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公告编号:2023-004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暨
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17724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99%。本次权益变动后,中
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7990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票107990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75%;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121562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48%,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中山润田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变价处置2200万股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22-059号)。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21日,重庆信托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15325144股,详见公司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
1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公告编号:2023-004号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73号)、《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82号)及2022年11月2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1月17日,
重庆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5700000股。
中山润田及其关联方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拟拍卖、变卖或划转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股票31052015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76号)。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中航信托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共计576540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共382300股。详见公司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82号)及2022年11月2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月17日,中航信托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共计
20834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共
1950910股。
经公司查询中登系统,截至2023年1月17日,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持股比例从14.99%减少至13.75%,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信息披露名称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义务人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1幢803室之一
基本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3年1月17日权益变动变动股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变动比例明细(股)
2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公告编号:2023-004号
大宗交易2023年1月16日人民币普通股19509100.25%
大宗交易2023年1月17日人民币普通股57000000.73%
2022年11月23日-
竞价减持人民币普通股20834000.27%
2023年1月13日
合计97343101.2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持有公司117724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99%;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7990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75%。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
合计持有股份11772446614.99%10799015613.75%
中山润田其中:无限售
11772446614.99%10799015613.75%
流通股份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公告编号:2023-004号3、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