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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65)關連交易
關?向河?國津天創提供借?
提供借?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2025年11月14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公司(作為貸款人)根據2025借款合同向河北國津天創(作為借款人)提供人民幣40000000元的借款,約定借款期限為三年。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1)河北國津天創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及(2)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
司天津城投持有河北國控40%股權,而河北國控持有河北國津天創30%股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河北國津天創被視作為本公司之關連附屬公司及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2025借款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該協議及2025借款合同項下的關連交易均是與本公司同一關連人士(即河北國津天創)進行,且交易性質相似,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的規定,該協議及2025借款合同項下的關連交易應合併計算。
由於該協議及2025借款合同(合併計算後)項下的交易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
比率超過0.1%但全部均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提供借款及2025借款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僅須遵守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1提供借?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1月29日有關關於向河北國津天創提供借款的關連
交易公告(「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2025年11月14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公司(作為貸款人)根據
2025借款合同向河北國津天創(作為借款人)提供人民幣40000000元的借款,約
定借款期限為三年。
2025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訂約方: (a) 本公司(作為貸款人);及
(b) 河北國津天創(作為借款人)。
借款額度:人民幣40000000元。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每年3.5%的固定利率。借款利率乃由訂約方按照一般商業條款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借款自實際放款之日起開始計息,按季結息,結息日為每季度末的第20日。河北國津天創須於每一結息日當日付息。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三年,具體借款期限以借款發放時間為準。
借款用途:補充日常運營資金
逾期還款和挪用借款:河北國津天創違反2025借款合同約定逾期還款或挪
用借款的,本公司對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在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30%(如屬於逾期還款的情況)或50%(如屬於挪用借款的情況)計收罰息,直至歸還所涉及金額為止。
2提前還款:河北國津天創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後,經本公司同意,可以提前償還借款部分或全部本金。
其他約定:(1)本公司有權結合2025借款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之實際資金和用款情況,要求河北國津天創提前歸還2025借款合同項下已提借款的全部或部分本金並結清對應利息。
(2)本公司如發現河北國津天創未按2025借款合同的
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有權單方面要求河北國津天創提前歸還2025借款合同項下已提借款的全部本金並結清對應利息。
訂立2025借?合同的原因?裨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3月11日有關成立合資公司(即河北國津天創)以實施
PPP項目的公告(「該PPP項目?告」)。承該PPP項目公告所述,河北國津天創乃由本公司、河北國控、中建三局第三建設公司、天津市政研究院、石家莊藁城區建
設投資及石家莊藁城經濟政通建設組成的項目公司,為開發、營運及投資PPP項目而成立,並在特許經營期內獲得污水處理服務費。
河北國津天創於2020年10月商業運營,因當地污水處理服務費回款金額不足,存在運營資金缺口,所以河北國津天創向本公司申請借款。本公司將結合河北國津天創實際需要提供借款。
2025借款合同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磋商後釐定。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2025借款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條款乃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其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3?關訂約方的?料
本公司主要從事污水與自來水以及其他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設計、管理、
運營、技術諮詢及配套服務;市政基礎設施的設計、建設、管理、施工及運營管理;天津市中環線東南半環城市道路特許運營、技術諮詢及配套服務;環保科技及環保產品設備的開發運營;自有房屋出租等。天津城投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兼天津市政投資(本公司的控股股東)的唯一股東,持有天津市政投資100%股權。
河北國津天創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為開發、營運及投資PPP項目而成立。河北國津天創的經營範圍為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維護、經營管理及技術研發、技術諮詢、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環保設備的生產、維修銷售等。
截至本公告日期,河北國津天創分別由本公司、河北國控、石家莊槁城區建設投資、石家莊槁城經濟政通建設、中建三局第三建設公司及天津市政研究院直接
持有59%、30%、9%、1%、0.9%及0.1%股權。
其中,河北國控分別由河北國控運營及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天津城投持有
60%及40%股權。河北國控運營的經營範圍包括經省政府批准,負責所出資企業
及託管企業的資產管理,負責省屬國有企業不良資產的接收、管理和處置;對外投資;投資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和財務諮詢;項目策劃;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受
委託出租房屋,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河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城投主要從事以自有資金投資於河流綜合發展及更新、地鐵、城市公路及橋樑、地
下管道網路、城市環境基建;投資規劃;企業管理諮詢;市場建築發展服務;租
賃自有物業;租賃基建及發展及運營公用設施;建築投資諮詢,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4石家莊藁城區建設投資主要從事新農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農村路網、整體城
鎮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棚戶區改造、水利建設、農業綜合開發、集體土地
徵收、舊城改造、安置補償、房屋徵收、土地前期開發、房地產開發、安置房建設
等項目進行投資及管理;企業管理服務;房屋、場地租賃;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服務;大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信息技術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計算
機軟硬件、通訊設備、安防產品、信息設備的研發、銷售、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電信增值業務等。石家莊藁城區建設投資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石家莊市藁城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石家莊藁城經濟政通建設主要從事基礎設施、市政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與經
營、房屋拆除(不含爆破)、物業服務、工程項目管理及資訊諮詢、國內廣告設
計、製作、代理、發佈;會議會展服務;建材銷售;水處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等。石家莊藁城經濟政通建設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石家莊市藁城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中建三局第三建設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包括國務院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承擔國內外土木和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諮詢;房地產經營;裝飾工程;雕塑壁畫業務;承擔國家對外經濟援助項目;承包境內的外資工程,在海外舉辦非貿易性企業,利用外方資源、資金和技術在境內開展勞務合作,國外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出口業務;建築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建築用金屬製品、工具、建築工程機械和鑽探機械的生產經營;貨物進出口、代理進出口;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技術諮
詢、技術服務;物業管理等,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主要從事境內外幣債券等外幣類金融產品投資;境外債券、股票、基金、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產品投資;境內外股權投資;對外委託投資;委託金融機構進行貸款;外匯資產受託管理;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等的國有獨資公司,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中國國務院。
5天津市政研究院的最終控股公司為天津國興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天津國興資本
運營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國有產(股)權經營、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天津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河北國津天創的總資產為人民幣442463800元,淨資產為人民幣280770600元,負債為人民幣161693200元,流動資產為人民幣149919100元,流動負債為人民幣68957000元,資產負債率36.54%。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未經審計的河北國津天創的總資產為人民幣488020800元,
淨資產為人民幣295875300元,負債為人民幣192145500元,流動資產為人民幣
202050300元,流動負債為人民幣98224200元,資產負債率39.37%。
上市規則之涵義誠如該公告所述,本公司於2024年11月29日與河北國津天創訂立借款合同(「該協議」)。
誠如上文所述,於本公告日期,由於(1)河北國津天創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及(2)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天津城投持有河北國控40%股權,而河北國控持有河北國津天創30%股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河北國津天創被視作為本公司之關連附屬公司及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2025借款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該協議及2025借款合同項下的關連交易均是與本公司同一關連人士(即河北國津天創)進行,且交易性質相似,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的規定,該協議及2025借款合同項下的關連交易應合併計算。
由於該協議及2025借款合同(合併計算後)項下的交易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超過0.1%但全部均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提供借款及2025借款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僅須遵守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6一般事項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唐福生先生和非執行董事王永威先生及安品東先生分別與天津城投有關連,被視為無法以獨立身份向董事會推薦意見,故彼等已就批准2025借款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以上所述者外,概無董事於2025借款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或須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中建三局第三指中建三局第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中國成建設公司」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河北國津天創0.9%股權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本公司」指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股份及H股股份分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聯交所上市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關連附屬公司」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控股股東」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7「董事」指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借款」指本公司(作為貸款人)根據2025借款合同向河北國津天創(作為借款人)提供人民幣40000000元的借款
「2025借款合同」指本公司(作為貸款人)及河北國津天創(作為借款人)就本公司向河北國津天創提供借款擬訂立的借款合同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河北國津天創」指河北國津天創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及關連人士,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由本公司、河北國控、石家莊藁城區建設投資、石家莊藁城經濟政通建設、中建
三局第三建設公司及天津市政研究院直接持有59%、
30%、9%、1%、0.9%及0.1%股權
「河北國控」指河北國控津城環境治理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於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河北國津天創30%股權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百分比率」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PPP項目」 指 本公司、河北國控、中建三局第三建設公司、天津市政研究院與河北藁城經濟委員會透過河北國津天創
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實施的河北
省石家莊市藁城區區域水環境綜合提升工程PPP項目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石家莊藁城區指石家莊市藁城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建設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河北國津天創9%股權
8「石家莊藁城經濟指石家莊藁城經濟開發區政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一家
政通建設」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河北國津天創1%股權
「股份」指本公司現有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
「股東」指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津城投」指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兼天津市政投資的唯一股東,持有天津市政投資100%股權
「天津市政研究院」指天津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直接持有河北國津天創0.1%股權
「天津市政投資」指天津市政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45.57%股權
「%」指百分比承董事會命董事長唐福生中國,天津
2025年11月17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3名執行董事唐福生先生、聶艷紅女士及付興海先生(職工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王永威先生、安品東先生及劉韜先生;
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薛濤先生、王尚敢先生及劉飛女士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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