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74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山东
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静海
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永辉资源
利用有限公司、会泽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宝应创
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
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天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佳源兴创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7.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61.5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产管理、财务担保、税收管理、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规划、 内部监督、采购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合规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5%3%<重要缺陷≤5%≤3%
资产总额>1%0.5%<重要缺陷≤1%≤0.5%
说明:
公司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以及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5%3%<重要缺陷≤5%≤3%
资产总额>1%0.5%<重要缺陷≤1%≤0.5%
说明:
定量标准适当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重要缺陷1.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的内部控制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变化。2025年度,公司系统开展内控体系重构,聚焦制度流程优化与权责边界厘清,全面对接穿透式管控要求,同步更新内控“三个一”成果及所属企业必建制度清单 V3.0,形成“横向权责清晰、纵向业务穿透”的制度管控底座。公司为进一步适应市场变化、提升运营效率、加强内部控制,成立了财务共享中心,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打造高效协同的财务管理平台,构建规范、高效的财务管控机制,显著提升了业务流程的协同效率,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在组织架构适配性、风险覆盖全面性及管控措施有效性等方面与公司的经营规模相适应,能够切实防范和化解公司内部的经营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平稳有序推进。立足现有管理基础,公司将持续健全制度框架体系,厘清权责边界,细化业务流程环节,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按章执行;统筹风险管理,推动风险管理由分散化、清单化向体系化、常态化转型升级。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架构完整、运行高效、务实管用、合规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唐福生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