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简称:杉杉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5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司法处置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27.9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26.93%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本次司法处置的基本情况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临2025-046),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22159786股股票于2025年5月2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并已全部竞买成交。
经杉杉控股于2025年6月9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获悉,上述被司法处置的22159786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6月6日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0052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60584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间接)/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913100007664793857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杉杉集团有限公 √ 91330212144520398N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司□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宁波朋泽贸易有 √ 91330206MA281M5A75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限公司□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宁波市鄞州捷伦 √ 91330212MA2821U96T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投资有限公司□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_____________
郑永刚□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三、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变动前变动后变动前股数变动后股数权益变动的投资者名称比例比例权益变动方式(万股)(万股)时间区间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杉杉控股有
7221.21893.215005.24032.23大宗交易□2025/6/6
限公司
其他:司法处置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杉杉集团有
32029.670014.2432029.670014.24//
限公司宁波朋泽贸
20526.47569.1320526.47569.13//
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
捷伦投资有2958.00001.322958.00001.32//限公司
郑永刚65.52670.0365.52670.03//
2变动前变动后
变动前股数变动后股数权益变动的投资者名称比例比例权益变动方式(万股)(万股)时间区间
(%)(%)
合计62800.891227.9260584.912626.93----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减持股份的,如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司法处置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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