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证券简称:电科芯片公告编号:2025-030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524681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6.658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斌先生主持。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国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马羽先生、副总经
理徐骅先生、许沄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4540691 98.5650 7752529 1.4032 174931 0.0318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621791 97.8557 11650129 2.1087 196231 0.0356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334991 97.8038 11946729 2.1624 186431 0.0338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465891 97.8275 11814729 2.1385 187531 0.034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484991 97.8309 11787029 2.1335 196131 0.0356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332391 97.8033 11949029 2.1628 186731 0.0339
7.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312091 97.7996 11967829 2.1662 188231 0.0342
7.02、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349791 97.8065 11929929 2.1593 188431 0.0342
7.03、议案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0490391 97.8319 11792829 2.1345 184931 0.0336(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取消监事会及
1修订《公司章程》部7421672590.349377525299.43771749310.2130
分条款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7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顺、刘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