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01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
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拟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凯尔”)500万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1908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需要,医药集团拟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江苏威凯尔500万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19085万元。
本次交易以江苏威凯尔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医药集团持有江苏威凯尔股份3485620股,
1持股比例4.96%。
本次交易已经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558880182E
成立时间:2010年8月注册地: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康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彦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7024.1779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药物
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委托生产等
主要股东:南京威越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26.86%股份,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2.08%股份,先进制造
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有其11.61%股份,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9.73%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本次交易拟转让的江苏威凯尔500万股股份已质押给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目前质权人已同意上述股份公开挂牌转让事宜。本次交易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2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00000434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江苏威凯尔总资产1054782981.78元,总负债514035227.12元,净资产540747754.66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60338480.02元,净利润-80485610.75元。截止2025年10月31日,江苏威凯尔总资产1062410111.98元,总负债
468756162.28元,净资产593653949.70元。2025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458917472.96元,净利润-37533351.0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最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江苏威凯尔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本次交易以江苏威凯尔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26]第024号),江苏威凯尔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合并口径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54007.46万元,评估值267910万元,评估增值213902.54万元,增
值率为396.06%。
3(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值。
四、挂牌条件
1、受让方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过渡期损益归属: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份变更登记日期间,
交易标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价款支付及过户:股份交易价款为现金一次性支付,全额价
款支付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后,医药集团配合受让方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交易
相关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二 O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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