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胡文华)
2025年7月至12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7月至今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文华,历任北京兴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和审计项目负责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北京温德拉集团公司 CFO(首席财务官),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首席税务官。现任航天电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作为会计方
面专家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当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以通讯委托亲自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姓名加董事会会方式参出席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议议次数加次数次数胡文华99600否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9次董事会会议并充分履行职责,在
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会议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对2025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参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充分履行职责。
3、参与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完成了公司2025年半
年度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
建议等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应参加的2025年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4、现场办公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现场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3次,参加现场股东会1次,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2次,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7.5天。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多次通过电话等途径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对相关事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期间,积极与参会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时回应了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及时做好了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并及时向本人传递了相关文件材料、汇报了有关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的事项;
2、关于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关联交易事项;
3、关于确定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对象暨签署关联交易
协议事项;
4、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各期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聘请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请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对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完整,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全面风险管理总体方案作为指导内部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的总体性文件,制定内控制度制(修)订计划和风险管理工作要点,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对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
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观2025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履职培训和制定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方案,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和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持续保持了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及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本人仍将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文华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