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目 录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登载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敬请查阅,其中需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股票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6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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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25297243-50594485 0.40-0.80 10-20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5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529724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0%;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53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5059448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53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二)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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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四)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五)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六)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