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证券简称:妙可蓝多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8月0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13738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1100
注:本公告所有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四位小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陈易一先生、副董事长柴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蒯玉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陈易一先生、柴琇女士、任松先生、张平先生、高文先生,独立董事江华先生、潘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12、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01286642 99.9567 78500 0.0390 8700 0.0043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01292142 99.9594 68300 0.0339 13400 0.0067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9332736 98.9864 2030706 1.0084 10400 0.0052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9340036 98.9900 2022906 1.0046 10900 0.0054
2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9339336 98.9897 2023506 1.0049 11000 0.0055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9321536 98.9808 2017506 1.0019 34800 0.0173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9342736 98.9914 2021006 1.0036 10100 0.0050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9340936 98.9905 2021406 1.0038 11500 0.0057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A股 199692677 99.1652 1673365 0.8310 7800 0.003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拟注销公司
1已回购股份的议1367742099.3665785000.570387000.0632
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21368292099.4064683000.4962134000.0974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源、俞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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