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鹏程)
2025年,本人作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油服)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履历和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已的意见和建议,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会会议4次(含2次类别股东会),董事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本人在公司现场履职17天(包括参加会议、现场调研、参加培训等)。
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 4 4 - -
董事会 4 4 - -
审计委员会 5 5 - -
薪酬委员会 3 3 - -
提名委员会 1 1 - -
独立董事专门会 2 2 - -
(二)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除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还主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公司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外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密切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慎履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方面的职责。2025年,本人与公司外部审计师见面沟通3次,主要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审计意见、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意见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二是关注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2025年,本人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汇报,与公司共同探讨如何识别、评估和应对面临的各类风险,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体系。例如,对董事会长期关注的“两金”、经营性净现金流等问题提出风险警示和防范化解要求,建议公司从源头控制风险,全力降杠杆、减负债、压控“两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三是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在会议现场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并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新思路。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认真阅读公司呈报的市场资讯、
经营信息等各类信息,在参与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审议时,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系统性构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向本人提供每月编发的《董监高通讯》等工作资料、安排各类公司治理及ESG培训、组织现场调研等。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均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包括: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这些关联交易基于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商业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在公司年报中予以公开披露。2025年在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方面未发现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二)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参与有关会议,听取了公司及外部审计师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内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并就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未发现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披露义务,并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聘用外部审计师情况
本人核查了外部审计师的相关业务资格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公司在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方面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或其他重大风险。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2025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核查,经统计,公司全年共披露定期及临时公告等文件71份,合规率达到100%。本人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其他重点关注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聘任及其薪酬等事项,积极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未发现其中存在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2025年,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做出的承诺进行了梳理,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亦未发现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审慎、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以专业角度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为公司在战略规划、海外拓展、创新驱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效敦促公司的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中重点事项的关注,提出更多合
理化、有价值的建议,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