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485号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1485号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国投电力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鉴证报告第1页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国投电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投电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投电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国投电力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2页(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6年4月28日鉴证报告第3页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 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3号文)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67860233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 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678602334股。
首次募集发行的 GDR数量为 163500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 GDR12.27美元,募集资金为2.006亿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1635000份 GDR,募集资金为 2006.15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68亿美元。
2020 年 10 月 22 日首次发行 GDR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9832.75 万美元,2020年 11月 19日发行超额配售 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983.27万美元。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314465股,每股发行价格12.7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258.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8065735.87元。(以下简称“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17日全部到位,缴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专项报告第1页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GDR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 210080000.00美元,其中147080000.00美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3000000.00美元用于偿还借款。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GDR募集资金 210080000.00美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528837.13美元。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36686176.74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余额4775576687.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1、 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GDR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和伦敦分行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专项报告第2页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利息及托管募集资金手续费支出合计收入
611500010000003
中国工商银行伦敦分行5760227.702066028.854630645.333195611.22
92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020009682900007
2320000.0013225.912333225.91
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1739
合计8080227.702079254.764630645.335528837.13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单位:元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手续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支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0200096819
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2968000011.787795788.25450.002975795350.03
000105834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109020909
1793978300.005406929.781799385229.78
司北京分行1000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4402209019
82843.702463.6480380.06
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10046137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280880104
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310798.72310798.72
0044252
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2320632119
5000.006.991879.543127.45
限公司凉山分行10036192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2257100104
1584.89316.3999.791801.49
限公司甘孜分行0017540
合计4761984896.6713596683.834892.974775576687.53专项报告第3页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
公司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截至 2025 年 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30%,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2024年9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
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和卡拉水电站项目的建设。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1.96%,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后续两个水电站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
1孟底沟水电站项目21197.8321197.83
2卡拉水电站项目25602.1725602.17
3发行登记费用47.6447.64
合计46847.6446847.64专项报告第4页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向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购买定期存款4774880000.00元,所获得的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预计年募集资金专投资产收益类发行银行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化收益户品名称型率中国工商银行北0200096819大额存
2100000000.002025-05-262026-05-26保本型1.20%
京南礼士路支行000105834单中国工商银行北0200096819大额存
875600000.002025-07-162026-01-16保本型1.10%
京南礼士路支行000105834单账户类存款产招商银行股份有1109020909
品账户-1100000000.002025-05-262026-05-26保本型1.60%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8普通定期存款账户类存款产招商银行股份有1109020909
品账户-699280000.002025-07-162026-01-16保本型1.20%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8普通定期存款
合计4774880000.00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