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首席独立董事范保群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各项持续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合同条款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于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或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条款订立,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整体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范保群陈其锁袁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