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毕马威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16-2022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7年,利安达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利安达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经履行必要程序后改聘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利安达及毕马威进行充分沟通,利安达对变更事宜未提出异议,毕马威同意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已履行如下必要程序:
1、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一)年审期间履职情况
毕马威根据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制订了关于本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毕马威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针对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商誉潜在减值风险等。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毕马威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并于2024年1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与前任审计机构的交接情况、审计方案、审计风险及关注事项、以及独立性等其他
事项进行了现场汇报;于2024年3月18日以线上会议的方式,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深入沟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特别风险、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及其他事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
(二)出具报告情况
毕马威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毕马威的资质条件、资源配备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如期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专业报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