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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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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30分

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选举会议计票员、监票员;

三、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中炬高新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中炬高新董事和核心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十三、讨论、审议,并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十四、董事长宣读表决结果;

十五、会议结束。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0亿元,与2024年同比减少13.19亿元,减幅23.90%;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5.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5.36亿元,同比减少

1.35亿元,减幅20.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9.40%,同比减少4.29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7003元,年末资产负债率为25.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亿元,同比减幅40.88%。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制定2025年度经营计划、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管、回购股份等事项,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

2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在2025年均能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维护股东权益,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经营、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进了公司合规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事先审议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

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5年,公司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以专线电话、e互动、投资者邮箱等多渠道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并多次召开业绩说明会,便于广大投

3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资者的积极参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力求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0983346.11元。

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778509228股,扣除已回购用于出售的库存股4062462股,以及扣除正在回购用于注销的库存股(截止2026年3月31日)8236100股,以766210666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分配

344794799.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64.2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库存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5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现根据公司需要,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定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

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

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惠鹏,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处理处罚日处理处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号期罚类型在执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执业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行政监中国证监会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

1汪娟2024-1-8管措施江苏监管局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天职国际、王传邦、王巍、汪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不超过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不超过

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不超过40万元),该费用不包含完成本项目

所需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不超过12万元,主要是因为审计服务所涉公司子公司范围增加影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经营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费用进行磋商确认。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3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业务开展需要,规范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以进行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8800万元。2025年相关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0408.98万元,发生金额在股东大会核定范围之内。相关交易详情

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关联交上年预计金上年实际发关联人发生金额差异较易类别额生金额大的原因终端销售未达预

镇江市恒兴醋业有限公司5000.001252.26期,减少采购量山东景芝白酒销售有限公司15.008.58受公司销售业绩向关联

人购买阳江恒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2825.008491.52原定采购量目标

未能实现,且采购商品、接单价有所下调受劳务

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80.0074.21

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30.0012.02

中山火炬城建工程有限公司50.00110.53

小计18000.009949.12

向关联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5.00

人销售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00

产品、提中山火炬城建工程有限公司1.000.60

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供劳务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1.00

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30.0028.50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50.0032.00限公司

阳江恒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0.0039.38

中山市建投监理咨询有限公司5.006.88

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物业3.002.83发展有限公司

小计300.00110.19

阳江恒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400.00282.60向关联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

人出租50.0040.24限公司资产

小计450.00322.84

租入关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50.0026.83联人资

小计50.0026.83产

合计18800.0010408.98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对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由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

的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测,本次预计金额合计为18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披占同类占同类关联交本次预计露日与关联人上年实际发关联人业务比业务比

易类别金额%累计已发生的生金额例()例(%)交易金额

镇江市恒兴醋业3185.001.29334.171252.260.51有限公司

向关联山东景芝白酒销8.580.00人购买售有限公司

商品、接阳江恒茂包装制

受劳务10620.004.312130.768491.523.45品有限公司

阳江市中阳联合375.000.1574.210.03发展有限公司

5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山市健康基地30.000.012.0412.020.00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火炬城建工100.000.0410.27110.530.04程有限公司中山火炬电子产

业基金管理有限400.000.16公司

中山嘉烨酒店管30.000.0014.22理有限公司

小计14740.005.992477.259949.124.04

中山市健康基地5.000.00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市中阳联合5.000.00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火炬城建工1.000.000.110.600.00程有限公司

中山火炬城建集1.000.00团有限公司

中山火炬华盈投30.000.017.3328.500.01资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公有资

产经营集团有限50.000.018.5632.000.01公司向关联阳江恒茂包装制

人销售100.000.027.3939.380.01品有限公司

产品、提

供劳务中山市建投监理5.000.002.206.880.00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山港出

口加工区物业发5.000.001.422.830.00展有限公司

眉山市香乐汇餐18.000.00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七掌柜供应1060.000.25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串根香供应2000.000.48链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3280.000.7827.01110.190.03

向关联阳江恒茂包装制300.000.0771.84282.609.12人出租品有限公司

6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资产中山火炬公有资

产经营集团有限50.000.0110.0640.241.30公司

小计350.000.0881.90322.8410.41

租入关中山市健康基地30.000.014.9526.836.71联人资集团有限公司

产小计30.000.014.9526.836.71

合计18400.00/2591.1110408.98/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关联方关联关系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阳江恒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火炬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火炬人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火炬鲤鱼工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山东景芝白酒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市健康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市建投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镇江市恒兴醋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嘉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眉山市香乐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7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川七掌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四川串根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W1NQ311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6楼618室

法定代表人:刘戈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578603.996622万元

成立日期:2016-12-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2018036B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号火炬大厦九楼 C区

法定代表人:周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48357.3万元

成立日期:2005-10-2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21MA4UMJ5EXP

注册地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方炜

注册资本:人民币17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03-21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物业经营及管理;二次供水服务;设备租赁;技术咨询;信息咨询;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百货;自营商品及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8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阳江恒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062151226Q

注册地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中炬大道

11号

法定代表人:周兆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2.458174万元

成立日期:2013-03-21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包装制品;纸制品加工服务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山火炬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2820582181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珠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唐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12-1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城市生活

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46264766M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同乐西路1号香晖园香滨阁(2、3

9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层)

法定代表人:饶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73万元

成立日期:2003-01-02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筑安装、室内装修;经营管理受

托企业资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在广东省内回收再生资源(不含进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工业用房场地出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山火炬人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RRW8234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2号投资大厦1009室

法定代表人:阮杰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6-2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经纪;

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中山火炬鲤鱼工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5761618A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利路1号第1幢三层306-6室

法定代表人:黄远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90万元

成立日期:2006-02-1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办实业;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282132019G

注册地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康乐大道51号

法定代表人:李军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万元

10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立日期:1995-12-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山东景芝白酒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4MA94EARH1T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景阳街8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路泽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07-0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竞赛组织;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22452949A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3幢6层

法定代表人:万鹤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66265.8万元

成立日期:2000-04-0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

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生产;兽药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2)中山市健康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45523308A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健康路1号十三楼1308室

法定代表人:黄远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成立日期:2002-12-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

平面设计;广告制作;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自动

售货机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日用杂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蛋零售;玩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食品经营管理;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烟草专卖品进出口;电子烟零售;酒类经营;小餐饮;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2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3)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282149304B

注册地址:中山市中山港出口加工区综合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尚庭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10-27

经营范围:承接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投资咨询;小区内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中山市建投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C2YGU43W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中路8号汇景东方花园雁鸣居

39幢3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陈剑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11-2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运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镇江市恒兴醋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84927367F

注册地址:丹阳市珥陵镇中仙村中东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杨光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02-05

经营范围:食醋生产,包装及包装用品生产加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13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中山嘉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E2YJB60M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4号负1至4层,13至

26层

法定代表人:田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11-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洗烫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票务代理服务;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办公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外卖递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7)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T84K0N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号火炬大厦九楼 F区

法定代表人:胡腾涛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7-29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非公开募集基金;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1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眉山市香乐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43096278P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创业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漆桂彬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06-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食

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四川七掌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TWJMU7J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69号1栋19层1901号

法定代表人:袁敬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8-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四川串根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R01P80E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69号1栋19层1901号

法定代表人:袁敬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8-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技术服务、

15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购买包装物、接受服务、物业出租、接受工程服务等。

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形成依赖。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16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156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就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

一、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7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含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

10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同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156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需对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本次减少注册资本数量及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8509228股变更为

774293542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变更前注册资本变更后股份类别拟注销股份占比数量(股)占比(%)数量(股)

(%)

有限售股份75212780.97421568633055920.43

无限售股份77098795099.03077098795099.57总股本7785092281004215686774293542100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8509228元。774293542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77850922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77429354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普通股778509228股。通股774293542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公司章程》(2026年 4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现就续保董责险相关事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

一、董责险续保方案

1.投保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4.保险费用:不超过6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下列权限内办理董

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业绩,维护股东的利益,根据《中炬高新董事和核心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市场化薪酬水平,就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发放标准

1、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职责发放

基本薪酬,按年度经营目标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

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按25万元/人/年(含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年度经营目标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

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炬高新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现行规则及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新修订完成的《公司章程》,现公司拟对《中炬高新分红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就本次修订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如下:

一、《中炬高新分红管理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拟对《中炬高新分红管理制度》作相应修订,主要包括:1、依据监管新规及《公司章程》,增加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及相关操作规定;2、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分红的期间间隔、具体条件及比例、差异化分红的政策;3、新

增中期分红方案的前期审议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程序;4、将原监事会对于分红事项的监督事项调整为由审计委员会关注和督促落实,同时完善未尽事项及规范冲突条款。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炬高新分红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炬高新董事和核心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细化董事和核心管理人员薪酬规范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原有的《中炬高新董事和核心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版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董事和核心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 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著文)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著文,1966年7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1996年6月至2000年8月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任职证券总部计划财

务部经理,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处副处长,2002年6月至2008年8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支持保障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至2020年3月在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

资银行三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2年1月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深圳投行部、北

京投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5年3月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在深圳市誉兴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

2025年7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

人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7月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以来,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4次,委托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参加会议1次。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企业管理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出席情况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以来,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广大参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事项,以便进一步提升与优化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和方式,取得了与会股东的高度认可。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换届以来

类别开次数(次)(次)(次)召开次数审计委员会8321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3300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1100提名委员会732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1100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7月董事会换届以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参与现场工作8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

2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等渠道,向独立董事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3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5月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林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过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0人所持股份因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2日及2025年11月10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4713144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了解公司经营运作与创新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各项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著文

2026年5月19日

5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刚)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刚,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1993年-1994年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2000年任北京李文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00年-2011年任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为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5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报告,并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广大参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事项,以便进一步提升与优化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与方式,取得了与会股东的高度认可。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于第十届董事会

担任董事会治理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第十一届董事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本人应参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类别开次数加次数(次)(次)(次)审计委员会888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5500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1100提名委员会777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200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参与现场工作

17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等渠道,向独立董事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等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

3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5月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林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过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祥先生的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0人所持股份因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2日及2025年11月10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4713144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和管

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刚

2026年5月19日

5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祥)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祥,1971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为美国麻省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田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2015年12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党委委员,生物工程专业主任。兼任广东省大豆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中国专用大豆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中国发酵工业协会酵素分会副秘书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分会理事,国家食药同源产业科技创新联盟食药同源发酵产业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无菌动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联盟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投资促进顾问,广州市农学会农业智库专家。

2025年1月22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人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7月3日,经公司2025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人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

本人均按时出席。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食品发酵等相关专业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5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4次,并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广大参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事项,以便进一步提升与优化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和方式,取得了与会股东的高度认可。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于第十届董事会

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治理委员会委员,于第十一届董事会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本人应参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类别开次数加次数(次)(次)(次)审计委员会888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5500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1100提名委员会766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200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参与现场工作15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

2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等渠道,向独立董事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等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

3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5月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林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过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中炬高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0人所持股份因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2日及2025年11月10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4713144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做出独立判断时,能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对公司技术研发工作进行指导,为公司科研项目申报提供支持,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祥

2026年5月1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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