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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1-05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新疆众和股票代码:600888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2年11月7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31号《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分析,针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同时按要求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及补充说明。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尽职调查报告》具有相同含义。本文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募集说明书和其他申请文件中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目录

问题1...................................................3

问题2..................................................12

问题3..................................................16

问题4..................................................34

问题5..................................................48

问题6..................................................68

问题7..................................................78

问题8.................................................108

问题9.................................................121

问题10..............................................44问题1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情况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以及是否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情况或者安排。

(一)5%以上股东减持以及认购情况序期末持股比例最近六个月是否认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号数量(股)(%)是否减持购特变电工股份有境内非国有视情况

143526874032.30否

限公司法人参与云南博闻科技实境内非国有视情况

2933482756.93否

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参与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承诺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在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具体承诺如下:

“1、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含),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参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承诺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在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具体承诺如下:

“1、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含),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5、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减持以及认购安排最近六期末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个月是是否认购数量(股)(%)否减持

1张新实际控制人、董事--否视情况参与

2孙健董事长、总经理10850000.08%是视情况参与

3刘志波董事-否视情况参与

4施阳董事-否视情况参与

5边明勇董事、副总经理7389000.06%是视情况参与

6陆旸董事、财务总监4549000.03%是视情况参与

7傅正义独立董事--否不参与

8介万奇独立董事--否不参与

9李薇独立董事--否不参与

10焦海华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1杨庆宏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2何新光职工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3范秋艳职工监事--否视情况参与

14吴斌副总经理5040000.04%是视情况参与

15杨世虎副总经理4420000.03%是视情况参与

16陈长科副总经理4500000.03%是视情况参与

17宁红副总经理5180000.04%是视情况参与

18郭万花副总经理5380000.04%是视情况参与

19刘建昊董事会秘书4549000.03%是视情况参与

20李功海副总经理4515000.03%是视情况参与

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管存在的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如下:

序计划减持期间/减持时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实施情况号间

董事长、总经

1孙健2022/7/19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36万股

理董事、副总经

2边明勇2022/7/20至2022/7/20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00股

董事、财务总

3陆旸2022/7/19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5万股

4吴斌副总经理2022/7/19至2022/7/19集中竞价交易减持8.4万股

5杨世虎副总经理2022/7/18至2022/7/22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4.6万股

6陈长科副总经理2022/7/19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3.8万股

7宁红副总经理2022/7/19至2022/7/19集中竞价交易减持7万股

8郭万花副总经理2022/7/25至2022/7/25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万股

9刘建昊董事会秘书2022/7/19至2022/7/22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5万股

10李功海副总经理2022/7/20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2万股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健、职工董事兼副总经理边明勇、董事刘志波、董

事兼财务总监陆旸、董事施阳、职工监事范秋艳、职工监事何新光、监事杨庆宏、

副总经理陈长科、副总经理郭万花、副总经理李功海、副总经理宁红、副总经理

吴斌、副总经理杨世虎、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并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行人独立董事为傅正义、介万奇、李薇,该等人员将不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张新、已离任监事会主席黄汉杰、监事焦海华将视情况参与本次

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并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李薇、介万奇及傅正义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并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中补充

披露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管存在的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计划减持期间/减持时间实施情况号

董事长、总经

1孙健2022/7/19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36万股

董事、副总经

2边明勇2022/7/20至2022/7/20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00股

董事、财务总

3陆旸2022/7/19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5万股

4吴斌副总经理2022/7/19至2022/7/19集中竞价交易减持8.4万股

5杨世虎副总经理2022/7/18至2022/7/22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4.6万股

6陈长科副总经理2022/7/19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3.8万股

7宁红副总经理2022/7/19至2022/7/19集中竞价交易减持7万股

8郭万花副总经理2022/7/25至2022/7/25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万股

9刘建昊董事会秘书2022/7/19至2022/7/22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5万股

10李功海副总经理2022/7/20至2022/7/2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2万股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承诺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在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具体承诺如下:

“1、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含),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参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并承诺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在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具体承诺如下:

“1、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含),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3、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健、职工董事兼副总经理边明勇、董事刘志波、董

事兼财务总监陆旸、董事施阳、职工监事范秋艳、职工监事何新光、监事杨庆宏、

副总经理陈长科、副总经理郭万花、副总经理李功海、副总经理宁红、副总经理

吴斌、副总经理杨世虎、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并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张新、已离任监事会主席黄汉杰、监事焦海华将视情况参与本次

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并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违规认购或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李薇、介万奇及傅正义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并已出具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公司股东名册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取得

公司2022年9月30日前200名股东名册,核查上述对象最近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查阅《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取得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并对相关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判断;

4、取得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是否参与本次可

转债发行认购及参与期间减持情况及安排不会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短线交易的要求作出了承诺;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部分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进行了披露。

问题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并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分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

下:

(一)税务方面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向金源镁业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鄯税简罚[2020]633号)。根据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源镁业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处以200.00元罚款。金源镁业已于2020年11月9日将上述罚款缴纳完毕。

(二)交通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4日,因发行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违

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500.00元罚款,报告期内,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

(三)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发行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字[2021]第2-008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因未依法在危废台账上如实记录铝灰渣和二次铝灰数量,被处以132917.00元罚款;

因未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未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将危险废物堆放在未采取防范措施的空地上等,被处以280000.00元罚款。

报告期内,前述罚款已缴纳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

二、金源镁业及发行人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4的规定,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就上述金源镁业受到的税务方面的行政处罚,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金源镁业因上述税务违法行为受到的200.00元罚款,罚款金额较小,且低于该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所对应罚款金额的下限,故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就上述公司受到的道路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处罚所依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发行人因上述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0元,罚款金额较小,且属于该条规定的罚款金额区间的下限,故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就上述受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三)项及第二款规

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未按照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发行人因上述环保方面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132917.00元、280000.00元罚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罚款区间中的较低值,罚款金额较小,且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所对应的法定处罚后果(被责令停业或关闭)。此外,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字[2021]第2-008号),主管部门在处罚决定书中已明确认定发行人的违法行为均情节轻微、后果轻微。2022年8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的证明》,证明“发行人自2019年1月至今,无严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严重污染环境行为”。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上述环保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二)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发行人及金源镁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除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四、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开披露的信息;

2、查阅《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的营业外支出明细;

3、查阅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文件;

4、查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检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百度、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外汇主管部

门等公开网站,查询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是否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6、查阅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7、取得金源镁业出具的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情况说明;

8、查阅被处罚主体整改情况的相关资料;

9、取得发行人的确认文件。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

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除上述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问题3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亿元,投向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高性能高压电子新

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2)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是否新增过剩产能,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

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000.00万元(含1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号资金额乌鲁木齐众航新高性能高纯铝清甘泉堡工业

1材料科技有限公37897.6533600.00

洁生产项目园区司节能减碳循环经甘泉堡工业

2济铝基新材料产新疆众和8125.105990.00

园区业化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甘泉堡工业

3新疆众和40807.9436210.00

子新材料项目园区乌鲁木齐众荣电高性能高压电子甘泉堡工业

4子材料科技有限27569.7520800.00

新材料项目园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

5-新疆众和41400.0041400.00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155800.44138000.00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发行人在董事会前投入的款项能够与本次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区分,未包含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后续不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1、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提供借款等合法的方式提供资金,由其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将新建年产能为2.3万吨的高纯铝生产线,总投入金额为37897.6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35437.34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2157.90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3600.00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董事会前尚待投入拟使用募是否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投入金额金额集资金性支出

1建设投资35437.34240.3035197.0433600.00/

1.1工程费用32645.19240.3032404.8932200.00是

1.1.1房屋、建筑物11623.00240.3011382.7011200.00是

1.1.2机器设备21022.19-21022.1921000.00是

工程建设其他

1.21760.00-1760.001400.00是

费用

1.3预备费1032.16-1032.16-是

2建设期利息302.40-302.40-否

3铺底流动资金2157.90-2157.90-否

4项目总投资37897.65240.3037657.3533600.00/

2、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区。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铝合金产品产能35000吨/年,主要包括铝硅系合金坯锭、高导电工圆铝杆等铝合金产品;总投入金额为8125.1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6550.64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1550.49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5990.00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董事会前投尚待投入金拟使用募集是否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入金额额资金性支出

1建设投资6550.64161.956388.695990.00/1.1工程费用5872.85161.625711.235650.00是

房屋、建筑

1.1.22104.00161.621942.381900.00是

1.1.3机器设备3768.85-3768.853750.00是

工程建设其

1.2487.000.33486.67340.00是

他费用

1.3预备费190.80-190.80-是

2建设期利息23.96-23.96-否

铺底流动资

31550.49-1550.49-否

4项目总投资8125.10161.957963.145990.00/

3、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

“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由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区。本项目将建设年产16000吨高性能电子铝箔生产线;总投入金额为40807.94万元,包括建设投资37789.4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2692.65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6210.00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董事会前投尚待投入金拟使用募是否资本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入金额额集资金性支出

1建设投资37789.40350.4337438.9836210.00/

1.1工程费用34846.74346.3834500.3634400.00是

1.1.1房屋、建筑物7150.00346.386803.626750.00是

1.1.2机器设备27696.74-27696.7427650.00是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2.004.041837.961810.00是

1.3预备费1100.66-1100.66-是

2建设期利息325.89-325.89-否

3铺底流动资金2692.65-2692.65-否

4项目总投资40807.94350.4340457.5136210.00/

4、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

“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提供借款等合法的方式提供资金,由其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将新增高性能高压腐蚀箔年产能720万平方米,总投入金额为27569.7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26739.1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747.45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0800.00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序董事会前投尚待投入拟使用募集是否资本项目名称投资额号入金额金额资金性支出

1建设投资26739.105497.4621241.6420800.00/

1.1工程费用24658.295497.4619160.8319160.83是

1.1.1房屋、建筑物562.000.60561.40561.40是

1.1.2机器设备24096.295496.8618599.4318599.43是

工程建设其他

1.21302.00-1302.001302.00是

费用

1.3预备费778.81-778.81337.17是

2建设期利息83.20-83.20-否

3铺底流动资金747.45-747.45-否

4项目总投资27569.755497.4622072.2920800.00/

(1)预备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的原因

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项组成。预备费用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用,一般根据项目资本化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测算。

本募投项目中的预备费用,主要是针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在预算编制期难以预料的工程支出,以及编制期至建设期内的建造价差,即该项预备费用主要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方面的支出,其计算公式为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3%)。考虑到项目建设项目具有一定周期,预备费用将用于项目建设,公司估算预备费用金额时,均依据固定资产方面支出金额的合理比例进行估算。

(2)预备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的上市公司案例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预备费作为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序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募投项目预备费性质预备费处理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用于建设投作为资本性

1688158优刻得

目(一期)资支出

2×45万吨/年高性能聚用于建设投作为资本性

2603113金能科技

丙烯项目资支出云南年产7万吨用于建设投作为资本性

3 300599 雄塑科技 PVC/PPR/PE 高性能高

资支出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中微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用于建设投作为资本性

4688012中微公司目、中微临港总部和研

资支出发中心项目

由上表可见,“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披露的预备费,均为建设投资支出,与上述上市公司的预备费具有可比性。

综上所述,本募投项目预备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具有合理性。

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发行人综合考虑了行业现状、经营规模以及银行借款情况,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41400.00万元作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30.00%,以满足发行人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相关许可情况具体如下: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批复建设工建设工序项目实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备案备案/批复文节能审查备案/批复文件环评批复程规划程施工

号施主体备案/批复文件名文号件名意见文号名文号许可证许可证《乌鲁木齐甘泉堡经项目代码: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登2201-650108-9《自治区发展记备案证》9-01-879165改革委关于乌《关于乌鲁木齐《关于<高性能高纯铝鲁木齐众航新众航新材料科技高性能高纯新发改环资新环审

众航新清洁生产项目>变更建乌甘生态产业材料科技有限有限公司高性能暂未取暂未取

1铝清洁生产[2022]400[2022]197

材料设内容、计划竣工时间审[2022]44号公司高性能高高纯铝清洁生产得得项目号号及总投资的批复》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

《关于<高性能高纯铝项目节能审查告书的批复》乌甘生态产业清洁生产项目>变更项的意见》

审[2022]75号目总投资的批复》《乌鲁木齐甘泉堡经项目代码: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登2112-650108-9记备案证》9-01-840672《自治区发展《关于<节能减碳循环改革委关于新《关于新疆众和节能减碳循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疆众和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节建字第乌甘生态产业新发改环资新环审

环经济铝基化项目>变更建设内限公司节能减能减碳循环经济6501062暂未取

2发行人审[2022]46号[2022]401[2022]195

新材料产业容、计划竣工时间及总碳循环经济铝铝基新材料产业0220267得号号化项目投资的批复》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2号

《关于<节能减碳循环化项目节能审报告书的批复》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乌甘生态产业查的意见》

化项目>变更总投资的审[2022]72号批复》《乌鲁木齐甘泉堡经项目代码: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登2112-650108-9记备案证》9-01-401285《关于新疆众《关于新疆众和《关于<绿色高纯高精和股份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绿建字第绿色高纯高乌发改函乌环评

电子新材料项目>变更乌甘生态产业司绿色高纯高色高纯高精电子6501062暂未取

3精电子新材发行人[2022]309(甘)审

建设内容及总投资的审[2022]47号精电子新材料新材料项目环境0220267得

料项目号[2022]6号批复》项目节能报告影响报告表的批1号

《关于<绿色高纯高精的审查意见》复》乌甘生态产业

电子新材料项目>变更

审[2022]73号项目总投资的批复》《乌鲁木齐甘泉堡经项目代码: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登2201-650108-9《自治区发展《关于乌鲁木齐记备案证》9-01-347570改革委关于乌众荣电子材料科《关于<高性能高压电鲁木齐众荣电高性能高压新发改环资技有限公司高性乌环(甘)

众荣电子新材料项目>变更建乌甘生态产业子材料科技有暂未取暂未取

4电子新材料[2022]399能高压电子新材告承

子设内容、计划竣工时间审[2022]45号限公司高性能得得

项目号料项目环境影响[2022]3号及总投资的批复》高压电子新材报告表告知承诺《关于<高性能高压电料项目节能审乌甘生态产业行政许可决定》子新材料项目>变更项查的意见》

审[2022]74号目总投资的批复》补充流动资

5金及偿还银发行人不适用不涉及不适用不涉及不适用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

行贷款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及“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11月19日,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及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申请资料已提交,经初步审核,已符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本条件。因疫情防控,暂未完成办理。”2022年11月22日,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我局不会对众航公司及众荣公司给予处罚。”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除“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他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及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已提交办理位于甘泉堡工业园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资料,但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暂未完成办理……经审查申请资料,我局认为前述单位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存在障碍。”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及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资料后,我局会尽快为其办理相关许可。”并确认,“基于前述情况,我局不会对新疆众和、众航公司及众荣公司前述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的建设行为给予处罚。”综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和节能审查许可。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部分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述项目取得相关许可预计不存在障碍,且主管部门已确认不会因此对发行人或其相关子公司进行处罚。前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将及时办理与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各项业务资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均已落实,具体如下:序实施地项目名称用地落实情况用途号点

2022年7月19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与众航新材料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将甘泉堡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新(2020)乌鲁高性能高纯铝清工业用

1工业园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45098号的土地使用权

洁生产项目地

区进行分宗,同意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4747.54平方米,使用权人名称变更为众航新材料。截至目前,前述土地使用权分宗事宜尚未办理完毕。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土地实施,不需新征用地,节能减碳循环经甘泉堡

项目用地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与本项目工业用

2济铝基新材料产工业园

相关不动产权证号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地业化项目区动产权第0245098号。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土地实施,不需新征用地,甘泉堡

绿色高纯高精电项目用地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与本项目工业用

3工业园

子新材料项目相关不动产权证号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地区动产权第0245098号。

本项目用地系租赁取得。2022年1月,众荣电子与发行人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XJZH-DJB-X2021-49),众荣电子向发行甘泉堡人租赁位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性能高压电子工业用

4工业园(工业区)的工业厂房、渗析车间厂房、腐

新材料项目地

区蚀厂房等,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34年12月31日,对应的土地相关不动产权证号为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245098号。

补充流动资金及

5-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均已落实,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子公司众航新材料正积极办理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后续尚需完成的工作包括权属变更审批、不动产登记换证工作;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是否新增过剩产能,是否属于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是否新增过剩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不涉及特定产品的生产,不属于特定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中,“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和“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主要投向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本次募投项目投向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产业,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

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采用偏析法生产高纯铝,不属于电解铝等生产线新增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属于国家允许建设项目。另一方面,高纯铝产业是传统铝产业的有机延伸,属于新型功能材料产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17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大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其中高纯铝位列该目录中“3.1新能功能材料产业”之“3.1.4高纯元素及化合物”。

本次募投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和“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所产出的产品为电子铝箔和腐蚀箔相关产品;“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产出的产品为铝硅系合金坯锭、高导电工圆铝杆等再生铝合金产品;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属于该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是否属于

序《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归项目名称于淘汰限制类产号类类产业业属于鼓励类“九、有色金属: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绿色高纯高精

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二十八、信

1电子新材料项否否息产业中: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目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

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高性能高压电

2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否否

子新材料项目子产品用材料”属于鼓励类“九、有色金属: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节能减碳循环

(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及“四

3经济铝基新材否否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26、料产业化项目

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投向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2、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的规定,落后产能行业包括电力、煤炭、焦炭、钛合金、电石等行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的规定,过剩产能行业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的规定,过剩产能行业包括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等,全国产能过剩行业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经比对,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上述过剩产能范围。

除此之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发行人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被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

3、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本次募投项目均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依托新疆资源和公司技术优势,打造全产业链,做精做强铝电子材料产业和高性能铝合金产业。

公司所处的铝电子材料产业链关联度大,其不仅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与技术发展的关键。近年来,电子新材料相关行业发展始终受到国家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多项相关政策规划,鼓励和推动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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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1月计划(2021-2023元件,在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控制等重点行业年)》中,推动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的应用。

加速 5G 应用模组研发,支撑工业生产、可穿戴设《工业和信息化

2020 年 备等泛终端规模应用。持续支持 5G 核心芯片、关

工信部 部关于推动5G加

3月键元器件、基础软件、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的研发、快发展的通知

工程化攻关及产业化,奠定产业发展基础工信部、大力发展满足高端装备、应用电子、物联网、新能

2017年信息产业发展指

国家发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需求的核心基础元器件,

1月南》

改委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将电容器铝箔、高纯铝及高性能铝及铝合金线、棒、《战略性新兴产带、管、板、异型材等产品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7年国家发业重点产品和服

具体类目为“新材料”之“3.2.2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1月改委务指导目录(2016金材料”、“3.1.4高纯元素及化合物”及“3.2.2高性版)》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将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厚板、挤压材和锻件作为轻《有色金属工业

2016年合金材料发展重点,将平板合金靶材、旋转靶材、工信部发展规

9月高纯及超高纯金属作为有色金属电子材料发展重

(2016-2020年)》点。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

2016年将着力发展航空用铝合金板等关键基础材料,满足

国务院色金属工业调结

6月国防科技等领域的需求

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公司通过“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在充分利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的同时,通过回收利用废铝原料进行再生铝生产,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合金产品产能,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合金产品的竞争力,切实实现了节能降耗。该项目对公司进入再生铝行业具有重要意义,也进一步践行和响应了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双碳”战略部署。再生铝行业属于再生资源和循环经济的范畴,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是国家大力发展的行业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再生金属行业发展的诸多政策性文件。再生铝行业涉及的主要政策文件如下表所示。

发布部时间主要政策核心要点门2016年10《有色金属工业发展预计到2020年原铝产量达到4000万吨再工信部月规划(2016-2020)》生铝占铝的供应量比重为20%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3.5亿吨,废有

2016年12

商务部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色金属利用规模达到1800万吨,其中再生月科技部意见》铝900万吨

2020年2相比2013年版,取消了新建再生铝项目与

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月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规模的要求

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关于加快建立健全

2021年2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金属等

国务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

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利用率。

2021年3全国人《“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

月大效循环利用体系。

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

20%,单位 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比 2020《“十四五”循环经济

2021年7国家发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再生有色金发展规划》

月改委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铝达到

115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

万亿元

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明确了碳《“十四五”工业绿色

2021年11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能源效率工信部发展规划》

月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等发展目标工信部明确提出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大型再生铝回2021年12科技部《“十四五”原材料工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金属回收、月自然资业发展规划》

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源部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备案、环评和能评审批手续,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之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新增过剩产能。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1、“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和“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不属

于相关部门明确列明的“两高”项目

“高耗能、高排放(两高)”行业主要政策规定情况如下:

政策/法规名称颁布机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关于发布<高国家发改被列入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高耗能耗能行业重点领委、工信部、行业重点领域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

2021年11月

域能效标杆水平生态环境料加工业(25)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15日

和基准水平部、国家市(251)、煤炭加工(252),化学原料和

(2021年版)>场监督管理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的基础化学原料的通知》总局、国家制造(261)、肥料制造(262),非金属能源局矿物制品业(30)中的水泥、石灰和石膏

制造(301)、玻璃制造(304)、陶瓷制品制造(30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业(31)中的炼铁(311)、炼钢(312)、铁合金冶炼(31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中的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关于加强高耗“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

能、高排放建设

2021年5月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

项目生态环境源生态环境部

30日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

头防控的指导意规定的,从其规定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六、工业统计”中的解释,高耗能行业是指石《对十三届全国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

2750号建议的22日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答复》

压延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行业《国家发展改革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委办公厅关于明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国家发改委2020年2月确阶段性降低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办公厅26日

电成本政策落实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相关事项的函》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被纳入专项监察的重点高耗能行业为“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工业和信息化轮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业,金冶炼、稀部关于印发

2020年1月土冶炼加工、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加工等

<2020年工业节工信部

10日有色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能监察重点工作

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计划>的通知》

等建材行业,糖、啤酒等轻工行业等细分行业《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

2018年7月高排放行业主要包括钢铁、建材、焦化、业污染防治攻坚工信部

23日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

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2018年6月高排放行业主要包括钢铁、建材、焦化、国务院

战三年行动计划27日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的通知》

由上表可见,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通常被认定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行业。本次募投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和“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所产出的产品为电子铝箔和腐蚀箔相关产品,所处行业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为“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相关部门明确列明的“两高”项目。2、“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和“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属于铝冶炼行业,但能耗较低,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如前所述,“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和“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属于“两高”的铝冶炼行业。但是,前述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原因如下:

(1)前述募投项目属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项目;具体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是否新增过剩产能,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是否新增过剩产能”相关内容;

(2)根据《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铝冶炼行业高耗能重点领域为电解铝,前述募投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所列重点领域;

(3)前述募投项目已通过节能审查且能耗较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关于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新发改环资[2022]400号),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综合能耗为0.375吨标准煤/吨,能效达到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669吨标准煤/万元以内,低于乌鲁木齐市202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新发改环资[2022]401号),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综合能耗为124.11千克标准煤/吨,能效达到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38吨标准煤/万元以内,低于乌鲁木齐市202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

(4)前述募投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并已取得环评批复,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量控制指标

1高性能高纯铝清洁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符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序号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量控制指标

生产项目 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项 为:氮氧化物 6.17t/a、

目位于众和厂区用地范围内,占地 颗粒物 2.37t/a。因本项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目位于乌鲁木齐大气污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求;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经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该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区域实施区域倍量削减放标准要求;在采取有效的事故防替代。区域倍量削减替范和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代量为:氮氧化物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因此, 12.34t/a、颗粒物 4.74t/a。

在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方环保要求;项目位于新疆众和厂 为:氮氧化物 3.985t/a、

区红线范围内,占地属于工业用 颗粒物 2.824t/a、二氧化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 硫 0.197t/a。因本项目位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于乌昌石同防同治重点节能减碳循环经济

治理措施可行,经处理后可使污染区域,按照相关政策要

2铝基新材料产业化

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求,该区域实施区域倍项目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减缓措施量削减替代。区域倍量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削减替代量为:氮氧化围内;……;因此,在认真落实本 物 7.970t/a 、 颗 粒 物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 5.648t/a 、 二 氧 化 硫下,从环保的角度来说,项目建设 0.394t/a是可行的。

同时,前述项目所生产产品亦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所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因此,“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及“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虽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中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铝冶炼),但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此外,2022年11月19日,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出具《证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本次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两高”项目。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三年次

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文件、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核查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获得的政府相关部门出具

的募投项目备案文件、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文件,以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

2、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用地权属证书以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与发行人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并

与众航新材料经办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进展以及是否存在办理障碍;查阅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并向具体经办人员了解部分募投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进展;以及乌鲁木齐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

的证明文件;以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土地规划,是否取得项目实施所需的资质许可;

3、查阅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其

他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性文件,以及国家关于落后和过剩产能的相关文件及规定,并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行业及产品相比对;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过剩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查阅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项目所在地对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级审批

的相关规定,查阅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等规定,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国家相关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相关部门关于“两高”项目的相关规定,并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行业及产品相比对;查阅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具的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两高”的证明,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类项目均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用以满足发行人持续发展的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审批或备案、履行环评程序及其

他资质许可;本次其他募投项目已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履行环评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均尚在办理中;前述相关建设工程规划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预计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且乌鲁木齐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会因本次募投项目未取得相关规划和施工许可前建设行为给予处罚。

3、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均已落实,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4、本次募投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未新增过剩产能;不属于禁止或限制

投资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问题4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及境内控股和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的规定,第7010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以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房屋等活动”,包括土地开发服务、商品住房开发服务、办公楼开发服务、商业用房开发服务、商品住房销售服务等;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经营的房屋租赁服务等。第7010项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第7020项物业管理、第7040项房地产租赁经营属于并列的行业分类,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不属于第7010项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17家境内控股子公司、5家参股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与发序公司是否涉及经营范围行人号名称房地产开关系发经营发电;经营道路运输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高

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

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

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本企业生产废旧

新疆物资的销售;非标准机加工件、钢结构件、机电产品的发行

1否

众和制造、安装、销售;金属支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人安装;线路铁塔的制造、销售;金属幕墙建筑;冶金工程施工;炉窑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焊剂销售;电解及相关行业配套的设备、

配件、材料的销售及提供劳务、技术服务;材料加工;

矿产品、农产品、燃料油脂、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旅游购物发行

众和贸易出口经营,矿产品、建材品、化工产品,农畜产品,人全

2进出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否

资子口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公司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集装箱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仓储业,装卸搬运;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设备货物专用运输,保鲜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咨询、包装、配送及相关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科技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餐饮管理服务,广告业;销售:金属制品,食品,花卉,发行众和苗木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钢材及有色金属、化肥、人全

3否

物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畜产品、日用品,资子汽车及配件、焦煤、焦炭、皮棉、石材、颜料、金属矿、公司

生铁、劳保用品、塑料制品、棉花、谷物、油葵的销售;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边境小额贸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航空货物运输。;林业产品销售;棉、麻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销售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贸易经纪;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停车场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国际道

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

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矿业开发、加工、冶炼、销售;镁业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矿业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矿山设备、配件、耗材发行等工业生产资料经营;产品技术开发;出口本企业自产金源人控

4的化工产品及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否

镁业股子

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

公司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及矿产品的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清洁服务;树木、花卉种植发行

及销售;园林绿化;房屋租赁,家政服务,仓储服务,铝苑人全

5社会经济咨询,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否

物业资子用百货,电子产品,建材,食品,文化体育用品。(依法公司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发行新丝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金属制品修理;贸易经纪;人控

6否

路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股子产品销售;化肥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公司

术进出口;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

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发行烯金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人控

7否公司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股子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发行

青海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人全

8否众和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资子公司

众航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技术服发行

9新材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人全否

料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资子务);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

中、高压电极箔电子元器件原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及众金人控10新材料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涉否公司股子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

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的电子元器件原料、

铝及铝制品、铝合金、高纯铝氧化铝粉的生产、研发、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水、热力的销售及代收发行众和电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人全

11新材否销售(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化工产品废弃物资子料

的治理服务;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住房租赁;非居公司住房地产租赁;场地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航空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仓储业,装卸搬运,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网络科技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餐饮管理,广告业,再生物资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发行空港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销售:食品,花卉,苗木,矿产人全

12否

物流品、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有色金资子属,化肥(限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公司农畜产品、日用品,汽车及配件、煤炭(禁燃区除外),皮棉制品、石材、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棉花,谷物;

通用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业炉窑及配套设备、材料、结构件、机电设备、元器

件的研发、设计、销售;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的研发、

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铝加工制造设备的设计、相关技发行

众和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合金配料、铝基中间合金、精炼剂、人控

13否

冶金冶炼铸造辅材、保温、筑炉材料的研发、销售;炉窑相股子

关除气除渣,烟气净化,节能改造等设备研发、安装。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铁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集装箱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服务,城市配送,社会经济咨询,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餐饮管理,广告业,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发行(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新铁人控

14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金属制品,否

物流股子食品,花卉,苗木,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公司学品除外),钢材,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畜产品,日用品,汽车及配件,煤炭(禁燃区除外),皮棉制品,石材,服装鞋帽,塑料制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门窗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住宅装饰和装修;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管道和设备发行巴州安装;其他建筑安装;资源循环利用活动;玻璃制品制人全

15否

众和造;金属结构制造;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批发零售:资子五金产品、建材、其他化工产品、室内装饰材料(管控公司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集装箱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餐饮管理,广告业,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发行众在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安全系统人全

16否

物联监控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及销资子售销售:食品,花卉,苗木,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公司(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农畜产品、日用品,汽车及配件、皮棉制品、石材、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发行众荣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人全

17否

电子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资子

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公司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发行海南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人全

18否

新铝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子互联网数据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销售公司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煤炭开采及销售;腐植酸类、黄腐酸类产品开发(危险品除外);房屋设备出租;销售:化肥、棉花、PVC 材

料、铝粉、兰炭、焦炭、焦末、铁粉、铁精粉、钢材、

建材、塑料制品、五金交电、高岭土、粘土及其他土砂虽包含物石;选煤、洗煤批发经营;其他综合管理服务;货物装发行流基地开

卸、仓储服务;物流基地开发;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

天池人参发,但不

19口业务。火力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

能源股子涉及房地

产和供应;销售粉煤灰、石膏及石膏制品;电力设备安

公司产开发、

装、调试、检修、经营管理;工程机械租赁;轻质建筑经营材料制造;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金属制品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矿工程建筑;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采矿;采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河南铝粉.水性铝银浆的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发行否远洋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人参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股子公司许可项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发行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富江人参

21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否

机械股子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公司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铁路运输代理;铁路专用线集装箱物资发运

及供应链服务;煤炭、钢铁、农产品、化肥、焦炭、石

油焦、沥青、其他化工产品、矿石、皮鞋制品、金属材

料、塑料制品、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

五金交电、日用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搬运装卸、

仓储、地磅称重服务***。(管控要素除外);谷物销售;

发行

众旺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林业人参

22新丝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否

股子路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石油公司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停车场服务;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新疆负责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组织开展电力自治区内电能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容发行

交易量交易等交易服务,提供上述交易相关的电力交易合同人参

23否

中心管理、结算、信息披露、规则研究、咨询、培训的服务。股子有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公司公司营活动)根据天池能源的书面确认,天池能源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物流基地开发”,主要是应政府要求解决南疆煤炭供应问题,为天池能源煤炭销售在巴州、喀什等地建设的煤炭储运基地;自天池能源设立以来,其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及销售,火力发电及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等。天池能源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参见本题回复“二、公司及境内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相关内容。

因此,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尽管天

池能源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物流基地开发”,但其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及销售,火力发电及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等,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公司及境内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经登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http://219.142.101.72/showcorpinfo/showcorpinfo.aspx)、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s://jsy.xjjs.gov.cn/compList)、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官方网站(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Enterprise/eList.aspx)并查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三、公司及境内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一)公司及境内控股、参股子公司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的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和参股公司持有的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如下: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坐落地 用途 面积(m2) 取得方式 实际用途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商场南其他商服共有宗地面积:8583.60/

1发行人购买闲置

产权第 0226104 号 巷 12 号天一大厦 1 栋 A 座 2102 室 用地/商业 房屋建筑面积:156.27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商场南其他商服共有宗地面积:8583.60/

2发行人购买闲置

产权第 0226103 号 巷 12 号天一大厦 1 栋 A 座 2103 室 用地/商业 房屋建筑面积:210.92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085.34/房职工活动

3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75347号路(街)324号1栋用地/住宅屋建筑面积295.20场所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085.34/职工活动

4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03909号路324号1号楼3单元501室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04场所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085.34/职工活动

5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03913号路324号1号楼3单元201室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04场所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085.34/职工活动

6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03912号路324号1号楼4单元302室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04场所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085.34/职工活动

7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03910号路324号1号楼4单元402室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04场所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新市区喀什东路324号12栋1层1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8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244517号单元102等21处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226.1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9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9号路324号3栋1单元1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1.47共62套住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0发行人重组取得宅,其中

产权第0138640号路324号3栋1单元6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1.47

42套用于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1发行人重组取得出租,20

产权第0138635号路324号4栋1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8.25套用于解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2发行人重组取得决困难员

产权第0138644号路324号4栋2单元2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8.25工住宿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3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29号路324号4栋2单元6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8.2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4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26号路324号4栋2单元6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8.25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5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45号路324号4栋3单元2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8.2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6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4号路324号4栋3单元6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8.2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7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3号路324号6栋1单元6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06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8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8号路324号6栋2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06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19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1号路324号16栋1单元1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76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0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7号路324号16栋1单元2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76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1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6号路324号16栋1单元2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29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2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5号路324号16栋1单元4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29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3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4号路324号16栋1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28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4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3号路324号16栋2单元2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0.28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5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2号路324号16栋3单元2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28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6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46号路324号17栋1单元4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4.9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7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50号路324号17栋1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4.9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28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49号路324号17栋2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4.94

29发行人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重组取得产权第0138648号路324号17栋2单元603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4.9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0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47号路324号17栋3单元103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4.9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1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1号路324号18栋1单元6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76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2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0号路324号18栋3单元6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76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3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4852号路324号19号楼1单元503户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0.28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4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86号路324号19栋6层1单元6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0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5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80号路324号19栋1层2单元103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0.28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6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74号路324号19栋6层2单元6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0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7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48654号路324号16栋1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28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8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87号路324号19栋6层3单元6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0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39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48651号路324号22号楼2单元201户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0.45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0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94号路324号28栋1层2单元1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1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91号路324号28栋1层2单元1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2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76号路324号28栋2层2单元2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3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93号路324号28栋2层2单元2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4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84号路324号28栋3层2单元3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5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81号路324号28栋3层2单元3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6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90号路324号28栋4层2单元4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7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75号路324号28栋4层2单元4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8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2982号路324号28栋5层2单元501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2.54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城镇住宅共有宗地面积:42320.60/

49发行人重组取得

产权第0138636号路324号15栋2单元502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2.59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城镇住宅

50发行人1680.06重组取得闲置

产权第0121047号区)喀什东路324号用地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城镇住宅

51发行人28138.20重组取得闲置

产权第0121054号区)喀什东路324号用地商务金融

皖(2019)芜湖市不动产权共有宗地面积:18034.00/执行司法

52发行人镜湖区镜湖万达广场6#楼322室用地/商业出租

第0661608房屋建筑面积:479.91判决所得(酒店)

商业用研发楼、闲

河南远豫(2022)长垣市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市蒲西区长垣企业中心宗地面积:43858.78/房屋53地、科研购买置(尚未装

洋第0003038号南10幢101号建筑面积:447.56用地/办公修)城镇住宅

研发楼、闲

河南远豫(2022)长垣市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市蒲西区长垣企业中心用地、科宗地面积:43858.78/房屋54购买置(尚未装

洋第0003037号南10幢102号研用地/办建筑面积:447.56

修)公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7)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9栋3宗地面积:52623.00/房屋

55用地、商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4700号单元3102号建筑面积:80.83

业用地/住宅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7)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9栋3用地、商宗地面积:52623.00/房屋

56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4702号单元3202号业用地/住建筑面积:80.83宅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8)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10幢用地、商共有宗地面积:52623.00/

57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6220号2单元2102号业用地/住房屋建筑面积:143.33宅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7)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9栋3用地、商宗地面积:52623.00/房屋

58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4705号单元3603号业用地/住建筑面积:94.63宅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7)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9栋3用地、商宗地面积:52623.00/房屋

59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4703号单元3602号业用地/住建筑面积:80.83宅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7)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9栋3用地、商宗地面积:52623.00/房屋

60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4701号单元3601号业用地/住建筑面积:91.01宅城镇住宅

河南远豫(2018)长垣县不动产权河南省长垣县蒲西区兴盛社区10幢用地、商共有宗地面积:52623.00/

61购买员工宿舍

洋第0006221号2单元2702号业用地/住房屋建筑面积:143.33

宅(二)发行人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背景上表中第1项至第2项不动产权系发行人购买取得。

上表中第3项至第51项不动产权系重组或吸收合并自五元线缆而取得。公司的前身乌鲁木齐铝厂在1994年股份制改制时,主体改制为新疆众和,部分资产剥离设立新疆五元实业发展中心(后更名为五元线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于2002年7月23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上述城镇住宅用地。为解决公司与五元线缆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2014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新疆五元线缆厂重组方案的复函》(新国资函[2014]263号),批准五元线缆重组改制,由新疆众和收购五元线缆,对改制重组中涉及的国有划拨用地,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新疆众和已于2014年9月26日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于2014年12月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包括上述第2项至第50项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上述复函及《新疆五元电线电缆厂改制重组协议》,重组时五元线缆拥有的住宅房产62套,其中31套按账面原值转让给新疆众和,并由其妥善处理困难职工住房问题,另外31套按照市场价计入五元线缆资产评估值。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由发行人对五元线缆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五元线缆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发行人于2019年将五元线缆相关房产过户至公司,并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书。

(3)上表中第52项不动产权系执行司法判决所得。

(4)上表中第53项至第61项不动产权系河南远洋购买取得。

综上,发行人持有的不动产系因购买及执行司法判决取得;城镇住宅用地系因吸收合并五元线缆取得,五元线缆被发行人吸收合并前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城镇住宅用地系以划拨方式取得,五元线缆不涉及土地及房产开发业务。参股公司河南远洋持有的不动产系因购买取得,河南远洋不涉及土地及房产开发业务。四、公司及境内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存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收入。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的产权证书。

2、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3、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

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4、查阅《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

5、取得并查阅天池能源出具的关于其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

资质等事项的《确认函》。

6、查阅五元线缆改制、重组、吸收合并相关文件。

7、查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第二次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等法律法规。

8、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http://219.142.101.72/showcorpinfo/showcorpinfo.aspx)、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s://jsy.xjjs.gov.cn/compList)、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官方网站(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Enterprise/eList.aspx)查询发行人及

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9、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函。(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天池能源的经营范围包含“物流基地开发”,但天池能

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及销售,火力发电及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等,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除前述情形外,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2、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

子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3、发行人及其参股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及城镇住宅用地系以购买、重组及执行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取得背景具有合理性,不属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第二次修订)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4、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参股

子公司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问题5

2019年度至2021年度,申请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67次/年、16.64

次/年、24.23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且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请申请人:(1)结合同行业公司选取标准、信用政策、账龄结构、期后回款等说明

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合理性,应收账款账龄是否与主要客户采购结算周期变化相符,相关原因是否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2)对比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谨慎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结合同行业公司选取标准、信用政策、账龄结构、期后回款等说明应

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合理性,应收账款账龄是否与主要客户采购结算周期变化相符,相关原因是否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

(一)同行业公司选取标准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标准具体如下:(1)A 股上市公司,且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 5 亿元;(3)经营正常,不包括 ST、 *ST、拟摘牌、无收入的上市公司;(4)主营业务涉及电子铝箔、电极箔等电子新材料产品;(5)

发行人部分产品如高纯铝、铝及合金制品涉及有色金属铝的压延及加工工艺,因此补充选取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行业且铝箔、电子箔或铝合金

业务占比超过 10%的 A 股上市公司;(6)东阳光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电子新材料、

合金材料以及化工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似,但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为综合。

为确保统计可比公司的完整性,将东阳光也纳入可比范围。

依据前述标准共选取了11家可比公司,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选取的可比序号行业分类主营业务公司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

1艾华集团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容器的设备制造等。

电极箔(化成箔、腐蚀箔)、电极箔生产设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

2海星股份备及配件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商品及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生产加工电容器及其材料、配件、电容器

3江海股份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等。

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

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化铝铁净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

4华锋股份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主导产品为铝板、带、箔及涂层材,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深加工产品氧化铝板、电缆箔、空调箔、

5鼎胜新材

行业装饰建材用铝箔、空调冰箱用蒸发器、冷凝器等多种系列铝产品。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

6云海金属务;主要产品为铝合金、镁合金、中间合

行业

金、压铸件和金属锶等。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高分子聚合物、铝合金及制品、特种纸、

7万顺新材行业显示设备。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包装箔、电子箔、复合铝板带箔、合金板

8明泰铝业

行业类产品、印刷铝版基。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主要从事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用铝合金零

9永茂泰

行业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从事高品质铝板带箔产品的开发、生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

10宏创控股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家用铝箔、药用

行业铝箔等。

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

以及化工产品三大板块,产品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

11东阳光综合

箔)、铝电解电容器、软磁材料、电子光箔、

亲水箔、钎焊箔、电化工产品、氟化工产品等。

(二)公司的信用政策及账龄结构

1、公司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为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对客户逐个进行评级,授予不同的信用周期。各类产品的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类别信用政策

1电极箔30天—90天

2电子铝箔25天—65天

3高纯铝30天—45天

4合金类0天—30天

5铝制品先款后货

6其他类0天—720天

注:公司的其他类业务包括物流服务、铝模板及成套产品/工程定制及安装、建设服务。

其中,成套产品定制与安装指的是铝、塑钢门窗定制与安装、冶金炉窑建设与安装,下同。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信用政策主要集中在3个月内;其他类业务中铝模板及成套产品/工程定制及安装、建设服务按行业通行操作存在约两年的施工工期(包含质保期),因此公司其他类业务信用政策确定为2年。

2、公司的账龄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2021年12月31

账龄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日日

1年以内59537.9128646.7037193.7529930.98

1-2年1588.821209.30778.05759.29

2-3年333.26199.20181.61110.08

3-4年---1040.44

4-5年--893.31119.47

5年以上485.451107.43480.43382.36

合计61945.4531162.6239527.1532342.62

其中:1年以

96.11%91.93%94.10%92.54%

内占比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为主,占比分别为92.54%、94.10%、91.93%和96.11%;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有效,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符合公司销售结算模式和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按照公司产品结构对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进行分类,列示如下:

(1)电极箔

报告期内,公司电极箔产品对应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类别账龄日日日日

1-3个月25459.6813323.4616116.1010940.68

3-6个月1962.27-73.050.87

电极箔6-9月--0.7214.58

9-12月----

1-2年36.2236.22--

信用政策内的应

92.72%99.73%99.54%99.86%

收账款占比

合计27458.1713359.6816189.8710956.13占应收账款余额

44.33%42.87%40.96%33.88%

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电极箔产品的应收账款账龄中92%以上均在

3个月的信用期内,绝大部分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基本在1年内予以收回。

(2)电子铝箔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铝箔产品对应的账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类别账龄日日日日

1-3个月4495.182845.9010497.699169.75

3-6个月--99.21380.90

电子铝6-9月----

箔9-12月---154.77

1-2年--154.77181.61

2-3年--181.61-

信用政策内的应收

100.00%100.00%96.02%92.75%

账款占比

合计4495.182845.9010933.289887.03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7.26%9.13%27.66%30.57%

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电子铝箔产品的应收账款以3个月内的信用期为主,2019年末和2020年末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均于2021年度全部收回,

2021年到2022年所有应收账款均在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管理逐步向好。

(3)高纯铝

报告期内,公司高纯铝产品对应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类别账龄2022年9月30日日日日

1-3个月3225.611750.39578.98176.60

3-6个月596.31284.28---

高纯铝6-9月12.85-140.73229.43

9-12月57.62123.44-73.82

1-2年187.61110.9583.06-

信用政策内的应

79.06%77.14%72.12%36.80%

收账款占比

合计4080.002269.06802.77479.85占应收账款余额

6.59%7.28%2.03%1.48%

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2019年12月31日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占比较低,但报告期内,高纯铝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2年以内,且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整体在逐年优化,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高纯铝销量稳步提升,高纯铝应收账款规模逐步增大,其中2021年以来信用期主要为3个月内的靶材坯料和6个月内的高强韧高纯铝客户采购增加,使得高纯铝3个月内和3-6个月的账龄应收账款增加较快。

(4)合金类

报告期内,公司合金产品对应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类别账龄2022年9月30日日日日

1-3个月11623.863879.741343.911658.39

3-6个月871.59554.93217.39230.47

6-9月-189.9044.537.58

9-12月--14.19-

合金1-2年--86.06184.54类

年--2-3-110.08年--3-4-923.31

--

4-5年834.9169.51

5年以

412.581034.56448.13350.06

上信用政策内的应

90.05%68.56%44.96%46.93%

收账款占比

合计12908.035659.132989.123533.94占应收账款余额

20.84%18.16%7.56%10.93%

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合金材料产品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整体在逐步优化。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合金材料产品的应收账款90%以上处于其对应的信用期内。2019年和2020年,超过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部分已经收回;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为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铝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铝制品为先款后货,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无余额。

(6)其他类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类别账龄日日日日

其他1-3个月7689.903806.004482.324796.67

类3-6个月1613.361426.392843.241652.136-9月875.84198.51340.40358.96

9-12月1053.84263.76401.3085.38

1-2年1364.991062.13454.15393.14

2-3年333.26199.20--

3-4年---117.13

4-5年--58.4049.96

5年以上72.8772.8732.3032.30

信用政策内的应收

96.88%96.13%98.95%97.34%

账款占比

合计13004.067028.868612.117485.67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20.99%22.56%21.79%23.14%

比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类业务应收账款账龄96%以上均在信用期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类账龄为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电极箔、电子铝箔、铝及合金制品和其他类产品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信用政策基本相一致;高纯铝应收账款账龄均在2年以内,且账龄结构整体在逐年优化。公司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确定与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实际情况基本相匹配。

(三)公司的期后回款情况

本次核查选取了公司2019年至2022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累计占比80%

以上的客户,按照信用政策对其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核查,明细如下:

占比回款率期间类别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合金华晨宝马汽车有

4482.117.244482.11100.00

类限公司合金青海国鑫铝业股

4358.767.043800.0087.18

类份有限公司电极

2022珠海格力新元电

年箔产6088.829.834195.4468.909子有限公司月品30日电极贵弥功(无锡)有

箔产2125.823.432121.2999.79限公司品电极南通江海电容器

箔产1827.272.951722.8894.29股份有限公司品电极湖南艾华集团股

箔产1430.332.311426.0099.70份有限公司品秦皇岛威卡威汽铝制

车零部件有限公1410.942.281410.94100.00品司电极格力新元电子(南箔产1836.362.96639.1330.48

京)有限公司品电极南通海立电子有

箔产1015.081.641012.4299.74限公司品高纯有研金属复材技

970.881.57540.0055.62

铝术有限公司其他49个客户合

24832.9540.0912476.5550.24

合计50379.3281.3533826.7667.14占比回款率期间类别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合金华晨宝马汽车有

3632.5911.661460.9040.22

类限公司电极南通新三能电子

箔产1176.733.781176.73100.00有限公司品电极广州金立电子有

箔产1158.903.721158.90100.00限公司品电极

贵弥功(无锡)有

箔产1130.573.631130.57100.00限公司品电极南通一品机械电

箔产805.192.58805.19100.00

2021子有限公司

品年12电极

月31丰宾电子(深圳)

箔产679.492.18679.49100.00日有限公司品电极广州金立电子有

箔产664.702.13664.70100.00限公司品电子南通南辉电子材

662.022.12662.02100.00

铝箔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安徽普冈电子材

599.211.92480.6680.22

铝箔料有限公司电极东莞冠坤电子有

箔产585.901.88585.90100.00限公司品其他46个客户合

13854.2544.4611493.0682.96

计合计24949.5580.0620298.1281.36占比回款率期间类别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电子江苏荣生电子有

2770.657.011300.0046.92

铝箔限公司电极广州金立电子有

箔产1681.414.251674.1199.57限公司品电极深圳江浩电子有

箔产1635.184.141475.7490.25限公司品电极南通新三能电子

箔产1416.853.581333.8494.14有限公司品电子新疆东浩天成储

1044.452.64170.3616.31

2020铝箔能材料有限公司

年12其他蒙泰(上海)融资

975.002.47975.00100.00月31类租赁有限公司日电子南通南辉电子材

942.842.39371.8639.44

铝箔料股份有限公司电极

贵弥功(无锡)有

箔产927.352.35927.35100.00限公司品浙江丰川电子环电子保科技股份有限

876.552.22550.0062.75铝箔公司(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金华晨宝马汽车有

849.342.15849.34100.00

类限公司其他48个客户合

18640.8047.1614959.5680.25

合计31760.4280.3624587.1677.41占比回款率期间类别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电子江苏荣生电子有

1685.575.21200.0011.87

铝箔限公司电极广州金立电子有

箔产1662.075.141657.2699.71限公司

2019品

年12电子浙江丰川电子科

1540.874.76100.006.49月31铝箔技有限公司

日其他新疆机场(集团)

1326.004.101326.00100.00

类有限责任公司电极南通新三能电子

箔产1124.273.48916.3581.51有限公司品电极格力新元电子(南箔产1046.643.241046.64100.00

京)有限公司品电子新疆花园贝乐电

1002.453.1086.208.60

铝箔子材料有限公司电极

箔产日本蝶理970.743.00970.74100.00品合金华晨宝马汽车有

939.912.91939.91100.00

类限公司电子乳源县立东电子

898.622.78898.62100.00

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其他42个客户合

14307.0744.2410657.3674.49

合计26504.2181.9618799.0870.93

注:1、2022年9月30日的期后回款,统计范围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1月

30日期间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2、2019年末-2021年末电极箔、电子铝箔、高纯铝、合金

类期后回款均系信用政策内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3.2019年末至2020年末其他类的期后回款系期后2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2021年其他类的期后回款系截止2022年11月30日的回款情况。

由上表可见,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要应收账款中70%以上均于相应期后的信用期内收回。经核查,其余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项也大部分于期后1年内予以收回。其中,2019年12月31日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电子铝箔)剩余1485.57万元于2020年5月全部收回;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铝箔)剩余1440.87万元于2020年4月全部收回;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子铝箔)剩余916.25万元于2020年7月全部收回;2020年12月31日新疆东浩天

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电子铝箔)剩余874.09万元于2021年3月全部收回。公司整体回款情况良好,未出现长期未收回的坏账损失。

(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合理性,应收账款账龄是否与主要客

户采购结算周期变化相符,相关原因是否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

1、公司及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东阳光4.876.294.015.61应收账款周转

艾华集团2.733.723.383.51率

海星股份3.975.004.234.53江海股份2.633.533.093.12

华锋股份1.862.691.361.91

鼎胜新材8.3310.458.057.74

云海金属4.165.485.125.55

万顺新材3.384.414.143.94

明泰铝业16.9625.3320.2019.46

永茂泰3.735.935.965.90

宏创控股17.1620.8412.2113.79

平均值6.348.526.526.82

新疆众和13.1024.2316.6415.67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2、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系依据定期报告等资料计算而来;3、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未进行年化处理。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率高,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分析详见下文“2、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原因的分析”相关内容。

2、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原因分析

(1)应收账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6.82次/年、6.52次/年、8.52次/年和6.34次/年,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新疆众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67次/年、16.64次/年、24.23次/年和13.10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变动趋势一致。

(2)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差异分析

公司主营产品品种较多,主营业务产品的信用周期最长在3个月以内,其中铝制品产品均为先款后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相匹配。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大销售回款力度,使用票据与客户进行结算比例较高,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2021年12月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

类别

日31日日31日应收账款61033.3129816.7138079.0130650.46

应收票据62653.86112942.2552869.8765435.07

应收款项融资31599.5373420.8637790.3132620.39

合计155286.71216179.82128739.18128705.92

其中:应收账款占比39.30%13.79%29.58%23.81%

其中:应收票据及应

60.70%86.21%70.42%76.19%

收款项融资占比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占比较高。结合公司的结算模式的实际情况,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汇总重新计算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并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东阳光2.783.292.063.03

艾华集团1.902.552.352.85

海星股份2.172.832.503.07

江海股份2.282.892.542.64

华锋股份1.081.931.211.66

鼎胜新材4.875.954.815.14应收账款周

云海金属3.444.514.254.67转率

万顺新材2.733.663.493.35

明泰铝业6.7510.449.278.68

永茂泰2.854.644.8010.52

宏创控股5.136.787.089.61

平均值3.274.504.035.02

新疆众和3.204.774.444.09

由上表可见,在考虑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影响因素后,重新计算的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之间差异不大。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针对主营业务产品设置的信用周期相对较短和公司主要采用了票据结算方式。在综合考虑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影响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3、应收账款账龄是否与主要客户采购结算周期变化相符,相关原因是否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

(1)应收账款账龄是否与主要客户采购结算周期变化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信用期政策及结算周期情况如下:

合同约定信用政变化情期间序号前五大客户名称策及结算周期况

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

先款后货无厂

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

2022年1-9月3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款后货无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4

格力新元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先货后款,45天无

5日本蝶理株式会社提单后14天回款无

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中铝青海西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

2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

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

2021年度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款后货无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3

格力新元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先货后款,45天无

4日本蝶理株式会社提单后14天回款无

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5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

先款后货无厂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1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2020年度上海鑫冶铜业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中铝青海西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2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款后货无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3

格力新元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先货后款,45天无

4日本蝶理株式会社提单后14天回款无

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5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

先款后货无厂

1日本蝶理株式会社提单后14天回款无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2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上海鑫冶铜业有限公司先款后货无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

2019年度3

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先货后款,30天无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款后货无

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

先款后货无厂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先货后款,60天无

5

格力新元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先货后款,45天无由上表可见,公司前五大客户信用期政策及结算周期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占比分别为92.54%、94.10%、

91.93%和96.11%;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主要客户

信用期政策及结算周期情况相符。

(2)相关原因是否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

如前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高,主要系公司针对主营业务产品设置的信用周期相对较短和报告期内主要采用了票据结算方式所致;在综合考虑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影响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查询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明泰铝业、宏创控股亦存在同行业原因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具体如下:主要信用政名称所涉事项相关表述资料来源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同行业上

市公司中处于中上水平。……公大部分应收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明泰铝业公开发

明泰应收账款周款项在期后理政策,按账期及时催收回款,行可转换公司债铝业转率1-3月之内即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券募集说明书实现回款内。公司对国内销售收入采用银(2019年4月)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比例较高,降低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回款风险。

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周较上年末减少7448.27万元,主发行人及保荐机转率(2020根据不同的要原因系发行人当期为增强营运构关于2022年度和 2021 年 客户采取不 资金流动性,加大了销售回款催 非公开发行 A 股宏创度,应收账同的信用政收力度,并将应收账款按期回款股票申请文件反控股

款周转率分策,通常为情况设定为对销售人员的考核目馈意见之回复报别为12.21、3-90天标之一。2021年末发行人收取的告(修订稿)20.84)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随之(2022年10月)增加。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系公司针对主营业务产品设置的信用周期相对较短和公司主要采用了票据结算方式所致。在综合考虑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影响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与主要客户采购结算周期情况相符,相关原因同样存在于明泰铝业、宏创控股等其他可比公司。

二、对比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谨慎性

(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类似,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东阳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光

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艾华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集团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海星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股份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江海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股份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华锋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股份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鼎胜

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新材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云海

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金属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万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新材损失准备

明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铝业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永茂

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泰准备。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宏创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控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新疆备。按照客户分类,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报告期公司应收众和账款主要分为两个组合: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1、2021年末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2021年末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1年以内5年以上

公司名称1-2年(%)2-3年(%)3-4年(%)4-5年(%)

(%)(%)

东阳光2.0030.0053.0072.0086.00100.00

艾华集团3.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海星股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江海股份1.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华锋股份21.5642.22100.00100.00100.00100.00

鼎胜新材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云海金属5.0020.0040.0060.0080.00100.00万顺新材7.0015.0030.00100.00100.00100.00

明泰铝业2.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永茂泰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平均值5.6616.7239.3068.2086.60100.00

新疆众和0.465.9217.63100.00

注:1、宏创控股未披露按账龄计提比例;2、相关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

明书等公开资料,下同。

由上表可见,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的坏账计提比例小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使用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2022年9月末,公司1年以内的占比96.11%,

2021年末1年以内的占比91.93%),且不存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因此计算的

预期信用损失较小。

2、2020年末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020年末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1年以内5年以上

公司名称1-2年(%)2-3年(%)3-4年(%)4-5年(%)

(%)(%)

东阳光2.0030.0053.0072.0086.00100.00

艾华集团3.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海星股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江海股份1.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华锋股份2.2047.3693.84100.00100.00100.00

鼎胜新材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云海金属5.0020.0040.0060.0080.00100.00

万顺新材7.0015.0030.00100.00100.00100.00

明泰铝业2.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永茂泰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平均值3.7217.2438.6868.2086.60100.00

新疆众和0.586.3917.7875.00100.00

注:宏创控股未披露按账龄计提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4-5年的坏账计提比例小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经分析主要原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使用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2020年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94.10%),因此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较小。

3、2019年末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年以上

公司名称1-2年(%)2-3年(%)3-4年(%)4-5年(%)

(%)(%)

东阳光2.0030.0053.0072.0086.00100.00

艾华集团3.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海星股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江海股份1.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华锋股份2.0042.6989.31100.00100.00100.00

鼎胜新材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云海金属5.0020.0040.0060.0080.00100.00

万顺新材7.0015.0030.00100.00100.00100.00

明泰铝业2.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永茂泰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平均值3.7016.7738.2368.2086.60100.00

新疆众和1.3411.9526.3464.35100.00100.00

注:宏创控股未披露按账龄计提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的坏账计提比例小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3-4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均值基本一致,4-5年的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5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一致。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1年内、1-2年、2-3年的坏账计提比例小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3-4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基本一致;4-5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5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一致。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坏账损失。

(三)使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均值代入模拟测算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存在一定差异,总体上看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现将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均值代入模拟计算对公司各年净利润影响,具体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按照可比公司坏账增加的信坏账准备增模拟测算对模拟测算对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用减值损加影响所得当期净利润项目当期净利润

准备*均值测算失*=*-税费用*=*影响*=*-影响比例

的坏账准**15%*

备*

2021年

1345.913009.311663.40249.51-1413.89-1.65%

2020年

1448.152842.031393.88209.08-1184.80-3.37%

2019年

1692.162472.29780.13117.02-663.11-4.67%

注:2022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未披露,故未对

2022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准备计提情况及对净利润影响进行模拟测算

2019年-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200.11万元、35125.41万元、和85874.54万元。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将可比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值代入模拟测算对2019-2021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4.67%、-3.37%和

-1.65%,整体未构成重大影响。

(四)公司及可比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2年6月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

30日(%)日(%)(%)

东阳光未披露6.975.112.44

艾华集团未披露3.373.724.15

海星股份未披露5.005.005.00

江海股份未披露6.757.429.33

华锋股份未披露3.778.272.15

鼎胜新材未披露5.656.095.99

云海金属未披露5.765.705.65

万顺新材未披露3.062.262.03

明泰铝业未披露3.844.474.46

永茂泰未披露5.965.726.04

宏创控股未披露3.854.134.42

天山铝业未披露1.001.008.74

平均值未披露4.584.915.03

新疆众和1.474.323.665.23

注:1、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系依据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计算而来;2、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三季报未公布相关数据,无法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相当,不存在重大差异。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类似;公司报告期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相符,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合理、谨慎。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查阅所选取可比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和行业分类情况,分析可比公司选取标准及合理性;

2、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应收账款明细表、账龄分析表、销售政策、应收账

款坏账计提政策等资料,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对比分析报告期的信用政策及账龄结构合理性;检查应收账款余额占比80%以上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获取并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数据,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4、抽查主要客户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及实际执行情况,比较发

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是否与主要客户采购信用周期相符;查阅可比公司募集说

明书等公开资料,了解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的相关原因是否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

5、查阅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提政策及计提比例情况,分析发行人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2019-2021年逐年上升且与同行业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针对主营业务产品设置的信用周期相对较短和采用了一定规模的应收票据结算模式所致;在综合考虑应收票据影响因素后,公司报告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账龄与主要客户采购结算周期情况相符,相关原因同样存在于其他可比公司。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类似;公司报告

期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相符,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合理、谨慎。

问题6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7亿元、13.65亿元、14.93亿元和15.08亿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3%、28.12%、23.15%和

25.28%。请申请人结合库龄结构、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各期末

存货规模与跌价计提比例波动趋势差异情况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库存积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结合库龄结构、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各期末

存货规模与跌价计提比例波动趋势差异情况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库存积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存货的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存货规模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时间类别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58384.25264.1658120.0932.73%

2022库存商品90261.274751.8785509.4048.16%

年9月

30日在产品33928.12-33928.1219.11%

发出商品134.23134.23--

合计182707.875150.26177557.61100.00%

原材料71797.46264.1771533.2947.90%

2021年12库存商品46550.211381.3245168.8930.25%

月31在产品28670.81-28670.8119.20%日

发出商品4103.02134.233968.792.66%合计151121.501779.72149341.78100.00%

原材料66969.94265.1166704.8348.89%

2020年12库存商品45297.53990.6744306.8632.47%

月31在产品25440.39-25440.3918.64%日

发出商品134.23134.23--

合计137842.091390.01136452.08100.00%

原材料37048.10253.8936794.2133.55%

2019年12库存商品53355.75349.2553006.5048.33%

月31在产品19865.70-19865.7018.11%日

发出商品134.23134.23--

合计110403.78737.37109666.41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7亿元、13.65亿元、14.93亿元和

17.76亿元,公司存货规模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处的“能源—(一次)高纯铝—高纯铝/合金产品—电子铝箔—电极箔”电子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相对较长,生产过程环环相扣,上下游产品紧密衔接,对应产品种类较多,为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产业链条有效运转,对应的氧化铝、预焙阳极和备品备件等原材料以及电子铝箔、高纯铝和合金产品中间在产品需求较多,使得原材料、在产品存货金额相对较高;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规模稳步扩大,公司适度增加备货以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并增加原材料的采购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原材料以及形成库存商品、在产品等金额相对较大。

(二)存货库龄结构

1、2022年9月30日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存其中:3个2年以

项目1年以内占比占比1-2年合计类别月以内上期末余

57119.5797.83%53908.6492.33%945.32319.3658384.25

原材额料存货跌

----264.16-264.16价准备账面价

57119.5798.28%53908.6492.75%681.16319.3658120.09

值期末余

89977.9399.69%87393.4596.82%283.34-90261.27

额库存存货跌

4751.87100.00%4723.3299.40%--4751.87

商品价准备账面价

85226.0699.67%82670.1396.68%283.34-85509.40

值期末余

33660.1899.21%28119.9682.88%267.94-33928.12

额在产存货跌

-------品价准备账面价

33660.1899.21%28119.9682.88%267.94-33928.12

值期末余

-----134.23134.23额发出存货跌

-----134.23134.23商品价准备账面价

-------值期末余

180757.6898.93%169422.0592.73%1496.60453.59182707.87

额存货跌

合计4751.8792.26%4723.3291.71%264.16134.235150.26价准备账面价

176005.8199.13%164698.7392.76%1232.44319.36177557.61

2、2021年12月31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存类其中:3个2年以

项目1年以内占比占比1-2年合计别月以内上

期末余额70184.6597.75%64157.1489.36%1299.03313.7871797.46存货跌价

原材料----264.17-264.17准备

账面价值70184.6598.11%64157.1489.69%1034.86313.7871533.29

期末余额46296.2399.45%43954.4294.42%253.98-46550.21库存商存货跌价

1381.32100.00%508.6336.82%--1381.32

品准备

账面价值44914.9199.44%43445.7996.19%253.98-45168.89

期末余额28405.7999.08%25499.0188.94%265.02-28670.81存货跌价

在产品-------准备

账面价值28405.7999.08%25499.0188.94%265.02-28670.81

发出商期末余额3968.7996.73%3968.7996.73%-134.234103.02品存货跌价

-----134.23134.23准备

账面价值3968.79100.00%3968.79100.00%--3968.79

期末余额148855.4698.50%137579.3691.04%1818.03448.00151121.50存货跌价

合计1381.3277.61%508.6328.58%264.17134.231779.72准备

账面价值147474.1498.75%137070.7391.78%1553.86313.78149341.78

3、2020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存其中:3个2年以

项目1年以内占比占比1-2年合计类别月以内上

期末余额66311.0999.02%61512.7391.85%531.39127.4666969.94原材存货跌价

32.6712.33%32.6712.33%232.44-265.11

料准备

账面价值66278.4299.36%61480.0692.17%298.95127.4666704.83

期末余额45086.7699.53%43054.9595.05%210.77-45297.53库存存货跌价

990.67100.00%911.2191.98%--990.67

商品准备

账面价值44096.0999.52%42143.7495.12%210.77-44306.86

期末余额23944.7994.12%20490.8080.54%1318.43177.1725440.39在产存货跌价

-------品准备

账面价值23944.7994.12%20490.8080.54%1318.43177.1725440.39

期末余额-----134.23134.23发出存货跌价

-----134.23134.23商品准备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135342.6498.19%125058.4890.73%2060.59438.85137842.09存货跌价

合计1023.3473.62%943.8867.90%232.44134.231390.01准备

账面价值134319.3098.44%124114.6090.96%1828.15304.62136452.08

4、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3个

库存类别项目1年以内占比占比1-2年2年以上合计

月以内期末余额36808.0899.35%35645.3696.21%164.2675.7637048.10

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95.1637.48%95.1637.48%158.73-253.89

账面价值36712.9299.78%35550.2096.62%5.5375.7636794.21

期末余额52763.5298.89%50344.1894.36%534.3557.8853355.75

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349.25100.00%293.8384.13%--349.25

账面价值52414.2798.88%50050.3594.42%534.3557.8853006.50

期末余额18544.2493.35%17180.0786.48%1151.24170.2219865.70

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18544.2493.35%17180.0786.48%1151.24170.2219865.70

期末余额-----134.23134.23

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134.23134.23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108115.8497.93%103169.6193.45%1849.85438.09110403.78

合计存货跌价准备444.4160.27%388.9952.75%158.73134.23737.37

账面价值107671.4398.18%102780.6293.72%1691.12303.86109666.41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库龄占比分别为98.18%、98.44%、

98.75%和99.13%,其中又以3个月以内库龄的存货为主要构成部分;库龄1年

以上的占比较小。

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是备品备件,系公司储备的各种用于生产设备的备用配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相关设备的使用周期,平均每2年会对所有设备大修一次,导致该部分备品备件的库龄相对较长。公司在各期末按照可变现净值进行跌价测试,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备品备件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1.29万元、638.87万元、1544.54万元和982.47万元,占原材料各期末比例分别为0.22%、0.96%、2.16%和1.69%;库龄1年以上的备品备件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且占比相对较低。

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定制的成套合金门窗产品,系下属公司根据部分下游客户实际施工进度提前定制生产的门窗,因此会形成少量的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余额,公司在各期末已按照可变现净值进行跌价测试,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成套合金门窗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7.98万元、19.32万元、165.07万元和148.19万元,占库存商品各期末比例分别为0.90%、0.04%、0.37%和0.17%;库龄1年以上的成套合金门窗产品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且占比相对较低。库龄1年以上的在产品主要为合金在产品电解质液及高纯铝在产品合金液。

根据公司的工艺流程和生产特征,合金、高纯铝生产线的电解质液和合金液需定期进行更换,因此在产品中的电解质液和合金液的库龄较长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合金在产品电解质液及高纯铝在产品合金液账面价值分别为1319.95万元、112.32万元、255.37万元和255.37万元,占在产品各期末比例分别为6.64%、0.44%、0.89%和0.75%;库龄1年以上的合金产品整体规模相对较小和占比相对较低。

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主要为精铝丝。该部分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

2019年末账面余额为134.23万元,账面价值为0.00万元,已于2019年期初全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发出商品的库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1年以上存货的主要系为生产储备的原材料、维修储备的备品备件及合金在产品电解质液及高纯铝在产品合金液;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存货存在减值的可能性小;各期末公司存货已按照规定的政策测算并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况。

(三)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东阳光4.756.824.485.08

2艾华集团2.373.333.033.03

3海星股份5.739.529.289.30

4江海股份2.443.423.303.58

5华锋股份2.034.243.994.61

6鼎胜新材4.115.454.945.36

7云海金属4.837.307.156.55

8万顺新材4.987.647.236.13

9明泰铝业5.457.056.567.45

10永茂泰4.507.069.1410.80

11宏创控股4.545.624.807.22

同行业平均值4.166.135.816.28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序号公司名称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新疆众和2.954.994.024.10

注:1、存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2、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系依据定期报告等资料计算而来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值差异不大,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2019-2021年度存货周转率都在4以上,结合前述公司各类存货库龄分析,与公司的存货管理状况基本相符。2022年1-9月存货周转率有所降低的主要系2022年9月30日存货余额包含由于客户违约尚未出售的电解铜

25485.64万元使得存货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公司所处的产业链相对较长和为保障供货及时性,通常会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及公司自身的销售计划进行适当备货。近年来公司销售规模增加较大,备货情况有所增加。同时,公司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也主动增加了部分原材料库存。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主动备货,使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备其合理性。

(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0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东阳光未披露1.46%2.43%3.25%

艾华集团未披露1.46%1.22%1.13%

海星股份未披露0.25%0.55%0.27%

江海股份未披露2.49%2.66%2.78%

华锋股份未披露4.41%9.56%0.87%

鼎胜新材未披露0.30%0.17%0.72%

云海金属未披露1.80%2.22%2.09%

万顺新材未披露7.67%2.48%1.44%

明泰铝业未披露0.30%1.78%0.15%

永茂泰未披露3.58%4.42%5.37%宏创控股未披露1.19%2.16%2.11%

同行业平均值/2.26%2.69%1.83%

新疆众和2.90%1.18%1.01%0.67%

注:数据来源 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资料计算而来。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处于

0.15%-9.56%之间,相互间差异较大,主要由于该等可比公司相互间业务结构差

异较大所致,如华锋股份除了经营电极箔业务外,还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生产及销售业务;万顺新材除了从事铝箔、铝板带、涂碳箔等铝加工业务外,还分别经营纸包装材料和功能性薄膜业务;江海股份主要从事电容器业务,少量化成箔和腐蚀箔业务。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均值存在差异,但公司报告期内

0.67%-2.90%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公司合理区间范围内。报告期内公

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存货管理的实际情

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整体变动趋势一致。

因此,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上述可比公司间及可比公司相互间均存在一定差异,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公司合理区间范围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存货跌价准备覆盖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对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覆盖存货账面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3个月以内的存货账面余

169422.05137579.36125058.48103169.61

存货跌价准备4723.32508.63943.89388.99存货跌价准备覆盖3个月

2.79%0.37%0.75%0.38%

以内存货账面余额比例

3个月以上的存货账面余

13285.8313542.1212783.627234.17

存货跌价准备426.951271.09446.13348.38存货跌价准备覆盖3个月

3.21%9.39%3.49%4.82%

以上存货账面余额比例

其中:2年以上的存货账面

453.59448.00438.85438.09

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134.23134.23134.23134.23存货跌价准备覆盖2年以

29.59%29.96%30.59%30.64%

上存货账面余额比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覆盖3个月以内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0.38%、0.75%、0.37%和2.79%;其中最近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覆盖3个月以内

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本期开展电解铜贸易业务中,与上海迈科签订电解铜贸易销售合同并约定了销售价格,但该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由于电解铜价格出现下跌,市场价格低于公司采购价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财务部门对该部分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80.0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覆盖2年以上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

30.64%、30.59%、29.96%及29.59%;存货跌价准备能较好覆盖2年以上存货账面余额,表明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为充分。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均值代入模拟测算对发行

人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现将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值代入模拟测算对公司各年净利润影

响如下:

单位:万元可比公司按照可比公司模拟测算跌价公司均值模拟测跌价对当期净准备模拟测算算对当准备利润影响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应计提的期净利计提*=(*-比例存货跌价润影响比例*)*

*=*准备*=*比例

均值(1-15%)

/***

*

2021年度151121.501779.721.18%2.26%3415.35-1390.28-1.62%

2020年度137842.091390.011.01%2.69%3707.95-1970.25-5.61%

2019年度110403.78737.370.67%1.83%2020.39-1090.57-7.68%

注:2022年1-9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未披露,故未对2022年1-9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模拟计提情况及对净利润影响进行模拟测算2019-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200.11万元、35125.41万元和

85874.54万元。由上表可见,将可比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值代入模拟测算

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7.68%、-5.61%和-1.62%,整体未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增加备货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并增加原材料库存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使存货规模有所增加;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公司合理区间范围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了公司存货管理流程及内控制度、存货的生产、加工、仓储业务模式,评价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确认存货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

2、检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存货库龄表、存货减值测试政策以及计算过程,

并复核了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采用的市场价格信息;

3、检查销售合同、存货跌价准备核销情况、存货减值测试表,对公司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核查;

4、询问公司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各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及存货增长的原因,

进一步分析其增长原因的合理性;

5、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存货周转率及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公司各期末存货规模随经营规模增长而有所增长,同时为应对市场需求

主动进行备货,存货增长具备其合理性;

2、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不存在明显库存积压的情况;存货周转

率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受公司主动备货的影响;3、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间及可比公司相互间均存在一定差异,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公司合理区间范围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2020年9月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问题7

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预付款项余额逐年上升,分别为4.5亿元、5.88亿元、6.33亿元和6.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9%、12.12%、9.81%和11.40%。请申请人:(1)说明报告期内末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2)列表说明申请人报告期内预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包括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支付背景、账龄结

构、期后结转等情况,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是否对应,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等情况,相关款项的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是否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一)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情况

公司的采购业务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确定供应商名单,常规物资当存在采购需求时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项目,公司招标中心根据《招标管理制度》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由业务部门发起合同签订流程。采购款按照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批支付。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款项期末余额性质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原材

料采35319.8481.3856705.1189.6549436.9084.0437682.9583.74购设备

3500.728.07703.741.11314.470.53771.101.71

采购软件

22.550.0552.800.0856.080.10604.401.34

采购

运费1087.002.504377.696.926320.2610.743690.728.20

其他3472.148.001414.972.242698.544.592249.215.00

合计43402.24100.0063254.30100.0058826.25100.0044998.39100.00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款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其相关的运费、设备采购

及其他零星采购。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氧化铝、铝锭、预焙阳极等根据行业惯例一般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设备和其他零星采购预付款为按照合同约定需先行支付的金额。

(二)预付账款逐年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50亿元、5.88亿元、6.33亿元和4.34亿元。2019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逐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原材料氧化铝采购款增加所致;2022年初公司研判预期氧化铝价格将会下降,逐渐降低了氧化铝的备货量,因此公司对氧化铝采购预付款余额也有所下降。

公司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各期变动主要为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预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原材料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氧化铝26717.6061.5647862.6875.6743337.9273.6727557.9661.24有色金

属(含铝2045.874.715164.768.171018.811.738845.9319.66锭)

辅材(含预焙阳3771.988.691997.783.16538.780.92932.572.07

极)备品备

842.161.94531.760.84463.160.79147.580.33

动力1942.224.471148.111.824078.226.93198.910.44

合计35319.8481.3856705.1189.6549436.9084.0437682.9583.74注:动力包括煤、电、燃气等。

由上表可见,预付账款中原材料氧化铝采购占比最高,预付账款各年变动主要为原材料氧化铝预付款的变动;同时报告期内其他原材料也存在小幅波动。

1、公司氧化铝采购预付款变动分析

氧化铝为公司重要战略储备物资,公司一直坚持趋势采购政策,即公司会根据对氧化铝的市场行情的判断,调整氧化铝采购量、储备量。根据公司生产规模,公司月度氧化铝使用量最低要求为3万吨,最短备货期为3个月;同时,公司结合对大宗商品期货价格预期上涨或下跌,在生产所需的安全储备范围内对当期采购计划进行调整。具体而言,2019年末公司预计氧化铝价格持续下降,2019年末锁定量为未来一个季度使用量;2020年至2021年公司预计氧化铝价格持续上涨,基于采购成本最优和公司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锁定量提升至未来5-6个月的使用量;2022年9月末公司预计氧化铝价格未来将会下跌,锁定量为未来一个季度的使用量,满足公司正常生产;2022年末将会根据氧化铝价格的预测重新调整锁定量。

如下图氧化铝交易价格走势,公司对氧化铝采购价格的研判符合市场预期。

数据来源:Wind——安泰科氧化铝平均价

注:2022年4季度仅包含截至2022年11月11日的数据。

根据公司氧化铝各年度最后一个季度采购价格,结合公司采购计划,公司采购氧化铝报告期末的安全储备情况测算如下:

项目单位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平均采购单价元/吨3246.003010.642678.512895.25月安全储备吨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

采购周期月3.005.005.003.00

安全储备量吨90000.00150000.00150000.0090000.00

需预付资金万元29214.0045159.5740177.6026057.24

实际预付款万元26717.6047862.6843337.9227557.96

差异金额万元-2496.402703.113160.321500.73

差异比例-9%6%7%5%

注1:平均采购单价系各期最后一个季度含税采购单价,各期末备货期根据公司锁定量有所调整。

注2:因测算采购的是季度平均采购单价和最低备货量,因此测算金额和各报告期末实际预付金额存在一定差异综上,公司主要原材料氧化铝预付账款的变动与各期末公司对氧化铝预期价格走势、安全储备量相关,具备合理性。

2、其他原材料变动分析

除氧化铝变动之外,有色金属2019年末、2021年末采购余额、动力2020年末采购余额、辅材2022年9月末采购余额较其他年份变动相对较大。

2019年末,有色金属预付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子公司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

司贸易业务中电解铜采购预付款8366.12万元,2020年已完成交易并实现销售;

2021年末有色金属预付款余额较大系公司2021年12月预付国家电投集团铝业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铝锭采购款4006.00万元,2022年1月已到货入库;其他年度有色金属期末预付余额为公司生产所需铝锭、镁锭、金属硅等按照生产所需采购预付,期后均正常到货入库;2020年动力预付款增加主要系公司合作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可以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供应煤炭,在签订合同后公司先行预付了煤炭采购款,因对方未能提供满足热值要求的煤炭,双方后续终止合作,上述款项于2021年退回;2022年辅材主要系公司大修电解槽需采购碳素材料的预付款。

综上所述,公司预付账款的变动为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的正常变动,具有合理性。

3、结合氧化铝实际入库及投入产出情况分析预付账款所对应交易的真实性

公司报告期内预付款项中比重最大的为原材料氧化铝的预付账款,氧化铝采购遵从行业惯例“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预付账款的结算对应原材料的采购入库。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氧化铝预付账款明细账汇总的氧化铝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数量(吨)平均单价(元)金额(万元)

2022年1-9月255836.442684.7068684.30

2021年度358420.062266.3481230.28

2020年度345876.112145.8874220.76

2019年度372180.432694.79100294.89

注:平均单价为各期全年不含税采购单价。

公司集中采购氧化铝的入库记录显示,2019年度-2022年1-9月公司采购氧化铝分别为37.22万吨、34.59万吨、35.84万吨和25.58万吨,与账面记录入库数量一致。

根据公司生产工艺流程,氧化铝直接产品为原铝液和一次高纯铝原铝液。公司报告期各期氧化铝和原铝液投入产出明细如下:

项目品名单位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期初库

氧化铝吨57853.5073750.2765214.9341317.56存

采购量氧化铝吨255437.26358199.82345755.91372058.43

领用量氧化铝吨274882.15374096.59337220.58348161.06

原铝液、一

产出量次高纯铝原吨136475.46181201.79174175.69181606.57铝液

注:表中采购量系用于生产原铝液、一次性高纯铝原铝液对应的氧化铝采购量。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生产领用氧化铝分别

为34.82万吨、33.72万吨、37.41万吨及27.49万吨,按照每1吨氧化铝产出0.5吨原铝液的投入产出比,报告期内原铝液理论产出量为17.41万吨、16.86万吨、

18.70万吨及13.74万吨;公司生产记录显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及2022年1-9月原铝液生产量分别为18.16万吨、17.41万吨、18.12万吨及13.64万吨,原铝液实际产出量与理论产出量之间差异在±3%左右,产出差异在氧化铝投入产出比差异的正常范围。因此,根据氧化铝和原铝液投入产出倒推报告期内公司氧化铝采购具有真实性。综上,公司预付款项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相关预付款项主要系采购原材料、设备和其他零星采购,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二、列表说明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支

付背景、账龄结构、期后结转等情况,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是否对应,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等情况,相关款项的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是否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

(一)列表说明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支付背景、账龄结构、期后结转等情况,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对应,具有真实业务背景

1、列表说明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

如下:序号单位名称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金属矿石、非金属矿及制品、日用

百货、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纸制品、

中国(上海)自

有限责任公针纺织品及原料、日用品、办公设上海迈科金由贸易试验

司(自然人投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备、卫生洁具、金银制品、金属材

1属集团有限区世纪大道何晨913100001323630143

资或控股的团有限公司100.00%料、电气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煤公司1501号2701法人独资)炭及制品的销售五金产品、汽车零室

配件、电子元器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16 The Subject is principally engaged in

COLLYER SOUTH32 the (as a / as an) trading of

QUAY Private PETER INTERNATIONAL

South32 aluminiumcoal copperiron

18-00 Limited HEALY INVESTMENT

2 Marketing oremanganese nickelsilver and -

INCOME AT Liability FINNIMOR HOLDINGSPte Ltd. uranium commodities.(该主体主要RAFFLES Company E PROPRIETARY

从事铝、煤、铜、铁矿石、锰、镍、

049318 LIMITED 100.00%SINGAPORE 银和铀等商品的贸易。)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

金属材料,电线电缆,针纺织品,山港综合保

浙江自贸区有限责任公纸制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机税区企业服 王蕾 90.00%; 91330901MA2A2XH3中正铝晟贸司(自然人投王蕾电设备,办公设备,五金交电,装务中心 王康 10.00% E3K易有限公司资或控股)潢材料,体育用品,建筑材料的销

305-39033室

(自贸试验区

内)

国家电投集上海市虹口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其他有限责

4 团铝业国际 区吴淞路 218 张廷锋 资有限公司,30.00%; 矿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煤炭及 91310109550014781X

任公司

贸易有限公号32层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制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序号单位名称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司源铝业有限公司食用农产品,农副产品,橡胶制品,25.00%;中电投蒙东能塑料制品,纸浆,化工产品(除危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25.00%;国家电投集团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国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限责任公司,20.00%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国内

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服连云港市连

有限责任公务;矿产品(煤炭及其制品除外)、江苏宝道国云区海滨大

司(自然人投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建筑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

5际物流有限道阳光国际兰存刚913207007651254110

资或控股的份有限公司,100.00%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五金公司 大厦 B 座 28法人独资)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国内船舶

层 B3003 号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港口经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一般项目:区内的国际贸易、转口

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技术支持及研究开发,提供商务咨询服务,中国(上海)自

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国内道路货物由贸易试验有限责任公嘉能可有限 John Glencore International 运输代理,矿产品、化学品(不含 9131000076876979X6 区富特西一 司(外国法人 William公司 AG 100.00% 危险品、特种化学品及易制毒产 M路 139 号 独资) Burton

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1410室

燃料油(除危险品)、金属及其制品、

铁矿石、氧化铝、焦炭、煤炭、石

墨及碳素制品、塑料及其制品的批发序号单位名称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氧化铝系列产品、高温氧化铝系列

山东省淄博有限责任公产品、氢氧化铝系列产品、建筑铝中铝山东有市张店南定司(非自然人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型材、铝锭、碳素制品、蒸压粉煤

7蒋涛913703003283669467限公司镇五公里路1投资或控股100.00%灰砖、工业水、电、汽、净水剂(不号的法人独资)含危险品)、石灰、铝酸钙、石灰石、

单质硫、液态氧气生产、销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69.3267%;

新疆天富集新疆石河子有限责任公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

8 团有限责任 市 52 小区北 司(国有控 刘伟 (集团)有限公司, 电力能源资产运营 91659001734454319Q公司一东路2号股)22.970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7.7030%

山西孝义华山西省吕梁有限责任公生产制造莫来石、氧化铝、氢氧化王财宝,95.00%;

9 庆铝业有限 孝义市振兴 司(自然人投 吴树明 铝;经销氧化铝、铝矾土、尖晶石、 91141181757275612L吴树明,5.00%公司街办仁智村资或控股)板型钢玉、铝溶胶、拟薄水铝石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

中国(上海)自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有限责任公由贸易试验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建信商贸有 司(非自然人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 91310000MA1K37B1

10区临港新片金学军玻璃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纸制品

限责任公司 投资或控股 司,100.00% 0F区业盛路188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的法人独资)

号 A-708 室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11上海新湖瑞中国(上海)自有限责任公马文胜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银制913101010678499227序号单位名称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丰金融服务由贸易试验司(非自然人司,100.00%品、有色金属合金、金属材料、建有限公司区向城路288投资或控股材、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号世纪大道的法人独资)

1501号608

三星物产香 私人股份有 LEE 从事有色金属贸易,如电解铜、铜

12中国·香港韩国三星物产集团-

港有限公司 限公司 SANG EON 精矿和白银等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北京市朝阳

北京汇丰盛有限责任公料、非金属矿制品、化工产品(不含

区望京北路 9 91110105MA005CH313和国际贸易司(自然人投王慧超王慧超;赵鹏危险化学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号 1 幢 1 层 XR有限公司资或控股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及

C100b

储运)山东魏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1.20%;滨州瀚创科技发展合伙

山东魏桥创邹平县经济有限责任公企业(有限合伙)14业集团有限开发区工业司(自然人投张波20.00%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913716261672060009公司一路1号资或控股)张士平,18.8148%;张波,5.60%;张红霞,

5.60%;其他个人股东

18.7852%

氧化铝和电解铝以及副产品的生北京市海淀有限责任公

五矿铝业有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氧化铝和15 区三里河路 5 司(法人独 刘瑶 91110000710932929X限公司限公司,100.00%电解铝及副产品的批发业务;工程号资)技术服务。

天津华天晟天津市静海太阳能技术、光伏支架技术研发;

有限责任公倪建定,60.00%;周金

16 新能源科技 区双塘高档 倪建定 光伏太阳能支架结构件、广播及通 91120223300426652U司来,40.00%有限公司五金制品产信铁塔、输电线路铁塔、铁附件、序号单位名称注册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园内明昌 高速公路护栏、C 型钢制造、加工、

道东侧销售;冷弯型钢管、钢带纵剪加工、销售;通讯工程、交通设施及太阳

能光伏支架安装工程;模具制造、加工、销售。

太谷县腾飞山西省晋中有限责任公田宝光,50.00%;王丽炭素生产及配套产品、精密铸造生17炭素有限公市太谷县小司(自然人投王丽珍911407266744652850珍,50.00%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司白乡上庄村资或控股)矿产品购销;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河南省三门有限责任公河南铝晟矿石灰购销;货物装卸;货运代理;

峡市产业集 司(非自然人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 91411222MA40HMU

18产品有限责肖静勤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品除外);建材

聚区摩云路 8 投资或控股 司,100.00% M84任公司批发;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氧号办公楼303的法人独资)化铝购销;铝锭购销。。

有限责任公新疆乌鲁木司分公司(非 供电,供电区域范内 10KV 以下输国网新疆电齐市水磨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9 自然人投资 谢永胜 变电线路安装调试;销售:电力行 91650000228601208P

力有限公司区南湖东路100.00%

或控股的法业专用电力器材,房屋、汽车租赁。

68号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装卸搬运服务,仓储合资铁路、地新疆乌鲁木中国铁路乌司分公司(非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的受托齐市新市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

20 鲁木齐局集 自然人投资 高金阳 管理,货物运输保险代理,铁路运 91650000228595207L

河南西路2限公司100.00%

团有限公司或控股的法输抑尘服务,其它铁路运输辅助活号人独资)动,铁路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注1:三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及北京汇丰盛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未公开。

注2: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张士平已去世,公开信息中披露的持股比例未更新。2、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支付背景、账龄结构、期后结转等情况,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对应,具有真实业务背景

(1)2022年9月30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情况占预付

2022年9月期后结转情况(万元)

序账款总账龄结单位名称30日金额支付背景主要合同采购周期号额的比构未结转金

(万元)结算金额退款金额例额

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1年以先款后货,付款后90

12366.6428.49%采购氧化铝-8736.643630.00

1限公司内个、120个自然日供货

迈科控股小计12366.6428.49%-8736.643630.00

South32MarketingPte 1 年以 装运前 30 天付款,付

28627.9919.88%采购氧化铝8428.48-199.51

Ltd. 内 款后发货

先款后货,按月度计划

1年以

3中铝山东有限公司4160.499.59%采购氧化铝需求量现汇支付后发3442.52-717.97

内货合同签订后15日付合天津华天晟新能源科采购光伏支1年以

42731.376.29%同总额30%的预付款,2731.37--

技有限公司架内

30日交付设备

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采购阴极炭1年以付款支付后4-6个月到

52126.274.90%1448.39-677.88

公司块组等内货

河南铝晟矿产品有限1年以先款后货,付款后1

61806.004.16%采购铝锭1794.30-11.70

责任公司内个月左右交货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1年以

1385.433.19%电费款预付电费后抄表结算1385.43--

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内

7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鄯1年以

8.310.02%电费款预付电费后抄表结算6.27-2.04

善县供电公司内占预付

2022年9月期后结转情况(万元)

序账款总账龄结单位名称30日金额支付背景主要合同采购周期号额的比构未结转金

(万元)结算金额退款金额例额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1年以

0.400.00%电费款预付电费后抄表结算--0.40

司巴州供电公司内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

1394.143.21%1391.70-2.44

司小计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

1年以承运前一日预付应付

木齐货运中心乌东运1027.792.37%运输费692.94-334.85内运费款输收入专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

81年以承运前一日预付应付

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8.550.02%运输费8.55--内运费款货运中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

1036.342.39%701.49-334.85

集团有限公司小计

合计34249.2478.91%19938.248736.645574.36

上表为公司2022年9月30日占比78.91%往来客商预付款项34249.24万元的期后结转情况,截至2022年11月30日已结算金额

19938.24万元,期后退款8736.64万元系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终止采购款项收回,未结转金额5574.36万元中3630.00

万元系前述终止采购款项尚未收回部分,其余1944.36万元未结转金额均在业务正常结算周期内。公司与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退款事项参见本题回复“(二)预付账款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情况”之“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2021年12月31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序单位名称2021年12月占预付账款支付背景账龄结构主要合同采购周期期后结转情况(万元)号31日金额(万总额的比例未结

元)结算金额退款金额转金额

1年以内

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18725.19万元先款后货,付款后180天

22225.1935.14%采购氧化铝9850.7612374.43-

1公司1-2年3500万内供货

迈科控股小计22225.1935.14%9850.7612374.43-

2019-2021年,每年最迟

South32MarketingPteLt 9.30 宣布 6-14 万吨供买方

214896.0223.55%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14896.02--

d. 选择,分 2-4 批交付,每次交付3万吨或3.5万吨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收到第一批货款40天内-16.54(注

34983.467.88%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5000.00-易有限公司交货1)

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间,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

44006.006.33%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先款后货,分批付款、分3753.69252.31-

贸易有限公司批提货江苏宝道国际物流有限港口装卸及自卸船灌包完毕之日起

53941.216.23%1年以内3941.21--

公司铁路运输费60日内发运完毕

6嘉能可有限公司3296.005.21%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先款后货,交货期1-2月3275.8220.18-

收到每批次货款30日内

7中铝山东有限公司1404.462.22%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1404.46--

交货

合计54752.3486.56%37105.4217646.92-

注1:公司期后支付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16.54万元的合同(合同号:02020210320280)尾款,收到5000.00万元合同(合同号:XJZH-CGB-C2021-343)退款;

注2: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嘉能可有限公司期后退款系正常结算后预付账款超出实际结算款的部分。

上表为公司2021年12月31日占比86.56%往来客商预付款项54752.34万元的期后结转情况,截至2022年11月30日已结算金额37105.42万元,均按照合同约定正常交易结算;期后退款17646.92万元主要系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退款12374.43万元、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退款5000.00万元。公司期后退款事项参见本题回复“(二)预付账款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情况”之“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2、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

(3)2020年12月31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2020年12占预付账期后结转情况(万元)

序单位名称月31日金额款总额的支付背景账龄结构主要合同采购周期号未结转

(万元)比例结算金额退款金额金额

2019-2021年,每年最迟

9.30宣布6-14万吨供买

South32MarketingPte

119155.2432.56%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方选择,分2-4批交付,19155.24--

Ltd.每次交付3万吨或3.5万吨上海迈科金属资源有

16162.7927.48%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先款后货,分批交货12662.793500.00-

2限公司

迈科控股小计16162.7927.48%12662.793500.00-江苏宝道国际物流有港口装卸及铁收到装箱作业费和铁路

34399.937.48%1年以内4399.93--

限公司路运输费运费后发运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收到货款后2个月内交

42815.924.79%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2815.92--

贸易有限公司货

先款后货,2021年7月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采购动力燃料-

2500.004.25%1年以内30日前完成全部货物交-2500.00-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煤

5付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采购动力燃料-

884.891.50%1年以内预付电费后抄表结算884.89--

限公司电力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

3384.895.75%884.892.500.00-

任公司小计山西孝义华庆铝业有收到货款后2个月内均

61704.152.90%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1704.15--

限公司匀交付收到货款后货权转让方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

71295.552.20%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式交付,出具货权转移通1295.55--

司知单盖章扫描件

8中铝山东有限公司946.161.61%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收到货款20日内交货946.16--

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先款后货,合同签订50

9900.941.53%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900.94--

务有限公司日内交货

合计50765.5786.30%44765.576000.00-

上表为公司2020年12月31日余额占比86.30%往来客商预付款项50765.57万元的期后结转情况,截至2022年11月30日已结算金额44765.57万元;期后退款系上海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退款3500.00万元、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款2500.00万元。公司期后退款事项参见本题回复“(二)预付账款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情况”之“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3、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019年12月31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2019年12月期后结转情况

序占预付账款总主要合同交付结算

单位名称31日金额(万支付背景账龄结构号额的比例约定退款未结转金

元)结算金额金额额

2019-2021年,每年

最迟9月30宣布

1 South32MarketingPteLtd. 12343.25 27.43% 采购氧化铝 1 年以内 12343.25 - -

6-14万吨供买方选择,分2-4批交付,2019年12月期后结转情况序占预付账款总主要合同交付结算

单位名称31日金额(万支付背景账龄结构号额的比例约定退款未结转金

元)结算金额金额额每次交付3万吨或

3.5万吨

收到货款后转移货

2三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8366.1218.59%采购电解铜1年以内8366.12--

单所有权北京汇丰盛和国际贸易有限收到货款30日内

34710.8710.47%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4625.7285.15-

公司交货收到货款45日内

4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3317.827.37%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3317.82--

交货港口装卸及铁收到装箱作业费和

5江苏宝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156.167.01%1年以内3156.16--

路运输费铁路运费后发运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

62900.006.44%采购氧化铝1-2年收到货款后交付2900.00--

公司收到货款后2个月

7山西孝义华庆铝业有限公司2444.055.43%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2444.05--

内均匀交付

8五矿铝业有限公司926.392.06%采购氧化铝1年以内收到货款后交付926.39--

合计38164.6684.81%84.81%38079.5185.15-

注:北京汇丰盛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期后退款系正常结算后预付账款超出实际结算款的部分。上表为公司2019年12月31日余额占比84.81%往来客商预付款项38164.66万元的期后结转情况,截至2022年11月30日已全部按合同约定正常交易结算完毕;预付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900万元系2018年8月支付,2020年8月结算收货,系长期结转事项;2019年度除北京汇丰盛和退预付账款超出实际结算款外无期后退回事项。公司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长期未结算事项参见本题回复“(二)预付账款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情况“之“4、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二)预付账款长期未结转或者期后退回情况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氧化铝的采购合同均约定先款后货,付款后供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发货;除存在如下未能及时结算和退款的情形外,报告期主要供应商均能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交付货物。具体说明如下:

1、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科)报告期内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存在如下期后退回情况:

合同暂定单采购交易内采购数量采购金额期后退款合同编号价

期间容(吨)(万元)(万元)(元/吨)

02020200120采购氧

2020年3043.4811500.003500.003500.00

035化铝

XJZH-CGB- 采购氧

2021年3000.0050000.0015000.008997.26

C2021-279 化铝

XJZH-CGB-

2943.273060.00900.65

2022 年 C2022-961 采购氧

8736.64

1-9 月 XJZH-CGB- 化铝

2940.0039000.0011466.00

C2022-965

(1)公司与上海迈科于2020年1月签订合同号为02020200120035的1.15

万吨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价3048.43元/吨,采购金额3500.00万元,公司付款后30个自然日上海迈科需发货至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甘泉堡工业园指定仓库。签订合同后新冠疫情爆发原因物流发运工作受限,加之氧化铝价格在2月份有所下跌,为面对疫情冲击带来的供货不确定性,公司主动与上海迈科协商解除原合同,并补充签订了02020200120035-200101合同终止协议,约定终止1.15万吨采购业务并由上海迈科退还相应预付货款3500.00万元。

公司与上海迈科于2020年12月签订合同号为02020201220929(以下简称“合同1”)的5万吨氧化铝采购合同,上海迈科在2021年完成供货结算后,公司欠供方130.62万元;公司与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签订

了合同号为 XJZH-CGB-C2021-279(以下简称“合同 2”)的 5 万吨氧化铝合同

采购单价3.000.00元/吨,采购合同总金额1.5亿元,截止2022年5月迈科已供货20009.14吨,已履约供货金额6002.74万元,未履约8997.26万元。由于公司预测氧化铝价格将在 2022 年下半年持续下跌(根据 Wind 数据,2022 年 4 月以来氧化铝市场价格走势整体在振荡下行),公司认为合同2中约定的氧化铝锁定单价过高,如果继续执行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因此公司与上海迈科经协商签订了 XJZH-CGB-C2022-279-JC-1 合同终止协议,约定终止未履约部分并退回预付货款,上海迈科需退回合同2未履约款扣除合同1中公司欠款后的货款

8866.64万元。

2022年6月,公司收到上海迈科退还货款合计12000.6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上海迈科形成预付账款余额为373.77万元,系公司与上海迈科之间往来滚动形成的预付款项余额。

(2)根据 Wind 数据,进入 2022 年 7 月以来,铝价快速下跌,但氧化铝价

格并未随之快速下跌。公司经过研判认为现行氧化铝价格符合预期,且公司仍存在氧化铝需求缺口,因此公司与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重新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XJZH-CGB-C2022-961 和 XJZH-CGB-C2022-965,约定以较之前合同更低的价格采购氧化铝3060.00吨和39000.00吨,合同单价分别为2943.27元/吨和2940.00元/吨(含运费),共计货款总额12366.64万元(其中约定部分货款以公司前期预付款项进行抵扣)。

合同签订后,上海迈科开展了与氧化铝厂和其他贸易商的价格谈判,锁定了一批货源,并计划陆续交货。但是进入2022年8月后,乌鲁木齐发生疫情,运费上涨、运输困难,上海迈科提出上调采购价格,公司与其协商暂缓交货,视疫情情况再集中交货。8月末,公司关注到迈科集团发生流动性困难的新闻报道,经过公司与上海迈科多次沟通,双方同意终止 XJZH-CGB-C2022-961 、XJZH-CGB-C2022-965 氧化铝采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终结。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回大部分前述预付金额,对上海迈科预付款余额为363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对上海迈科无其他往来余额。后续,公司将做好对其剩余款项回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款项回收的实际进展情况确保前述事项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

2、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与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存在

如下退回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与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号为

XJZH-CGB-C2021-343 的 15625.00 吨氧化铝采购合同,采购金额 5000.00 万元。

公司为保障发货的及时性于签订合同后即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采购款,合同约定供方需供应公司认可的山东、山西、河南的氧化铝厂家生产的氧化铝,因供方选择的氧化铝生产商未得到公司认可,公司与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签订补充协议终止了相关协议,同月供方退回公司前期支付的货款5000.00万元。

3、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存在如下退回情况:

公司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供方于2021年7月前完成合同约定质量的沫煤,公司同月向其全额支付了 2500.00 万元。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煤源(塔拉迪矿)煤炭热值小于 18MJ/kg且至2021年3月份煤炭热值无改观,不能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因此公司与对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终止了原采购事项后于2021年4月至8月间陆续收回全部款项。

4、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丰”)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存在如下长期未结算情况:

公司与上海瑞丰于2018年8月签订合同号为02020180820741的氧化铝采购合同,并全额支付了2900.00万元货款,约定在2019年4月30日前自上海瑞丰采购1万吨氧化铝,采购单价2900.00元/吨。

2019年年初氧化铝市场价格已经跌破2900.00元/吨的合同约定价格,公司

研判认为氧化铝价格仍会进一步下跌,故与上海瑞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针对合同履约进行延期,后期氧化铝采购价格以采购时市场公允价格为准。

2020年4月公司与上海瑞丰签订合同号为02020200420412的氧化铝采购合同,约定将原氧化铝采购合同(合同号02020180820741)中支付的2900.00万货款作为现合同的预付货款,并于2020年支付尾款后50个工作日完成合同履约义务。新合同氧化铝采购19614.135吨,采购价格2500元/吨,采购货款总额

4903.53万元,2020年8月完成供货结算。

5、公司上述氧化铝采购“先款后货”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在氧化铝采购中按照“先款后货”模式,预付款占合同总金额的100%,该预付款比例与同行业一致,属于行业惯例。经查询市场公开案例,电投能源(00212.SZ)在《<关于请做好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报告》中披露:申请人向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铝结算采取“先款后货”模式交易,也即预付款占合同总金额的 100%。福达合金(603045.SH)在《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反馈意见回复》中披露:从货款结

算模式来看,氧化铝行业采取“先款后货”模式交易,属于行业惯例。天山铝业

(603045.SH)在《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披露:

电解铝为大宗商品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其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均采用先款后货的模式。因此,公司向上海迈科、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瑞丰采购氧化铝结算采取“先款后货”模式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中存在的长期未结转和期后退回的情形均为公司经营中业务处理的正常往来和交易,具有合理性。(三)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是否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

上述相关款项不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与发行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除以下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公司大股东(特变电工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资

金往来的具体情况

特变电工主营业务包括输变电业务、新能源业务及能源业务。公司输变电业务主要包括变压器、电线电缆及其他输变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输变电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等;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多晶硅、逆变器、SVG 等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为光伏、风能电站提供设计、建设、调试及运维等全面的能源解决方案及风能、光伏电站的运营;能源业务主要包括煤炭的开采与销售、电力及热

力的生产和销售等。报告期内,特变电工(含其下属公司)存在向新疆众和部分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采购运输服务、电力、安装服务和平台服务;销售煤炭、电

缆及互感器等正常业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特变电工与公司下列主要与付款对手方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采购销售年度交易对手方采购内容金额销售内容金额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

平台使用费115.25煤炭、运费3201.19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变压器、检

电7.67307.28司修服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

电70440.24电缆、电费1087.88

2022年鲁木齐供电公司

1-9月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电缆、互感

--4627.47州供电公司器

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运输、物流

2315.57--

货运中心辅助服务费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运费及运输

661.31--

有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服务费

2021年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平台使用费152.88运费486.54采购销售

年度交易对手方采购内容金额销售内容金额度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变压器、检

电费3.4634.20司修服务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

铜杆2203.84--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电缆、富裕

电77883.704745.96鲁木齐供电公司上网电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

--电缆3377.98州供电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运输、物流

6346.31--

货运中心辅助服务费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运费及运输

1469.80--

有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服务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

平台使用费114.57煤炭17.19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变压器、检

电费0.07187.48司修服务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

铜杆3971.10--限公司天津华天晟新能源科技有

----

2020年限公司

度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电缆、富裕

电66493.903419.87鲁木齐供电公司上网电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电缆、互感

--6492.57州供电公司器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

运输服务费5934.31--货运中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运费及运输

945.36--

有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服务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

平台使用费60.67煤炭144.45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变压器、检

--1116.28司修服务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

铜杆973.32--

2019年限公司

度天津华天晟新能源科技有支架及组件

165.00--

限公司安装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电缆、富裕

电45670.0913885.58鲁木齐供电公司上网电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电缆、互感

--6494.70州供电公司器采购销售年度交易对手方采购内容金额销售内容金额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

运输服务费8594.63--货运中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运费及运输

330.05--

有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服务费

2、公司大股东特变电工的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

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

特变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科技地产、高端装备制造、电气开关、国际成套工程总承包、物流贸易等。报告期内,特变集团(含下属公司,不包括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合称“特变集团”)存在向新疆众和部分主要预付

款项对手方采购氧化铝、铝锭、运输服务、电力等;销售氧化铝、煤炭、开关柜、运输服务等。报告期内,特变集团与公司下列主要预付款对手方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采购销售年度交易对手方采购内容金额销售内容金额

山西孝义华庆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6690.17--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氧化铝67.80

2022年

五矿铝业有限公司--铝锭运费3754.50

1-9月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

电费55.75--木齐供电公司

上海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氧化铝5642.98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

--氧化铝1272.66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

氧化铝4812.42--有限公司北京汇丰盛和国际贸易有限

--氧化铝1250.49公司

2021年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氧化铝48047.20--度

五矿铝业有限公司--铝锭运费496.69河南铝晟矿产品有限责任公

铝锭2220.76--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

电费30.95--木齐供电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

铁路运费158.23--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采购销售年度交易对手方采购内容金额销售内容金额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

煤炭运费1.20煤炭200.49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开关柜502.81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氧化铝72555.90--

2020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

电费30.04开关柜253.91度木齐供电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

--开关柜106.43供电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

铁路运费3518.80--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

--铝矿砂854.18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开关柜858.34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

电费55.99开关柜1354.36木齐供电公司

2019年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

度--开关柜79.84供电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货

--运费596.52运中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

铁路运费1836.59铁路运费1191.55限公司库尔勒货运中心

由上表可见,特变集团与新疆众和部分预付款对手方存在氧化铝、铝锭购销业务。

(1)特变集团开展氧化铝、铝锭购销业务的原因及背景

特变集团目前主要包括四大产业:制造业、工程服务业务、房地产和物流供应链业务。其中,氧化铝、铝锭、煤炭、铝矿砂等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隶属于特变集团物流供应链业务。该业务的开展是基于特变集团几内亚铝土矿开发战略,铝土矿终端目标客户为国内氧化铝生产企业及铝相关加工生产制造、贸易等企业。

为提前布局,拓展和打开铝土矿下游销售通道,特变集团选择与国内主流氧化铝厂以及产业链上的电解铝厂商、贸易商等合作,开展氧化铝、铝锭等供应链购销业务,加强和深化合作关系,以期未来将前述客户转化为公司铝土矿终端客户。

除此之外,由于新疆当地的天龙矿业、天山铝业等从事电解铝业务的厂商有现货氧化铝的采购需求,特变集团物流板块依托长期氧化铝业务合作积累的资源,通过现货氧化铝采购,结合公司物贸联动,开展业务合作,具有合理性。(2)特变集团报告期内氧化铝、铝锭购销对手方情况*氧化铝购销

2020年度,特变集团向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铝,主要销售

至天山铝业和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主要系下游天山铝业作为电解铝厂商,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贸物流板块的重要载体,有现货氧化铝的采购需求,特变集团物流板块依托长期氧化铝业务合作积累的资源,通过现货氧化铝采购,结合公司物贸联动,与前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具有合理性。

2021年度,特变集团向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铝最终主要销售至天山铝业、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

司、上海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汇丰

盛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电解铝厂商或者专业贸易商;主要系除前所述原因外,特变集团物流供应链业务在氧化铝品种业务中,上游主要是氧化铝厂商、下游客户中是大部分电解铝厂,少部分是贸易商,特变集团向电解铝厂商和专业贸易商销售氧化铝具有合理性。

经特变集团向上海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

司和北京汇丰盛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确认,特变集团2021年向前述3家客户所销售的氧化铝的最终客户不包括新疆众和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特变集团将氧化铝

通过上海迈科、浙江自贸区中正铝晟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汇丰盛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销售至新疆众和及其子公司的情形。

2022年1-9月,特变集团向山西孝义华庆铝业有限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

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铝,最终销往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主要系下游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7.79%)从事电解铝业务,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贸物流板块的重要载体,均有现货氧化铝的采购需求;特变集团与前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具有合理性。*铝锭购销情况

2021年度,特变集团下属子公司中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河南铝晟矿产品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铝锭,最终销售至特变电工下属特变电工新疆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子公司)用于生产制造铝杆;不存在特变集团将铝锭通过特变电工新疆电工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至新疆众和及其子公司的情形。

3、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出具的说明

(1)大股东出具的确认函

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已出具《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1)特变电工与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部分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除正常业务

往来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不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特变电工及特变电工关联方的情况;

2)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部分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交易不属于特变电工及

其关联方刻意安排的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先生已出具《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因业务往来形成的预付款项,不存在最终资金流向张新先生的情况;

2)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交易不属于张新先生及其控

制的企业刻意安排的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3)其他关联方出具的确认函

公司大股东特变电工的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已出具《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1)特变集团与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部分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除正常业务

往来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不存在最终资金流向特变集团及特变集团关联方的情况;2)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部分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交易不属于特变集团及

其关联方刻意安排的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公司大股东特变电工的5%以上股东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创投”)已出具《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1)宏联创投与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部分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业务

往来、资金往来,不存在最终资金流向至宏联创投及宏联创投关联方的情况;

2)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部分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交易不属于宏联创投或

宏联创投的董事(除张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企业等关联方刻意安

排的交易,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4、预付款项对手方出具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共25家(剔除重复后)。具体情况如下:

(1)与特变电工或特变集团存在业务往来的17家对手方

报告期内,特变电工或特变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中的17家存在正常业务往来,截至目前其中12家相关对手方已出具经确认的调查问卷,确认了以下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向交易对手方的预付款对应的交易内容,预付款具有真

实交易背景;

2)相关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相关对手方不存在将公司支付的预付款最终支付给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4)与特变电工或特变集团的业务往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

(2)其他8家对手方截至目前其他8家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中6家主要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均已出具经确认的调查问卷,确认了以下事项:1)报告期内,公司向交易对手方的预付款对应的交易内容,预付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2)相关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相关对手方不存在将公司支付的预付款最终支付给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4)报告期内,相关对手方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

存在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对于部分未能回复调查问卷的主要预付款对手方,结合抽查发行人与相关对手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发行人资金流水记录;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出具的确认函,经企查查等公开信息平台查询,可以确认报告期内,前述预付属性款项对手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将相关预付属性款项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申请人财务和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具体情况;

2、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结合申请人自身业务分析各报告

期末预付款项变化的合理性;

3、取得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原材料生产加工产出数据,对预付账款交易的真

实性执行了分析性程序;

4、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表;抽查主要预付款项相关合同,比较付款比例是否与采购合同约定相符,并取得经预付款对手方确认的《问卷调查表》,核实交易额、余额是否与申请人记录一致;5、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的工商信息,查询其股东及主要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信息并与公司关联方信息进行交叉比对;通过互联网搜索主要预付对象的公司情况;

6、检查发行人与主要付款对手方交易流水、获取主要预付款对手方期后退

款和长期未结转资料,并与发行人财务总监、采购业务负责人了解及核实其退款和未结转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7、获取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经确认的调查问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新先

生、申请人大股东特变电工及特变电工的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5%以上股东宏

联创投出具的确认函以及特变电工、特变集团最近三年一期与公司主要预付款对手方往来情况汇总表;

8、对特变集团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了解特变集团开展氧化铝等购销业务

的原因及背景情况;查阅了特变集团与相关交易方之间购销业务合同,报告期内特变集团氧化铝贸易情况汇总表,以及部分客户氧化铝最终销售实现情况的邮件确认记录。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变动与行业发展、自身业务规模、公司运

营管理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相关预付款项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发生的预付款项,符合行业惯例,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属性款项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账龄主要集中于一年以内。发行人按控制权合并计算的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以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运输服务商;相关预付款项属性主要为氧化

铝、铝锭等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预付款,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一致,且上述交易依据相关合同及约定执行,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款项期后结转情况整体较好,对于存在部分预付款期后退款的部分,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与发行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除正常的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问题8

报告期内,申请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亿元、1.8亿元、3.7亿元和4.1亿元,而同期扣非的净利润为1.4亿元、3.5亿元、8.5亿元、7.8亿元。请申请人:(1)请结合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市场状况等量化分析扣除投资收益

后经营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动及原因说

明投资收益大幅增加的原因;(3)结合申请人2022年1-6月业绩大幅增加说明未来业绩走势及是否存在发行当年业绩下滑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市场状况等量化分析扣除投资收益后经营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伴随着铝价的上涨、下游旺盛的需求以及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铝电子新材料产品、铝及合金产品销售价格在稳步提高,产品收入规模逐年增长;同时在产品成本方面,虽然公司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市场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但公司加强了原材料采购管理,进行了较好的全成本管控、工艺提升和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控制产品单位成本的上涨幅度;其次,公司已形成“能源—

(一次)高纯铝—高纯铝/合金产品—电子铝箔—电极箔”的电子新材料循环经

济产业链,能充分利用产业链优势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的持续上涨以及公司对产品成本上涨的有效控制使得公司产品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大幅提升。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利润(扣除投资收益后)规模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一)扣除投资收益后公司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595192.62822554.43571710.97474780.09

营业成本482830.73712855.12494377.66407881.17

营业利润134289.9690191.3137240.2120890.4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134346.2386740.0135933.1515786.46

投资收益66848.4237510.1718115.9711917.19

扣除投资收益后:-

—营业利润67441.5352681.1419124.248973.25

—利润总额67497.8149229.8417817.183869.27

由上表所示,在扣除投资收益影响后,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在报告期内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铝价上涨以及铝电子新材料、铝合金以及铝制品下游市场需求的拉动,同时,公司积极推进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逐年稳步增长所致。

(二)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市场状况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

1、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销售单价27143.0214.6123682.7624.2819056.360.3718986.99高

纯单位成本20801.723.5520089.0722.2916427.10-2.3016813.75铝

毛利率23.36-15.17-13.80-11.45

电销售单价44381.8714.7338683.598.8735532.59-2.6836511.07子

单位成本28140.2810.6825425.898.4023454.76-7.0325228.16铝

箔毛利率36.60-34.27-33.99-30.90

销售单价72.3412.0264.585.8760.993.0259.21电

极单位成本57.118.9152.4411.3347.11-0.3147.25箔

毛利率21.05-18.79-22.76-20.19电子新材料毛

25.45-21.63-23.25-20.73

利率

铝销售单价18888.4112.1016849.1234.6512513.37-0.6012588.97

制单位成本15283.311.0315128.0531.0911540.04-2.4411828.14

品毛利率19.0910.21-7.78-6.04

合销售单价20221.653.7919483.5634.3114506.020.4114446.21

金单位成本17615.32-3.8118313.0634.9913566.38-1.6613795.89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产

毛利率12.89-6.01-6.48-4.50品铝及合金毛利

14.47-7.66-7.13-5.33

报告期内,铝价上涨以及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上游电极箔材料以及合金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电子新材料、铝制品以及合金产品销售单价整体呈上涨趋势;

同时公司进行了良好的全成本管控、工艺提升和科技创新,有效控制了产品单位成本的增长,促使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单价的增幅高于单位成本的增幅。

2、铝价及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价格的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铝价以及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价格整体呈上行走势

报告期内,铝价以及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数据库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铝价和氧化铝的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年度氧化铝和铝价相对较为稳定;2020年上半年,氧化铝和铝价略有下降后开始大幅上涨,氧化铝价格最高为4048元/吨,铝价最高为24240元/吨;进入2020年后,铝价及氧化铝价格整体有所波动,但仍保持高位;2022年下半年后,铝价和氧化铝价格趋于稳定。(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与铝价、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价格走势总体相一致

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变动趋势与氧化铝、铝市场价变动趋势比较如下:

单位:吨、元/吨

主要原材料-氧化铝铝项目

均价变动率(%)均价变动率(%)

2022年1-9月3310.239.1920323.357.54

2021年度3031.6124.2818898.1133.18

2020年度2439.31-9.2514190.001.77

2019年度2687.95-13943.44-(续上表)

单位:%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合金产品项目价格成本价格成本变价格变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成本变动变动变动动动变动变动变动变动变动

2022年

14.613.5514.7310.6812.028.9112.101.033.793.81

1-9月

2021年

24.2822.298.878.405.8711.3334.6531.0934.3134.99

2020年

0.37-2.30-2.68-7.033.02-0.31-0.60-2.440.41-1.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年均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与氧化铝、铝价走势总体相一致。在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公司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进行了良好的全成本管控、工艺提升和科技创新,有效控制了产品单位成本的上涨幅度,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成本涨幅普遍低于销售单价,公司产品单位毛利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新材料毛利率分别为20.73%、23.25%、21.63%和25.45%,铝及合金毛利率的毛利率分别为5.33%、7.13%、7.66%和14.47%。报告期内,在下游市场旺盛的需求的带动下,公司产品销量逐年增长,产品销量和毛利率增长促使公司铝电子新材料和合金及铝制品的盈利不断增加。

3、下游市场情况

(1)高纯铝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产品进出口量增长较快由于高纯铝具有诸多独特的优异性能,比原铝具有更好的导电性、导热性、可塑性、反光性、导磁性和抗腐蚀性,因此在众多领域获得了广泛的应用:有

80%左右的 2N7~4N8 高纯铝用于制作电解电容器铝箔(阳极箔与阴极箔)。随着

国外电子工业企业逐渐向我国转移,加上国内电子新材料市场的迅猛发展,我国的高纯铝市场需求量一直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近年来,高纯铝市场需求较大,产品进口和出口量增长较快,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自华经产业研究院

(2)电子铝箔、电极箔产品市场规模和需求量持续稳定增长

受新能源汽车、工业控制、5G 商用、新型充电技术、汽车电子化等新兴产

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产品持续推陈出新,催生了对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主要材料新的需求。2021 年由于新能源汽车、手机、5G 通讯、计算机设备、新能源等下游市场继续高速增长,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延续了2020年下半年的发展态势,发展增速高达25.7%,市场规模达到615.5亿元。2022年到目前为止,虽然家用电器、手机、计算机设备等市场低迷,但是新能源汽车、5G 通讯及新能源等市场发展良好,智多星顾问预计2022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将达到679.8亿元,同比增长10.4%,至2026年将达881.1亿元,2021-2026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4%。

2019-2026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发展与预测数据来源:《2022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020年由于全球疫情的影响,化成箔的产销呈现先抑后扬的发展趋势,在

中国市场的带动下,2020年全球化成箔需求量为270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80%。2021年全球化成箔行业继续延续2020年下半年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年

化成箔需求量约315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50%。预计2022年,由于全球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同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恶化,下游需求不振,化成箔的需求量预计小幅度增长,将达到32300万平方米,到2026年将达到36970万平方米,2021-2026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3.20%。

2019-2026年全球化成箔需求量发展趋势与预测

数据来源:《2022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021年,中国化成箔生产继续延续2020年下半年的增长态势全年化成箔产

量增长至253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1%,销售额增长至132.2亿元,同比增长 24.2%。2022 年,由于新冠疫情反复,以及在国际局势紧张的背景下,民生消费类产品需求低迷,但同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5G 通信及军工发展形势较好,此消彼长,预计中国化成箔生产将保持小幅增长态势,产量将达到26530万平方米,销售额将达到148.3亿元,至2026年产量将达到31910万平方米,销售额将达到201.3亿元,2021-2026年五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4.7%和8.8%。

2019-2026年中国化成箔销售额发展趋势与预测

数据来源:《2022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019-2026年中国化成箔产量发展趋势与预测

数据来源:《2022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3)铝及合金制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深入,促使铝材产量逐年增长

我国铝及合金制品产量均位居世界前列,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拉动下,中国铝加工材料消费量不断上升,产品使用领域几乎涵盖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在交通运输、建筑、包装、电气、机械设备等行业均有广泛使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铝材产量3073.50万吨,到2021年国内铝材产量达到6105.20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8年,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铝加工材市场受到较大的影响,铝

材产量有所下滑。但随着铝加工材在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力、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市场对铝加工材的需求逐步恢复,自2019年开始产量已逐步恢复。2018至2021年我国铝材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26%。

综上,伴随着铝价的上涨、下游旺盛的需求以及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铝电子新材料产品、铝及合金产品价格在稳步提高,产品收入规模逐年增长;

同时在产品成本方面,虽然公司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市场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但公司加强了原材料采购管理,进行了较好的全成本管控、工艺提升和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控制产品单位成本的上涨幅度;其次公司已形成“能源—(一次)高纯铝—高纯铝/合金产品—电子铝箔—电极箔”的电子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能充分利用产业链优势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的持续上涨以及公司对产品成本上涨的有效控制使得公司产品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大幅提升。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利润(扣除投资收益后)规模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二、结合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动及原因说明投资收益大幅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天池能源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公司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天池能源主要从事煤炭的开采与销售、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煤炭市场价格整体保持上涨趋势,煤炭价格上涨以及天池能源煤炭产品销量的提升促使天池能源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天池能源盈利能力的提升促使公司投资收益的增长。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46163.120497.3

68972.1110450.81

投资收益87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

--593.38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

---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

186.31161.48267.97259.89

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

-90.571.169.53得的投资收益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8835.5-2694.0

-2816.11192.88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65

债务重组利得506.12111.6443.52408.67

其他--2.02

37510.118115.9

合计66848.4211917.19

77

134346.286740.035933.1

利润总额15786.46

315

占比49.76%43.24%50.42%75.49%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

生的投资收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等构成。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能源”)持股为14.22%,天池能源的净利润情况以及公司权益法下确定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1年

项目2022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度

天池能源归母312676.

478671.06132839.9363043.62

净利润09

权益法确认的44462.5

68067.0318889.848964.80

投资收益4占投资收益总

101.82%118.53%104.27%75.23%

额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对天池能源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公司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天池能源主要从事煤炭的开采与销售、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二)天池能源煤炭销量和收入的增长促使公司投资收益的增长

报告期内,天池能源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549590.061241364.62825164.55590228.59

营业成本(万元)843482.08726241.21551907.53434717.41毛利(万元)706107.98515123.41273257.02155511.18

毛利率45.57%41.50%33.12%26.35%

净利润481735.29314741.43134969.4064189.01

报告期内,天池能源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收入金额分别590228.59万元、

825164.55万元、1241364.62万元和1549590.06万元。天池能源主要从事煤炭

的开采与销售、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煤炭业务收入及毛利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毛利比例超过70%。

报告期内,天池能源煤炭销量持续增长,2022年1-9月销量超过5000万吨。

同时受煤炭市场供需影响,当地煤炭价格呈逐年上升,导致天池能源整体毛利逐年增长,分别为55511.18万元、273257.02万元、515123.41万元和706107.98万元。

报告期内,煤炭价格走势情况如下:如上图所示,2019年度动力煤价格相对较稳定,2020年上半年开始,动力煤价格逐渐上涨,在2021年下半年呈现价格高点,2021年末价格回落后价格仍处于价格相对较高水平。2019年至今,天池能源煤炭价格变动趋势与环渤海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指数、CCTD 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变动趋势一致。

根据天风证券2022年4月15日研究报告《中国神华深度:黑金航母,扬帆起航》:供给端:*国家在“十三五”期间实行淘汰落后煤炭产能。大约5500个煤矿在“十三五”期间被关闭,累计减少产能10亿吨/年,减至大约4700个煤矿。

*安监预计趋严,严禁超产政策预计对供给端产生压制。根据三部委通知,煤矿超产行为将被遏制,若违规将对煤矿和煤矿负责人处罚并公开。从2021年12月开始,山西省对多家煤矿超产进行处罚,严禁煤矿超产。*进口煤供给受价格、印尼政策以及疫情影响。第一,目前进口煤价格相对国内价格没有优势。第二,目前印尼有偏向于满足国内供给优先的趋势。第三,蒙古和俄罗斯进口煤有可能受到因疫情边境关闭的影响。需求端:预计2022-2024年,中国煤炭总消费年均增长率是3-4%,可再生能源无法覆盖全部发电需求增长,预计火电2021-2024年均增长3-4%。因此,在需求侧持续增长,供给端受国家监管趋严、落后产能淘汰、进口受限的影响下,未来预计煤炭依然会维持供需偏紧的局面,预计煤炭市场价将维持高位。

报告期内,煤炭市场价格整体保持上涨趋势,煤炭价格上涨以及销量的提升促使天池能源煤炭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目前天池能源拥有煤炭储量为120亿吨,天池能源煤炭订单任务饱满,可支撑天池能源正常的经营发展。未来,煤炭市场预计维持供需偏紧、煤价将维持高位,预计天池能源未来业绩仍会保持增长趋势。三、结合申请人2022年1-6月业绩大幅增加说明未来业绩走势及是否存在发行当年业绩下滑的风险目前,公司电子新材料、铝及合金制品等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营正常,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较高,下游需求旺盛以及公司拥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地位,预计公司铝电子新材料产品、铝及合金的产品收入规模将保持增长趋势。同时,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天池能源煤炭储量较高,预计其未来业绩仍会保持增长趋势,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出现明显下滑,假设按照2023年公司完成发行可转债,公司不存在发行当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2022年1-6月归母净利润规模已达公司2021年度全年净利润规模的

92.39%,2022年1-9月归母净利润已达2021年度的159.00%。截至本反馈意见

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电子新材料、铝及合金制品等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营正常,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天池能源经营正常。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景气度较高、自身发展势头良好、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国内外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供需状况较为稳定、公司市场开拓和成本控制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2022年业绩将会较2021年度经营业绩进一步稳定增长。按照当前项目进展情况,假设本次可转债在2023年完成发行,则考虑到下述因素,公司亦不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一)电子新材料业务以及铝合金以及铝制品业务市场需求较广,能够带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空间

公司主要产品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所处细分行业

市场规模总体均呈增长趋势。高纯铝市场需求较大,产品进出口量增长较快;电子铝箔、电极箔市场规模和需求量持续增长;铝及合金制品下游应用领域的深入,促使铝材产量逐年增长。具体行业分析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一、请结合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市场状况等量化分析扣除投资收益后经营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之“(二)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市场状况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响应市场需求并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抓住了电子新材料、铝及合金制品所处细分市场的业务机会,实现了相关业务的增长。伴随着下游市场广阔的市场需求,未来公司电子新材料、铝及合金制品业务收入和利润将保持增长趋势。

(二)天池能源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投资收益预计不会出现明显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为对天池能源持股为14.22%,天池能源的净利润情况以及公司权益法下确定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池能源净利润478671.06312676.09132839.9363043.62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68067.0344462.5418889.848964.80

报告期内,天池能源主要从事煤炭开采销售、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盈利能力持续增强。2019年至今,天池能源煤炭产能和产量保持增长趋势,2022年1-9月煤炭产量超过5000万吨,天池能源煤炭产品销售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生产,各年末不存在积压情况,各年煤炭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目前天池能源拥有的煤炭储量为120亿吨,天池能源煤炭订单任务饱满,可支撑其正常的经营发展,预计其未来业绩仍会保持增长趋势。

综上,本次发行预计不存在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中补充了风险提示“(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计算扣除投资收益后的利润情况分析公

司利润变化情况;

2、获取报告期内铝价以及公司主要原材料氧化铝的价格明细,分析价格变

动情况;获取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分析价格变动趋势与原材料变动趋势是否一致;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分析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和市场容量,判断公司业务增长的持续性;

4、查阅天池能源三年一期审计报告,了解其营业收入和利润变动情况;访

谈天池能源管理人员,对天池能源2019年至今以及未来的业绩增长情况进行了访谈确认,了解公司产能产量变化以及未来业绩变化趋势;

5、结合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判断公司投资收益增长的原因;结合天池能

源煤炭销量、单价以及煤炭市场供给需求情况判断未来业务增长的持续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在扣除投资收益影响后,随着铝价上涨、公司产品单价的增

长、铝电子新材料、铝合金以及铝制品下游市场需求的拉动,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从2019年开始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公司业绩增长具备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投资企业天池能源煤炭

销量和收入逐年增长,促使公司投资能源获取的收益大幅增长。

3、公司目前业务经营正常,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较高,下游需求旺盛

以及公司拥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地位,预计公司铝电子新材料产品、铝及合金产品产品收入规模将保持增长趋势。同时,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天池能源煤炭炭储量较高,预计其未来业绩仍会保持增长趋势,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出现明显下滑,公司不存在发行当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问题9

申请人贸易、原材料销售等业务的收入最近三年一期合计为8亿元、17亿

元、26亿元、4.5亿元,其中,迈科控股自2020年后成为第一大客户,申请人报告期内对其销售2.7亿元、9.3亿元、11亿元、3.2亿元,此外,迈科控股作为氧化铝供应商,申请人2020年末、2021年末对上海迈科的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62亿元、2.22亿元。请申请人:(1)结合贸易业务与主业相关性、业绩贡献

情况、结算模式等说明开展贸易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内控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到位;(2)报告期内上海迈科同时成为客户与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价格是否与第三方存在差异及合理性,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对申请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并结合股东背景、工商登记情况等说明相关方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3)如有其他客商重合情况,请按照上述要求一并说明。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贸易业务与主业相关性、业绩贡献情况、结算模式等说明开展

贸易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内控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到位

(一)结合贸易业务与主业相关性、业绩贡献情况、结算模式等说明开展贸易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新疆众和因在2014年主营业务发生大幅亏损,为弥补主营业务亏损和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凭借多年对有色金属行业的了解,熟悉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行业情况,开展了贸易业务,此后便延续至今。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对公司业绩整体贡献较小,主要贸易品种包括铝锭、电解铜以及少量的氧化铝,其中氧化铝和铝锭是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电解铜业务是公司利用有色金属行业经验在贸易品种方面的延伸。此外,贸易业务的开展也部分地解决了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员工就业问题,还可以维持大宗贸易部门和团队稳定运转。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从事贸易业务的上市公司,发行人从事贸易业务符合行业惯例。因此,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贸易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性

(1)开展贸易业务的背景

新疆众和2014年发生亏损,为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开展了贸易业务。2014年新疆众和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1亿元,在此背景下,

2014年发行人开始开展贸易业务,期望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主营业务的亏损;

同时,发行人通过贸易业务增加了采购需求,也有利于获得银行贷款。

(2)发行人开展贸易业务的特定优势公司凭借多年对有色金属行业的了解,熟悉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行业,与众

多同行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体量大,有专业化的大宗产品采购团队及国际业务团队,能够及时跟踪最新市场动向,具有丰富的采购大宗商品经验及进出口业务经验,能够大规模采购有色金属,并能够获得相对较低的采购价。

(3)贸易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性

基于前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背景和所具备的特定优势,公司贸易业务便持续至今。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品种为电解铜和铝锭,以及少量的氧化铝;

其中,铝锭、氧化铝作为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及公司采购规模较大,大规模采购将使公司更容易获得较低价格,对于超出生产所需的采购,公司对外销售,从中赚取差价。电解铜贸易业务系公司自2014年从事贸易业务以来一直延续至今的贸易品种,公司凭借多年对有色金属行业的了解,加之公司体量大,能够大规模采购有色金属,并能够获得较低的采购价,能为公司贡献一定的经济效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相对较弱。

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自2022年8月起已经逐步压缩贸易业务总体规模,目前已经彻底终止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相对较弱的电解铜贸易业务,并将贸易业务范围限制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铝锭等大宗商品内,且公司将确保自2023年起每年贸易业务收入占比不超过公司营业收入的5%。

2、贸易业务对公司业绩贡献

2014年以来,贸易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贡献如下:

单位:亿元

2022年2021202020192018201720162015

贸易业务2014年合计

1-9月年年年年年年年

收入4.6915.4210.823.391.2819.9325.9543.8320.28145.59

成本4.6615.3610.763.241.4019.9825.5542.7320.09143.76

毛利0.030.060.060.15-0.12-0.060.411.100.201.83

毛利率0.69%0.36%0.56%4.55%-9.76%-0.29%1.57%2.53%0.97%1.26%占总毛利的

0.29%0.51%0.78%2.31%-1.78%-0.79%8.49%24.62%5.83%2.88%

比例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的毛利占公司整体毛利的比例较低,贸易业务对于公司业绩贡献较小。

3、贸易业务的盈利模式

公司贸易业务可分为以赚取商品进销差价为目标的自主销售和以赚取交易

居间代理费用为目标的代理采购两种具体方式。简要说明如下:

(1)自主销售模式(买断模式)

自主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分别进行采购、销售的开发和谈判工作,独立做出采购和销售决策,并赚取进销价差。由于公司业务需求,每年需采购大量氧化铝、铝锭等大宗商品,大规模采购使公司对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以获得较低价格。该模式下公司主要向韩国三星集团下属的三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等大宗商品贸易商直接采购,主要销售对象为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宗商品贸易商。

公司与上游贸易商、大宗商品的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与下游生产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在该模式下,公司掌握采购、销售的主动权,决策灵活度高,但需承担交易的存货风险、信用风险,采用总额法核算。

(2)代理采购模式(代理模式)

代理采购模式下,公司同时与上游大宗商品贸易商和下游大宗商品贸易商约定采购的数量、金额,并与上游贸易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委托代理协议,同时与下游大宗商品贸易商签订销售合同,以获取委托业务收益。公司的代理业务均是与进口代理相关。涉及的上下游交易对方主要为裕明国际有限公司、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约定:公司仅作为客户之代理,代理客户签署合同,不承担合同中买方所承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采用净额法核算。

公司代理模式下的主要交易对手方裕明国际有限公司、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股东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以买断模式为主,代理模式下的贸易业务规模及占比相对较小,2019年度和2020年度代理模下实现的收入规模分别为450.32万元和176.86万元;2021年和2022年1-9月公司代理模式下贸易业务收入为零,主要系2019年后客户对代理模式业务需求量逐渐减少所致。

4、贸易业务的结算模式、交付模式

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结算模式、交付模式如下:

类型项目自主销售模式代理采购模式

自主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境外供代理采购模式下,公司主要与境应商以远期信用证的方式结算;外供应商以远期信用证的方式结结算模式与境内供应商以先款后货的结算算。

方式为主。

自主销售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代理采购模式下,对海外供应商供应商主要通过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主要通过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

进行支付,对海外供应商主要通过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

供应商承担运费,并将货品运送供应商承担运费,并将货品运送交付模式

至第三方仓库存储。至第三方仓库存储。

自主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客户主代理采购模式下,公司与客户主结算模式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自主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客户主代理采购模式下,公司与客户主客户支付方式要通过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要通过电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行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

交付模式客户取得提货单,可自行提货。客户取得提货单,可自行提货。

5、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合理性及必要性

(1)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展贸易业务系历史上贸易业务的存续,有其具体原因及历史背景

新疆众和2014年发生亏损,为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适时开展了贸易业务。

2014年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主营产品价格大幅下跌;

加之面临部分新投产项目由于工艺、设备磨合问题,质量成本较高,导致部分产品盈利水平下滑;此外,公司根据政府的环保要求,关停了 4*25MW 热电机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65 亿元,给公司当年的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2014 年新疆众和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1亿元,在此背景下,2014年发行人开始加大开展贸易业务力度,期望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主营业务的亏损;同时,发行人通过贸易业务增加了采购需求,也有利于获得银行贷款。自此发行人贸易业务延续开展至今。

(2)发行人具备开展贸易业务的特定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对有色金属行业的了解,熟悉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行业,与众多同行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体量大,有专业化的大宗产品采购团队及国际业务团队,能够及时跟踪最新市场动向,具有丰富的采购大宗商品经验及进出口业务经验,能够大规模采购有色金属,并能够获得相对较低的采购价。

(3)历史上发行人的贸易业务对公司过往经营业绩实现具有一定贡献

发行人利用熟悉有色金属等相关产业的优势,在业务模式、风险管控逐步成熟的基础上,于2014年扩大了贸易业务规模。从数据上看,2014-2016年发行人的贸易业务产生毛利对公司当期毛利具有一定贡献,特别是2015年贸易业务毛利占当年毛利总额的24.62%,对当期经营业绩贡献较大。后续随着公司在主营业务持续好转,产品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比逐渐降低。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的毛利占公司整体毛利的比例较低,贸易业务对于公司业绩贡献较小,报告期内分别为2.31%、0.78%、0.51%和0.29%

(4)发行人贸易业务开展围绕有色金属进行,充分发挥员工专业知识,解决公司员工就业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解铜贸易业务处于微利状态的情况下,仍然开展电解铜贸易业务的原因如下:*发行人当前大宗业务部门承担职责包括产品出口、原材料

进口、铝锭贸易业务以及铝锭套期保值。报告期内大宗业务部门主要负责电解铜业务人员2名,因该岗位专业性较强,短时间内公司内部无其他合适岗位可以供其转岗。如电解铜贸易业务相关知识经验较难以运用于其他生产、销售或者研发等部门,亦难以调整至公司中后台其他职能部门。因此即使公司电解铜贸易业务处于微利状态,为了维持大宗贸易部门正常运转和完成本业务部门业绩以应对公司考核之需要,也会在开展其他与主业相关的贸易业务之外,适当开展电解铜业务赚取部分差价以维持部门和团队稳定运转;*发行人在主要银行信用较好,能够在进口业务中开立远期美元信用证,可应用于进口业务中。相较于国内铝锭贸易,公司在采购中需要预付货款;而公司在采购进口电解铜时可开立美元信用证,无需前期大额预付货款即可完成采购。

(5)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符合行业惯例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品种与公司主业具有一定相关性。公司凭借多年对有色金属行业的了解,加之公司体量大,能够大规模采购有色金属,并能够获得较低的采购价,贸易业务能够降低上游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万顺新材未披露未披露185003.8234.02173599.0834.25119215.1226.78

神火股份未披露未披露1.630.00109.980.01309.830.02

中国铝业未披露未披露22044791.4081.7215154047.1081.6215868628.0083.49

云铝股份未披露未披露46254.181.1145671.231.5486811.503.58

新疆众和46908.997.88%154156.7218.74108160.9618.9233938.677.15

由上表可知,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亦存在贸易类业务,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发行人贸易业务系历史上贸易业务延续而来,贸易业务的开展一方面增加了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利于获得银行贷款;另一方面,解决了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员工就业问题,可以维持大宗贸易部门和团队稳定运转;同时,发行人开展贸易业务符合行业惯例。因此,发行人开展贸易业务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

后续,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并降低贸易业务风险,公司已经出具相关《说明》,公司将进一步压缩贸易业务规模和自2022年8月起已经彻底停止开展电解铜贸易业务。

(二)相关内控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到位

1、公司已经制定了贸易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和体系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主要由新疆众和下属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履行。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统一执行的《贸易业务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客户信用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制度。

2、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内控体系执行到位

在具体业务执行层面,进出口公司接到下游客户订单后,将根据原材料成本、市场价格、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拟定合同,由业务经理与客户进行协商,需经进出口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再经过母公司法律、审计、财务、风控、贸易业务主管领导、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建立了全流程的内部决策机制。

2022年9月29日,希格玛会计师出具了希会审字(2022)499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新疆众和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贸易业务相关内控体系的已经建立且报告期内执行情况到位。

二、报告期内上海迈科同时成为客户与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

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价格是否与第三方存在差异及合理性,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对申请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并结合股东背景、工商登记情况等说明相关方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

公司向大宗商品贸易商上海迈科采购氧化铝、铝锭等原材料用于生产,并向其销售电解铜作为贸易业务的一部分,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经对比,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迈科采购商品的均价与公司同期采购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整体差异较小,模拟测算影响金额当期成本占比相对较小,公司向上海迈科采购商品价格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迈科的交易价格与公司同期销售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或市场均价差异较小,模拟测算影响金额当期收入占比相对较小,公司向上海迈科销售产品价格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经模拟测算,报告期内第三方价格代入上海迈科采购、关联销售模拟测算后的影响额占利润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3.22%、2.11%、2.39%、-1.10%,占比较小,整体未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经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根据上海迈科确认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预付款对手方问卷调查表》,上海迈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上海迈科同时成为客户与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上海迈科是一家以有色金属国际、国内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大型民营企业,在有色金属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向上海迈科主要采购氧化铝、铝锭作为日常生产主要原材料,用于高纯铝及后续电子铝箔、腐蚀箔等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制造;同时上海迈科是公司贸易业务中电解铜的主要客户;公司向上海迈科采购

氧化铝、铝锭等原材料,以及销售电解铜均是基于真实商业背景发生的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迈科(包含其下属子公司海南迈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迈科”))的采购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份交易主体事项金额

采购氧化铝8459.55

2022年1-9月上海迈科

销售电解铜46412.79

采购氧化铝13551.39上海迈科

2021年度销售电解铜110924.56

海南迈科采购铝锭10868.85

采购铝锭8346.08

2020年度上海迈科

销售电解铜、电工圆铝杆83847.72

采购电解铜5318.79

2019年度上海迈科

销售电解铜9487.98

注1:本表统计口径为计入成本的采购金额及计入收入的销售金额。代理贸易模式下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采购销售金额不计入成本收入,因此未包含在本表统计范围内。

注2: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价格,下同。2019年公司向上海迈科采购5318.79万元电解铜并全部销售给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泰”)。新疆中泰是一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集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仓储服务、供应链服务、物联网为一体的物流贸易平台。

因其存在迫切电解铜贸易需求,公司若通过主要电解铜供应商三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采购,则花费时间较长;为抓住该业务机会,因此公司向上海迈科临时采购一批电解铜以满足新疆中泰的需求。

综上,上海迈科同时成为公司客户与供应商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二)交易价格是否与第三方存在差异及合理性,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对申请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与上海迈科的交易价格及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对业绩的具体

影响如下:

1、采购价格及模拟测算

单位:万元、吨、元/吨

按照第三模拟测算模拟测算

交易第三方价方售价测影响金额年份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均价对当期成内容格算的采购当期成本本的影响金额占比

2022

氧化

年1-98459.5534104.882480.452687.989167.34-707.78-0.15%铝月氧化

202113551.3959696.402270.052264.5413518.4732.910.00%铝

年度

铝锭10868.855951.9918260.8716408.559766.351102.500.15%

2020

铝锭8346.086459.3912920.8613366.978634.24-288.16-0.06%年度

2019电解

5318.791286.9941327.4641766.715375.32-56.53-0.01%

年度铜

注1:因代理贸易模式下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采购销售单价不影响当期成本收入,因此在模拟测算时未包含代理贸易模式,下同。

注2:第三方价格为当期公司采购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氧化铝单价不包含运费)。

注3:模拟测算对当期成本的影响=采购金额-按照第三方售价测算的采购金额。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除2021年向海南迈科采购的铝锭均价略高于第三方价格以及2022年1-9月向上海迈科采购的氧化铝均价略低于第三方价格外,公司向上海迈科采购商品的均价与公司同期采购同类商品平均单价整体差异较小,模拟测算影响金额当期成本占比相对较小。

2021年公司向海南迈科采购铝锭均价为1.83万元/吨,略高于2021年公司全年

铝锭采购均价1.64万元/吨。2021年铝锭市场价(长江现货铝均价)呈上涨趋势,公司向海南迈科采购铝锭定价方式为当期长江月均价下浮300元/吨,且采购时间为当年9-12月,因此公司向海南迈科采购铝锭单价略高于全年采购铝锭平均单价具有合理性。

2022年1-9月公司向上海迈科采购氧化铝均价为2480.45元/吨,略低于2022年1-9月公司全期氧化铝采购均价2687.98元/吨。该差异主要系公司当期从上海迈科采购入库的氧化铝执行价格为公司在2020、2021末与上海迈科签订的大额氧

化铝采购合同锁定的价格,而氧化铝市场价自2020年至2022年持续上涨,公司

2022年1-9月全期氧化铝采购还包含了向其他供应商以当期市场价为定价基础的

氧化铝采购,因此公司2022年1-9月向上海迈科采购入库的氧化铝均价低于当期采购氧化铝平均单价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对上海迈科采购价格商品价格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

2、销售价格及模拟测算

单位:万元、吨、元/吨

按照第三方模拟对模拟测算

交易第三方售售价模拟测当期收影响金额年份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内容价算的收入金入的影当期收入额响占比

2022年电解

46412.797405.2962675.2161637.6045644.40-768.38-0.13%

1-9铜

2021电解

110924.5622010.4650396.3050821.76111861.00936.440.11%

年度铜电解

82854.6220647.4440128.2840677.6883988.991134.370.20%

2020

电工年度

圆铝993.10719.5813801.1512557.36903.60-89.50-0.02%杆

2019电解

9487.982305.1841159.4243611.6910053.27565.290.12%

年度铜注1:2019、2020年度第三方价格为当期公司销售该商品的平均单价。

注2:2021年度、2022年1-9月第三方价格采用公司与上海迈科达成销售意向的月份

Wind 数据库全国电解铜市场价(不含税)的平均值。

注3:模拟对当期收入的影响=按照第三方售价模拟测算的收入金额-销售收入。

公司2021年度、2022年1-9月电解铜客户仅有上海迈科,因此无法采用当期公司销售电解铜的平均单价作为第三方价格进行模拟测算。公司2021年度、

2022年1-9月销售给上海迈科的电解铜均采购自三星物产香港。由于电解铜属于

大宗商品,其市场价格波动性较强;公司与三星物产香港签订采购合同后,为了尽可能避免可能因电解铜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潜在损失,公司会迅速搜寻市场上合适的买家,而上海迈科作为以赚取商品买卖差价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专业大宗商品贸易商也存在以相对较为合适的价格锁定电解铜货物进而抓住贸易机会的需求,因此双方通常会在较短的时期内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主要参考长江现货铜、上海期货交易所铜价格指数等)达成销售意向。受上海迈科自身阶段性需求、电解铜进口清关、运输以及疫情等原因的影响,公司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及后续完成销售的时间通常晚于确定销售意向时间。根据 Wind 全国电解铜市场价数据,2021-2022年9月年电解铜价格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逐月波动较大。因此,

在代入第三方价格测算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时,2021年度、2022年1-9月电解铜

销售第三方价格采用的是公司与上海迈科达成销售意向的月份Wind 数据全国电解铜市场价的平均值进行模拟测算。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迈科的交易价格与公司同期销售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或市场均价差异较小,模拟测算影响金额当期收入占比相对较小,公司向上海迈科销售产品价格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

3、交易价格对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公司与上海迈科交易模拟测算后对财务报告整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第三方价格代入销售对

-768.38936.441044.87565.29收入的影响额

第三方价格代入采购对

707.78-1135.41288.1656.53

成本的影响额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额-1476.172071.85756.72508.76

对净利润的影响额-1254.741761.07643.21432.45

利润总额134346.2386740.0135933.1515786.46

净利润126571.6185874.5435125.4114200.11

第三方价格代入交易影

-1.10%2.39%2.11%3.22%响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第三方价格代入交易影

-0.99%2.05%1.83%3.05%响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第三方价格代入上海迈科采购、销售模拟测算后的影响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2%、2.11%、2.39%、-1.10%,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05%、1.83%、2.05%、-0.99%,占比较小,对公司整体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

(三)结合股东背景、工商登记情况等说明相关方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年4月11日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董监高人员何晨、桑刘英、何金碧、王宏斌、张亮、王华、何轲、邢宗强

股权结构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实际控制人何金碧先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01号2701室

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系西安迈

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集团)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金碧。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有色金属国际、国内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大型民营企业;其股东迈科集团作为中国知名的大宗商品综合服务商之一,在金属或矿产品等全球大宗商品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能。迈科集团与国内外知名有色金属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较为丰富的电解铜资源,交易量居于国内行业龙头地位,是有色金属交易行业的重要参与者。经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根据上海迈科确认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预付款对手方问卷调查表》,并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及对上海迈科访谈情况,确认上海迈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

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大宗商品贸易商与国内多家 A 股上市公司

存在购销业务关系,合作对象既有生产型企业,也有贸易型企业。发行人与上海迈科开展购销业务关系符合行业惯例。经检索,除新疆众和外,与上海迈科发生交易的还有厦门信达(000701.SZ)(作为厦门信达的客户)、天山铝业(002532.SZ)(作为天山股份铝锭供应商)、金田股份(601609)(作为金田股份电解铜供应商);

同时,东方创业(600278.SH)下属于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中也包括上海迈科。

综上,上海迈科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

三、如有其他客商重合情况,请按照上述要求一并说明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铝锭等,主要产品为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及合金等,广泛应用于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等领域。经进一步梳理,报告期内,除上海迈科外,公司存在其他客户供应商重合情况。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整体采购和销售规模相对较大,根据重要性原则,当期采购、销售占公司整体比例超过0.5%的主要交易对象有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和日本蝶理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蝶理”)。经核查,公司与西安迈科和日本蝶理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具有真实商业实质,经代入第三方价格进行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前述交易对象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重合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金融服务、

期货经纪、交易市场、产业金融与现代物流于一体的综合型商品金融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与西安迈科(包含除上海迈科外其他子公司)主要就电解铜展开贸易往来。

日本蝶理株式会社主要从事纤维品、化学品、机械产品事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腐蚀箔用于生产,并向其销售电子铝箔、化成箔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交易对象各期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份交易对象事项金额

采购电解铜-西安迈科

销售电解铜9029.73

2020年度

采购腐蚀箔3901.54日本蝶理

销售电子铝箔、化成箔20706.89

采购腐蚀箔6983.50

2019年度日本蝶理

销售电子铝箔、化成箔31235.06

注:本表统计口径为计入成本的采购金额及计入收入的销售金额。代理贸易模式下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采购销售金额不计入成本收入,因此未包含在本表统计中。

公司与日本蝶理存在两种出口业务模式,即一般出口销售和进料加工复出口销售。其中,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是日本蝶理同时成为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的原因,即公司向日本蝶理进口腐蚀箔,以此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出高端化成箔,再出口销售给日本蝶理。公司发展该业务的目的系承接日本高端领域加工,同时接受对方客户技术标准输出和指导从而达到技术提升的效果。该业务中,公司与日本蝶理之间购买和销售业务相对独立,针对采购和销售分别签订进口和出口合同,明确约定货物的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进口合同规定买方(即公司)收到提单之日起,视为所有权转移;出口合同规定卖方(即公司)负责交货至买方(即日本蝶理)指定地点或货运代理处,视为所有权、风险转移点;公司对存货进行后续管理和核算,该客户没有保留原材料的继续管理权;产品销售时,公司与该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价格包括主要材料、辅料、加工费、利润在内的全额销售价格。经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问题32的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上述业务认定为购销业务处理,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二)交易价格是否与第三方存在差异及合理性,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对申请人业绩的具体影响因西安迈科同时成为公司客户与供应商的原因为2020年公司在代理贸易模

式下向其采购电解铜并销售给上海鑫冶,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该笔交易,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因此无需进行模拟测算。

公司与上述其余交易对象的交易价格及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对业

绩的具体影响如下:

1、采购价格及模拟测算

(1)2020年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按照第三模拟测模拟测算交易供应采购金采购数第三方价方售价测算对当影响金额采购均价内容商额量格算的采购期成本当期成本金额的影响占比腐蚀日本

3901.54129.3730.1630.003881.7919.750.00%

箔蝶理

注1:第三方价格为当期公司采购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下同。

注2:模拟测算对当期成本的影响=采购金额-按照第三方售价测算的采购金额,下同。

(2)2019年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按照第三模拟测模拟测算交易供应采购金采购数第三方价方售价测算对当影响金额采购均价内容商额量格算的采购期成本当期成本金额的影响占比腐蚀日本

6983.50237.3729.4228.926865.37118.130.03%

箔蝶理

由上述两表可见,公司与客商重合交易对象的采购价格与公司同期采购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差异较小,交易作价公允,模拟测算影响金额当期成本占比相对较小,具有合理性。

2、销售价格及模拟测算

(1)2020年单位:万元、万平方米或吨、元/平方米或元/吨模拟测

按照第三模拟测算算影响交易销售数第三方价方售价测客户销售收入销售单价对当期收金额当内容量格算的收入入的影响期收入金额占比化成日本

15603.62212.8273.3262.6013323.20-2280.42-0.40%

箔蝶理电子日本

5103.271444.4835329.5235766.165166.3463.070.01%

铝箔蝶理电解西安

9029.731940.9646522.1040677.687895.36-1134.37-0.20%

铜迈科

注1:第三方价格为当期公司销售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下同。

注2:模拟对当期收入的影响=按照第三方售价测算的收入金额-销售收入,下同。

(2)2019年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或吨、元/平方米或元/吨模拟测

按照第三算影响交易销售数第三方价方售价测对当期收客户销售收入销售单价金额当内容量格算的收入入的影响期收入金额占比化成日本

21638.55290.4774.4965.2018939.76-2698.79-0.57%

箔蝶理电子日本

9596.512640.1336348.5936521.809642.2445.730.01%

铝箔蝶理

由上述两表可见,公司向日本蝶理销售的电子铝箔与公司同期销售同类商品的平均单价差异较小,交易作价公允,模拟测算影响金额当期收入占比相对较小,具有合理性。

2019、2020年公司向日本蝶理销售的化成箔单价略高于第三方价格,主要

系公司向海外客户日本蝶理销售的平均容量为 630Vf 以上的高端化成箔产品占比较高,对产品质量、工艺等有较高要求,公司向日本蝶理销售的化成箔产品比其他客户性能更强,因而销售单价比同期平均价格较高。

2020年公司向西安迈科销售电解铜单价为4.65万元/吨,略高于2020年公司全年电解铜销售均价4.07万元/吨。2020年电解铜市场价(长江现货铜均价,下同)呈上涨趋势,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与西安迈科签订此笔电解铜销售合同时市场价约为4.60万元/吨,公司定价为市场价加升水0.05万元/吨,因此4.65万元/吨价格具有合理性。

3、交易价格对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公司与上述交易对象模拟测算后对财务报告整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第三方价格代

入销售对收入---3351.73-2653.06的影响额

第三方价格代

入采购对成本---19.75-118.13的影响额对利润总额的

---3331.98-2534.93影响额对净利润的影

---2832.18-2154.69响额

利润总额134346.2386740.0135933.1515786.46

净利润126571.6185874.5435125.4114200.11

第三方价格代入交易影响额

---9.27%-16.06%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第三方价格代入交易影响额

---8.06%-15.17%占净利润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第三方价格代入上述交易对象采购、关联销售模拟测算后的影响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06%、-9.27%、0.00%、0.00%,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5.17%、-8.06%、0.00%、0.00%,整体未构成重大影响。其中,代入第三方价格模拟测算结果对公司业绩影响在2019年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向日本蝶理销售的平均容量为 630Vf以上的高端化成箔产品占比较高,其平均售价高于国内客户价格,较代入测算的当期化成箔平均单价高14.25%;另一方面,2019年公司利润总额仅有1.58亿元,为报告期内各期最低,2019年公司对日本蝶理化成箔的销售按当期平均销售价格模拟测算的影响金额为0.27亿元,因此使得按照相对较低的第三方价格代入测算的交易影响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2020年随着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进一步向好,公司利润总额增加至3.59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对日本蝶理化成箔的销售按当期平均销售价格模拟测算的影响金额为0.23亿元,公司对日本蝶理化成箔销售价格与同期平均销售价格之间的差异较2019年变化不大,使得日本蝶理代入第三方价格模拟测算结果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大幅降低。假设剔除西安迈科的影响,仅对日本蝶理进行模拟测算,2020年按照第三方价格代入测算的交易影响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仅为-6.12%,

较2019年显著下降,对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结合股东背景、工商登记情况等说明相关方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

1、西安迈科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6月8日注册资本136720万人民币

何金碧、阎焱、何昕、何晨、姚世化、王兴君、张春玲、苗孝梅、董监高人员

齐晓娣、於敏菊、卢崇昌、李宁

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9.40%、

股权结构 SAIFIIIMAURITIUS(CHINAINVESTMENTS)LIMITED30%、张春

玲15.60%、西安盈通投资有限公司5%实际控制人何金碧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中心45层西安迈科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二之(三)结合股东背景、工商登记情况等说明相关方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

经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及对西安迈科访谈情况,确认西安迈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2、日本蝶理日本蝶理株式会社主营业务包括纤维业务、化学品业务、机械业务等,其主要股东背景如下:

持有股份所持比例股东名称地址(千股)(%)

东丽株式会社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室町2-1-11296752.7

TheMasterTrustBanko

东京都港区滨松町2-11-314946.07

fJapanLtd.TheFidelityLow-Price 245SUMMERSTREETBOSTONMA02

14105.73

dStockfund 210U.S.A

HUREXCO.LTD 爱知县名古屋市中区上前津 1-4-5 735 2.99

CustodyBankofJapan

东京都中央区晴海1-8-126082.47

Ltd.WACOALCORP. 京都府京都市南区吉祥院中岛町 29 548 2.23

FidelityPuritanFundCo 245SUMMERSTREETBOSTONMA02

3761.53.Ltd. 210U.S.A

NORTHERNTRUSTC

O.(AVFC)REIEDPAIF 50BANKSTREETCANARYWHARFL

2961.20

CLIENTSNONTREA ONDONE145NTUK

TYACCOUNT

100KINGSTREETWESTSUITE3500P

StateStreetBankandTru

OBOX23TORONTOONTARIOM5X1A 275 1.12

stCompany

9CANADA

HSBCPRIVATEBAN

K(SUISSE)SAGENEV 9-17QUAIDESBERGUES1201GENEV

2040.83

A–SEGREGUKIND1 ASWITZERLAND

CLTASSET

合计-1891676.87

注:以上信息根据日本蝶理官网及日本蝶理2022财年半年报整理

经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及日本蝶理出具的的《确认函》,确认日本蝶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况。四、综合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客商重合交易价格模拟

测算结果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说明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条件将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进行重新模拟计提及贸易业务代入第三方交易价格模拟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

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准备模拟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额-1390.28-1970.25-1090.5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模拟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额-1413.89-1184.80-663.11

客商重合交易价格模拟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额1761.07-2188.97-1722.25

净利润的影响额合计数-1043.10-5344.02-3475.93

当期净利润85874.5435125.4114200.11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1.21%-15.21%-24.48%

由上表可见,2019-2021年度重新模拟测算的净利润影响合计数分别为-3475.93万元、-5344.02万元和-1043.10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4.48%、-15.21%和-1.21%,重新模拟测算结果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随着公司净利润规模快速增加在大幅降低。上述模拟测算结果不影响本次公开可转债发行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

代入模拟测算结果后,公司2019至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8%、5.75%和15.55%,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7.73%,公司依然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发行条件。

公司根据目前业务开展情况,预计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77%,2020-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预计约为13.69%,仍将满足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6%的发行条件。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809243.78万元,无公司债券余额,

本次发行规模为138000.00万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38000.00万元,将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代入模拟测算结果后,公司2019至2021年净利润分别为10724.18万元、

29781.39万元和84831.44万元,净利润仍呈快速增长态势。公司2022年前

三季度净利润为126571.61万元,2020至2022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将不少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综上所述,在综合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客商重合交易价格模拟测算结果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后,发行人仍符合本次公开可转债的发行条件。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业务、财务人员执行访谈,了解贸易业务发展历程,业务流程及内控情况,获取公司贸易业务内控制度文件;

2、对公司贸易业务执行穿行测试,查阅单据完整性,评估贸易业务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希格玛会计师出具的希会审字(2022)499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明细,分析贸易业务对业绩的贡献情况;

4、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核算方式的规定和要求,核实发行人贸易业务

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5、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清单,对客商重合情况进行比对;

6、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迈科、西安迈科、日本蝶理的交易明细;

7、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商重合交易对象的交易合同,了解主要客商重合交

易对象的交易内容、发生情况、原因、定价依据、合理性和必要性;8、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查阅公司主要客商重合

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并对迈科集团执行访谈,走访上海迈科经营场所,实地查看公司贸易业务相关货物情况;

9、取得发行人就主要客商重合交易产品各期全部交易明细,复核第三方交

易价格或取得市场价格,对主要客商重合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核查;

10、模拟测算主要客商重合交易产品采用第三方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时

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11、汇总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客商重合交易价格模拟测算结果,分析模拟测算结果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以及是否影响本次公开可转债的发行条件。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对公司业绩整体贡献较小;主要贸易品种包括铝锭、电解铜及少量的氧化铝,其中氧化铝和铝锭是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电解铜业务是公司利用有色金属行业经验在贸易品种方面的延伸;公司贸易业务主要结算

模式为先款后货。发行人开展贸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内控体系已建立并执行到位;

2、报告期内上海迈科、西安迈科、日本蝶理同时成为客户与供应商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交易价格与第三方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模拟测算,整体测算结果对发行人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盈余管理等情形;在综合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客商重合交易价格模拟测算结果

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后,发行人仍符合本次公开可转债的发行条件。问题10请申请人对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对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

(1)《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中扣除。(5)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应结合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就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表明确意见。”(2)《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明确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8: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经逐项对照上述规定,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1月

14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类金融投资。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对外借予他人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年1月14日)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与投资相关(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报表项目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1衍生金融资产469.48-

2其他应收款2761.10-

3其他流动资产2830.08-

4其他非流动资产21742.40-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592.882533.19

6长期股权投资248562.88-

注:公司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下同。

(一)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金额为46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套期工具(铝锭)469.48

2022年9月末,公司的衍生金融资产系铝锭套期工具,不属于收益波动大

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高纯铝、合金等产品定价以铝价为基础,近年来,其产能、产销量不断提升,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在期货市场开展原材料铝买入、卖出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达到锁定原材料价格及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以业务订单为基础,对铝开展套期保值,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投资目的。

上述套期工具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公司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存在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公司开展的铝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761.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预付款转入151.53

保证金648.26

备用金160.23

往来款42.54

代收代付款6086.22

减:坏账准备-4327.67

合计2761.10

2022年9月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代收代付款等,不涉

及资金拆借等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30.0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57.07

预缴所得税849.28

应交关税23.73

合计2830.08

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所得

税及应缴关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四)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1742.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工程及设备款21742.40

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工程项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359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合并报表归是否为财务序号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母净资产比例性投资

1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2411.220.30%是

2交通银行121.970.02%是

3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59.690.13%否

合计3592.880.45%

1、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交通银行

公司投资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时间较为久远,主要系历史行政安排及股权承继等历史原因形成。由于持有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与公司主业不相关,故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述投资形成时间均早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因此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因该投资金额合计占2022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仅为

0.45%,亦不属于金额较大且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2、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交易背景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28.32万元,主营业务为负责电

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2020年6月,公司参与投资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机构股份制改造方案>的通知》,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公司组织对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其中要求2家电力用户(包括公司)持股。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新疆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自治区电力管理部门、电力监管部门及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并移送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和执行。由于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电力的采购需求较大,主要通过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按照政府要求投资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对公司运营的协同效应首先,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更及时获取发电企业概况及其经营情况等信息,有利于公司精准寻找具有电价优势的交易对象,降低交易成本。

其次,公司成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有助于公司及时获取最新电力改革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以便公司及时进行电力采购的规划和相应调整,以节省交易成本;

最后,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便于代表电力用户反馈相应诉求,从而促使电力管理部门完善电力交易和供给方案,保障公司电力交易和生产运营的稳定性;

综上,公司投资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及时获取电力企业及电力政策等信息,以及作为股东便于反馈相应诉求,从而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保障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稳定。

上述投资系公司围绕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产业链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对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资早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因此不属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六)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4856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为财序号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账面价值务性投资

1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开采及销售203234.02否

新疆众旺新丝路供应链管理

2铁路运输代理业务1857.57否

有限公司

河南省远洋粉体科技股份有铝粉等材料研发、

310137.71否

限公司生产与销售铝合金特种铸造及

4成都富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3333.58否

精密加工

合计248562.88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中,公司投资均为围绕电子新材料、铝及铝合金制品产业链进行的上下游产业投资。其中:

1、天池能源为公司供应煤炭,为公司的上游企业,公司对其投资有利于煤

炭供应及采购价格的稳定;

2、众旺新丝路为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为公司的上游企业,公司对其投

资能实现产品和原材料的运输保障;

3、远洋科技主要从事铝粉等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向公司采购铝制品,

是公司的下游企业,公司对其投资有利于公司的市场开拓;

4、富江机械从事铝合金特种铸造及精密加工,向公司采购高纯铝产品,为

公司的下游企业,公司对其投资有利于公司的市场开拓。

公司对上述企业的投资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

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有关规定。

三、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

2、查阅了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公告;

3、取得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

告出具之日之间的账务明细,检查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4、查阅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

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及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5、了解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保荐机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花福秀孟繁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邓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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