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06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十次临
时董事会于2026年7月29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业务延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借款19950万元、12950万元延期2年,委贷行为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好景支行,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
2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5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
下2套熟料生产线设备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分行的5笔借款合计108688万元延期至不超过2027年8月5日,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借款5000万元、26400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
31日,并由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
司所持综合市场、营业楼提供顺位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净月支行的借款21292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并由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岭支行的借款2500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借款431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吉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29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3998万元延期至
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3998万
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44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借款29895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同意公司
2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的借款8500万元延期至
2028年7月31日。上述融资业务付息方式均调整为利随本清。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10300万元、12500万元、10236万元、21000万元进行展期,并以吉林亚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12995万元进行展期,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
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4690万元进行展期,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
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2634万元进行展期,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展期具体时间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鉴于所属子公司借款展期(延期)、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及租金结构调整等原因,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等22
家子公司共66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结息方式具体以协议签订为准,本次担保金额合计526545.40万元。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82948.0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95.77%。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
体内容刊载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
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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