远东铜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金额为14120.40 万元,占发行人 2026 年 6 月末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0.6306%,占比较小,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行政处罚事项取得的部分《专项合规证明》;

4、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5、查阅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查阅发行人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文件;

7、查阅发行人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的股东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

8、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合同;

9、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提供的诉讼、仲裁案件台账等资料,核查各案件的受

理情况、基本案情、诉讼(仲裁)请求及审理进展情况;

10、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涉诉及执行情况;

11、查阅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列的调查表以及

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承诺函。

7-1-259(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缴纳相应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规范。鉴于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且罚款金额处于上述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的较低档次,因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针对上述对外担保,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关联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并且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担保总额合计 23645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较小,不构成重大担保,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标的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

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有 5 起。其中,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共 4 起,该类案件不存在对外赔付义务,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仅 1 起,标的金额为 14120.40 万元,占发行人 2026 年 6 月末的总资产的比例较小,且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问题 3.3:关于其他

请发行人说明:(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最近一期

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7-1-260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认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八条规定,“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

7-1-261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或拟

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前六个月

(202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本回复出具日,经过逐项对照核查,公司不存在已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

7-1-262拟实施的委托贷款。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为满足境外业务需要,为减少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金融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并非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8、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二、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的主要科目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其中:财务性投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资金额 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86 - -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 其他应收款 49639.56 - -

4 其他流动资产 49297.30 - -

5 长期股权投资 5804.48 - -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25.57 363.48 0.08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281.41 - -

合计 363.48 0.08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05.86 万元,主要系公司

7-1-263为满足境外业务需要,减少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结算汇率,期末将未结汇的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说明

主要为客户经理业务责任款 45289.47 万元、往来款项 58191.62 意源达往来款项 1055.84 万元(其中资金拆借本金 368.00 万元)等保证金押金(不含融资租

4905.44 保证金押金(不含融资租赁保证金)赁保证金)

融资租赁保证金 5674.00 融资租赁保证金

备用金借款 1498.83 备用金

福利企业退税 784.17 福利企业残疾人退税交易中心存放在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

存出保证金 1.89公司现货交易平台的客户保证金

其他 178.15 主要为代垫款项

账面余额 71234.09 -

坏账准备 21594.52 -

账面价值 49639.56 -其中,公司与意源达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意源达的资金拆借余额主要形成于报告期之前,主要是由于意源达曾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向其借出资金,用于支持其生产经营。2019年 7 月,由于意源达业绩承诺未实现事项,公司与意源达原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原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回购意源达 26%股权。

2019 年 8 月,上述股权回购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意源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原合并范围内合并抵销的往来款项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截至报告期末,借款本金为 368 万元。公司与意源达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子公司出表前内部往来形成的被动财务资助,具备合理的商业实质,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1-264(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待抵扣、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41160.67

预缴税金 2717.8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1927.16

合同取得成本 200.00

待摊费用 3291.66

合计 49297.3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财务性投资爱普高分子专注于聚合物配方及工艺。

公司投资爱普高分子,有利于提高公司

1 爱普高分子 1560.99 原材料研发能力,提升公司产品质量。 否同时,爱普高分子是公司的线缆原辅料供应商。

协鑫汽车主要进行电机、电控、电池

PACK 三电系统的开发和生产,并开展动力电池租赁,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以及梯级利用储能等工作。公司投资协鑫汽车主要为合资开展动力电池 PACK 及储

2 协鑫汽车[注] - 否能系统业务。

公司对协鑫汽车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

司现有智能电池/光纤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联正新材专业从事高分子电缆材料研

发、生产、销售。公司投资联正新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高压电缆绝缘材料、高分子电缆材料研发能力。

3 联正新材 3925.61 否

公司对联正新材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

司现有智能缆网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天羿机场主营业务涵盖机场选址、总体

4 天羿机场 317.88 否

规划、飞行程序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等。

7-1-265是否属于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财务性投资公司投资天羿机场将切入机场规划设计环节。

公司对天羿机场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

司现有智慧机场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合计 5804.48 - -

注:2020 年 8 月,协鑫汽车进入清算阶段,公司对其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属于公司所处产业链上下游的相关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财务性投资青海银行

1 股份有限 83.37 银行。 是

公司天长民生村镇银行

2 279.12 银行。 是

股份有限公司中翔腾航主要业务包括工业级智能无人机系

统销售、无人机辅助材料的销售、飞行服务等。

电网巡检是国内工业级无人机产品的大规模

应用之一,电网公司是中翔腾航的主要客户,

3 中翔腾航 875.00 与公司重要客户高度重叠,公司投资中翔腾航 否

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对中翔腾航的投资主要是出于与公司现

有智能缆网业务的相关性,不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晶众交通主营业务为交通调查服务与交通软晶众交通

4 - 件产品销售,专业提供城市交通数据采集、交 是

[注]通软件产品开发和大数据分析应用服务。

5 专卖店 3049.20 专卖店是公司实行的一种营销模式。 否

登记公司是为各类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提供登记与结算服务的专业性机构。

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在登记公司为客户进行

6 登记公司 660.00 否

交易结算,公司参股登记公司能更好地实现与登记公司的日常对接,提高交易结算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富光启 国富光启是 IDC 大数据运营服务商,专注于云

7 - 是

[注] 计算与大数据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7-1-266是否属于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财务性投资

华云数据 华云数据是综合性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提供云

8 - 是

[注] 计算解决方案和服务。

苏州福瑞致力于智能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

9 苏州福瑞 77.90 售与服务。公司通过投资苏州福瑞,延伸智能 否电力产品链。

10 其他 0.99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

合计 5025.57 - -

注:晶众交通、国富光启及华云数据因经营不善,公司对其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投资,投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计 363.48 万元,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较低,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47281.41 万元,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七)类金融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363.48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08%,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认定的要求;

2、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报表,检查财务报表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主要科目构成,确认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3、取得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相关的协议或章程

7-1-267等资料,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确认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4、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确认是否存在涉及

类金融业务或从事金融活动的情形;

5、查阅发行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的三会

文件等审议资料、披露的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

资及类金融业务,并对具体情况进行逐项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无需扣减募集资金总额。

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情形。

3、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

7-1-268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以下无正文)7-1-269(本页无正文,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270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蒋锡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7-1-271(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安 施山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1-272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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