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证券简称:东方电气公告编号:2025-02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2100908.48元。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3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3390360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366315211.38元(含税)。本次分红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6.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适用于年度分红方案)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366315211.381480812242.08104470882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22100908.483550393576.322854650575.05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7334854404.5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3891836275.4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109048353.2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3891836275.46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 否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25.1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否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