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证券简称:伊利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2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三项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永东,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小军,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仁平,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10
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实施序号姓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类型单位因在执行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监督管理北京证2023年及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
1薛永东
月30日措施监局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拟定为70万元,系信永中和按照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预计投入的人员及工时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3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审
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按照审计工作安排有序地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200万元;负责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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