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证券简称:创业环保公告编号:临2025-046
债券代码:243568 债券简称:GK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聂艳红女士因公无法参会,委托董事付兴海先生代为参会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0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4年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及《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同时结合上级国资管理单位下发的公司2024年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及综合管理指标考核结果,公司组织完成了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考核结果的最终评价工作,形成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聂艳红作为考核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审议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情况的议
案
1根据公司2024年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公司组织完
成了2024年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聂艳红作为考核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议案本公司拟与关联方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咨询公司”)签订《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服务范围包括工程报批报建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其他专项咨询服务(包括可研报告编制,各类评价、评估、论证、测绘、检测、监测、图审、档案整理等)。
本次协议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标准,但已达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唐福生、安品东、王永威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提名唐福生先生等八位人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届满,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
人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提名,拟提名唐福生先生、聂艳红女士、王永威先生、李晓广先生和刘韬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提名刘飞女士、王尚敢先生和薛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士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因此同意上述提名。董事会认为唐福生先生、聂艳红女士、王永威先生、李晓广先生和刘韬先生等五位人士符合公司董事的聘任条件,刘飞女士、王尚敢先生和薛涛先生等三位人士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聘任条件。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名的八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决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产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如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年),按月进行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含税,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其它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所兼任职务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以下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关于选举唐福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聂艳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王永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李晓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刘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刘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王尚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薛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前述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执行董事,唐福生先生,52岁,现任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9年4月,先后任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能源与资源事业部总经理,中水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任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唐先生自2017年1月26日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3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2024年5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执行董事,聂艳红女士,51岁,现任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执行董事。聂女士自1997年7月至2021年1月供职于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历任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天津城产发
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聂女士自2023年3月起任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4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王永威先生,44岁,现任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天津城投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天津低空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自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历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处主任科员;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团泊新城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市
5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
委员会党委委员;2023年7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9月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25年4月,任天津低空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24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李晓广先生,52岁,毕业于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天津津彩城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自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渤海国有资本研究院院长、天津发展
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拥有在港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跨境资本运作与投融资管理经验。
非执行董事,刘韬先生,41岁,毕业于英国赫尔大学,金融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刘先生2011年就职于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就职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先后担任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2021年担任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6月担任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经理至今。刘先生多年从事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及集团化经营管理经验。刘先生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飞女士,46岁,现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飞女士是国内为基础设施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同时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商务模式、交易结构设计、项目融资、公司治理、基础设施 REITs及 ABS发行、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刘飞女士是财政部第三批、第四批 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发改委第二批 PPP示范项目、PPP新机制第一批示范项目评审专家,亚洲开发银行注册法律专家。曾荣获“2020年度 ALB China 十五佳女律师”、“2022、2023、2024年度钱伯斯全球及大中华区“项目和基础设施领域推荐律师”等荣誉。刘飞女士自
2023年6月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6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52岁,现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 E20 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 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城投控股、中建环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国家 PPP专家库的双库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 PPP 方向),清华大学公管学院 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PPP 专委会秘书长;国家绿色发展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境卫生协会垃圾焚烧专家委员会委员、环境部“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特聘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
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 PPP评论》杂志编委;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薛先生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尚敢先生,61岁,高级会计师,现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漫道数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先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新余钢铁公司财务处、江西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师,上海环境集团财务总监,上海城投控股财务总监,西部证券董事、监事会主席,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等职,王先生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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