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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著文,1966年7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1996年6月至2000年8月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任职证券总部计划财务部经理,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

处副处长,2002年6月至2008年8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支持保障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至

2020年3月在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20年3月至2022年1月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深圳投行部、北京

投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5年3月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在深圳市誉兴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

1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

2025年7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人当选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7月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以来,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

亲自出席会议4次,委托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参加会议1次。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企业管理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出席情况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以来,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广大参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事项,以便进一步提升与优化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和方式,取得了与会股东的高度认可。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2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换届以来

类别开次数(次)(次)(次)召开次数审计委员会8321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3300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1100提名委员会732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1100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7月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参

与现场工作8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

3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等渠道,向独立董事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的

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4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5月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林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过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0人

5中炬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

所持股份因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2日及2025年11月10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

4713144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了解公司经营运作与创新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著文

2026年4月17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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