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均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现将2023年度、2024年度上述审计报告所述事项的
影响消除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
(一)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2023年度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审字[2024]2100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
31日亚泰集团预付账款余额为1724002063.46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应的资金流水、收付款手续、查阅了合同并比对合同条款、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部分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2024年度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皓审字[2025]00001415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亚泰集团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的列示金额为
1256993082.54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了解公司的资金
管理制度,询问预付资金的原因,检查资金支付的审批,查看凭单、进行函证及访谈等程序,并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同时比对合同条款等,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056758421.49元的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二)公司对2023年度及2024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逐户排查预付款合同签订、审批、付款和履行情况,多措并举推进问题化解,一方面督促供应商加快供货与结算进度,另一方面通过签订补充合同、协商解约退款等方式,全力回笼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保留意见所涉预付款项已全额收回,相关保留事项的影响已全部消除。二、2023年度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
(一)2023年度及2024年度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
2023年度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审字[2024]2101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泰集团对部分供应商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024年度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
皓内字[2025]00000113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泰集团对部分供应商预付款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1056758421.49元的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3年度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年审机构指出的预付款管理相关
缺陷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预付款管理相关内控制度,通过招采模式改革,完善招采全流程相关制度,实现闭环管理,制度设计上杜绝不合理的供应商预付款发生。全面规范采购计划编制、采购付款审批、采购到货验收、货物款项结算和供应商履约评价全流程,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各项要求落实管控措施。通过系列整改举措,公司预付款规模已得到有效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切实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前述相关事项的影响已全部消除。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特此说明。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