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6证券简称:国投电力公告编号:2025-06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6)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7)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05亿元。
(8)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
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被诉(被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仲裁)人裁)人事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金亚科技、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投资者周旭辉、立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
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信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保千里、东2015年重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北证券、银组、2015年投资者1096万元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信评估、立报、2016年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信等报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爱红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独立复核合伙人):谢东良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大伟先生,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492.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5万元,共计较上年
增加8.20%,系按照审计工作开展范围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3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业绩、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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