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临 2026-043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晓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28 日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公司在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研究、内部报告等阶段均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范围内,在公司披露《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 160 名核查对象(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 160 名激励对象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或个人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之日前 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或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