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周敬东先生和江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聘任周敬东先生和江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阅周敬东先生和江南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周敬东先生现任公司南部区域总经理,在专业技术、投资开
发、财务风控、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胜任经营管理方向副总经理职位的要求;江南先生在投融资、优质项目储备以及市
场发展趋势分析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前瞻意识,能够胜任市场投资方向副总经理职位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周敬东先生和江南先生为副总经理。
薛涛王尚敢田亮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