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证券简称:凯盛新能公告编号:临2026-014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聘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人民币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人民币4156.24万元。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
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邱连强,199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成为致同所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邱连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邱连强近三年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
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拟就2026年度审计项目向致同所支付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80万元(其中: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一致。如2026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致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
合相关要求,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