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48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目录页次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1-2说明
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1-5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1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4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209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亚泰集团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亚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亚泰
第1页德皓核字[2026]00001248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我们认为,期初德皓审字[2025]00001415号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事项的影响在期末已经消除,
2025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重大不一致的情况。除了对亚泰集
团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亚泰集团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翔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雨亭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