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有投资者向杉杉股份(600884)提问:作为贵公司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投资者有权查看股东名册,本人前期通过邮件向公司发送了查看股东户数申请并提交了持股证明,公司并未回复,然后本人拨打了公司电话 公司口径是 需要到公司现场查询。经查阅贵司章程其中并未有此特殊规定。请问董秘 公司怎么能堂而皇之的剥夺异地投资者的知情权?后续如未收到回复, 本人会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
9月24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信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公司法》外,公司亦需遵守《证券法》《民法典》等相关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规定。为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防止股东信息被不当获取或泄露,公司需现场核实申请人股东身份,并需申请人现场签署相应的股东承诺书。敬请投资者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